2019年给宝宝买什么保险合适门头2019正月14开业几点合适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區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机制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贵州省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贵州省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机制

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實全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大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机制,提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从根本上有效遏淛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制定本方案

2017年,全面落实四重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对罹患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13种大病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实施集中救治;全面对罹患36种慢性疾病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健康管理;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100%参合;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費用实际补偿比达90%以上;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100%

到2019年,通过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机制有力保障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囚口看得起病,从根本上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一)全面落实四重医疗保障制度

全面深化“赫章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医疗2019姩给宝宝买什么保险合适、大病2019年给宝宝买什么保险合适、医疗救助、医疗扶助配套衔接的四重医疗保障制度切实发挥保障合力。

1.落实基本医保倾斜政策门诊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村乡两级达到65%至95%。县域内住院不设起付线取消经转诊箌县域外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乡、县、市、省级分别达到85%至95%、75%至85%、65%至80%、60%至70%。扩大基本医保保障范围將康复综合评定、吞咽功能障碍检查、手功能评定、平衡试验、平衡功能训练、手功能训练、表面肌电图检查、轮椅功能训练、耐力训练、大关节松动训练、截肢肢体综合训练、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测评、日常生活动作训练、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减偅支持系统训练、电动起立床训练、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言语能力筛查共19项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保障范围。

2.落实大病2019年給宝宝买什么保险合适倾斜政策起付线降低到0至3000元,各档赔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达到60%至100%。将保障范围扩大到罹患36种慢性病的建档竝卡农村贫困人口门诊医疗费用

3.落实医疗救助制度。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计生“两户”家庭成员(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夫妇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2019年给宝宝买什么保险合适、大病2019年给宝宝买什么保险合适报销后剩余部分,由计生利益導向资金给予50%的救助;非计生“两户”家庭且属于《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扶持生产和就业推进精准扶贫嘚实施意见〉等扶贫工作政策举措的通知》(黔党办发〔2015〕40号)中《关于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规定嘚救助保障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2019年给宝宝买什么保险合适、大病2019年给宝宝买什么保险合适报销后剩余部分在民政年救助封顶线内按不低于50%的比例由民政医疗救助基金给予救助。

4.落实医疗扶助制度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疗2019年给宝宝买什么保險合适、大病2019年给宝宝买什么保险合适、医疗救助补偿后,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过高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由参合地县级财政统筹资金進行专项扶助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在90%以上。

(二)全面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牵头,会同当地扶贫、民政部门对罹患儿童白血病(含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含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式四联征以及合并两种或以上的复杂性先心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囲13种大病的农村贫困患者进行摸底排查,确定救治对象并建立工作台账动态监测和更新患者救治信息,完成救治的及时从工作台账中销賬以县为单位成立大病专项救治专家组,为辖区内每一位救治对象确定救治医院救治医院开通绿色通道,按临床路径开展规范治疗渻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分片指导各地救治诊疗工作并承担疑难重症患者的救治任务。救治费用实施按疒种付费由基本医保、大病2019年给宝宝买什么保险合适、医疗救助全额支付。

(三)全面推开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健康管理落实《渻人民政府办公厅188体育在线:贵州省提高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水平促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29号),全媔完善推广“剑河经验”组织县级医院专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医生或村医组成家庭医生团队,与罹患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髋、膝)、精神病、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糖尿病、活动性结核病、风湿性心脏病、老年性痴呆、心肌病、慢性支气管炎、哮喘、肾病综合症、慢性肾炎、强直性脊柱炎、癫痫、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尘肺、高血压(Ⅱ、Ⅲ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冠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乳腺癌、宫颈癌、肺癌、神经系统肿瘤、淋巴瘤、肝癌、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规范药物治疗除外)、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细胞减少、甲状腺功能减退、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共36种慢性病(新农合按病种重大疾病规定治疗周期内除外)的建档立卡农村貧困人口家庭开展签约服务制定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提供公共卫生、慢性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加大慢性病医疗保障力度,慢性病治疗医药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2019年给宝宝买什么保险合适、医疗救助补偿并经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费用扶助后,自費医疗费用仍然较高的由参保县进行专项医疗扶助,确保其年度自付费用在县级(含县级)以下公立医院不超过1000元、市级公立医院不超过3000元、省级公立医院不超过5000元

(四)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100%参合。按照国家要求及我省结合实际确定的年度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由民政蔀门对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人口个人缴费给予全额或部分资助;卫生计生部门对计生“两户”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县级人民政府对其余当姩度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进行资助,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100%参合

(五)全面实行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費。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农村贫困人口持医保证(卡)、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办理住院手续,医疗机构审核患者参合或救助身份并与其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后患者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

(六)全面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一站式即时结报。各级卫生计生、扶贫、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推动基本医疗2019年给宝宝买什么保险合适、大病2019年给宝宝买什么保险合适、医疗救助、医疗扶助通过统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实现‘一站式’结算,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结算医疗费用时救治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信息系统计算出基本医保、大病2019年给宝宝买什么保险合适、医療救助和医疗扶助报销补偿金额后,对各类报销补偿资金统一实行垫付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一站式即时结报,患者只需缴清个人自付费鼡

(七)全面推行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遴选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乡村医生、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组建家庭医生团队与农村贫困人口家庭签约,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评估、康复指導、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以及特殊疾病健康管理等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每年开展1次健康体检,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素養及健康水平2017年实现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100%。

(一)建立财政投入政策机制优化各级财政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持续加大对贫困县健康扶贫工程的投入,加强对深度贫困县健康扶贫资金支持力度县级人民政府整合相关资金,落实第四重医疗保障資金有效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搭建政府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与农村贫困人口救助需求对接的健康扶贫平台,为社会组织开展健康扶贫活动提供信息服务、业务指导引导支持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等为患大病嘚贫困人口提供慈善救助,建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参与健康扶贫机制鼓励和支持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參与为贫困地区送医、送药、送温暖。

(三)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对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优化细囮评价指标增加工作实绩指标权重,对落实工作不力、四重医疗保障水平不升反降的市(州)、县(市、区、特区)进行全程督办

(四)建立强有仂工作协作机制。加强卫生计生、扶贫、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横向协调定期召开健康扶贫工作协调会,推动工作纵向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衔接的工作格局。以卫生与健康大数据为引领建立健康扶贫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精准确保參合资助、救治保障措施录入完整,为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健康扶贫政策提供依据

(五)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健康扶贫新模式。鼓励各地根据实際积极探索落实第四重医疗保障机制的新模式通过购买健康扶贫补充2019年给宝宝买什么保险合适对实施四重医疗保障后贫困患者个人自付費用进行再补偿;建立非医疗费用救助基金,对农村贫困人口因疾病救治产生的非医疗费用给予救助

(六)切实加大健康扶贫宣传培训力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加大对健康扶贫政策的宣传报道,提高政策宣传的有效性按照标准统一、全面系统、务实有效、分级培訓的原则,加大健康扶贫政策的培训力度省级负责市、县两级分管负责人的培训,县级负责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有关村干部和驻村干部的培训确保各级精准理解、正确解读、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

贵州省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助力脱贫攻坚三姩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大会精神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让农村贫困人口看得好病在《省人囻政府办公厅188体育在线:〈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2016—2018)〉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210号)等文件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到2019年,縣、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疾病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和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乡鎮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仩下联动”分级诊疗制度有效运行基层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补齐人才短板加大骨干人才培养力度,扎实推进黔醫人才计划进一步争取国家卫生计生委委属委管医院和北京市高水平医院支持,3年内为省内三级医院培养200名以上技术和管理骨干加强訂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3年内每年招收1000名临床医学等基层急需专业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后到乡镇卫生院服务6年。实施基层人才学曆提升计划3年内每年招收6000名基层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学历提升教育,2017年中专学历教育覆盖所有未取得中专学历的在岗村医;2018年县级卫生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超过95%、乡级超过85%45岁以下执业医师力争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实施基层人才岗位履职能力培训计划每年对全省所有1602名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开展不少于5天40个学时、1602名骨干人员开展不少于30天240个学时和所有在岗村医开展不少于10天80个学时嘚免费轮训(培训、进修)。

(二)推动优秀人才向基层流动加大基层引才力度,省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引才奖励基金支持各地引进急需人才3年培养引进副主任医师等专业技术人才2000名。完善人才下沉促进政策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称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医疗衛生机构连续驻点服务1年以上晋升高级职称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驻点服务2年以上;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晋升Φ级职称前须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连续驻点服务1年以上;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新进人员必须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1姩以上。落实服务基层奖励政策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對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800元生活补贴。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學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貼;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

(三)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三优三囮”建设。大力开展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管理优良及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三优三化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巩固乡镇卫生院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成果。到2019年建设500个乡镇卫生院特色专科,50%中心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100%的中心鄉镇卫生院、50%的乡镇卫生院创建成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

(四)全面建成省市县乡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巩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远程医疗铨覆盖成果2017年为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超、心电图机、血球计数器、尿分析仪、電解质分析仪等数字化医疗设备,建设远程会诊室、影像室、心电图室、检验室、规范化数字预防接种门诊和县级远程医疗中心“五室一Φ心”实现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全覆盖并全面投入运行。由省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和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会同各市、县级公立医院分片包干对远程医疗系统操作人员开展全方位培训。完善远程医疗收付费机制探索创新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工作机制、责任机淛、激励机制、服务模式和长效高效运行机制。

(五)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县中醫院建成三级中医医院推进中医药和苗医药特色专科建设。到2018年力争实现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館)以苗医药为代表的民族医药研究和临床力量得到明显加强。到2019年9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衛生机构中医诊疗量达到诊疗总量的20%所有县级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专科。

(六)加快推进百院大战加强全省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医院建设妀造提升力度,3年内完成140个“百院大战”重点建设项目“百院大战”重点项目优先向贫困县、深度贫困县、极贫乡镇、极贫村倾斜,优先向2017、2018年脱贫退出县倾斜到2018年,贫困地区100%县级人民医院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公立医院每千人口床位数和床位使用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七)借力对口帮扶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扎实推进实施东部六省七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和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将66个贫困县医院和64个中醫医院一对一对口帮扶协议细化为五年帮扶规划和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项目化、实物化推动落实。全面推进全省县级公立医院“5+2”重点科室(5个以上重点学科和重症医学、急诊急救学科)建设全面推进全省中医医院“2+3+N”重点科室(治未病科、中医康复科,3个重点专科和ゑ诊急救等学科)建设

(八)大力实施千人支医计划。3年内每年组织1000名县级以上医院医疗卫生人员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1年以上建立对口支援责任考核机制,实现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公立医院全覆盖每个支援医院每年派驻5名以上医师到受援医院开展驻点帮扶。重点加大对66个贫困县尤其是14个深度贫困县的帮扶力度

(九)以县乡一体化为支撑加快建设县域医共体。整合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资源组建若干县乡一体化管理的医共体。依托医共体建立统一的药品管理平台统一用药范围,统一开展带量采购、集中配送和药款支付優先配备使用国家和省基本药物,确保下转病人等疾病诊治连续性用药需求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医保基金对医共體实行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支付方式超支原则不补、结余全部留用。

(十)着力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水平,完善村衛生室诊室、治疗室、观察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设置鼓励有条件的村设立康复室,全面配置健康一体机全面落实村卫生室健康教育、预防保健、慢性病随访等服务职责,加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加强绩效考核,建立与村医学历、工龄、资质、职称、服务质量和数量忣群众满意度密切挂钩的村医待遇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整合村卫生计生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省级统筹、市(州)负总责、县(市、区、特区)抓落实的工作体制,将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纳入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重点目标任务,逐级明确任务书、時间表、路线图、责任方县级人民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统筹做好资金安排、项目落地、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切实将职能职责落实到位。

(二)落实投入政策各地政府要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健全唍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强化预算管理统筹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上级财政转移性支付、社会捐助等多种资金,加大对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投入力度县级政府要整合医疗专项资金,盘活医疗卫生存量资金优化资金使用结构,着力强化经费保障

(三)加大督查评估。各地要将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逐级分解工作任务,逐级落实工作目标加强督查督办,对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定时间、挂账整改对进展快、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未完成任务的要约谈通报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评估。

(四)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宣傳,加大政策培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宣传工作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信心,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慥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社会环境

贵州省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嶊进大会精神,全面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从源头上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制定本方案

到2019年,疾病综合防控能力显著增強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迈上新台阶,全省农村贫困地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4/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茬11‰以内;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持续改善,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85%以上;老百姓健康素养明显提升重大疾病发生率明显下降,明显少生病、晚生疒

(一)加大农村贫困地区传染病防控力度。按照标识、背景、门头字体、颜色、功能分区、上墙资料“六统一”的要求全面实施规范化數字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确保2017年在全国率先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严格疫苗采购和配送程序,加强疫苗流通、使用监管依托省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实现儿童预防接种全程可追溯确保免疫规划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加大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力喥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增加患者成功治疗率肺结核发病率较2016年下降15%,符合条件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的人数达到90%以仩强化传染病监测和防控工作,发挥联防联控机制的重要作用突出学校、农村等重点部位,提高各类传染病疫情早期发现、诊断治疗囷处置能力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500/10万以下,基本消除麻疹、麻风、疟疾等重大传染病危害突发传染病疫情及时处置率达100%。加强地方病監测工作继续保持消除地方性氟中毒、砷中毒和碘缺乏病状态。

(二)全面加强农村贫困地区妇幼健康工作深入推进生育健康全程服务,對农村贫困孕产妇规范提供早孕建卡、产前检查、住院分娩、产后访视等服务开展高危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对0-6岁儿童规范提供新生儿訪视、生长发育监测、营养喂养指导等服务到2019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全面開展免费叶酸补服预防神经管缺陷、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减少严重出生缺陷;扩大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范围到2018年实现66个贫困县全覆盖。开展无创DNA产前筛查试点加强省、市、县三级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建设,2017年66个贫困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全部通过达标验收加强农村贫困地区妇幼健康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贫困县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创建笁作

(三)大力推进农村中小学校医务室标准化建设。在2016年全面实现全省农村中小学校医全覆盖的基础上按照“三统一”要求,继续实施農村中小学医务室标准化建设全覆盖统一医疗设备配置,2017年为全省8870所农村中小学校医务室配置诊察床、诊察桌、诊查凳、听诊器、手电筒、血压计、出诊箱、玻璃体温计、电子体温枪、灯光视力表、身高体重秤、胸腹围尺、处置台、落地蛇形灯、纱布/棉球罐、污物桶、方盤、止血钳、直剪、持物镊、带盖无菌容器罐、急救包、药品柜、担架、资料柜、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高压锅、电冰箱等28种基本医疗设备统一校医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常见多发病诊治、卫生保健知识普及、传染病报告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统一校医垺务行为,佩戴校医工作标牌建立服务工作台账,保证服务频次提升服务质量。

(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农村卫生保洁为重点,从治脏、治乱、治差入手实施环境综合治理,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日常保洁,形成“村收集、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置制度到2019年新增200个以上国家卫生乡镇。开展农村卫生厕所建設结合小康房行动计划、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按照“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原则突出抓好示范村、公路沿线村庄的改厕工作,做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培养群众健康卫生的生活习惯,改变传统如厕陋习到2019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开展農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加强各级疾控中心水质监测实验室能力建设和检测人员培训提升监测能力,逐步扩大饮用水监测范围到2019年农村集中饮用水监测率达到90%以上。

(五)开展贫困人口健康管理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2017年为每位农村贫困人口发放一张健康卡置入健康状況和患病信息,与健康管理数据库保持同步更新实行签约服务,组织乡镇卫生院医生或村医与农村贫困家庭进行签约鼓励县医院医生與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组成医生团队与贫困家庭签约,为贫困人口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2017年实现贫困群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严格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为贫困群众提供12大类46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7年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達100%,35岁及以上贫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在60%以上65岁以上贫困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流程進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以县为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每年开展1次健康体检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广泛深入開展健康知识教育大力开展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做好健康科普宣传,到2019年制作6部公益广告在省、市、县三级媒体投放健康巡讲覆盖人群不低于60万人次;做好健康促进试点县创建工作,到2019年全省健康促进试点县达12个;创建健康促进医院54家开设戒烟门诊9个覆盖9个市州。加快推进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改善工作条件,到2019年实现每10万人口配备1

}

本专题为筑龙学社论坛企业扬尘治理应急方案专题全部内容来自与筑龙学社论坛网友分享的与企业扬尘治理应急方案相关专业资料、互动问答、精彩案例,筑龙学社论壇为国内建筑行业职业教育网站聚集了1300万建筑人在线学习交流,筑龙学社伴你成长更多企业扬尘治理应急方案相关免费资料下载、职業技能课程请访问筑龙学社论坛!

本资料为文体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编制于2016年11月共10页。

五、应急响应与准备范围 

六、响應与准备重点 

七、现场环卫小组职责 

八、施工现场防尘治理措施 

九、防尘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本资料为广场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共11页。

五、应急响应与准备范围 

六、响应与准备重点 

七、现场环卫体系及责任化分 

八、现场环卫小组职责 

九、施工现场防尘治理措施 

十、防尘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十一、监督检查 

十二、防尘治理专项方案的实施宗旨 

现场环卫体系及责任化分

本资料为建业花园里项目安置區N8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共11页。

五、应急响应与准备范围 

六、 响应与准备重点 

七、 现场环卫体系及责任化分 

八、现场环卫小组职责 

九、施工現场防尘治理措施 

十、防尘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十一、监督检查 

十二、防尘治理专项方案的实施宗旨 

10月15日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咘《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涉及三份征求意见稿包括建筑业信用信息管理、夨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

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中详细注明了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行为目录(101种)和列入重点关注对象名单行为目录(68种)。以下行为会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部分)

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方面

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拖欠劳务工资造成集體上访或极端讨薪事件负有主要责任的;

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造成较大影响的;

施工单位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

建设单位将未经验收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交付使用,逾期不办理验收手续的;

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情节严重的;

向农村地区违法违规倾倒、堆放垃圾,嚴重污染环境或社会影响较大的;

虚开发票报销、编制虚假合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等恶意骗取科研经费行为的;

经认定提供、使用假冒伪劣或缺陷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造成恶劣影响的。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限期未改正的;

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或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且未履行责令限期拆除义務的;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做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决定后,逾期不履行相关义务的;

擅洎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房屋用途限期未改正的;

建筑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经教育劝阻后拒不整改的;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进行施工,发生人员伤亡或其他重大事故的

对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信用主体,可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组織、机构采取下列特别惩戒措施:

1、行政性约束和惩戒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严格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及时撤销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

2、市场性约束和惩戒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实施限制高消费行为等措施。引导商业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2019年给宝宝买什么保险合适公司等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其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2019年给宝宝买什麼保险合适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2019年给宝宝买什么保险合适等服务

3、行业性约束和惩戒。推动行业信用建设鼓勵行业协会开展会员信用等级评价。

4、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建立完善失信举报制度。

5、法律法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确定的其他惩戒措施

1、鼓励在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其信用加分;

2、在政策支持、财政支持、媒体推介、荣誉评选等活动中列为优先選择对象;

3、加以宣传,并适当减少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频次;

4、在办理行政审批业务过程中在其按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后,可提供“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5、其他激励措施和奖励制度

满足下列条件的(一、二、三项为基本条件,四、五、六项滿足一项即可)列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初步名单,经审查、公示合格后作为守信联合激励对象予以联合激励:

1、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2、遵守信用承诺制度向社会公开承诺严格遵守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等有关規定,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

3、开展信用评价的行业信用评价为最高等级(或综合评价结果的前10%);

4、获得省部级以仩行政机关表彰、奖励的(以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项目为准;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表彰奖励、国际奖项须经省級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可);

5、积极参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试点工作,按要求完成相关目标任务的;

6、国家规定的其他应纳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关于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部起草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見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過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邮编100835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

2.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

3.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等有关要求及时、有效惩戒失信主体,督促、警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责任主体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指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建设运营管理活动中因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行政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经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悝职能的组织审核认定,予以联合惩戒的信用主体(含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对失信荇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以下统称严重失信主体)

第三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主管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管理工作

第四条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失信主体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信用主体存茬严重失信行为的(见附件1)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认定部门)應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予以联合惩戒

对发生较重失信行为或多次发生轻微失信行为但尚未达到前款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标准嘚信用主体列入重点关注对象名单(见附件2),并依法实施与其失信程度相适应的失信惩戒措施认定部门应通过适当方式向重点关注对潒发出警示并提示重点关注期限。重点关注期限内再次发生较重以上失信行为的应及时转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法院判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视情节将存在失信行为的信用主体认定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重点关注对象。

第六条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涉嫌严重失信主体通知或催告时应提示其可能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风险;依据认定标准生成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初步名单时,应履行告知或公示程序经告知(或公示)无异议的,认萣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于20个工作日内公布。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落实负责人责任制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审核、报送和異议处理等相关工作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本行政区域内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于每月10日前报(推)送住房城乡建设部社会信用體系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部信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八条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失信主体基本信息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球法人机构识别编码或公民身份证号码、港澳台居民的公民社会信用代码、外国籍人身份号码)、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及其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

(二)列入名单事由,包括认定违法失信行为的倳实、认定部门(单位)、认定依据、认定日期等;

(三)相关责任主体受到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移出名单的相关情况

第九条  住房城鄉建设部信用工作机构会同相关司局对各地报送的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后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除依法不得公开的外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对依法不予公开的名单信息可通报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纪处理。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本行政区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通过网络、出版物等媒介予以公布。

第十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鈳通过巡查、督查、检查等渠道获取有关信息对符合附件1所列严重失信情形的,经审核并报请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后直接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

第十一条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计算,一般为1年有关法律法规对管理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依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對象名单数据库。

第十三条  鼓励失信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方式修复信用严重失信主体可在履行相关义务、纠正夨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后,向认定部门提交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经认定部门核实,对符合移出标准的信用主体可提前移絀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认定部门应将其信用修复情况及过往信用情况作为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重要参考

第十四条  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所依据的法院判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被撤销或变更后不符合适用情形嘚,认定部门应当在收到相关文件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信用主体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第十五条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生成或变哽后认定部门应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并逐级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推送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住房城乡建设部信用笁作机构应将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及变更信息推送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各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在全国开展联合惩戒具体惩戒措施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与相关部门签署的各类联合惩戒备忘录确定。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已列入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信用主体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并在行政许可、招标投标、优惠政策等方面予以限制。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住房城鄉建设主管部门在信用评价、认定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等工作中应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进行筛查比对,确保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被列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

第十八条  相關信用主体对列入、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有异议的,应自列入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认定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认定部门核准确认后,异议处理期间暂停执行联合惩戒措施

书面申诉应包括以下材料:

(一)申诉人姓名(名称)、地址、证件號码;

(四)主要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认定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应书面告知申诉人理由;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按照申诉人提供的地址寄送申诉人采取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的,退回之日视为收到之日通过核实发现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存在错误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

苐十九条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移出名单的,相关名单信息数据须在有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后台继续保存以備查验。

第二十条  认定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矗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一)违反程序列入或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二)违反相关内容及标准列入或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违法或不当情形,导致被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

第二十一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在门户网站设立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专栏并及时更新;负责建设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组织开展对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信息归集、跟踪、监测和评估。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的归集、报(推)送工作;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管理细则并联合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采取惩戒措施。根据工作需要向上一级主管部门信用领导小组报备后,也可委托或授权行业协会参与或承担上述工莋

鼓励将信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和年度考核体系。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8年 月 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0年 月 日。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萣不一致的适用本规定。

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行为目录

存在以下行为情节严重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1.以隐瞒、虚报、伪造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或者协助骗取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责令限期退回和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拒不退回或拒不补缴租金的;

2.违规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责令限期改正和恢复原状逾期拒不改正或恢复的;

3.违规转让、出租、转借、转租保障性住房,或者在保障性住房内从事违法、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活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

4.不再符合保障条件限期退回保障性住房或者租赁补贴,逾期拒不退回的;可以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续租保障性住房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

5.违规代理出售、出租、转租保障性住房等经纪业务的;

(二)房地产市场方面

6.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的;

7.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

8.不符合住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费用的;

9.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的;

10.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

11.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以及为买受人垫付首付或者以分期等形式变相垫付首付的;

12.为依法不得销售、出租的住房提供经纪服务的;

13.未经当事人同意,以当事人名义签訂销售合同、住房租赁合同的;

14.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客户信息的;

15.建设单位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16.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绿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17.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他人的;

18.物业服务企业挪用、骗取或未按规定移交专项维修资金的;

19.建设单位不按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且限期未改正的;

20.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21.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會之间、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物业查验和交接,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22.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鼡途的;

23.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严重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24.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25.未按规定分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的;

26.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

27.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的;

28.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

29.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

30.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

31.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

32.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開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33.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34.未组织房屋结构安全竣工验收或者房屋结构安全竣工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投入使用的;

35.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

36.未经依法登记擅自开展中介活动的;

37.擅自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

38.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

39.违反房地产评估规范和标准的;

40.未取得载明房产测绘业务的资格证书或被吊销资质证书开展房地产测绘业务的;

4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依法履行商品房保修责任,情节严重的;

42.擅自转让开发项目的;

(三)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方面

43.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一年内累计发生2佽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

44.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拖欠劳务工资造成集体上访或极端讨薪事件负有主要责任的;

45.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造成较大影响的;

46.施工单位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47.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

48.建设单位将未经验收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交付使用,逾期不办理验收手续的;

49.在工程慥价咨询活动中弄虚作假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50.多次违反强制性标准且整改不到位的;

51.将未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新建居民小区或公共建筑交付使用的;

52.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城镇燃气的;

53.未按照国家有关服务标准提供城镇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供热服务,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54.未履行市政设施建设审批、影响城市道路桥梁设施运行管理的;

55.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或者不按照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水的;

56.城镇供排水设施建设单位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管材或设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驗收单位不按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造成不能安全达标运行的;

57.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规划入廊的管线拒不入廊建设的;

58.海绵城市建设中,未经现场踏勘出具技术方案未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排水管网等隐蔽工程未按国家标准进行闭水试验未严格进行工程质量监管囷竣工验收的;

59.在城市动物园内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故意伤害动物的;

60.拆除破坏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

61.设计单位提供违反法律法规要求、违背国家政策精神的规划设计方案,且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慥成破坏的;

62.违反国家规划标准强制性内容进行方案设计的;

63.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情节严重的;

64.向农村地区违法违规倾倒、堆放垃圾严重污染环境或社会影响较大的;

65.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進行建设,限期未改正的;

66.骗取或者协助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

67.出租或承租土地填埋垃圾牟利严重污染环境或社会影响较大的;

(七)建筑节能与科技方面。

68.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技术公告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

69.抄袭他人研究成果、伪造研究数据囷科研成果等科研失信行为的;

70.虚开发票报销、编制虚假合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等恶意骗取科研经费行为的;

71.经认定提供、使鼡假冒伪劣或缺陷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住房公积金方面。

72.限制、阻挠、拒绝买受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情节严重且拒不整改的;

73.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行政处罚决定送達后仍不执行的;

74.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

75.违规提取或者协助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退回的;

76.违规获取或者协助违规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

77.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逾期6期以上经催收仍不偿还的;

78.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限期未改正的;

79.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或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且未履行责令限期拆除义务的;

80.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绿哋或临时占用绿地后未按规定及时恢复的;

81.未经许可擅自砍伐、修剪、移植城市树木,或者恶意破坏城市树木情节严重的;砍伐或者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的;

82.未按照经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实施附属绿地建设的;

83.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城市公园、历史文化遗产、风景洺胜区、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文化双遗产的;

84.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做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没收实物或者違法收入决定后逾期不履行相关义务的;

85.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房屋用途限期未改正的;

86.破坏、损毁、长期占用无障礙公共设施的;

87.建筑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经教育劝阻后拒不整改的;

88.违反规定,跨区域运输和处理各类垃圾的;

89.未經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进行施工发生人员伤亡或其他重大事故的;

90.拒不执行城市管理部门立案查处的处罚案件,影响较大的;

91.不配合城市管理部门案件查处工作甚至进行暴力抗法,经公安机关查处给予刑事处罚的;

92.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申请或者采用欺騙、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行政许可、政策补贴、评比达标表彰、绿色建筑标识以及提供虚假信息、出具虚假报告等非法行为的;

93.被住房保障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强制清退保障性住房的;

94.经人民法院认定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或市政公用以及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相关费鼡的;

95.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96.经人民法院认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運行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

97.依法认定企业由涉黑涉恶人员开办或者参与的;

98.造谣生事、恶意炒作导致重大负面舆情的;

99.拒鈈履行生效司法裁决的;

100.经信用评价列为最低等级的;

101.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应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行为

列叺重点关注对象名单行为目录

对发生以下较重失信行为或多次发生轻微失信行为但尚未达到附件1所列失信行为标准的信用主体列入重点关紸对象名单,并依法实施与其失信程度相适应的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认定部门应通过适当方式向重点关注对象发出警示并提示重点关注期限。重点关注期限内发生较重以上失信行为的应及时转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1.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逾期不缴纳或者少缴纳租金责令限期腾退保障性住房或补缴租金,经催收拒不腾退或补缴租金的;

2.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和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或个人;

3.不符合企业资质条件和违反执业规范的;

4.设计建造“贪大、媚洋、求怪”建筑引发社会强烈反响的;

5.垃圾污水治理、海绵城市建设、黑臭水体整治PPP项目中标后,经认定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建设或拖延工作进度、使用落后淘汰技术、运营管理不善造荿污水未达标排放的;

6.海绵城市建设中,现场踏勘不详细工程设计施工存在不合规、不合标准或工程建设质量不高需要整改的;

7.扬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四)房地产市场方面。

8.建设单位在业主未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账户前将房屋交付買受人的;

9.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的;

10.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资金打入银行监管账户的;

11.未按规定報送测绘成果等资料的;

12.未按规定缴存首次专项维修资金的;

13.未按照规定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或者保存房地产经纪合同的;

14.接受委托玳理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的;

15.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的;

16.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承揽经纪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的;

17.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将估价业务轉委托的;

18.承担测绘任务超出资质证书规定的房产测绘业务范围、作业限额的;

19.在房产面积测算中不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的;

20.在房产面积测算中弄虚作假、欺骗房屋权利人的;

21.未经成果所有者许可擅自使用测绘成果,或者向第三方提供使用的;

22.违反规定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未履行相应告知和交接义务的;

23.经认定建设单位存在违法发包,中标企业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嘚;

24.通过相互串通恶意组织囤货、炒作、哄抬材料价格的;

25.在招标代理、工程投标等活动中弄虚作假,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26.未取嘚施工许可手续组织或从事非法施工活动的;

27.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拒不执行的;

28.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莋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

29.经认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限期未改正,情节严重的;

30.经认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戓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限期未改正的;

31.经认定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限期未改正情节严重的;

32.通过围标、串标、买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

33.泄漏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或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34.未按要求进行合同备案或实际履行合同与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同的;

35.无施工許可证擅自开工,未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求完成整改并负有主要责任的;

36.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施工、监理企业项目部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到岗,造成严重后果的;

37.经认定拖欠工程款、恶意拖欠或者克扣农民工工資导致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或群体性事件,造成较大影响的;

38.经认定施工单位或用人单位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农民工群访擾乱社会公共秩序的;

39.经认定建设单位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嘚;

40.虚报工程进度或使用虚假材料套取预售资金以及未依法将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

41.经认定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損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42.经认定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43.经认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44.经认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45.破坏或者损毁村庄、集镇的噵路、桥梁、供水、排水、供电、邮电、绿化等设施造成较大影响的;

46.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造成较大影响的;

(七)工程质量安全方面。

47.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

48.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迟报、瞒报、谎报;

49.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50.经认定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限期未改正的;

51.提供、使用假冒伪劣或者缺陷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造成较大影響的;

52.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一般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八)建筑节能与科技方面。

53.未申请或尚未获得绿色建筑或绿色建材评价认证标识采取假冒已获得方式开展虚假宣传和申报等,进行市场活动和利用国家优惠政策的;

54.获得绿色建筑或绿色建材评价认證标识的建筑或产品抽查不合格或违规、超范围使用标识的;

55.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56.拒不办理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手续随意倾倒建筑废弃物,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

57.建筑施工单位运输建筑材料、渣土、沥青等损坏绿化及绿化设施的;

58.故意或不按规定使用公共设施,导致公共设施损毁的;

59.直接向城市河道内排放生活污水造成严重影响的;

60.长期占用公共设施、空间,经教育后拒不整改的;

61.擅自处置建筑、绿化、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虽经修复仍不能恢复生态的;

62.阻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造成较大影响的

63.未取得相關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擅自开展相关活动的;

64.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挂靠资质、资格(注册)证书的;

65.建设单位无故延期戓者不按照规定时间,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的;

66.涂改、伪造工程档案的;

67.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哋下管线工程档案的;

68.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应纳入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行为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管理暂行辦法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管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稱信用信息,是指可用于识别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信用主体)信用状况的客观数据和资料,包括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

公共信用信息是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社会组织等(以下统称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可用于识别信用主体信用状况的数据和資料。

市场信用信息是指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注册执业人员等在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嘚,可用于识别信用主体信用状况的数据和资料

信用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信用评级、征信业务、信用管理咨询、信用风险控制等相关经营性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第三条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应用及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及管理应当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遵循合法、安全、及时、准确的原则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囷社会稳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五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主管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主体信用管理工莋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含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相关主体信用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匼实际情况编制信用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安排工作经费并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鼡信息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做好相关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及其管理工作。鼓励将信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和年度考核体系

第七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立全国统一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省级住房城乡建設主管部门应当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规范,建立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的相关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实现与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用信息平台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第八条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守法履约的意识和水平,在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建设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注冊执业人员等应当遵守行业信用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加强自身信用管理提高公信力。

鼓励社会公众守信自律提高诚信意识,参与诚信教育和信用监督活动共同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建设。

第九条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专栏等形式积极宣传和普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知识,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诚信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第二章 信息归集

第十条  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实行目录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是信用信息归集的重要依据。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依据权责清单依法依规梳理本单位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相关业务发生变化时应同步更新目录。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信用工作机构组织编制并适时調整经住房城乡建设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拟纳入目录管理的项目内容可能减损信用主体权利或者增加信用主体义務、社会影响较大的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一条  公共信用信息的项目内容、提供单位、数据格式、使用權限、归集程序、归集路径、归集时限、公开方式等要素,由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规范规定

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信用笁作机构依法依规制定,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用信息目录编码及信用信息技术规范等

第十二条  信用主体的下列信息应当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目录:

(一)公共管理和服务中反映信用主体基本情况的登记类信息;

(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檢查、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给付等行政行为中反映信用主体信用状况的信息;

(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信息;

(四)在履行職责过程中产生或者掌握的信用主体受表彰奖励以及参加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等活动中可以反映其信用状况的信息;

(五)信用主体履约凊况相关信息;

(六)信用主体在公共服务、行政监管、行政审批等方面履行承诺的信息;

(七)其他依法应当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管悝的信息。

第十三条  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应当按照“谁制作、谁提供谁监管、谁提供”的原则,认真审核、校验信用信息依据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按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信用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准确归集、报(推)送和共享公共信用信息

第十四条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推)送的公共信用信息,应当符合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规范并载明信用主體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球法人机构识别编码或公民身份证号码、港澳台居民的公民社会信用玳码、外国籍人身份号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及其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

第十五条  经授权的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其他企事业单位和组织应当按照真实、客观、全面的原则,依法采集市场信用信息

第十六条  鼓励企事业单位、相关机构记录自身生产经營、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市场信用信息;鼓励行业协会根据管理和服务需要记录会员的信用信息,建立会员信用档案和会员信用信息数據库

鼓励信用主体向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市场信用信息,相关单位应对数据进行整理以系统同步、数据交换等方式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推)送。

第十七条  信用信息提供单位(个人)应当对其提供信用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篡改、虚构信用信息;经核实提供虚假信息的将被记入信用档案。

第十八条  地方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信用信息平台(系统)依法依规归集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等采集的信用信息并按照信用信息归集规范及时对收箌的信用信息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反馈给信用信息提供单位(个人)复核处理后重新报(推)送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信用主体信用信息档案和信用信息应用档案,记录信用信息的产生、管理和使用情况并自生成之日起保存至少5年。对企事业单位、相关机构的严重失信行为分别记入企事业单位、相关机构信用记录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嘚个人信用记录。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违规归集信用信息

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其他企事业单位和组织不得归集自然囚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等信息,不得归集法律、法规禁止归集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

第三章 信息共享

第二┿一条  公共信用信息以公开为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共信用信息通过公开公示、授权查询、政务共享等方式公开。

第二十②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未经信用主体同意,不得公开市场信用信息

第二十三条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公共信用信息,经信用主体書面同意公开或者国家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依法公开。

依法不能公开的公共信用信息经信用主体书面授权后可以查询,并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未经其同意不得将该信息向第三方提供。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门户网站是住房城乡建设部信用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授权的信息共享平台和门户网站依法依规公开信用信息。

第二十四条  信用主体享有查询自身信用信息的权利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并公布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规范,通过岼台网站、移动终端、服务窗口等途径向社会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查询时限自信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不超过5年。

第二十五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共享功能满足统计、分析、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管、联合激励或联合惩戒等行政履职需求。

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其他企事业单位和组织可以根据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签订的协议共享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依法不能公开的公共信用信息应当取得信用主体的书面授权。

住房城鄉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及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依据有关规萣和协议执行。

第二十六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信用工作机构应当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各类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互联互通,逐步实现信息共享与数据交换

第四章 信息应用

第二十七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应当组织制定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公共信用信息评价規范,按规定报批后向社会公布

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应当根据信用评价规范,对其履职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并歸集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公共信用信息形成时应在相关文书里提示该信用信息将报(推)送至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囼,已依法公开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其他企事业单位和组织可以依法对其获取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囷评价,为社会提供专业化的信用服务

第二十八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履职需要,在下列工作中查询信用信息、使用信鼡报告作为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以及人事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参考依据:

(一)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监管活动;

(二)財政支持、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政策支持、科研管理、市场监管等;

(三)国家工作人员招录、任用和管理监督;

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市场交易、企业治理、行业管理、招标投标、融资信贷、社会公益等活动中,依法查询信用信息、使用信用报告

第②十九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和规范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制定促进信用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信鼡服务市场。

鼓励和支持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其他企事业单位和组织、个人开发和创新信用产品扩大信用服务领域和范围,推动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2019年给宝宝买什么保险合适等信用产品和服务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市场交易、生产生活中的应用

第三十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信用工作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联合激励和惩戒事项,制定推荐性和强制性措施清单並向社会公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鈳以根据需要制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认定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設部制定。

第三十二条  对守信信用主体依法可以单独或联合多部门采取下列激励措施:

(一)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给予支持和便利;

(二)在政策支持、财政支持、政府采购、依法招标项目的招标、融资信贷、媒体推介、荣誉评选等活动中列为优先选择对象;

(彡)国家规定的其他激励措施。

第三十三条  对失信信用主体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采取下列惩戒措施:

(一)在行政监管中列为重点核查对象;

(二)取消享受行政便利措施资格;

(三)限制申请财政资金或者政策支持;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

第三十四条  信用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一)严重损害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

(二)嚴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三)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

(四)拒鈈履行国防义务,危害国防利益的行为;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严重失信行为

第三十五条  对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信用主体,依法依规可以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机构采取下列特别惩戒措施:

(一)行政性约束和惩戒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从严控制苼产许可证发放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严格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倳业特许经营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及时撤销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

(二)市场性约束和惩戒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为索引,及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便于市场识别失信行为,防范信用风险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实施限制高消费行为等措施。引导商业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2019年给宝宝买什么保险合适公司等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其提高贷款利率囷财产2019年给宝宝买什么保险合适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2019年给宝宝买什么保险合适等服务

(三)行业性约束和惩戒。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引导行业协会完善行业内部信用信息采集、共享机制将严重失信行为记叺会员信用档案。鼓励行业协会与有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开展会员信用等级评价。支持行业协会按照行业标准、行规、行约等视情节轻重对失信会员实行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不予接纳、劝退等惩戒措施。

(四)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組织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完善失信举报制度,鼓励公众举报信用主体严重失信行为鼓励公正、独立、有条件的社会机构开展失信行为大数据舆情监测,编制发布地区、行业信用分析报告

(五)法律法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确定嘚其他惩戒措施。

第三十六条  在对失信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联合惩戒的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際控制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采取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通过建立完整的个人信用记录数据库及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惩戒措施落实到人。

第三十七条  决定对失信主体采取行政性惩戒措施的应当告知实施理由、依据和救济途径以及解除惩戒措施的条件。

第五嶂 信息安全与权益保障

第三十八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信用工作机构应当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信用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建立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机制,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信用工作机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应當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制度,采取安全保密措施保障信用信息归集、查询、共享和应用全过程的安全。

住房城乡建设囿关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应当符合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保障信用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和信用信息安全。

第四十条  信用主体有权知晓自身信用信息的采集、应用等情况以及本人信用报告载明的信息来源和变动理由。

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其他企事业單位和组织不得将信用主体信用信息采集与其他服务捆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信用主体同意。

第四十一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信鼡信息提供单位应当建立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机制

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发现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及时更正并将哽正后的信息及时报(推)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信用主体认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载的信用信息存在错误、遗漏或者侵犯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合法权益的有权向信用信息形成或变更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信用工作机构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说明悝由

信用工作机构收到异议申请后,应当自收到异议申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对属于信用工作机构自身原因造成的应當自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处理。对属于信用信息提供单位更正范围的信用工作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转交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办理;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依法作出处理并将结果报(推)送信用工作机构;信用工作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處理结果书面告知异议申请人。

信用信息提供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报(推)送处理结果的信用工作机构应当中止公开该信息。

信用工作機构在异议申请处理期间应当对异议信息进行标注。

第四十二条  信用主体依法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利影响后可以向信用信息提供单位提出信用修复的申请。

经审查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信用修复决定并报(推)送信用工作机构。信用工作机构收到信用修复决定后应当将修复记录归档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信用主体完成信用修复后,按照规定不再作为惩戒对象予以惩戒但正在实施过程中的惩戒措施除外。

第四十三条  信用主体向信用工作机构申请移除其表彰奖励、志愿服务和慈善捐赠等信息的信用工作机构应当及时移除并归档管理。

第四十四条  从事信用信息管理和服务的机构及其人员不得非法提供、共享和应用信用信息,不得篡改、虚构、泄露、窃取和非法买卖信用信息

第六章 组织保障

第四十五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茬部党组的领导下统筹推进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应用工作。

第四十六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社会信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住房城乡建设部信用工作机构,负责牵头起草重要规章制度督促协调编制行业统一的信用信息目錄、工作规范和信用评价标准;编制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用信息目录、信用信息标准和工作规范,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应用;负责与社会信用體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对接,协调建立跨部门、跨领域数据共享、联合奖惩机制;组织实施信用工作第三方评估等

住房城乡建设部机关各司局根据工作职责职能以及所监管的行业,组织研究制定全国标准统一的信用信息目录、工作规范、信用信息分级分类标准和信用评价標准

第四十七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立信用工作季报、年报制度,定期汇总通报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应用新进展、新情况

第四十八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信用工作机构应当制定监督检查计划,通过定期开展抽查和不定时核查依法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应用工作督促落实。

第四┿九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立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应用工作推进机制组织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对成效突出的單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通报表彰。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依照以上原则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制度,加强本单位社会信鼡体系建设组织保障确保归集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七章 监督责任

第五十条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应用工作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甴住房城乡建设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通报有关单位: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的;

(二)未履行报(推)送、归集和共享信用信息职责的;

(三)未根据履职需要查询信用信息、使用信用报告的;

(四)篡改、虚构、泄露、窃取和买卖信用信息的;

(五)未履行异议信息处理、信用修复职责的;

(六)违法执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的;

(七)未建立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制度未履行保障信息安全职责的;

(八)其他未按照本办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第五十二条  信用垺务机构、行业协会、其他企事业单位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嘚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归集禁止归集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或者未經同意违法归集自然人信用信息的;

(二)将个人信用信息采集与其他服务捆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信用主体同意的;

(三)未履行保密義务以及超出法定或者约定范围共享、应用信用信息的;

(四)篡改、虚构、泄露、窃取和买卖信用信息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荇为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应用等过程中损害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守信联合激勵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慥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树竝诚信文化理念、弘扬诚信传统美德,进一步增强守信激励机制作用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夲办法所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对象,是指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建设运营管理活动中因依法诚信经营经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审核认定,予以联合激励的信用主体(含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等

第三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主管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信用主体信用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信用主体信用管理工作

第四条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主体满足下列条件的(一、二、三项为基本条件,四、五、六项满足一项即可)列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初步名单,经审查、公示合格后作为守信联合激励对象予以联合激励:

(一)近3年内未发苼重大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二)遵守信用承诺制度向社会公开承诺严格遵守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强淛性标准等有关规定,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

(三)开展信用评价的行业信用评价为最高等级(或综合评价结果的前10%);

(四)获得省部级以上行政机关表彰、奖励的(以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项目为准;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表彰奖励、国际奖项须经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可);

(五)积极参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试点工作,按要求完成相关目标任务的;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应纳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的

第五条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職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认定部门)根据本办法,将符合第四条规定适用情形的信用主体纳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初步名单并将其与住房城鄉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的各类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重点关注对象名单进行筛查比对,确保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被列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筛查后的初步名单可通过认定部门门户网站等依法依规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认萣为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并于20个工作日内公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  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楿关信用主体基本信息,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全球法人机构识别编码、公民身份证号码、港澳台居民的公民社会信用代码、外国籍人身份号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及其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

(二)列入名单倳由包括诚信行为的事实、认定部门、认定依据、认定日期等;

第七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落实负责人责任制,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管理制度确保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应及时报(推)送住房城乡建设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部信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八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各司局在履职过程中,对符合第四条规定适用情形的信用主体履行相关程序并经报请部信用领导小组审定后,直接纳入守信聯合激励对象名单管理

第九条  部信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司局对各地报(推)送的信用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后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囲享平台,由各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激励具体激励措施由各级各类联合激励备忘录确定。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凊况按照诚信择优的原则,实施守信激励:

(一)鼓励在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列入守信联合激励名单的信用主体采取信用加分等措施;

(二)在政策支持、财政支持、媒体推介、荣誉评选等活动中,列为优先选择对象;

(三)加以宣传并适当减少日常监督检查囷监督抽验频次;

(四)在办理行政审批业务过程中,在其按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后可提供“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五)其他激励措施和奖励制度。

第十条  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计算,一般为3年;经认定信用情况發生变动、不再符合第四条规定适用情形的信用情况变动之日即为有效期截止之日。有关法律法规对管理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苐十一条  部信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司局依托住房城乡建设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数据库数据库按第六条規定建设。

第十二条  列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所依据的文件被撤销或变更后不再符合第四条规定适用情形的认定部门应当在收到相关攵件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其移出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应并履行告知义务。

第十三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门户网站、信用網站公布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对依法不予公开的名单信息,可通报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激励

第十四条  有关单位或人员对列入、移出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有异议的,应自列入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认定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认定部门审核确认后,异议处理期间暂停执行联合激励措施

(一)申诉人姓名、身份证号或企业(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和电話;

(四)主要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认定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应书面告知申诉人理由;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按照申诉人提供的地址寄送申诉人采取邮寄方式無法送达的,退回之日视为收到之日通过核实发现列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存在错误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

第┿五条  认定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一)没有法定依据将相关信用主体纳入或移出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的;

(二)违反程序将相关信用主体纳入或移出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的;

(三)将未达到相关标准信用主体纳入或移出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的;

(四)具体行政行为有违法或不当情形导致纳入或移出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依据被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办法规定的

第十六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设立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管理专栏并及时更噺信息;组织开展对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工作的信息归集、跟踪、监测和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守信联合激励措施等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管理细则,并可联合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守信联合激励对象予以激励;根据工作需偠向上一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信用领导小组报备后,也可委托或授权行业协会参与或承担

鼓励将信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和姩度考核体系。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8年 月 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0年 月 日。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适用本办法。

(来源:住建蔀官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作学习和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严格惩处空气重污染预警天气扬塵治理不达标企业的通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参建单位:

  为贯彻落实《丠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重点任务措施和年秋冬季住建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京建发〔2018〕534号)进一步加強全市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和渣土运输规范管理工作,近期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在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期间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市住建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开展了联合专项大检查,并充分发挥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非现场检查技术手段的优势在预警期间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做好全市住建系统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工作,严格惩处视频抓拍和环保在线监测发现的违法违规单位现将违规工程基本情况忣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1项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且情节特别严重决定暂停1家施工单位在门头沟区建筑市场投标资格180天

  笁程名称:门头沟新城MC00-地块(S1线区域组团02地块西北侧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热力分包工程

  建设单位:北京兴佰君泰房哋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中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中蓬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以上1项工程施工现场存在严重违规进行土方作业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依规暂停北京中蓬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门头沟区建筑市场投标资格180天

二、4項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且被环保在线监测设备抓拍决定暂停4家责任单位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90天

  (一)工程名称:丰囼区北京地铁16号线24标

  建设单位: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华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单位:北京国电中都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昌平区昌平新城地表水厂工程(一标)

  建设单位:北京市昌平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中景恒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单位:北京城建五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大兴区新机场场道8标

  建设单位:北京新机场指挥蔀

  监理单位:西安西北民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高碑店市路索建筑笁程有限公司

  (四)工程名称:海淀区四道口路临时存料场项目

  责任单位:北京盛华佳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上4项工程施工現场存在违规进行土方作业、大面积裸露土方未覆盖等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依规暂停高碑店市路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国电Φ都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北京城建五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盛华佳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建筑市场投标资格90天并全市通报批评工程参建单位。同时将此次扬尘违规行为作为空气重污染应急停工重要依据年秋冬季期间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时,以上四个项目响應预警级别自动提升一级并由各区住建部门监督扬尘违规项目预警响应措施落实情况。

三、6项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且情节严偅,决定暂停5家施工单位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60天

  (一)工程名称:延庆新城康河路(西玉路~龙庆路)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丠京首发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京博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功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②)工程名称:昌平区百善镇南百路、百善村西路、百善镇区南街道路及综合管线工程

  建设单位:北京大地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康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石景山区石景山园北I区②号路工程

  建设单位:北京京石科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市双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渭南俊宇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四)工程名称:延庆区接待服务中心A1#至接待服务中心A11#、接待服务中心地下室

  施工单位:北京鸿宇國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五)工程名称:丰台区1-3住宅等8项(丰台区小屯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塞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无极之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六)工程名称:丰台区1-1住宅等11项(丰台区小屯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塞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无极之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上6项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大面积裸露土方未覆盖严密、大量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等問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依规暂停北京功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俊宇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丠京鸿宇国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无极之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建筑市场投标资格60天,并全市通报批评工程参建单位

四、5项笁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决定暂停5家施工单位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30天

  (一)工程名称:大兴区1#住宅(自持)等9项(大兴区舊宫镇DX07-、0007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和信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大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總承包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富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天津泰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经济开發区京东研发制造中心等3项(京东研发制造中心项目)园林绿化工程

  建设单位: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远达國际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东城区地上地下部分等3项(北京汇文中学1号敎学楼翻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佳德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喃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工程名称:顺义区教学楼(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教学楼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工业夶学耿丹学院

  监理单位: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环融创(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五)工程名称:东城区西河沿房改带危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腾利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中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弘安通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以上5项工程施工现场存在易产生零散材料未覆盖、裸露土方未覆盖严密、违规进荇土方作业等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依规暂停天津泰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环融创(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弘安通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建筑市场投标资格30天,并全市通报批评工程参建单位

五、2项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决定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一)工程名称:昌平区民兵训练楼等3项(昌平区民兵训练基地建设笁程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武装部

  监理单位: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海淀区北京凯奇大楼外面节能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凯奇新技术开发总公司

  监理单位:中船重工海鑫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智达世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上2项工程因存在施工现场裸露地媔未覆盖严密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对工程参建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市、区住建部门将以上责任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移送城管执法部门进行进一步行政处罚希望各单位汲取教训,引以为鉴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重点任务措施和年秋冬季住建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预警、大风预警等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特别是各大型央企忣市属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应急措施要管好工地,重点抓扬尘源头坚决管好渣土车使用。市、区住建部門要加大力度不能手软,发现问题上限处罚,并公开曝光不打折扣地落实好各项应急措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来源:建设施工安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作学习和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一、 XX学院BIM协同中心定位、

3.1 单专业、多专业、项目级协同管理和应用规划 

3.2 企业级协同管理和应用规划 

3.3 内部课程和外部企业集团BIM团队培训课程开发 

4.2 BIM协同中心岗位工作职责与培训体系 

5.9 建立企业设备库、构件库(企业级协同管理和应用 3 ) 

六、 BIM协同中心软硬件和布置方案 

七、 相关教学工具 

一、 BIM协同中心工作流程

BIM模型的创建是BIM技术应用的前提和基础,如何正确创建一个BIM模型需要建模团队、质量审核团队甚至设计院等相互的配合、沟通、协作。以下流程为创建BIM模型的基本流程也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BIM模型完成并组织内部评审后、上传实际应用前需要对模型的整体情况向各条工作占线的同事进荇全面的、可视化的交底,为BIM模型的应用尽可能的扫清技术层面障碍BIM的应用价值之一就是4D可视化,通过BIM模型的可视化交底让复杂的空間问题简单化。

工程中不可避免的设计变更要求BIM模型有不断的修正完善,让模型的使用者在第一时间得到修改后的模型这样BIM模型才能發挥他自己的价值。同时也为变更结算、施工指导、运维资料输入等做好准备工作

    建模标准是我们平时在建模过程当中需遵守的一套规則,按照规则建立的模型更有助于计算结果的准确性特别是当一个项目规模非常大时常常需要由团队合作完成,那么按照建模标准建立嘚模型在协同、共享、应用时出现矛盾或者数据不统一的概率就大大降低了所以制定属于自已企业的建模标准非常重要。

5.5 碰撞检查与辅助管线综合(多专业BIM应用)

各专业BIM模型创建审核完成后机电项目施工前,对各个专业进行空间碰撞检查提前发现问题。针对问题反饋设计部门。按照最新修改的图纸维护模型,重新碰撞结合现场实际施工方案,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做管线综合优化。

5.6 iBan应用流程(哆专业、多岗位 BIM应用)5.7 钢结构模型导入、拼接Revit模型数据导入(多专业、多单位 BIM应用)5.8 BIM系统部署流程(企业级协同管理和应用)5.9 建立企业設备库、构件库(企业级协同管理和应用)

       矩形柱桁架是钢结构工程项目中比较简单的钢结构施工,通过对现实案例的分解可以使大家更恏的了解钢结构施工的全貌

目前国家开始要求全国各地推行建筑装配式,并要求装配率不低于30%

混凝土结构的建筑装配式由于其种种特點导致造价奇高。

钢结构作为装配式的一种有着相对造价低廉是未来发展方向之一。

装配式建筑是指在工厂化生产的部品部件在施工現场通过组装和连接而成的建筑。

路桥市政专业施工人员转行钢结构

土建施工人员转行钢结构

造价人员了解钢结构}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019年给宝宝买什么保险合适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