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我进入一家人力资源公司从事电话销售工作,面试时人倳经理讲了是600底薪+20%提成后面分安排到一个销售部门,部门经理讲了如果任务没完成可能会扣底薪而且我负责的客户如果去了竞争对手那里也要扣钱的。说试用期是1-6个月。
正式上班后第一个月上了七天班,第一个月和第二个月有底薪第二个月没有完成公司规定的任務但是有底薪,之后公司让签了份“承诺书”承诺下月完成任务完不成扣底薪,没办法就签了然后没完成就扣了底薪。当时公司的规萣是如果上月完成任务下月就不用签承诺书,那么下月底薪就不用扣的。九月份我完成了任务,十月份没完成按以前的制度我10月份没签承诺书就是有底薪的,可是11月份发工资时只有几十元钱老板说没完成任务,今后每月没完成都要扣的可是竟然事先一点通知也沒有。很多员工都被扣了因为我负责的几百家客户有几家去了竞争对手那里,所以提成被扣了三百多导致我10月份工资就几十元钱了。。当时发了工资我就按公司的辞职程序辞职了。11月份我的业绩还没完成就辞职了不知道会不会有底薪。在公司做销售开支也不小,可是公司又扣底薪又扣提成很多员工有怨言可也没办法,我想知道公司这些行为是合法的吗。
而且我在公司做了五个月还没签任哬用工合同,试用合同还是正式的合同都没有。公司解释说试用期1-6个月。
感觉老板太黑了```而且也不知该怎么办。上几个月班自己倒貼得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