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和朋友一起开了蛋糕店实際上开之前我就已经在自己做了,并且实现了盈利但是因为后来她离婚,收入低所以就拉她进来一起做,刚开始她什么都不会也全昰我撑着,她没钱出去学习也是我先垫的合作前我都已经摸索好了营销渠道,所以她进来是没有什么风险的当时分成是她4我6,因为一起做之前我都置办了一些家具和设备了一起做以后买的设备那些也是当时我拉的有单子,给的定金就刚好买了也因为钱不够,她拿了幾万我也拿了几万出来,但是基本上第一个月收的钱都差不多抵完了也就是说我们根本没有自己拿什么钱出来投资,比较顺利的是後来就一直是盈利的状态。今年我和另外一个朋友投了个新店一下投资了五六十万,还是把她拉进来了因为我当时觉得风险大,就没讓她投钱而是给她分了14%的干股,这个当时也是跟她说清楚了的然后开业后的这三个月,两个月持平一个月亏六万,所以也没有利潤分给她但是前面那个店还是有收益的。今天她给我发微信说第一,觉得给她只分14%不合理因为她的14%是除过所有开支包括每个月┅万的设备折旧费,所以她觉以后店里设备折旧卖出去和将来店面转出去的转让费都要给她14%同时店里边如果亏损她愿意承担14%,第二另外要给她工资,第三每个月给她14%的净利润提成。
一下子说这么多我也不知道说清楚没有,我只是觉得第一,作为朋友第一个店我也是做的很道义了后来这个店,我在开店之初就站在降低她风险的角度所以分她干股可是现在我正处在营业状况不好的时候,她卻跳出来要更多我心里其实不舒服的,第二设备折旧和将来的转让费应该是归我们投资了钱的拿吧,没有投钱为什么拿第三,她其實是一个月在这个店另外一个月在以前那个店,当时说14%的时候是给她整个店利润的提成也就是说她一年有6个月不在这个店也是拿着14%的提成的,第四净利润就是除过所有的开支吧,那当然也应该包含折旧费吧可是她觉得她拿14%的干股不应该是扣除折旧费以后的,這个合理吗
请大家帮我分析一下,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