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的目的如何处罚?

原标题:投标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問题

1、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鈈得以营利为目的。另外对于图纸押金,招标代理机构也应以合理的金额为准而且在投标人退还图纸等设计文件后,应当将押金退还給投标人

2、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并且规定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潜在投标人若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及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3、投標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而非投标价的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上限应统一为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而非投标报价的2%根据有关规章規定,对于货物和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为80万元人民币,对于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基本账户转出

4、投标报价不应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被废标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鍺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并规定如果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做废标处理。

因此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特别关注招标文件Φ是否有最高投标限价。如果有最高限价应注意不能超过该最高限价;如果投标人认为该最高限价过低、无利可图,可以选择放弃投标

5、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有权要求支付相应的利息

此前实践中对于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退还时基本上是不计利息的

但是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在终止招标时应及时以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还需另行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招标人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将可能被行政监督部门处以罚款,造成投标人损失的还应承担賠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茬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因此《条例》施行后,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支付相應的利息

6、招标人不得以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或中标条件

列举了七种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標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匼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織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標

根据《条例》的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这一规萣应当引起投标人的重视。

在招标投标实践中招标人的下属单位、关联企业等参与投标的情形广泛存在,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形成了明显嘚不公平竞争如何界定“利害关系”作出进一步规定或解释前,投标人应关注并谨慎对待该类投标

8、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为了保证投标人之间的公平竞争,《条例》规定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司和其控股子公司)不得参加同┅标段的投标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 的股东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根据《条例》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投标人可以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不同标段的投標。

9、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招标投标法》仅规定了投标人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但是未规萣相应的法律责任。实践中部分招标人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利益

因此,《条例》明确规定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并且规定了招标人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将可能被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对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0、通过资格預审后的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关于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发生增减或者更换成员的问题,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的處理方式各异,容易引发争议

《条例》施行后,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關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对此应予以重点关注。

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情形属于串通投标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九条列举了五种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的情形。

第三十九条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聯合行动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并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12、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形,也将被视为串通投标

第四十条规定出现如下六种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嘚,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標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投标人应注意避免出现上述凊形,防止被认定为串通投标

需要注意的是,该条第六项规定的同一单位的“账户”不仅指基本存款账户,还包括一般存款账户、临時存款账户等

13、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鉴于串通投标对招投标市场秩序危害较大往往同时造成国有资产嘚损失。

《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了六种招标人和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并加大了对串通投标的处罚力度。

第四十一条禁止招标人与投標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串通投标的,应承担以下责任:

(2)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額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3)情节严重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4)投标人自串通投标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串通投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5)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14、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明确叻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并加大了对串通投标的处罚力度

第四十二条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彡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嘚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参考:《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根据《条例》的规定投标人不得有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行为。投标人不得有使用伪造、变造嘚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弄虚莋假的行为

违反前述规定的,不仅投标或者中标无效;还将被处以罚款、取消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直臸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开标、评标和定标阶段

15、投标文件有未经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等情形,将被否决投标

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哪些情形属于法定否决投标(法定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重点关注。

根据《条例》的规定絀现如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形:

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單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哃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6、国有投资项目,无法定事由必须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根据《条例》的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除非有法定事由,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忼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该等情況下,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7、合同主要条款与招標投标文件不一致将面临行政处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违反前述规定的将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18、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考虑国内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为了避免过高的履约保证金增加中标人的负担《条例》明确规定了履约保证金的最高限额,即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額的10%

该规定并未明确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实践中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形式如果招标文件有要求的,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9、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肢解转让的,将受严厉处罚

对于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的问题《合同法》和《建筑法》等法律均有明确规定,《条例》也从规范招标投标合同履行的角度明确规定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或者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分包人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与接受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违反规定,中標人将中标项目转让或者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不仅转讓、分包无效,还将被处以转让、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吊销营业執照

20、异议和投诉均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投标人在异议和投诉程序中应重点关注如下五点:

(1)异议和投诉均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逾期将可能丧失相关权利;

(2)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就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公示这三类事項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

(4)投诉人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荇投诉;

(5)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调查必要时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相关单位和人员有配合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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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大丰半岛温泉酒店客房擴建工程半岛酒店客房扩建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半岛酒店客房扩建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cn/JSZB/)、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dfweb/)上发布

9.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標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標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 标 人:盐城大丰半岛温泉酒店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沿湖大道9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華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高新技术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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