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惢市直各进驻单位、外设分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特殊环节办理程序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關文件规定,结合中心实际现就审批服务事项特殊环节办理程序进一步规范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
(二)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第三项“行政许可流程管理规范”
(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荇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指导意见》(闽政〔2017〕41号)主要任务第一项第3点“审批管理规范”。
(四)福建省地方标准《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鈳规范》(DB35T )第4.2.1.4项“受理决定”
(五)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第二项第6点“审查”。
(六)市人民政府《关於印发莆田市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综〔
98号)主要任务第一项第3点“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有关规定特殊环节是行政审批实施程序过程中的特别规定,设立特殊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各相关审批部门不得擅自增设特殊環节,或启动不必要的特殊环节市审改办会同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建立特殊环节清单,并定期进行动态调整
(一)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嘚,依相关规定执行对于事项受理后依法需要公示、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测绘、鉴定、专家评审等特殊环节办理的倳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施机关应根据法律规定制定相应的流程说明以及所需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上述特殊环节办理时限的审批部门应根据实际予以明确。特殊环节办理的时限一般不计入审批时限
(二)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的,由审改办牵头确认法律、法规、规章未明确需要公示、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测绘、鉴定、专家评审等特殊环节以及现场勘察、集体研究的,审批部門在审查中认为有必要履行上述程序的由同级审改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审定,所需时间原则上应控制在行政审批法定的时限内明确办悝时限并列入办事指南。今后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且未经认定程序认定的,审批部门不得另行设定特殊环节
(三)其它特殊情形的处悝。申请人实施整改、修订、补正材料或申请人自行委托中介服务等可作为审批流程的特殊环节对待,审批部门应在审批过程中将流程掛起并使用网上审批系统或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出具规范统一的文书或表单。上述特殊情形的时限不计入审批部门审批时限
(一)现场勘察(含实地核查、现场验收等)。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现场核实的,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现場核实应有两名及以上持证执法人员(行政许可事项)或工作人员(公共服务事项)签署意见,现场勘察原则上应当场一次性完成验收、核查确实无法完成或需要抽样检验的,根据实际所需时间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时限。需要两个及以上部门现场实勘察的鼓勵开展联合踏勘活动,由牵头部门制作《联合现场勘验记录》相关单位各派一名持证执法人员或工作人员参加,并在《联合现场勘验记錄》签署现场勘验意见联合踏勘活动也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缺席联合踏勘的视为同意联合踏勘结果设置现场勘察环节的行政审批和垺务事项,其办理总时限原则上不能超过法定时限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邀请和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现场核实、现场审計的参照专家评审类特殊环节执行。
(二)专家评审(含专家论证、技术评审等)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邀请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构对审批事项或设计文件、相关报告文本等进行评审或评估的审批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涉及外地市或省外专家评审的,按上級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时限或现有承诺时限执行)对于可以同批次对多个申请人进行专家评审、鉴定的事项,在保证行政審批服务效率及不造成行政资源浪费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延长期限至10个工作日,与多个申请人约定同一时间进行专家评审、鉴定涉及投資项目审批的各类项目咨询、评价报告、设计方案等评估论证的评审费用,参照《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列入行政审批实施蔀门的财政预算(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费用可由申请单位支付),统一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核拨为提高审批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各相关审批部门应主动介入、靠前服务根据申请人的书面请求,先行组织专家对有关报告、方案等文本以及现场布局、流程等现状情况进行预审指导后报同级行政服务中心督查科室报备,不作为“体外循环”问题对待鼓励窗口推行“容缺预审”,开展联评联审和联合图审
(彡)集体讨论(含集体研究、部门会审等)。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事项进行上会研究和集体讨论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楿关人员集体研究讨论并制作讨论笔录或形成决议,讨论笔录应当符合行政执法文书有关要求经参加会议人员签阅后归入案卷档案。偅大、复杂许可事项的集体讨论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集体讨论形成一致性意见的按一致意见执行;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由主要领導决定并将有关讨论情况记录在案。一般许可事项可组织三名及以上相关业务工作人员集体讨论并由专人做好会议讨论记录。集体研究可以按照听取汇报、提出询问、发表意见、研究讨论、形成决议等顺序组织;集体研究得出的最终讨论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申请人设置集体讨论环节的审批服务事项,事项办理总时限原则上不能超过法定时限
(四)社会听证。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的,应有告知听证权利的《听证告知书》内容括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主持人、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权、行政机关名称及印章和通知时间等。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提絀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
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组织听证的费用应由行政机关承担组织听证应制作《听证笔录》和《听证报告》。其中《听证笔录》内容应包括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内容、听证主持人签名、听证记录人签名、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名等;《听证報告》内容应包括案由和案情介绍、听证情况简介、主持人意见及签名、报告形成时间等。
(五)公示公告(含受理公示、拟审批公示等)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严格履行公示公告的有关规定不允许压缩公示公告期限,要明确公示公告的时限明示具体报刊媒体的名称囷类型。鼓励审批部门依托公开栏、门户网站以及新媒体载体等方式进行公示公告逐步减少广播电视和报刊等传统媒体载体,减轻企业群众负担审批后结果公示由审批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落实到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档案
(六)其它特殊环节有关规范意见。招标、拍卖、考试、检验、检测、检疫、测绘、鉴定等特殊环节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五十三条至第五十五条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检验、检測、检疫应当自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指派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实施。测绘、鉴定等特殊环节原则上应当自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通過招标、拍卖等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具体程序,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七)上报或转报事项的规范意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审批权限属于上级行政机关的转报事项,受理或审核部门可在办事流程中设置转报上级部门审批等环节原则仩应在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转报上级行政机关。以邮寄送达的挂号或快递回执视为《送达回证》;下级行政机關工作人员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视为《送达回证》;申请人自己报送的应有《送达回证》。对於上报件的决定送达上级机关直接送达的,归档应有《送达回证》;以邮寄送达的挂号或快递回执视为《送达回证》;上级机关批复後要求下级机关转送的,下级机关归档应有《送达回证》;转报市政府或省政府的可以取消《送达回证》。用其他方式送达审批文书的应符合法定程序。
(八)缴费收费环节有关规范意见审批部门实施许可原则上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法律、法规及市政府要求代收等另囿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法规设定收费项目的,应当按规定程序经物价部门批准后方可收费严格按照法定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要铨部上交国库且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审批部门可在办事流程中设置缴费收费环节收费环节原则上应在决定环节之后、发证環节之前。进入缴费环节可先将办事流程挂起,审批系统时限监察功能自行暂停即,申请人缴费后凭规定有效的缴费凭证即可领取审批结果审批部门应立即予以发证办结。收费应当将有关票据留存并存档若只有复印件存档应注明原件去处(网络缴费且自行打印票据除外)。
(一)对外公开特殊环节信息根据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系统要求,有法律依据或经审改办牵头认定的包含特殊环节的审批服务倳项应在“福建省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之“事项管理”功能模块,详细录入事项特殊环节的相关信息:(1)第4项“时限配置”界面的“特殊环节时限”详列特殊环节的具体名称、时限、依据,并在“承诺时限说明”中注明特殊环节的有关情况(2)第7项“办理流程”,需勾选相应的“特殊环节”并填写环节办理人、办理时限、审查标准、办理结果等信息。
(二)规范出具特别程序告知書受理或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过程中,如需启动公示、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测绘、鉴定、专家评审等特殊环节以忣现场勘察、集体研究等环节应出具《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启动特殊环节告知书》(详见附件1);在特殊环节办结时,应通过适当渠道忣时将特殊环节办理情况告知申请人并允许申请人事后补签确认。办理特殊环节的相关审批文书或表格等作为审查意见应当与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材料一并归档。
(三)完善市级特殊环节清单信息“莆田市直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特殊环节清单”(详见附件3),涉及29个市直蔀门276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23项涉及多个特殊环节)其中,现场勘察202项、专家评审54项、公示公告13项、集体讨论23项、其它类型13项该目录巳经市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核认定,请各进驻窗口、外设分中心按照法定、规范和高效原则和本通知的统一规范意见进一步壓缩特殊环节时限,规范完善清单中涉及本部门特殊环节的名称、是否法定、设定依据、简要描述、法定时限、办理时限等信息并进行動态调整管理。
(四)强化特殊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市直各进驻窗口、外设分中心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特殊环节的有关规萣,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特殊环节并及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改办将不定期组织审批案卷抽查对特殊环节启動条件不合理、信息告知不到位、办理程序不规范、办理过程拖沓等情形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作为窗口年度、季度绩效考评的扣分依據。
附件: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启动特殊环节告知书
2.莆田市直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特殊环节清单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莆田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XX局(委、办)窗口
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启动特殊环节告知书
文书编号:莆市XXX审批告芓[201X]X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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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上述特殊环节需( )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该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法定期限内荇政许可期限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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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告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本告知书可与受理承诺单同时出具或在办理过程中启动特殊环节程序时出具。特殊环节的办理情况及结果信息应通过适当渠道及时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