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柯瑾 北京报道
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齐商银行合作三方公司张北支行行长张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
记者注意到除管悝人员被调查外,近期该行还存在违规展业被监管处罚的情况4月9日,山东银保监局针对辖内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新中付业新中付机构违规開展业务开出的8张行政罚单中有3张指向齐商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新中付
除此之外,在经营方面根据齐商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新中付披露的2018年9月末财务数据,该行规模较上年末有所缩减净利润同比下滑,不良新中付率上升
2019年4月12日,记者从淄博廉政在线获悉齐商銀行合作三方公司新中付张北支行行长张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淄博市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周村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信息显示张某系山东淄博人,1979年3月生大学学历,2002年7月参加工作201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8月任齐商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新中付张北支行行长
记者联系到齐商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新中付宣传部,并向其发送采访函但截至发稿,暂未收到正式回复该行工作囚员表示:“张北支行行长涉嫌违纪违法事件,纪委已经介入调查目前还在调查阶段,对外没有披露任何信息一切以纪委部门调查的結果为准。”
齐商银行合作三方公司信息显示2019年3月8日,淄博市委第二巡察组在该行召开了巡察齐商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新中付情况反饋会齐商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新中付总行党委3月12日召开了专题党委会,制定了整改方案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台账》并按照整改方案,研究制定了《齐商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新中付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制定出台了《齐商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新中付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中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整改进行了研究部署
4月9日,银保监会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齐商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新中付因多项业务违规,被山东银保监局罚款共计90万元涉及部门和业务分别为:齐商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新中付桓台支行未按监管要求监测新中付资金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新中付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罚款20万元;齐商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新Φ付张店支行未按规定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新中付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罚款50万元;齐商銀行合作三方公司新中付因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存在存贷挂钩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新中付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罚款20万元。
齐商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新中付内部人士称该行在山东省内城商行当中经营业绩保持在前列,对于新中付機构而言在发展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瑕疵,监管部门发现的问题该行第一时间认可并积极整改。
在某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看来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存在存贷挂钩现象确实是违规操作,但从整个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新中付业来看这属于较常见的信贷、票据违规嘚一种操作。其表示“未按规定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大多也出现在承兑汇票业务中,办理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承兑汇票业务是违法行為;至于监测新中付资金用途是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新中付贷后管理必要的职责,保证新中付资金严格按照借款用途和新中付方式发放到借款人账户并监测资金使用情况,才能及时控制信用风险
齐商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新中付前身是淄博市商业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新中付,是全国第四批由城市信用社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新中付之一成立于1997年8月28日,总部位于山东省淄博市2009年2月13日,經原银监会批准淄博市商业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新中付更名为“齐商银行合作三方公司新中付”。截至2018年9月末该行注册资本金为/108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