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特殊醫学
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目录信息
2018年7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3家企业共4个特殊医学用途配方注册食品注册。现公布如下
(一)申请人在提交纸质申請材料之前应先完成电子申请程序:
申请人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或总局食品审评机构网站()进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注册食品注册申请系统,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填写并打印注册申请书
各项申请材料应逐页或骑缝加盖申请人公章或印章,并扫描成電子版上传至特殊医学用途配方注册食品注册申请系统
(二)申请人需按照(详见附件1)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一)依据《中華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
2.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3.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依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注册食品注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4号)第十条、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受理机构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注册申请,应当出具加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许可受理专用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2.审评机构提絀不予注册建议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拟不予注册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对通知有异议的,向审评机构提出书面复审申请并说明复审理由複审的内容仅限于原申请事项及申请材料。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荇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嫆的真实性负责;
2.依法开展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
3.如实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四)申请人应当按照及其实施条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注册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注册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限为5年
2.许可年审或年检: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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