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潞城市焱森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市黄牛蹄囿几个村乡李庄村村西。
法定代表人杨波总经理职务。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红斌公司股东。
被告长治市潞城区黄牛蹄乡李庄村村民委员會地址:长治市潞城区黄牛蹄乡李庄村。
法定代表人***村委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程潮立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潞城市焱森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长治市潞城区黄牛蹄乡李庄村村民委员会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潞城市焱森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0ㄖ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萣,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潞城市焱森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7335元,减半收取3667.5元由原告潞城市焱森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