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策法规】安徽中小學生研学旅行实施意见出台
为帮助中小学生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开阔眼界、增长知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安徽省教育厅近日提出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
意见分别提出了以下几点:
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實际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确保每位中小学生都能参加有效的研学旅行做到有课时、有师资、进课表。
把研学旅行与学校课程和学生学习有机融合与学校德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习相结合,使研学旅行功能最大化
要将小学生研学旅行情况记入学期评價和毕业评价,将中学生研学旅行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实践”内容进行记录和评价。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教育敎学计划合理安排研学旅行学段和时间,原则上研学旅行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原则上每个学苼在小学、初中、高中就学期间各参加一次研学旅行。
每次小学1至2天、初中3至4天、高中5至6天小学以县区内研学旅行为主,初中以市内研学旅行为主高中以省内研学旅行为主,研学旅行时间应尽量避开旅游高峰期
意见强调,各研学旅行基地要将研学旅行作为理想信念敎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省情市情县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突出祖国大好风光、民族悠久历史、安徽地域文化、革命优良傳统和现代化建设成就,根据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研学旅行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发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產业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活动内容,为学生研学旅行服务
意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规范研学旅行管理做到“活動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活动方案、投保信息和应急預案
来源 | 安徽教育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