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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金陵十三钗电影百度云资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归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天津)所有当发现百度云盘中也在传播该电影时,乐视天津将百度云盤的所有者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记者获悉,海淀法院一审认定侵权成立判令百度赔偿樂视天津1.4万元。
乐视天津诉称其享有电影《金陵十三钗电影百度云资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然而百度云盘在其网页版、手机客户端和iPad蝂的“达人推荐”及“热门资源”中均提供了该电影的播放服务,故请法院判令百度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4万元
海淀法院审理後认为,百度是百度云服务的提供者其在网页版和手机客户端中,虽并未直接上传该电影但作为信息存储空间的服务提供者,百度在“达人推荐”页面对明确标注提供“手机电影下载”“手机、平板、iPad、iPhone电影下载”,且页面存在大量电影资源的用户进行了推荐并在iPad蝂的页面首要位置,对未经任何备案的7060影视网进行了推荐和链接百度的行为虽然并未直接推荐和链接电影作品,但其推荐行为客观上增加了《金陵十三钗电影百度云资源》的传播机会和可能,且主观上具有明显过错故应承担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判令百度赔偿乐视天津相关经济损失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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