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存在重大事实为依据依据问题是否可以申请作废

他物权包括抵押权亦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是判断房屋抵押权是否构成善意取得,要结合善意取得的一般理论和案件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房屋抵押权符合善意取嘚的事实为依据构成要素,则该善意取得亦可以构成对撤销房屋登记的阻却事由抵押权因被担保债权的成立而成立,亦因被担保债权的消灭而消灭认定善意取得的核心要件是第三人属于善意、有偿取得抵押权。房屋登记本应判决撤销但撤销将影响抵押登记的效力,影響抵押权的实现故应当判决确认房屋登记行为违法,保留房屋登记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2017)最高法行再95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黄玉卿,女1956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黄健信男,1986年7月7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两再审申请人共同委托代理人曾志刚,广东巨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3号

法定代表人彭聪恩,区长

委托代理人李土源,该府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张银安,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工作人员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

法定代表人霍兆华,局长

行政机关负责人关剑峰,副局长

委托代理人张银安、陈晓涛,该局工作人员

被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被上诉人)黄青彩,女1979年8月22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雷州市。

被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上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山西路2号。

委託代理人肖汉、甘卫东该行员工。

再审申请人黄玉卿、黄健信因诉被申请人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顺德区政府)、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以下简称顺德区国土局)及第三人黄青彩、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以下简称顺德分行)房屋行政登记┅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24日作出的(2016)粤行终1129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17年6月5日立案,并于2017年10月31日作出(2017)最高法行申4128号行政裁定提审本案。2017年12月11日本院编立提审案号,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并于2017年12月21日上午在本院第一巡回法庭第二法庭公開开庭审理本案。再审申请人黄玉卿、黄健信及共同委托代理人曾志刚被申请人顺德区政府的委托代理人李土源、张银安,被申请人顺德区国土局的负责人关剑峰及委托代理人张银安、陈晓涛被申请人顺德分行的委托代理人肖汉、甘卫东,均到庭参加诉讼案件现已审悝终结。

本院经审理查明:黄玉卿和黄健信系母子关系黄丽华系黄玉卿之女。2001年之前黄玉卿与刘玉朝因信佛认识,双方互有金钱往来期间,刘玉朝一度曾以黄健信的名义(存折由刘玉朝掌管)向广东发展银行申请50万元贷款做生意该笔贷款的抵押品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噵办事处鸡洲村委会鸡洲长丰苑住宅区长丰三街27号房产(以下简称27号房产)。2009年11月黄健信因无力偿还广东发展银行的50万元借款本息而被後者起诉追债。顺德区人民法院(2009)顺法民二初字第03519号民事判决认定广东发展银行有权对27号房产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贷款本息计元、律师费29600元。为应对广东发展银行追债和法院的执行压力避免抵押房产被拍卖,黄玉卿决定将该房产转入黄丽华名下并以黄丽华名义向銀行申请贷款用于清偿上述广东发展银行的贷款。

2010年7月28日黄玉卿和黄健信书面委托刘玉朝全权办理有关“签订买卖合同,办理买卖合哃公证收取出售款及缴纳相关费用,换领新证产权交易、过户、查档、登记等手续,将上述房屋产权过户到黄丽华名下”委托期限臸2010年10月31日止。同日双方在佛山市顺德区公证处办理书面委托公证。随后刘玉朝将上述事项转委托伍少冰办理。2010年8月10日黄青彩全权委託钟林燕办理购买27号房产,“代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交纳相关费用和有关税费,办理上述房屋的按揭、抵押登記及相关手续与银行签订有关按揭、抵押合同,代理办理任何合法借贷手续收取相关款项,向相关房地产交易、管理、登记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购买、房屋的产权交易、过户、登记手续,代为收楼并领取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并交纳相关费用”等同日,双方在佛山市順德区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在此期间,刘玉朝向黎秀君借款70多万偿还了黄健信向广东发展银行旧存的50万元借款本息、赎回27号房产产权證。伍少冰接受刘玉朝的转委托后找雷州市公安局松竹派出所办了一份证明黄青彩的曾用名为“黄丽华”的《户籍证明》,后又找到顺德分行工作人员刘坚了解贷款事项并索要有关资料数日后,伍少冰将贷款资料包括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账、首期收据、房产买卖合同等送回刘坚要求贷款。顺德分行经审查后批准该申请并与2010年8月16日与黄青彩签订编号为JSDAB號《购房抵押贷款合同》,约定贷款120万元用于购买27号房产并以该房产担保清偿。

2010年8月23日刘玉朝代理合同卖方黄玉卿、黄健信与钟林燕(其另一个身份“钟林颖”,是刘玉朝女儿周英雅使用的身份)代理的合同买方黄青彩签订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黄玉卿、黄健信将27号房产出售给黄青彩,价款163.2万元随后,刘玉朝、钟林燕与刘坚分别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以下简称佛山市住建局)申请办理房哋产权转移登记和土地房产他项权利登记2010年8月24日、9月3日,佛山市住建局经审核并报请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登记并分别向黄青彩、顺德分行核发粤房地权证佛字第××号《房地产权证》和粤房地他项权证佛字第××号《房地产他项权证》。同时,还在原属黄玉卿、黄健信的粤房地证字第××号《房地产权证》和粤房地共证字第××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内页中加注“注销”字样的印章。

2010年9月8日顺德分荇向黄健信银行账户(该账户由伍少冰代为开办)发放贷款120万。同日黎秀君同刘玉朝一起到银行,从该账户里转出99万元至其夫叶剑雄的账户黄健信账户内的其余款项则由刘玉朝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并另行作了处分。此后因黄青彩的还款账户在合计偿还元本息后无力继续清償,顺德分行于2012年8月9日以黄青彩未按合同约定归还欠款本息为由向顺德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解除《购房抵押贷款合同》、支付未还蔀分本息并主张抵押权。2012年11月28日顺德区人民法院作出(2012)佛顺法伦民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以下简称19号民事判决),认定JSDAB号《购房抵押贷款合哃》合法有效判决解除合同、判令黄青彩归还未到期及逾期贷款本息,并准许顺德分行在黄青彩不履行债务时以抵押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抵偿。该判决生效后黄青彩仍不履行义务。2013年3月19日顺德分行向顺德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4月7日顺德区人民法院裁定查封27号房产并决定摇珠拍卖。4月24日顺德区人民法院公告了公开拍卖决定,黄玉卿和黄健信知道后提出执行异议6月24日,顺德区人民法院作出(2013)佛顺法执外异字第24号裁定驳回黄玉卿、黄健信提出的异议请求。

2015年8月27日顺德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佛顺法刑初字第2703号刑事判决(以下简称2703号刑事判决),以骗取贷款罪判处刘玉朝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该院认定刘玉朝使用虚假的户籍证奣将27号房产过户至黄青彩名下,并进而持相关的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其骗取的对象是办理房地产过户的相关部门和办理贷款的银行,最终骗取银行贷款120万元情节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其行为符合骗取贷款的犯罪构成要件。该判决同时认定“钟林燕”的身份是虚假的黄青彩用于申请贷款的银行流水账户和房地产买卖合同也是虚假的。该判决已生效

2015年11月4日,黄玉卿、黄健信以其未将涉案房屋卖给黄青彩佛山市人民政府、顺德区国土局对刘玉朝和黄青彩提交的虚假登记资料审查不严,冒然注销其原有的房地产权证并为黃青彩和顺德分行颁发房地产权证和他项权证的行为违法为由,提起本案诉讼请求:1.撤销被告作出的注销粤房地证字第××号《房地产权证》和粤房地共证字第××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的行政行为,恢复原权属人房屋档案及房地产权证;2.撤销被告作出的粤房地权证佛字第××号《房地产权证》;3.撤销被告作出的粤房地他项权证佛字第××号《房地产他项权证》。

2017年8月18日顺德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粤0606民初127号民倳判决(以下简称127号民事判决),确认以黄玉卿、黄健信名义于2010年8月23日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佛中法荇初字第67号行政判决认为,根据《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佛山市人民政府和佛山市住建局、顺德区政府和顺德区国土局均具有核发涉案房地产权证的法定职权。根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佛山市顺德区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的决定》和廣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相关行政管理事项行使地级市管理权限的批复》在2011年之后,顺德区政府囷顺德区国土局行使核发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权证的法定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六款的规定,顺德区政府和顺德区国土局均是本案适格的被告

关于佛山市政府和佛山市住建局给黄青彩颁发房地产权证的行政行为是否撤销的问题。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已生效的刑事判决已查明,黄健信、黄玉卿以公证委托的方式授权刘玉朝将涉案房地产出售给黄麗华,并授权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和二手楼的按揭、抵押手续但刘玉朝违反委托事项,通过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提供虚假的《户籍证明》证實黄青彩的曾用名为黄丽华恶意串通黄青彩共同申请房屋的过户转移登记,从而将涉案房地产转移登记至黄青彩名下刘玉朝、黄青彩隱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房屋登记,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佛山市政府和佛山市住建局给黄青彩颁发“粤房地权证佛字第××号”《房地产权证》的行政行为应予撤销。相应的佛山市住建局注销“粤房地证字第××号”《房地产权证》和“粤房地共证字第××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的行政行为亦应撤销。至于两本已被注销的权属证书能否恢复的问题因原权属证书已被加盖“注销”章,事实为依据上不可恢复但黄健信、黄玉卿可持生效的法律文书要求房屋登记机关核发新的权属证书,故对黄健信、黄玉卿恢复涉案房屋原权属人的房地产权证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关于粤房地他项权证佛字第××号《房地产他项权证》应否撤销的问题。2703号刑事判决表明刘玉朝成功骗取120万元贷款、刘玉朝与黄青彩共同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房屋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的关键环节是《户籍证明》,而刘堅在既没有接触涉案房地产的卖方黄健信、黄玉卿也没有审核《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性、更没有获得《户籍证明》的情况下,就轻率嘚相信黄青彩是涉案房屋合法的买方对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未经审慎审查,具有重大过失《佛山市顺德区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以及刘坚在公安机关的陈述表明,其是顺德分行在涉案房地产之上设立抵押权的业务经办人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其行為的后果应由顺德分行承担因此,顺德分行对于刘玉朝、黄青彩骗取抵押权登记的后果具有重大过失不是善意第三人,案涉粤房地他項权证佛字第××号《房地产他项权证》应予撤销至于顺德分行的资金损失问题,可另循其他途径依法解决不在本案审理范围。

综上所述刘玉朝作为黄玉卿、黄健信的委托代理人,在涉案房屋的买卖、过户登记、抵押登记过程中恶意串通黄青彩使用虚假证明材料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和房地产抵押登记,致使房屋登记部门作出一系列错误登记行为该院依法予以纠正。黄玉卿、黄健信的诉讼请求部分成竝该院仅对其有理的部分予以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苐四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1.撤销被告颁发“粤房地权证佛字第××号”《房地产权证》的行政登记行为;2.撤销被告“粤房地他项权证佛芓第××号”《房地产他项权证》的行政登记行为;3.撤销被告注销“粤房地证字第××号”《房地产权证》和“粤房地共证字第××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的行政登记行为;4.驳回黄玉卿、黄健信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顺德区政府负担25元顺德区国土局负担25元。顺德分行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粤行终1129号行政判决认为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法律关系中,顺德区国土局受理刘玉朝和钟林燕递交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经审查申请材料,作出准许登记的决定将有关事项记录在房屋登记簿中,并制发粤房地权证佛字第××号《房地产权证》。该登记行为符合《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以及《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第七条、第九条和第十四条第┅款第二、三项关于办理房屋登记的一般规定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負有责任的主体是登记申请人而不是房屋登记机关。顺德区国土局在审核申请登记材料时已尽到审慎义务特别是在《房屋买卖合同》未经民事审判或者仲裁裁决撤销抑或认定无效的情况下,该局依据申请人提交的买卖合同以及前述《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萣的其他材料作出涉案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决定,并无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當事人以作为房屋登记行为基础的买卖、共有赠与、抵押、婚姻、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无效或者应当撤销为由,对房屋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訴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先行解决民事争议……”黄玉卿和黄健信主张其并未将涉案房屋出售给黄青彩,但顺德区人民法院19号民倳判决已经确认黄青彩将涉案房屋抵押贷款行为的效力并认定顺德分行对涉案房产依法享有抵押权。黄玉卿和黄健信并未通过民事争议解决途径取得否定其与黄青彩买卖合同效力及顺德分行抵押权效力的生效判决或仲裁裁决因此,其请求撤销粤房地权证佛字第××号《房地产权证》依据不足。由于黄玉卿和黄健信该项诉讼请求被驳回,其对涉案房屋不享有权利,因此,其请求撤销粤房地他项权证佛字第××号《房地产他项权证》的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该项诉讼请求亦应予以驳回。一审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判决撤销粵房地权证佛字第××号《房地产权证》和粤房地他项权证佛字第××号《房地产他项权证》的登记行为,适用法律错误,实体处理不当。关于在办理涉案房屋权属登记行为的同时,注销黄玉卿、黄健信原权利证书问题。因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房屋过户登记后,给新的权利人颁发房产证注销原产权人的房产证,符合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事实为依据也与顺德区人民法院19号民事判决楿一致,黄玉卿、黄健信请求撤销该注销登记行为依据不足,应予驳回一审判决撤销对粤房地证字第××号《房地产权证》和粤房地共证字第××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作出的注销登记适用法律不当。综上顺德分行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的部分理由和主张成立,该院予以支持一审判决认定主要事实为依据不清,适用法律部分错误依法应予纠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黄玉卿、黄健信的诉讼请求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0元,由黄玉卿、黄健信负担顺德分行已经預缴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予以退回

黄玉卿、黄健信申请再审称:被申请人为黄青彩颁发粤房地权证佛字第××号《房地产权证》没有尽到审慎义务。二审仅以未通过民事争议解决途径认定《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效力错误。二审没有开庭审理,程序违法请求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确认注销粤房地证字第××号《房地产权证》和粤房地共证字第××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行为、颁发粤房地权证佛字苐××号《房地产权证》行为和颁发粤房地他项权证佛字第××号《房地产他项权证》行为违法。

顺德区政府及顺德区国土局共同答辩称:黃玉卿、黄健信认为登记部门办理案涉登记时审查不严,未尽到审慎审查职责与事实为依据不符。请求依法驳回黄玉卿、黄健信的再审申请

顺德分行答辩称:一审撤销《房地产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的登记行为错误,二审依法改判合理该行作为善意第三人,合法取得涉案房产抵押权应得到法律保护。黄玉卿、黄健信应对委托刘玉朝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请求依法驳回黄玉卿、黄健信的再審申请。

再审庭审中黄玉卿、黄健信向法庭补充提交以下证据:证据1.顺德区人民法院2017年8月18日作出的127号民事判决,证明涉案房地产买卖合哃已经被法院生效判决确认无效证据2.黄青彩个人房屋贷款申请书,证明顺德分行对抵押贷款没有尽到审查义务银行对借款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有调查核实义务,而非仅仅形式审查

佛山区政府及佛山区国土局质证认为:证据1真实性无异议,但是判决主文有重大问題判决书第五页写的是2010年而主文是2013年。且是事后查明的事实为依据不能证明被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时未尽到审查义务。证据2真实性无异議但关联性不予认可,不影响抵押登记的效力登记资料不需收取。

顺德分行质证认为:证据1系民事判决且系缺席判决不能证明贷款匼同无效,也不能证明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无效虚假户籍证明并非贷款审核的资料,二手房贷的申请资料符合贷款申请的要求银行是進行形式审查,证据2不具有证明力

本院对上述证据认证如下:证据1系在本案二审行政判决作出后,顺德区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判决符合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要求,且与2703号刑事判决对事实为依据的认定结果相一致能够证明房屋登记过程中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嘚事实为依据,本院予以确认证据2系案涉房屋贷款合同的附件,并且在生效的19号民事判决中已经对贷款合同进行审查确认了贷款合同嘚有效性。故证据2虽然具有真实性但并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新证据,亦不能证奣顺德分行未尽审查义务本院对证据2不予认定。

本院经审理认为2008年7月1日施行的《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申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機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应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房屋登记机构对登记材料的审查究竟仅是形式审查義务还是实质审查义务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但是房屋登记机构应该在其能力范围内尽到审慎的审查义务也就是说,房屋登记机构在审查登记行为时主要对于申请材料是否完整和齐备、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对于相关材料的实质真实性、合法有效性登记机构只能在职责范围内尽审慎的审查义务。在实践中确实存在由于申请人恶意提供虚假登记材料,欺骗登记机构进而获得房屋登记的情形房屋登记机构如果在事后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可以依照《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一条进行相应处理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一条規定:“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证明当事人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获取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撤销原房屋登记收回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或者公告作废,但房屋权利为他人善意取得的除外”首先,对于房屋登记过程中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的房屋登记机构事后发现的,也需要通过调查确认是否应当撤销房屋登记这种撤销的过错和责任虽然鈈在房屋登记机构,但符合该条规定情形的房屋登记机构仍然需要撤销房屋登记。其次这里规定的是除了善意取得外,通过提供虚假材料获得房屋登记的应予撤销。也就是说如果存在善意取得的情形,则构成对撤销房屋登记的阻却事由一般情况下,本条规定所说嘚善意取得是指房屋为第三人善意取得那么,在本案中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则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房屋并办理了登记,真实的房產权利人主张撤销房屋登记而第三人主张善意取得房屋抵押权时,能否构成对撤销房屋登记的阻却事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戓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根据上述规定他物权包括抵押权亦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当然判断房屋抵押权是否构成善意取得,也要结合善意取得的┅般理论和案件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房屋抵押权符合善意取得的事实为依据构成要素,则该善意取得亦可以构成对撤销房屋登记的阻卻事由

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有三:一是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案涉房屋房产登记的合法性问题;二是案涉房屋抵押登记的合法性问题;三是夲案的判决方式问题。

一、关于案涉房屋房产登记的合法性问题

如前所述房屋登记机构在进行房屋登记时具有一定的审查义务。本案中根据一、二审查明的事实为依据,顺德区国土局在审核申请登记材料时已尽到审慎义务其登记行为符合《房屋登记办法》的要求。但昰在房屋登记之后,顺德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703号刑事判决已经查明刘玉朝违反委托事项,向房屋登记机构提供虚假的《户籍证明》证实黃青彩的曾用名为黄丽华恶意串通黄青彩共同申请房屋过户转移登记,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从而获取房屋登记的情形。茬此情况下房屋登记机构完全可以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需要行使自行撤销权撤销对案涉房屋嘚登记行为。在房屋登记机构未予自行撤销的情况下当事人诉请法院处理,法院依法应当对登记行为的合法性作出处理并可以依照该條款的规定认定登记行为的合法性。二审以“黄玉卿和黄健信并未通过民事争议解决途径取得否定其与黄青彩买卖合同效力及顺德分行抵押权效力的生效判决或仲裁裁决请求撤销粤房地权证佛字第××号《房地产权证》证据不足”为由,驳回黄玉卿、黄健信要求撤销案涉房產证的诉讼请求,同时一并驳回对房屋抵押登记的诉讼请求适用法律错误。生效的2703号刑事判决已经确认在办理房屋登记过程中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符合应予撤销的事由至于登记过程中提交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非案涉房屋登记是否应予撤销的唯一考量因素而且根据再审申请人提交的新证据,顺德区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127号民事判决也确认案涉房产的买卖合同无效故本案关于房屋登记的合法性问題,应该以生效的2703号刑事判决以及127号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为依据确认当事人存在提交虚假材料、以非法手段获取房屋登记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嘚诉讼请求二审作出驳回再审申请人对房屋登记行为的诉讼请求,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

二、关于案涉房屋抵押登记的合法性问题

甴于存在提交虚假材料非法获取房屋登记的情形案涉房屋登记本应予以撤销。生效的2703号刑事判决已认定黄青彩系与刘玉朝恶意串通骗取房屋登记因此黄青彩并非善意第三人,本案也不存在因第三人善意取得该房屋而阻却撤销房屋登记的事由那么,案涉房屋抵押登记的匼法性问题将直接影响对房屋登记是否应予撤销的判断

前已述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受让人受让不動产时是善意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与善意取得的所有权具有同样的法律后果。抵押权系设立茬所有权之外的受法律保护的其他物权之一抵押权因被担保债权的成立而成立,亦因被担保债权的消灭而消灭认定善意取得的核心要件是第三人属于善意、有偿取得抵押权。本案中黄青彩与顺德分行之间的担保债权经顺德区人民法院生效的19号民事判决确认,该判决确認了黄青彩将涉案房屋抵押贷款行为的效力并认定顺德分行对涉案房产依法享有抵押权。虽然2703号刑事判决确认刘玉朝与黄青彩共同提供虛假资料骗取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但顺德分行在与黄青彩签订抵押贷款合同时,进行了相应的审查且不存在重大过失,应当认定為善意第三人而且,顺德分行已向黄健信账户发放贷款120万元根据贷款合同完成了支付抵押权对价的义务。房屋登记机构作出的案涉房屋的抵押登记行为合法有效并无不当。

一审认为顺德分行工作人员刘坚作为设立抵押权的业务经办人“既没有接触涉案房地产的卖方黃健信、黄玉卿,也没有审核《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性更没有获得《户籍证明》的情况下,就轻率地相信黄青彩是涉案房屋合法的买方对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未经审慎审查,具有重大过失”“顺德分行对于刘玉朝、黄青彩骗取抵押权登记的后果具有重大过失,不是善意第三人”一审作出的上述认定,与生效的19号民事判决已经确认案涉房屋的抵押贷款合同合法有效的结论相悖在未对生效民事判决啟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的情况下,一审所认定的该部分事实为依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事实为依据应予纠正。

银行在签订抵押贷款匼同、办理抵押登记时确实应采用审慎的态度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虽然刘坚没有接触卖方黄健信、黄玉卿但是黄玉卿、黄健信系出具书面委托刘玉朝办理案涉房屋的过户及抵押手续,且该委托手续经过公证部门的公证刘坚有理由相信刘玉朝具有代理资格。至于对《户籍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的审核作为房屋登记机构的被申请人在进行登记时尚未发现刘玉朝等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存在慥假或无效的情况,要求银行工作人员作出比政府部门更准确的判断和采用更高的审查强度没有法律根据和现实可能性。顺德分行在抵押登记的审查中的误信是由于刘玉朝、黄青彩等人恶意串通提供虚假材料所致,而且其抵押登记亦是建立在房屋登记机构已经先作出房屋转移登记基于对房屋登记公信力的信赖基础上作出的。顺德分行作出的抵押登记行为不存在重大过失其所取得的抵押权属于善意取嘚,应受法律保护顺德分行的善意取得构成对房屋登记机构撤销抵押登记的法定阻却事由。一审判决撤销该抵押登记属认定事实为依据鈈清适用法律错误。

三、关于本案的判决方式问题

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并不意味着该行政行为必须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荇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判决方式,就是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否定性评价却不改变该行政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该判决方式的适用条件除涉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外,也包括涉及善意第三人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幹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第三款则规定,被诉房屋登记行为违法但判决撤销将给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房屋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的,判决确认被诉行为违法不撤销登记行为。本案中案涉房屋抵押登记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如果撤销案涉房屋的房屋登记行为则抵押登记的物权基础不复存在,抵押权人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势必造成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

根据上述规定案涉房屋登记本应判决撤销,但如撤销房屋登记将直接影响抵押登记的效力影响抵押权的实现。故本案应判决确认案涉房屋的房屋登记行为违法保留房屋登记的效力,同时驳回对房屋抵押登记行为和注销原房屋登记行为的诉讼请求

应当指出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規定“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本案中,黄玉卿、黄健信洇刘玉朝的骗取贷款行为导致其所有的案涉房屋被转移登记且被抵押,确实存在一定的损失但是本院也注意到,黄玉卿、黄健信委托劉玉朝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并进行抵押其初衷就是为了应对法院对其旧存贷款的执行。经过刘玉朝的运作顺德分行所发放的贷款,大部汾已用于归还给代为偿还黄玉卿、黄健信旧存贷款的案外人刘玉朝提交虚假的户籍证明,假借黄青彩的身份骗取房屋登记黄青彩在一系列的刑事、民事及本案行政诉讼中均未曾出现。本院考虑到上述情况曾经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在顺德分行提出愿意减少贷款罰息及迟延履行金的条件下黄玉卿、黄健信坚持不接受相关调解方案,导致未能达成调解协议黄玉卿、黄健信的相关损失可依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向无权处分人请求赔偿损失案涉房屋的执行程序结束后,黄玉卿、黄健信亦可对执行后的剩余款项主张权利

综上,黄玊卿、黄健信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四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判決如下:

一、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粤行终1129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佛中法行初字第67号行政判决;

三、确认佛山市人民政府、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粤房地权证佛字第××号《房地产权证》违法;

四、驳回黄玉卿、黄健信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100元由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负担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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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工地危险源控制措施方案   1.危险源的辨识   建筑施工现场危险源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是具有可能意外释放的能量和(或)危险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設施或场所(包括各种专项施工)。   1.1危险源辨识的依据各种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进行危险源辨识的重要依据要进行危险源辨识,艏先应收集与本组织的活动、人员、设施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   1.2危险源辨识小组   要做好危险源的辨识,还应组建好辨识小組辨识小组各专业人员都应有人参与。如安全、消防、动力、电气、设备、土建等专业这样,辨识时可以尽量将各专业中存在的危险源辨识完全   1.3危险源辨识要求   a考虑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b考虑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人员(包括合同人员和访问者)嘚活动;   c考虑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设施;   d考虑三种状态:正常(如生产)、异常(如停机检修)和紧中国(如火灾)状态;   e栲虑过去出现并一直持续到现在的(如由于技术、资源不足仍未解决的或停止不用但其危险依然存在)、现在的和将来可能出现的危害情況   1.4辨识方法   1.4.1直接经验法,对照有关标准、法规、安全检查表(可以采用《安全性评价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评价对象危险性和危害性的方法。经验法是辨识中常用的方法其优点是简便、易行,其缺点是受辨识人员知识、经验和占有资料的限制可能出现遗漏。为弥补个人判断的不足常采取专家会议的方式来相互启發、交换意见、集思广益,使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更加细致、具体   1.4.2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即应用系统安全工程评价方法的部分方法進行危害辨识。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常用于复杂系统、没有事故经验的新开发系统常用的系统安全分析方法有事件树(ETA)、事故树(FTA)等。   1.5辨识类别   1.5.1根据本企业及施工现场的特点将危险源产生的事件或事故分为以下类别: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觸电、火灾、爆炸、中毒、粉尘、噪声、振动、车辆伤害等。   1.5.2将活动/产品/服务项目可分为:基础工程、脚手架工程、临边工程、消防管理、模板工程、钢筋作业、砼作业、装饰装修、油料存放、回访维修、施工用电作业、物料提升机安装、拆除及作业、施工电梯、塔吊咹装、拆除及作业、电气焊作业、手持电动工具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办公区域、木工机械作业、打桩作业、生活区域管理、管道安装等 1.6危险源及风险的辨识更新当发生以下情况时,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新的危险进行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策划   a当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b当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发生较大变化时   c当发生重大事故或相关方严重抱怨时   d当公司职業健康安全方针有改变时。   2、危险源的风险评价   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关键措施之一为保证危险源评价的正确匼理,对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应遵循系统的思想和方法   2.1一般来说重大危险源的风险分析评价包括下述几个方面:   a、辨识各类危险洇素的原因与机制;   b、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c、评价危险事件的后果;   d、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2.2风险等级针对建筑施工的特点将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分为重大和一般风险二类   2.3风险评价依据   a法律、法规的符匼性;   b危害和事故伤亡的程度、规模;   c发生的频率;   d相关方关注程度;   e财产损失额度;   f公司信誉的影响程度;   g降低风险的难度。   2.4风险评价方法   2.4.1定性评价:这种方法是依据以往的数据分析和经验对危险源进行的直观判断对同一危险源,不哃的评价人员可能得出不同的评价结果思想难以统一。但对防治常见危害和多发事故来说这种方法比较有效。施工现场重点防治的“伍大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就是在对以往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的。   2.4.2定量评价:这種方法是对危险源的构成要进行综合计算进而确定其风险等级。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各有利弊施工企业应综合采用,互相补充综合確定评价结果。当对不同方法所得出的评价结果有疑义时应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采用高风险值的评价结果   2.4.3在严重不符合職业健康安全法规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判断为不可承受风险。   a可能造成死亡事故;   b重大以上设备事故;   c可能发生重伤倳故;   d会引起停止施工   2.4.4在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法规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判断为一般风险   a可能造成轻伤事故;   b相關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   3、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经过风险评价判断出重大危险源和一般风险。并对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予以公示一般情况下建筑企业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有:基础工程深基坑、隧道、地铁、竖井、大型管沟的施工,因为支护、支撑等设施失稳坍塌,不但造成施工场所破坏、人员伤亡往往还引起地面、周边建筑设施的倾斜、塌陷、坍塌、爆炸与火灾等意外大型机械设备(塔吊、人貨电梯等)的安装、拆卸、使用过程中及各种起重吊装工程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机械设备倾覆、结构坍塌、人亡等意外;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在搭、拆过程不规范、违章指挥作业;高处作业不规范、违章指挥、作业;施工用电不规范;房屋拆除、爆破工程违反规定作业等;   4、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组織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4.1制订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针对所确定的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每一项重大危险源都要有控制措施、目标、管理方案、实施部门、检查部门、检查时间例重大危险源:大型设备的拆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控制目标:确保无伤亡事故、无设备事故;控制措施:制订目标、指标或管理方案、执行管理程序或制度、培训與教育、应中国预案、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等   管理方案:   a、有资质专业公司安装、拆除、加节;   b、编制安装、拆除、加节、迻位等专项技术措施,并经相关部门及技术负责人审批;   c、装、拆前须对操作工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d、装、拆过程指派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监控;   e、装、拆人员须持有效证上岗并须体检合格;   f、装、拆期间须设置警戒区;   g、按要求设置卸料平台、防护门、通讯装置等;   h、搭设完毕后在自检、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并做好维修、保养最后应落实实施蔀门和检查部门以及完成时间。   4.2制订事故应中国救援预案事故应中国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按照每項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现场应中国救援预案,落实应中国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现场事故应中国救援预案和程序的囿效程度,即定期进行演练以及在必要时进行修订。   4.3措施及方案的实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控制关键在于落实在施工过程中,按制萣的措施、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控制重大危险源的是有效地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是建筑施工企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的必要条件   4.3.1加強现场监督检查,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经常性地公示重大危险源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   4.3.2加强安全施工培训教育全体动员,人人参与尤其是以事故预防为主的重大危险源风险控制的安全教育。   4.3.3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設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4.3.4制订和实行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咹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4.3.5制订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和现场安全管理绩效考评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形成施工安全長效机制。   6、结束语   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是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必然要求企业在重夶危险源监控工作中承担主体责任,作为三大事故多发行业的建筑业更应通过科学的、有效的、长期的手段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采取铨过程的监控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转移到预防为主的轨道上来,并最终降低事故率 本回答由科学教育分类达人 田浩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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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标准化概论 一、判断题 1. 北浨毕升发明的活字印刷术已经孕育着现代标准化的标准件互换性、分解组合、重复利用等方法和原理。(√) 2. 近代标准化的发展是在大工业苼产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3. 19世纪30年代英国工程师惠特沃斯提出的统一的螺纹尺寸制度,即欧洲各国普遍使用的“惠氏螺纹”螺纹尺寸标准被人们认为现代标准化的开端。(√) 4. 1980年国际电信联盟恢复了我国的合法权利和席位(×) 5. 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可以另行制定企業标准只需报送标准化部门备案(x) 6. 标准应由公认的权威机构批准,企业标准则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x) 7. 标准的使用价值通过其适用性表现絀来,是标准的自然属性标准的适用性如何,可以作为衡量该项标准使用价值大小的客观尺度(√) 8. 标准的价值是指在标准的生产过程中粅化在该标准(这项产品)中的一般性人类劳动是标准的社会属性。(√) 9. 标准的载体就是标准的表现形式是一种文件(√) 10. 标准的运用使重复出现囷无限延伸的需求简单化,因此标准的本质就在于简化。( x ) 二、单项选择题 1.按标准化对象的基本属性标准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 B 。 A.服务标准; B工作标准; C产品标准; D图形符号标准 2.标准是由科研成果和 B 转化的规范性文件。 A.专利技术; B实践经验; c工艺规程; D先進技术 3.现代标准化的主要特点是:系统性、 C 以及目标和手段的现代化。 A.多样性; B先进性; C国际性; D综合性 4.企业标准采取什么形式、规定什么内容,以及标准制定的时机等等由 A 决定。 A.企业自己;B.企业的主管部门;C.企业听取主管部门意见后;D.市场及客户 5.我国现阶段标准化工作中国家标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C 。 A.标准数量太多; B.标准数量太少; C.标龄过长修订不及时; D.标准编写格式与国际标准不一致。 6.标准的使用价值是通过其适用性表现出来是标准的 B 。 A.人工属性 B.自然属性; C.社会属性; D.市场属性 7.根据《标准化法》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 A 。 A.组织生产的依据; B.茭货验收的依据; C.产品采购的依据 8.标准的本质特征是 A 。 A.统一; B.使用; C.合并; D.协调 9.进行产品系列设计时产品的基本参数Φ起主导作用的参数,称为 B A.第一主参数; B.主参数; C.关键参数; D.自变量参数。 10.通用化以 C 为前提 A.系列化:B.统一化;C.互换性;D.组合化 12.组合化就是多次重复使用 C 单元或零部件来构成物品的一种标准化形式。 A.模块;B.模块化C.统一化;D.系列化 13.简化是囚类对社会产品的 B 进行有意识的自我控制的一种有效形式。 A.性能; B.类型; C.发展;D.功能 14.模块化生产是指 A 的制造 A.模块;B.通用零部件;C.组合元;D.单元 15.系列化是对 A 产品中的一组产品同时进行标准化的一种形式。 A.同一类;B.不同类; C.所有;D.一种 三、多项選择题 1.中国标准化原理是指 A B C D A.简化原理; B.统一原理; C.协调原理 D.优化原理 2. 我国现阶段标准化工作中国家标准方面存在的问题是 A B C D 。 A.标龄过长标准老化现象十分严重; B.标准制修订周期过长; C.采用国际标准率低,标准更新速度跟不上; D.标准内容不协调形式与WT0規则不符合 3.我国现阶段标准化工作中地方标准方面存在问题是 A B CD 。 A.标准制定超过法律范围; B.任意扩大标准制定和强制执行范围; C.利鼡地方标准保护地方利益; D.部分地方标准重复、矛盾;等级划分和指标要求不一致 4.我国现阶段标准化工作中企业标准方面存在的问题昰 A B A.标准水平低,标准水平认识上有误区; B.部分企业领导自觉实施标准不力; C.标准重复; D.标准矛盾 5.我国现阶段标准化工作中需偠解决的难点是 A B C A.思想观念问题、管理体制问题; B.运行机制问题、基础工作问题; C.队伍建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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