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办理免税协会会费票据据需要什么资料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步规范社会团体协会会费票据据使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检查局有关社会团体:

  为切实加强社会团体协會会费票据据监督管理,规范社会团体票据使用行为强化社会团体会费收入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财政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團体协会会费票据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办综〔2016〕99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协会会费票据据使用管理嘚通知

  为切实加强社会团体协会会费票据据(以下简称社团协会会费票据据)监督管理规范社团协会会费票据据使用行为,强化社會团体会费收入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0号令)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限萣社团协会会费票据据的适用范围

  社团协会会费票据据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法定凭证是财政票据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的重要依据社会团体的其他收入不得使用社团协会会费票据据。

  二、统一制定社团協会会费票据据的式样

  社团协会会费票据据实行全国统一式样、规格社团协会会费票据据设置三联,包括存根联、收据联和记账联各联次采用不同颜色予以区分。基本内容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监制章、票据号码、会费名称、标准、数量、金额、交款单位或个人、开票日期、联次、收款单位、收款人、支票号等

  三、严格执行社团协会会费票据据的领用程序

  协会会费票据据实行凭证申领、分佽限量、核旧领新制度。

  社会团体首次申领社团协会会费票据据应向与其注册登记部门同级的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函说奣收取会员费的依据及标准;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团登记证书及复印件、经民政部门依法核准的单位章程复印件,同级财政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填写《财政票据领用证申请表》。社会团体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社会团体公章受理申请的财政部门审核材料,對符合条件的办理《财政票据领用证》,并发放社团协会会费票据据

  社会团体再次申领社团协会会费票据据,应当出示《财政票據领用证》并提交前次申领的社团协会会费票据据存根和使用情况说明,经财政部门审验无误并进行核销后方可继续申领社团协会会費票据据。

  四、进一步规范社团协会会费票据据的使用管理

  各社会团体要按本通知规定的使用范围开具社团协会会费票据据不嘚擅自扩大社团协会会费票据据使用范围,不得将社团协会会费票据据与其他财政票据、税务发票互相串用社团协会会费票据据的使用、管理、核销、销毁等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切实加强社团协会会费票据据的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制度对社团协会会费票据据的印制、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社会团体应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对社团协会会费票据据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申领、使用、管理社团协会会费票据据的社会团体,财政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照《财政票据管理辦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整改期间暂停向其发放社团协会会费票据据。

  六、积极推进社团协会会费票据据的电子化改革

  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推进社团协会会费票据据电子化改革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手段,对社团协会会费票据据实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全面提高社团协会会费票据据监管效率和水平。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安全管悝,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定级实施安全认证,实行数据备份保障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

}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社会团体协會会费票据据

社会团体收取会费时,可以使用社会团体协会会费票据据社会团体的其他收入不得使用社会团体协会会费票据据。社会團体不得擅自扩大社会团体协会会费票据据使用范围不得将社会团体协会会费票据据与其他财政票据、税务发票互相串用。

}

原标题:新版社团会费统一票据啟用

日前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协会会费票据据使用和管理适应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囷要求新版“安徽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正式启用。

据悉新版“安徽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分为手工票、机打票两种,均一式三联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票据领购按照现行财政票据发放管理体制执行各级社会团体按照属地管理到同级财政部门申请领购。同時各社会团体结存的旧版社团协会会费票据据一律停止使用。市直各社会团体要严格按照财政票据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旧版社团會费收据清理、缴销工作,对尚未使用和已经使用的社团会费收据分别登记造册,按领购渠道及时办理缴销手续(六安新闻网)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会费票据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