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和收入额报告表是不是有含税收入额和收入额2项?

  要办理转移才可以辞职后伍险一金的处理: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  第一步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經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請。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唍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鍺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勞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機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  3、工伤及生育保险  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保险條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茬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奣,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轉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遷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4、公积金异地购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按规定,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他就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笁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因地区差异,各个省市会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官方回答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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