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独生子女伤残特扶標准伤残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京人口发〔2009〕31号) 2、关于印发北京市独生子女伤残特扶标准伤残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政策解释、资格確认工作程序、工作用表的填表说明的通知(京人口发〔2009〕38号) 办理主体:法定机关 收费依据和标准:无收费 法定期限:每年3月31日前 承诺期限:每年3月31日前 办理部门:区人口计生委法制科
办理地点:到本人户籍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街道审核上报 法定节假ㄖ办公时间 不办公 工作日上午办公时间 9:00-12:00 工作日下午办公时间 13:30-17:00 备注:年办理量涉密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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