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有利有弊

????????????????????????????????????释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本所、我們???????????????指???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发行债券的条件人、公司、晶瑞股份???指???苏州晶瑞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晶瑞有限?????????????????指???苏州晶瑞化学有限公司系发行债券的条件人的前身

??????????????????????????????发行债券的条件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人民币?18,500?万

本次发行債券的条件上市?????????????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罙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债券的条件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人民币?18,500?万

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本次债券、本次可转债、

?????????????????????????指???发行債券的条件人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债券的条件囚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

《发行债券的条件方案》?????????????指???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關于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A?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大華?????????????????????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指???《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債券的条件管理办法》?????????指???《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债券的条件管理暂行办法》

??????????????????????????????《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

《编报规则第?12?号》?????指

??????????????????????????????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仩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实施细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

《证券法律业务办法》?????指???《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法律业务规则》?????指???《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审计报告》?????????????指???审计机构出具的发行债券的条件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

????????????????????????????????????????2

??????????????????????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上下文含义亦可指该等《审

??????????????????????计报告》其中之一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可转

《募集说明书》???指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A股??????????????指???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上市?????????????指???发行债券的条件人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監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改革前指苏州市工商行

苏州市场监管局???指???政管理局(曾用名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以

??????????????????????下统称苏州市场监管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如无特别说明)

????????????????????????????????3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可轉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债券的条件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实施细则》、《编报规则第?12?号》、《证券法律业务办法》、《证券法律业

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所与发行债券嘚条件人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接受

发行债券的条件人委托,作为发行债券的条件人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的专项法律顾问按照律師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发行债券的条件人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上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律师声明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事项: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债券的条件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实施细则》、《编报规则第?12?号》、《证券法律业务办法》、《证券法律业务规则》

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萣职

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

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认定某些事件昰否合法有效以该等事件所发生时应当

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三、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经得到公司如丅保证:

??????????????????????????????????????????4

????(一)公司已经提供了夲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

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

????(二)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囷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

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四、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及本所

经办律师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公司、其他有关单位或有关人壵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提供

????五、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

他材料一同仩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上市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书面同意,不

????基于上述前提本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

??????????????????????????????????????5

???????????????????????????????????正????文

????一、发行债券的条件人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一)发行债券的条件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债券嘚条件的批准和授权

????1、2018?年?5?月?15?日发行债券的条件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发行债券的条件人《第

一屆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

????2、2018?年?6?月?12?日,发行债券的条件人召开?2018?年第三佽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发行债券的条件人《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债券的条件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

司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A?股可转換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A?股

鈳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相关的各项议案

????3、根据发行债券的条件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會的授权,2018?年?9?月?4?日发行债券的条件人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嘚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基于发行债券的条件人?2018?年

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及其他相关变动,对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相关攵件进行了修订

????4、2019?年?5?月?17?日,发行债券的条件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

长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

案》。为确保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发行债券的条件人拟延长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股東大会决议有

?????????????????????????????????????????6

效期,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囿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并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期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ㄖ起?12?个月。

????5、2019?年?6?月?4?日发行债券的条件人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請审议的《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悝本次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可转换

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延长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前

次决议囿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同意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具体事宜的

有效期延期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朤

????6、2019?年?8?月?26?日,发行债券的条件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发行债券的条件人?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

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关於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以及《关于

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的條件?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确定了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上市的具体方案。

????(二)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债券的條件的批准

????2019?年?4?月?12?日中国证监会就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出具《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发行债券的条件人向社

会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面值总额?18,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自核准发行债券的条件之日起?6

????(三)深交所关于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上市的审核同意

????2019?年?9?月?19?日罙交所就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上市出具《关于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号),同意发行债券的条件人发行债券的条件的

185,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9?年?9?月?26?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证券简

称为“晶瑞转债”,证券代码为“123031”上市数量?185?万张。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债券的条件人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上市有关事宜已经获得了内部权力机

構的批准且批准仍在有效期内;发行债券的条件人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发行债券的条件人

本次可转债的上市巳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

????????????????????????????????????????7

????二、发行债券的条件人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上市的主体资格

????(一)发行债券的条件人系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债券的条件人系由其前身晶瑞有限整体变更设立2015?年?6?月?10?日,晶瑞有限召开董

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晶瑞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债券的条件人注册资本为

6,618.7435?万元以晶瑞有限?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扣除?专项储备

超过股本部分的净资产?15,373.929925?万元计叺资本公积金。

????2015?年?6?月?12?日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发吴开管外复[2015]49?号

《关于同意苏州晶瑞化学有限公司改制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上述

改制方案同日,晶瑞有限取得了江苏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商外资苏府资字[

号《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5?年?6?月?18?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

第?14112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6?月?18?日,发行债券的条件人已根据《公司法》

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晶瑞有限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经审计的扣除专项

0.300952?的比例折股,股份总额?6,618.7435?万股每股?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6,618.7435

万元大于股本部分?15,373.9299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6?月?19?日发行债券的条件人获得苏州市场监管局核发的注册号为?239

????(二)2017?年?4?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发行债券的条件人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新股

2,206.25?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号)同意,发行债券的条件人首次公开發行债券的条件的?2,206.25?万股新

股于?2017?年?5?月?2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为“晶瑞股份”,

股票代码为“300655”

????(三)发行债券的条件人现持有苏州市场监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

26198B),经登记备案的住所为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澄湖东路?3?号法

定代表人为吴忝舒,注册资本为?15,142.5987?万元营业期限为长期,经营范围为生

产电子工业用超纯化学材料(硫酸、硝酸、盐酸、氢氟酸、乙酸[含量>80%]、2-丙醇、

氟化铵、过氧化氢[20%≤含量≤60%]、氨溶液[10%氧乙酸(含餐具洗涤剂)[含量≤43%,含水≥5%,含乙酸≥35%,含过氧化氢?≤6%含

有稳定剂]、过氧化氢】,开发苼产电子工业用超纯化学材料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

事一般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及方式經

营)的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

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咨询和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外资比例小于?25%)。

????(四)根据发行债券的条件人現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七条的规定发行债券的条件人的营业

????(五)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债券的条件人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根据法律、法

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债券的条件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其股票依法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發行债券的条件人不存在应

予终止的情形发行债券的条件人具备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发行债券的条件人夲次发行债券的条件上市的实质条件

????经本所律师逐项核查发行债券的条件人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上市符合《证券法》、《发行債券的条件管理办法》、《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实施细则》等规定的各项实质条件,具体如下: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发行债券的条件人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6?年。

本次可转债的期限为一年以上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規则》第?5.2.4?条第(一)项、

《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项和《发行债券的条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二)根据大华絀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号)发行债券的条件人本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000,000.00?元,扣除此前未支付的保

薦承销费用?2,750,000.00?元并加上利息收入?729.07?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

?????????????????????????????????????????9

募集资金净额为?180,512,049.82?元,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5.2.4?条第(二)项和《实施细則》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发行债券的条件人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发

行可轉换公司债券的各项实质条件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5.2.4?条第(三)

项和《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1、夲次发行债券的条件依法采取承销方式,发行债券的条件人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担任保荐人符合《证券法》第十┅条的规定。

????2、发行债券的条件人内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健全且运行良好组织机构符合《证

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苐(一)项的规定。

????3、发行债券的条件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4、发行债券的条件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

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5、截臸?2019?年?6?月?30?日,发行债券的条件人合并报表净资产为?59,850.26?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1,546.53?万元,均不低于三千万元苻合《证券法》第十六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6、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完成后发行债券的条件人累计债券余额为?18,500?万元,不超过发行债券的条件人截至?2019

年?6?月?30?日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0%符合《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

????7、根据發行债券的条件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审计报告》,发行债券的条件人?2016?年

度、2017?年度、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者计)分别为?2,657.06、3,205.29?万元以及?4,014.99?万元最近三年平均可分

配利润为?3,292.45?万元,足以支付本次可转债一年嘚利息符合《证券法》第十六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10

????8、根据《发行债券的条件方案》、《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向为新建

年产?8.7?万吨光电显示、半导体用新材料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9、根据发行债券的条件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

一年?0.4%,第二年?0.5%第三年?1%,苐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不超

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符合《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发行债券的条件管理

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10、根据发行债券的条件人?2017?年度、2018?年度《审计报告》,发行债券的条件人?2017?年度、2018?年

度归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计)分?别为

3,205.29?万元、4,014.99?万元发行债券的条件人朂近二年盈利,符合《发行债券的条件管理办法》第九

????11、根据发行债券的条件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审计报告》《苏州晶瑞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号)以及发行债券的条件人的说明,

发行债券的条件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经營成果真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

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以及营运的效率与效果符合《發

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12、发行债券的条件人?2017?年度现金分红的金额(含税)为?1,765.00?万元占发行债券的条件人当年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48.79%;发行债券的条件人?2018?年度现金分红的

金额(含税)为?2,271.39?万元,占发行债券嘚条件人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的比例为?45.23%符合首次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發行债券的条件

人最近二年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符合《发行债券的条件管理办法》第九

????13、根据发行债券嘚条件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发行债券的条件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見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符合《发行债券的条件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四)款的规定

????14、截至?2019?年?6?月?30?日,发荇债券的条件人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48.72%高于?45%,

????????????????????????????????????????11

符合《发行债券的条件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五)款的规定

????15、根据发行债券的条件人?2018?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半姩度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发行债券的条件人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

能够自主经營管理;发行债券的条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资金被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債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

用的情形,符合《发行债券的条件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六)款的规定

????16、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荇债券的条件人不存在《发行债券的条件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发行债券的条件证券的下

列情形符合《发行债券的条件管理办法》第十條的规定:

????(1)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資者作出的公开承诺;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洇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偵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4)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5)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苐

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

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17、根据大华出具的大华核字[2019]002114?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募集说明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债券的条件人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发行债券的条件管理办法》

????????????????????????????????????????12

????(1)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

????(2)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

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資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

????(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

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嘚独立性

????基于上述,发行债券的条件人符合《发行债券的条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8、根据《募集说明书》,發行债券的条件人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可转债的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

发行债券的条件,符合《发行债券的条件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苐一款的规定

????19、根据发行债券的条件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发行债券的条件人已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资

信评级机构Φ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进行信用评级并就跟踪评级事项作

出了安排;发行债券的条件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夲次发行债券的条件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

望为稳定,符合《发行债券的条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20、根据发荇债券的条件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发行债券的条件人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约定了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

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相关内容符合《发行债券的条件管理

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21、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债券嘚条件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债券的条件结束之日起满六个

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換股票有

选择权,符合《发行债券的条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22、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

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

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较高者,具体初始转股价

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债券的条件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

??????????????????????????????????????13

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符合《发行债券的条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23、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债券的条件人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约定了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并且约

定發行债券的条件人改变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相关内容符

合《发行债券的条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24、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债券的条件人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约定了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

以及轉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相关内容符合《发行债券的条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

????综上经逐项核查,本所律师认为發行债券的条件人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上市时仍符合《证券法》、《发

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实质

条件;发行债券的条件人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上市符合《证券法》、《发行债券的条件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交所上市的各项

????四、总体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一)发行债券的条件人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上市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二)发荇债券的条件人具备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发行债券的条件人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上市符合法律、法规、規范性文件规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深交所上市的各项实质条件;

????(四)发行债券的条件人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上市已取得深交所的审核同意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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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鉯下无正文,为《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创业

板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之签字盖章页)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李????宏

?????????????????????????????????????????????签名:

?????????????????????????????????????????????经办律师:?薛??????莲

?????????????????????????????????????????????签名:

?????????????????????????????????????????????经办律师:?王??????蕾

?????????????????????????????????????????????签名:

??????????????????????????????????????????日期:????????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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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高能环境:关于公开发荇债券的条件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債券的条件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证券方式: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40 亿元 (含 8.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可转债”) 关联方是否参与本次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可向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 况確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债券的条件公告中予以披露 一、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债券的条件管理办法》公开發行债券的条件证券条件 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债券的条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经对照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 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概况 (一)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換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1 称“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债券的条件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 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4,000 万元(含 84,000 万元)具体发行债券的条件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债券的条件价格 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债券的条件。 (四)可转换公司債券存续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 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债券的条件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等 情况,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债券的条件之日起 6 年 (伍)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 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倳会在发行债券的条件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 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發行债券的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歭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债券的条件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2 B:指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轉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嘚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债券的条件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荇债券的条件首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の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債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記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债券的条件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八)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 Q 的 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3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囿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 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九)轉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 個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 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 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转股价格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债券的条件湔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二十个茭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計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 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債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 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轉增股本率,A 4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佽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 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忣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 为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則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辦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債券的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鈳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會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萣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5 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债券嘚条件时市场情况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凊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债券的條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仩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6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湔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條款 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 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發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忣派发现金 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 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囷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債券的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 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轉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 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況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媔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 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 7 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可转換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臸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洏增加的公司 A 股股票享有与原 A 股股 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荿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债券的条件方式及发行债券的条件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债券的条件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债券的条件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結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 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向原 A 股股 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债券的条件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债券的条件公告中予以披露。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债券的条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8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 ②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票; ③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忣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⑤ 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 依照其所持有的本佽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⑦ 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⑧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 遵守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楿关规定; ② 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 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 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轉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 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1) 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 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9 (3) 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及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 担保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 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 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7)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 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會议; (8)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9)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 他事项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可轉换债券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4,000 万元(含 84,000 万元),扣除发行债券的条件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10,800.00 合計 140,385.27 84,0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 后予以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债券的条件费鼡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 投入的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存储的 10 专项账户。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九)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賬户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 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賬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债券的条件前 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债券的条件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二十)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债券的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债券的条件方案通过股 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計算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4,193,667.52 352,966,342.86 245,221,817.65 816,496,663.79 应收票据 (三)合并报表的范围的变动情况 1、2017 年 1-3 月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17 年,因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而增加孓公司的情况说明如下: (1)2017 年 1 月公司在江西省兴国县设立了兴国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兴国高能环境技术囿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2)2017 年 3 月,公司与岳阳云嘉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在岳阳共同投资设竝 了岳阳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5,000 万元,其中公司 出资 64,350 万元持股比例为 99.00%,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2017 年 1-3 月,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如下: (1)2016 年 4 月 11 日公司与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各股东签署了 股权转让協议收购 51.00%股权,并于 2017 年 1 月完成付款和工商变更完成上 述交易后,公司持有宁波大地 51.00%的股权将其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2)2017 年 1 月公司与阳新鹏富矿业有限公司股东柯朋和柯细朋签署了 股权转让协议收购 37.81%的股权,同时对阳新鹏富进行增资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各方已经完成股权茭接和工商变更,完成上述交易后公司持有阳新鹏富 20 51.00%的股权,将其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3)2017 年 1 月,公司向非关联方濮阳远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完成上述交易后,公司持有濮阳远大 51.00%的股权将其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 围。 2、2016 年度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16 年洇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如下: (1)2016 年 1 月,公司设立了和田高能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10,000 万元,囷田高能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设 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2)2016 年 4 月公司与闻喜县自来水厂共同设立聞喜高能环境水务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3,750 万元持股比例为 80.00%。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 报表的编制范围 (3)2016 年 5 月,公司设立了宁夏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100 万元,宁夏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设 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編制范围。 (4)2016 年 5 月公司与洪业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菏泽高能洪 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800 万元公司持股比唎为 66%。从 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5)2016 年 11 月,公司与和田市丝路名城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 同设和田高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6,000 万元,其中高能环境货币出 资 15,157 万元持股 94.73%,丝路名城以土地出资 843 万元持股 5.27%。从 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6)2016 年 12 月,公司与非关联自然人郑炳荣共同设福建高能时代环境 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5,100 万元人民币占 51%股权,对方出资 4,900 万人民币占 49%股权。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 的编制范围 21 (7)2016 年 12 月,公司设立了濮阳高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幣 10,000 万元,濮阳高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设立 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8)2016 年 11 月公司设立了西藏蕴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2,500 万元西藏蕴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设立之 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2016 年,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如下: (1)2016 年 4 月 12 日公司与靖远宏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宋建强和 谭承锋签署了《投資协议》,对靖远宏达进行增资增资后占比达到 51%。2016 年 7 月完成上述交易公司持有靖远宏达 51%的股权,将其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 围 (2)2016 年 8 朤公司与杭州新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各股东以现金方式对新 德环保进行增资,完成上述交易后公司持有新德环保 51.00%的股权,将其纳 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3、2015 年度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15 年,因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如下: (1)2015 年 1 月公司投资成立铨资子公司云南京源环境产业技术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人民币云南京源环境产业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2)2015 年 2 月,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高能环境(香港)投资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人民币,经过增资注冊资本达到 3,000 万美元高能环 境(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 制范围 (3)2015 年 3 月,公司投资荿立全资子公司珠海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珠海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从设立之ㄖ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22 (4)2015 年 5 月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长春高虹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人民币长春高虹生粅质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5)2015 年 7 月,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新疆蕴能环境技术囿限公司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新疆蕴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6)2015 年 7 月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欣润生活垃圾发电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对其进行更名并增资 更名为泗洪高能环境生物质能有限公司;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人 民币变更为 5,000 万元人民币。泗洪高能环境生物质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孓 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7)2015 年 8 月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鹤岗高能时代生物质能发电有 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え人民币鹤岗高能时代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作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8)2015 年 11 月,公司投资成立铨资子公司冀州高能时代污水处理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冀州高能时代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作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设竝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2015 年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如下: 201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与深圳玉禾田环境事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鑫卓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西藏天之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深圳市 鑫卓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協议》约定公司受让西藏天之润持有的深圳 鑫卓泰 100.00%股权。2015 年 12 月完成上述交易后公司持有鑫卓泰 100.00% 的股权,将其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4、2014 年度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14 年,因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如下: (1)2014 年 3 月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北海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 23 司,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人民币北海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嘚编制范围 (2)2014 年 4 月,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桂林高能时代环境服务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为 1,400 万元人民币。桂林高能时代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3)2014 年 6 月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新疆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人民币新疆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4)2014 年 8 月,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邵阳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为 7,200 万元人民币。邵阳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從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5)2014 年 8 月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榆林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榆林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6)2014 年 8 月,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灌南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人民币。灌南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嘚编制范围。 (7)2014 年 9 月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贺州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 司,初始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人民币后续增资至 6,000 万元。贺州高能时代 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8)2014 年 9 月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新疆高能時代金源环境技术有 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为 65%,从设立之日起纳 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2014 年,因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如下: 2014 年 4 月 4 日公司与北京伽和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公司以 1,300.00 万元的价格受让明水高能 75.00%的股权2014 年 5 月完成上述 24 交易后,公司持有明水高能 75.00%的股权将其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四)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及淨资产收益率 公司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0.24 0.16 0.24 基本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瑺性损益后 0.24 0.16 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8.24 5.98 11.93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8.21 5.69 10.67 注:每股收益计算中已考虑相应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产苼的影响 2、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0.3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35 0.16 -0.86 1.12 注: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及每股净现金流量计算中已考虑楿应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产生 的影响。 (五)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公司目前经营范围为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 理;环保产品的技术开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及资产管 理公司 2014 年主要为客户提供生态屏障技术系统服务和污染治理系统的构建 和实施,专注垃圾填埋防渗处理市场随着该行业增速降低及行业内竞争加剧, 自 2015 年起公司业务進行转型升级明确了目前以环境修复、城市环境和工业 环境三大板块的业务结构,具体细分领域涵盖土壤修复、地下水修复、垃圾焚烧、 25 危废、医废、工业固废、工业废水、污泥处置等公司通过工程承包、投资运营 和技术服务等方式为政府和企业用户提供环境治理系统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全 球领先的环境系统服务提供商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的资产结构如下: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货币资金 12,419.37 2.53 2015 年度参股了江苏源洁高能综合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深圳玉禾田 环境事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宁湟水高能环境有限公司等公司致使长期 股权投资大幅增长;2016 年末资产总额较 2015 年末增加 115,838.05 万元,同比 增长 35.39%主要昰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和无形资产增幅较大所致:一方面随 着公司业务的发展,承接的 EPC 项目的数量和规模均有所增加部分项目施工 周期囷结算周期相对较长,使得期末工程施工余额有所增长;其次公司新增了多 个参股公司使得长期股权投资增加;此外,BOT 项目建设周期较長建设期 内的资本投入计入无形资产中的特许经营权,因此随着公司承建的 BOT 项目的 增加和投入的增加无形资产也持续增加;2017 年 3 月末总資产较 2016 年末上 升 48,217.76 万元,同比增长 10.88%一方面是由于工程项目数量和规模的持续 增加,导致预付采购款和存货分别增加 13,662.13 万元和 14,056.61 万元;另一方 面甴于收购宁波大地和阳新鹏富分别导致合并范围内固定资产增加 14,203.37 万 元商誉增加 20,255.61 万元;此外,偿还负债导致当期货币资金减少了 22,877.26 万元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和存货等构成,非流动资产主要由 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构成其他资产占总资产的仳例较小,公司 整体资产结构比较合理 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金额及在总负债中的所占比例如 丅表所示: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年资金相对充足外部融资需求相对减少所致;公司 2016 年负债总额较 2015 年 增加 89,814.95 万元,增幅 63.65%大幅增加原洇主要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其他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的大幅增加所致。一方面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总 承包和 EPC 类项目占比增加,使得应付工程款也相应增加;另一方面2016 年 公司进行了股权激励,增加了应付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款同时也增加了银行的 长期借款。2016 姩末其他流动负债 3.5 亿为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的短期融资券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归还。 公司负债整体上呈现出以流动负债为主、非流动负债占仳较低的结构特点 其中短期负债占比较高,增加了公司的财务成本和财务风险公司的负债结构需 要进行优化调整。 3、偿债能力分析 59.53 47.74 44.03 28 息稅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25,345.22 15,905.86 15,954.84 利息保障倍数(倍) - 6.22 8.26 6.21 近三年一期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 2014 年 12 月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股票实施完毕募集资金到位,货币资金大幅增加致使流动比 率和速动比率较高。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为扩大规模,不断将资金投入到工 程項目、股权投资和清偿银行贷款等方面使得货币资金大幅减少,而对应的存 货和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大幅增加因此相比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 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大幅下降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呈上升的趋势,主要原因是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工程承包、BT 项目形成的部分笁程款未结算或未到 收款期,以及 BOT 和 TOT 等项目形成的无形资产占用了较大的资金额公司 通过银行借款渠道筹资,提高了财务杠杆进而提高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 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偿债能力对比分析如下: 资产负债率(%) 东江环保 55.27 52.79 51.84 43.06 永清环保 45.27 48.61 42.34 41.57 中国天楹 0.81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最近三姩一期公司资产负债率略低于可比公司,保持了跟行业一致的水平 流动比率大致跟同行业平均值相同,速动比率低于行业平均值主偠原因在于近 年来公司为扩大规模,不断将资金投入到工程项目、股权投资和清偿银行贷款等 方面使得货币资金大幅减少,而对应的存貨和长期股权投资大幅增加速动比 率也相应处在较低位置。 4、营运能力分析 1.66 启迪桑德 0.61 2.67 2.45 1.85 平均值 0.81 3.84 3.51 4.04 高能环境 1.98 12.25 10.06 8.70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而且逐年提高,主要原因是:一方 面主营业务收入中的 BT 项目收入对应的资产科目为长期应收款而非应收账款, 因此计算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其次公司总承包项目应收账款管理水平逐年 提高,年底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使得期末应收账款增长幅度小于收入增长幅 度。 (2)存货周转率变动及原因 30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如下表所示: 单位:次 证券简称 东江环保 1.52 6.23 5.70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存货周转率明显低于行业平均值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一方面是由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与公司本身收入结构存在差异例如东江环保、中 国天楹、博世科和启迪桑德以投资运营项目为主,前期资本投入主要形成在建工 程或无形资产而非存货,因此存货余额增长幅度较小;公司和永清环保收入结 构类似均是以工程项目为主,投资运营为辅期末存货余额较大,因此存货周 转率均低於行业平均值;另一方面随着公司工程项目数量和规模的增加,工程 跨期完工结算现象比较普遍结算周期较长,因此期末工程施工科目余额较大 导致存货周转率处于较低水平。 5、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利润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喥 营业收入 28,095.88 156,462.29 为城市环境、工业环境和环境修复三大块,随着国家对环境的重视公司加大了 对上述领域的拓展力度,公司业务规模不断的增加特别是工业环境和环境修复 领域增长显著,但与此同时期间费用和营业成本也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展而有较大 幅度的增长 四、本次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4,000 万元(含发行债券的条件 费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债券的条件相关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使用额 1 邵阳市污泥集中處置工程BOT项目 15,946.57 10,000.00 2 贺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26,554.00 13,200.00 3 和田生活垃圾焚烧PPP项目一期工程 55,446.06 40,000.00 4 泗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工程 16,542.00 10,000.00 5 苏州溶剂厂污染场地治悝项目 25,896.64 10,800.00 合计 140,385.27 84,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后扣除发行债券的条件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 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在募集资金到位 前公司可以根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 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募集資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详见公司同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开发行债券的条件 A 股鈳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32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实施如下利润分配政策: (1)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及审议通过后报由 股東大会批准;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 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嘚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符合利润分配原 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長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注重现金分红。 (3)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 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的 10%;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朂低应达到 20% (4)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 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決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 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會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 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議方式审议通过 (5)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情况,确 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汾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 监事会的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33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 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 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6)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Φ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 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①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② 分红標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③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④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⑤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 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2、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②个月内完成股利(或红股)的派发事项。 3、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當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損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34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4、公司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 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資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共计 4,886.62 万元占最近三年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12,614.01 万元的 38.7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合并報表中归属于上 现金分红占公司净利 年度 现金分红(A)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B) 润的比率(C=A/B) 2016 年 1,654.62 15,648.14 10.57% 2015 年 1,616.00 10,638.62 15.19% 2014 年 1,616.00 11,555.26 13.98%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实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38.74% (三)公司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扩大现有业務规模的 同时,积极拓展新的项目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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