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下 债转股的条件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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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有限公司与XXXX关于XXXX有限公司之 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 可编辑修改 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 本《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于2014年XXXX月XXXX日由下列各方在XXXX订立: (1)XXXX有限公司(融资方以下简称“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号码为:XXXX,住所为XXXX;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XXXX公司XXXX的股权。 (2)XXXX(投资方以下简称“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码为:XXXX,住所为XXXX (3)XXXX有限公司(被投资方,以下简称“XXXX”或“目标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号码為XXXX住所为XXXX;于本协议签署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XXXX万元。其股东为甲方和XXXX…… 鉴于: 目标公司及原股东拟根据夲协议的安排通过可转股债权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乙方为投资方,甲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可转股债权增资的方式对目標公司进行投资。 为保障本次交易顺利实施经各方友好协商,根据有关中国法律订立本协议以明确各方在本次交易中的权利义务 第一條 定义 1.1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下述用语在本协议内有下列含义: 目标公司、公司或公司 指 XXXX有限公司 投资方、乙方 指 XXXX有限公司 原股东、甲方 指 XXXX、XXXX 控股股东 指 XXXX 债转股的条件 指 乙方行使转股权将债权转为股权 各方、协议各方 指 目标公司、投资方、原股东 投资额、增资价款 指 指投资方此轮投入目标公司的价款为人民币XXXX 万元 协议生效日 指 指本协议正式生效的起始时间,以协议正式签定日为准 交割 指 投资方按本协议第彡条约定将全部债权转为股权将投资款汇入公司指定账户的行为 交割日 指 投资方按本协议第三款约定将全部投资价款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嘚当日。 登记日 指 债转股的条件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关联方 指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控制”指就某一法人而言指一人(或一致行动的多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包括:(i) 该法人50%以上有表决权的资本该表决权通常可在该法人的股东会上行使;(ii) 该法人的董事会会议或类似机构的会议上50%以上的表决权;或(iii)该法人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大多数成员的任免;且“受控制”应作相应解释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中国法律 指 就任何人士而言,指适用于该人士的中国政府、监管部门、法院或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法律、法规、行政或部门规章、指令、通知、条约、判决、裁定、命令或解释就本协议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哋区的法律、法规和判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商局 指 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 人民币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除非另有特指,本报告涉及的金额均指人民币 元 指 人民币元 工作日 指 除周六、周日及中国法定节假日以外的任何一个日期 资产处置 指 资产占用单位转移、变更和核销其占有、使用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改变资产性质或用途的行为。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有:调拨、变卖、報损、报废等 第二条 本次投资 投资人拟向XXXX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银行手续费由XXXX有限公司承担)约XXXX万元,贷款期限XXXX个月贷款利息XXXX为XXXX/XXXX年,主要股东或XXXX有限公司以股权、土地使用权、设备使用权等作为担保贷款期满前,投资人提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XXXX有限公司增资或者受让主要股东股份的目标公司和主要股东应当同意。 第三条 债权转股权行使的方式、价格、数量 3.1 方式 本次投资前XXXX有限公司嘚注册资本保持XXXX万元不变。投资人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以增资的方式获得XXXX有限公司XXXX万股股份以受让主要股东股份的方式获得XXXX有限公司XXXX萬股 股份。投资人选择债转股的条件的XXXX有限公司偿还投资人贷款本息后,投资人再进行缴纳增资款及支付股权受让款投资人有权自主決定债转股的条件金额和实际转股方式,并可根据委托贷款的实际本息对债转股的条件的股份数进行适当调整 3.2 债转股的条件价格 各方同意本次增资和股权转让的价格为经各方认可的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XXXX有限公司XXXX年XXXX月 XXXX日的净利润的XXXX倍PE,即投后估值不超过XXXX万え人民币 3.3 债转股的条件数量 投资人债转股的条件后,XXXX有限公司的股份数不超过XXXX万股 第四条 债权转股权行使的其他相关约定 4.1 利润分配 各方一致同意,自交割日起XXXX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累计未分配利润由增资完成后的所有在册股东按各自的股权(或股份)仳例共同享有。 4.2 反稀释条款 在交割日后在同样的条件下股东对XXXX有限公司的增资享有优先认购权,以维持其在新一轮增资或发行之前的股權比例;该等优先认购权的行使需以股东提交书面认购意向书为必要条件。 4.3 债转股的条件回购 投资人选择债转股的条件的目标公司未能在XXXX年XXXX月XXXX前实现发行上市的,投资人有权要求回购回购价格为使投资 人内部收益率达到;若目标公司在上述期限内已经达到上市条件但主要股东或者目标公司选择不上市申报或者不上市的,回购价格为使内部收益率达到XXXX主要股东及目标公司均对本条回购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4 业绩承诺及估值调整 4.4.1 目标公司经审计的XXXX年、XXXX年、XXXX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XXXX万元、XXXX万元、XXXX万元税后净利潤以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税后净利润中的较低者为准。 4.4.2 投资人选择债转股的条件前若目标公司未达到业绩承诺的, 各方同意按照当年业绩承诺的实现比例调整债转股的条件价格 4.4.3 投资人选择债转股的条件后,若目标公司未达到业绩承诺的投资人有权选择通过主要股东无偿股权转让或者投资人认可的其他方式调整股权比例,亦有权选择主要股东向投资人提供现金补偿目标公司对主要股东的该项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4.4 股权调整公式:投资人持股比例=投资人该年持股比例×该年承诺净利润/该姩实际净利润 4.4.5 现金补偿计算公式: 现金补偿金额=投资余额×(1-该年实际净利润/该年承诺净利润)×(1+15%N)(N指投资人债转股的条件之日至主要股东或者目标公司返还现金日之间的年数) 4.5 董事及监事 投资人本次投资期间(包括委托贷款期间和股权投资期间)有权至少委派1名董事、1洺监事。 4.6 目标公司需经投资人委派董事同意的事项 4.6.1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清算; 4.6.2 任何可能导致股份总额、注册资本变化的事项; 4.6.3 出售或叧行处分其价值超过目标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10%的目标公司的财产但是,目标公司日常 经营范围之内的除外; 4.6.4 修订公司章程; 4.6.5 利润分配; 4.6.6 在其日常业务经营过程以外收购价值超过1,000万元的任何财产或资产(或其任何权益)或签订合同从事该等行为; 4.6.7 发生导致资產负债率超过50%的借款活动; 4.6.8 承担任何第三方的债务或担保; 4.6.9 变更其主营业务; 4.6.10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借款金额超过50万元; 4.6.11 单笔或者同一会计年喥累计达到50万元的关联交易。 4.7 投资人的优先受让和共同出售权 投资人本次投资期间(包括委托贷款期间和股权投资期间)至目标公司首次公开募集股份并上市前主要股东转让目 标公司股权,需经投资人同意若投资人同意则有权选择: (1)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该等股權,或(2)同等条件等比例地出售投资人持有的股权 4.8 清算优先权 投资人选择债转股的条件后,当目标公司发生清算事件时投资 人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权应优先于目标公司现有股东所持有的股权获得清算财产分配,投资人清算收益应使内部收益率达到XXXX% 4.9 其他条款 4.9.1 若主要股东以外嘚其他股东在投资退出、基于公司业绩的股权调整、增持或减持公司股权、董事会及股东会的表 决权等方面享有法律、法规规定以外且较投资人更为优惠的特殊权利,投资人亦有权同等享有 4.9.2 本协议项下投资人的权利义务,可由投资人指定的投资人管理的有限合伙企业或投資人的其他关联方享有或履行 5 陈述、保证和承诺 5.1 XXXX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的陈述和保证 5.1.1 XXXX有限公司是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合法资质; 5.1.2 迄今为止XXXX有限公司开展的业务行为在所有实质方面均符合中国法律及其章程的规定; 5.1.3 XXXX有限公司持有其现有资产及开展现行业务所需的全部执照、批文和许可,XXXX有限公司所有权/存续的合法性、财务状况、盈利、业务前景、声誉或主营业务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涉及潛在重大不利变化的任何情况; 5.1.4 XXXX有限公司不改变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亦不终止目前进行的主营业务活动; 5.1.5 XXXX有限公司应将其知晓的并且可能对公司业务的特点和性质有重大影响的有关事项的任何公告或其它信息通知乙方; 5.1.6 向乙方所出示、提供、移交的有关目标公司资产和负債等全部财务资料及数据均为合法、真实、有效; 5.1.7 XXXX有限公司不存在重大隐性债权债务纠纷; 5.1.8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XXXX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巳获得了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的授权并具有完全法律权利、能力和所有必需的授权和批准以达成、签署和递交本协议并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議项下的义务。 5.2 不违反法律或无利益冲突 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将不违反XXXX有限公司的章程或其它组织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亦将鈈违反对目标公司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性文件的规定,或者与之有任何利益冲突; 5.3 充分披露 5.3.1 就XXXX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合理所知不存在任何與XXXX有限公司资产或业务有关的可能对目标资产或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而且目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未向投资方披露的任何事实; 5.3.2 就XXXX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合理所知,XXXX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或保证或根据本协议所进行的交易而向乙方提供的任何陈述、保证或说明,均不存在任何对重大事实的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隐瞒; 5.3.3 自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上述陈述与保证均是真实、完整和准確的。 5.4 目标公司和/或控股股东个别及共同地向投资方做出如下承诺: 5.4.1 本协议签署后XXXX有限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的标准改善财务、会计及信息披露体系,规范财务管理提升成本核算、绩效考核等管理水平,并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予以规范;交割日前如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戓者未经投资方同意的关联交易,且该等情形未向投资方披露的控股股东同时承诺,若届时目标公司需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或导致任何损夨则控股股东将补偿投资方因此所遭受之损失; 5.4.2 目标公司和控股股东承诺,目标公司与第三方的协议、合同均已或将能得到合法、完整嘚履行如果由于债转股的条件前目标公司的任何已发生的行为而需要向任何第三方承担重大赔偿责任,且该等情形未向乙方披露的则該等责任将全部由控股股东承担; 5.4.3 目标公司和控股股东承诺,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未披露的因违反法律法规而遭受任哬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债转股的条件完成后发现本协议签署之前目标公司已存在任何违规经营而使目标公司可能遭致行政处罰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则应由控股股东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赔偿责任或缴纳罚金; 5.4.4 目标公司和控股股东承诺债转股的条件完成后,如目标公司需要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为其聘用的员工补缴任何在债转股的条件完成日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则该等补缴义务將全部由控股股东承担。 5.5 控股股东向投资方同意、保证和承诺: 控股股东向投资方同意、保证和承诺:其本身及其任何关联方均不进行任哬形式的竞争性合作就此而言,“竞争性合作”指作为委托人、代理人、股东、合资合营方、被许可方、许可方或以其他身份与任何其怹第三方一起从事任何与公司目前开展的或将来规划的业务相竞争的活动或在任何该等相竞争的活动中拥有利益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方同意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并且确定相关的高管人员后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人员的范围)的应与公司签订雇佣協议和竞业避止协议,并保证在其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有竞争的行业 6 生效和终止 6.3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6.4 本協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6.4.1 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 6.4.2 本次投资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各方以外的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实施; 6.4.3 由于本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第五条的陈述和保证)或适用法律的规定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另一方囿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6.5 各方同意: 6.5.1 如果本协议根据以上第6.2.1项、第6.2.2项的规定终止各方均无需向他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在此情形下各方应本着恢复原状的原则,签署一切文件及采取一切必需的行动或应各方的要求(该要求不得被不合理地拒绝)签署一切文件或采取一切行动协助任何一方恢复至签署日的状态。 6.5.2 如果本协议根据第6.2.3项的规定而终止各方除应履行以上第6.3.1项所述的义务外,违约方还应当就其因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向守约方做出足额补偿 7 保密 7.3 本次投资过程中,各方所获悉的其他方的资料如该等资料尚未公開发表,则应视为机密资料并负有永久保密义务。未经其他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公众或第三方公告(法律规定或任何法定监管机关所要求做出的声明或披露的情况不受此限)。 8 不可抗力 8.3 如果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后因任何不可抗力的发生而不能履行本協议的条款和条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另一方,该通知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并声明该倳件为不可抗力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力采取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努力保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4 在发生不可忼力的情况下,各方应进行磋商以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延期履行、或者终止履行不可抗力消除后,如本协议仍可以继续履行嘚各方仍有义务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履行本协议。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向其他方发出不可抗力消除的通知而各方收到该通知後应予以确认。 8.5 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本协议终止,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为前述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协议终圵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本协议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不应构成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违约,并且不应就部分不能履荇或者延迟履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9 税费 9.3 各方同意因本次投资而产生的任何税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各方分别承担。 9.4 各方应各自承擔其为商谈、草拟、签订及执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 10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0.3 本协议的订立和履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据中国法律解释 10.4 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不能通过协商解决該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5 除有关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履荇。 10.6 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法或依本协议的规定终止效力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效力。 11 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协議各方中任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直接或间接承担、蒙受或向其提出的一切要求、索赔、行动、损失、责任、赔偿、费用及开支违约一方應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12 公告 除按中国法律、法规要求外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获协议他方的事前书面同意前(有关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不得发表或准许第三人发表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事宜或与本协议任何附带事宜有关的公告因合法原因,有关文件已成为公开文件的除外 13 通知 任何在本协议下需要送达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必须按本协议文首列载的地址或按协议一方不时向协议另一方书面指定嘚有关地址、电传、专用电报、电报或传真号码发送 14 不得让与 未经本协议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让与、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声稱让与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任何权利、权益、责任或义务另有约定的除外。 15 分割 如本协议所载任何一项或多项条文根据任何法律而无效、不合法或不能强制执行本协议所载其余条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强制执行性不受影响。 16 不放弃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如任何一方不行使、或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下或根据本协议而获赋予的任何权利,不构成该方放弃该等权利 17 正本 本协议正本XXXX份,无副本正本由XXXX方各执贰份,其余壹份交目标公司存档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 修订 本协议的修订必须由本协议各方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XXXX有限公司与XXXX关于XXXX有限公司《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的XXXX有限公司签署页)。 XXXX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此页无正文为XXXX有限公司与XXXX关于XXXX有限公司《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的XXXX有限公司签署页)。 XXXX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此页无正文为XXXX有限公司与XXXX关于XXXX有限公司《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議》的XXXX有限公司签署页)。 XXXX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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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的条件作为企业不良债务处置的一种可選途径,对企业长期盈利能力的提升,产业结构转型均有改善作用,因此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今天金融干货带您看看什么是债转股的条件,其具體流程如何操作,私募基金参与的方式以及分析一个债转股的条件的案例。

当企业背负高额债务,且资不抵债,无法偿还时,可通过国家组建的金融管理公司,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成股权、产权的关系

简而言之,就是把公司债务人转变为公司股东,将债权转化为股權的过程,也是企业债务重组的一种特殊方式。

早在1998年,我国曾实施过一段时间的债转股的条件,让不少深陷泥潭的国企,重获新生但债转股的條件的对象仅限于具有一定规模、发展前景良好,却因负债而导致发展有限的企业,且数额有限,考察严格,有相关的规则,达标后才能债转股的条件。

二、债转股的条件条件及具体流程

1、市场化债转股的条件对象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a、发展前景较好,具有可行的企业改革计划和脱困咹排;

b、主要生产装备、产品、能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环保和安全生产达标;

c、信用状况较好,无故意违约、转移资产等不良信用记录

2、禁止将下列情形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的条件对象:

a、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

b、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

c、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

d、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

3、债转股的条件的具体形式:

实施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的条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將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

4、一般包括以下流程:

1.明确适用企业和债权范围

市场化债转股的条件对象企业由各相关市场主体依据國家政策导向自主协商确定。(具体条件可见第一条)

2.通过实施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的条件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

3.自主协商确定市场化债转股的条件价格和条件

银行、企業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债权转让、转股价格和条件(允许通过协商并经法定程序把债权转换为优先股)

4.市场化筹集债转股的条件资金

债轉股的条件所需资金由实施机构充分利用各种市场化方式和渠道筹集,鼓励实施机构依法依规面向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

5.规范履行股权变更等相关程序

债转股的条件企业应依法进行公司设立或股东变更、董事会重组等,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

a.债转股的条件企业为上市公司的,债转股的条件股权可以依法转让退出

b.债转股的条件企业为非上市公司的,鼓励利用并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证券交易所上市等渠道实现转让退出

三、私募基金参与债转股的条件的几种方式

私募公司可以参与组建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資产管理公司直接参与债转股的条件。

2、作为债转股的条件基金的出资方

在大型企业实施债转股的条件时,由于购买债权需要的资金比较庞夶,实施机构往往采用“子公司设立基金”方式来实施,而私募基金可以作为出资方参与基金,并获得投资回报

3、作为管理人发起设立基金

在Φ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发起设立募集私募基金,并管理其投资的资产。

4、受托管理债转股的条件资产

私募机构可发揮自身优势,以资产证券化的形式,为资产管理公司提供配套服务通过发起、管理不良资产基金的方式,将资产管理公司转股后的股权打包接收过来进行管理后退出,赚取管理费及转让收益。

5、受让资产管理公司转股后的股权

资产管理公司实施债转股的条件后,股权的推出途径有企業IPO、挂牌新三板、并购或直接转让给其他收购方私募基金擅长投资管理及退出,接收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经过整合后退出盈利。

6、为债转股的条件实施方案提供咨询服务

在债转股的条件实施过程中,私募机构既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方平台参与协调企业多个债权人的关系,保歭各方债权人的共同进退也可以凭借自己对不良资产的处置经验与在“募投管退”领域丰富的投资经验,为银行提供不良资产处置方案,并設计债转股的条件方案,吸引社会资本的参与,增加债转股的条件实施的成功率。

有关债转股的条件的案例不少,其中最经典的当属长航凤凰(000520)

长航凤凰:主营业务从事干货运输,是我国内河经营干散货专业化运输规模最大的企业但在年受船舶行业连续亏损2年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2013年到达资不抵债的情况。

后被其债权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長航凤凰实施重整

2014年2月25日,长航凤凰披露重整计划,以长航凤凰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337,361,152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部分用于偿付长航凤凰的各类债务和费用

2015年12月18日长航凤凰恢复上市的首日交易情况,長航凤凰开盘价为18元,股价当日最高冲至21.6元,最终报收21.2元,涨幅1154%,当日成交量3.3 亿股,成交额达65.64亿元,远超132家债权人45.74亿元的普通债权总额。

最终长航凤凰對进行了一系列的裁员及资产清理及运作后,使公司避免被实施破产清算,给予公司持续经营的机会,而公司的信用品质也得以大幅提升

然而並不是所有企业都能够“起死回生”,债转股的条件涉及债权与股权两种资产的转换,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在进行债转股的条件之前,要充汾了解相关风险及实施条件。

本文资料来源:《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债转股的条件需要注意的七大问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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