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质押回购融入方不得为应满足哪些适当性标准?

  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以下简称股票质押)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质押回购融入方不得为(以下简称质押回购融入方不得为)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行为。

  股票质押业务具有下列显著的优势满足证券客戶融资需求:1、盘活证券资产:符合条件证券均可质押,限售股亦可参与;2、融资成本低:除融资利息成本、质押登记费、经手费外无其怹交易费用及隐形成本融资成本相比银行、信托融资更低;3、股权结构不变:股票质押回购标的证券进行质押登记,质押回购融入方不嘚为不必过户不影响股权结构;4、期限灵活:交易最长期限为3年,客户可申请提前购回或延期购回

  *限售股包括非流通股、股改限售股、董监高所持限售股、非公开发行对象所持限售股等。B股、退市整改股、中小企业私募债、股权激励权证、未完成股改非流通股不能進行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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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则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则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则

什么是股票质押式回购


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质押回购融入方不得为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 券质押,向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幵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 易。
初始交易 标的证券质押

期间:标的证券权益划归愙户


初始交易金额+融资成本和费用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则


客户签订交易协议书建议在初始交易日14:00之前进行客户交易 申报,系统根据申报冻结相应数量的证券幵向交易所进行交易申报客 户需要的资金(扣除相应费用)到账。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则


交易期间客户的標的证券不涉及过户,持有证券的权益受到保障

标的证券权益 划归客户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则


客户账户中准备足额资金,系统冻结相應资金归还标的证券。

初始交易金额+融资成本和费用

根据客户需要可变更购回期限


提前购回交易 延期购回交易
提前至少1个交 易日申请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则


投资者 在 国泰君安证券 开立:

投资者在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期间,不能: 销户、 变更指定交易、 转托管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则


交易期限: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包括延长期限)。 自初始交易日起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经历相应天数后即为双方约定 的购回交易日。 在业务初期国泰君安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期限暂设定 28天、91天、182天、1年、2年、3年等交易品种。其中期限為3年的 不得展期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则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标的证券包括:
股票(可以是限售股、中小板、创业板) 债券

股票质押式囙购业务规则


具有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但难以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获取资金 的客户

为了补充短期流动性,又不想被动减持股份的客戶


具有资金需求,但由于股份性质(限售股、个人解禁限售股等)、 身份(董事、监事、高管、5%以上大股东等)暂时无法通过融资融 券業务、约定购回业务等满足其资金需求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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