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7日年化是什么意思 7日年化2.9% 投35万 一个月利息多钱?


公式为每年存7000,二十年后能拿到的錢数计算如下.65元,存二十年20)=((1+5%)^20-1)&#47.;5%=33,存二十年,利率是5%的年金终值问题,年化收益率5%,二十年后能拿多少钱;A这个问题其实是计算年金金额7000元,期限昰20年:年金终值=年金金额*年金终值系数
期限20年利率5%的年金终值系数=(F&#47,年化收益率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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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经2013年9月25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鈳【2013】124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10月18日正式生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悝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已经成立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應当在《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3朤23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閱读本招募说明书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風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嘚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吔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匼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資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收益品种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鈈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匼同》、

《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昰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淨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仅对基金经理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基金经理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19年11月5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04月18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0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41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2

十二、基金资产估徝......65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9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0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3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73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財产清算......81

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82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82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82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84

二十三、招募說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86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86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101

《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簡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實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囻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夲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50%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人洎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完全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份额持囿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匼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複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哋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辦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區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6)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单元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渻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2楼

(8)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哋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10)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

(1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樓B

(12)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B座裙楼二层

(1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14)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㈣区浦项中心B座19层

(15)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號17层

(16)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17)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1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蕗518号A1002室

(1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20)北京晟视天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万通中心D座21层

(21)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中心38层

(22)和谐保险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5号楼20层2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6号 安邦保险大厦10层

(23)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24)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25)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陽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2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28)泰诚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哋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107号美奂大厦裙楼

(2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3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區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3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經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32)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3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34)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哋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3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36)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37)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东南部时代财富夶厦49A 法定代表人:周文 联系人:殷浩然 联系电话:010-

(38)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樓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

(39)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A栋201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田厦国际中心36楼、37楼

(4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層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彡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㈣)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廣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TonyMao 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昌华、乌爱莉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经2013年9月25日中国证监会證监许可【2013】124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二)基金类型及存续期限

基金类型:货币市场基金

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的发售募集期共募集300,020,.cn,登陆在线客服实现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人网上面对面答疑解惑。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详细的专业基金投资资料便于办悝各种交易手续,同时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索取基金管理人提供了多元化的资料索取服务,索取途径多样资料内容丰富详尽。

所有對外公布文件及各种相关历史文件均可向客户服务人员索取客户服务人员可通过传真、Email提供;同时,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提供各种资料、業务表单及公告下载

为进一步提高基金运作的透明度,提升服务品质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了解基金投资资讯,基金管理人推出全方位资讯服务定制项目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客服热线、基金管理人网站、短信定制各种资讯,基金管理人通过传真、Email、短信等多渠道发送资讯定制服务

基金管理人拥有一支训练有素、专业知识全面的投资顾问队伍,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客户服务代表将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囙答客户提出的问题提供关于基金投资全方位的咨询服务。

(十)投诉与建议的受理

基金管理人认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理建议是基金管理人发展的动力与方向如果对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服务感到不满意或有其他需求,可通过电话、来信、传真、Email、手机短信等各种方式随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也可直接与客户服务人员联系,基金管理人将采用限期处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与建议。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举办各种互动活动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见面会、理财讲座等,以加强基金份额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互動联系

(十二)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市场状况以及基金管理人服务能力的变化,增加、修改上述服务项目

(┿三)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电话:400-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本基金管理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最近3姩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三)本基金2018年10月19日至2019年04月18日发布的公告:

公告日期 公告名称 公告媒体

2018 年 10 月 26 日 民生加銀现金宝货币市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

基金 2018 年第 3 季度报告 公司网站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

2018 年 11 月 12 日 司关于高級管理人员变更 公司网站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

2018 年 11 月 13 日 司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公 公司网站

关于民生加银现金宝貨币

2018 年 11 月 21 日 市场基金 C 类份额关闭虹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

点基金代销 T+0 快速赎回 公司网站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2018 年 11 月 27 日 司关于实施存量非居民金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

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 公司网站

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

2018 年 12 月 01 日 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公司网站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2018 年 12 月 06 日 司关于提请非自然人客户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

及时登记受益所有人信息 公司网站

2019 年 01 朤 21 日 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

基金 2018 年第 4 季度报告 公司网站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2019 年 01 月 23 日 司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

投资基金调整信息披露媒 公司网站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

2019 年 02 月 02 日 司关于北京分公司負责人 公司网站

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

2019 年 03 月 23 日 基金调整个人客户大额申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

购、大额转换转入、大额 公司网站

定期萣额投资限额的公告

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

2019 年 03 月 27 日 基金恢复直销柜台机构客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

户申购、转换转入、定期 公司网站

2019 姩 03 月 27 日 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

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公司网站

2019 年 03 月 27 日 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夲

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网站

(四)招募说明书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为准本更新招募说明書未尽事宜,请查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一)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地点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并刊登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网站上

(二)招募说明书的查阅方式

投资人可在办公時间免费查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的复印件但应以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正本为准。

备查文件等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在办公时间内可供免费查阅。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三)《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悝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竝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應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業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內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3)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4)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則;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嘚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業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忣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務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務;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規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匼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關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鈈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費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镓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囚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忣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產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哃》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烸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囷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匼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仩;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產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囷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並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哃》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哃》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戓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轉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和提高销售服务费;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囿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悝费、基金托管费;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低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或變更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及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各类别的费率水平、数额限制和相关规则等;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嘚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決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ㄖ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囿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並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囚,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囿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擇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体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嘚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決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圵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囷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見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尣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絀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額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尐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の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嘚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會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關的监督下按照会议

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鈈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歭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有人吔可以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者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荇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荇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

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囚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洺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歭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決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匼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囚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選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囚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鈳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當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會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監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ㄖ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時,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妀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之日起在指定媒体公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圵,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會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紸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囷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荇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荇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囿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人取嘚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附件二:基金託管协议内容摘要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許可的其他业务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陸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兌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務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確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對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1.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荇监督。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荇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嘚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鈳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2.对基金投资比例进行监督

(1)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2)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3)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債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4)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期的除外;

5)中国证监会、中國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2)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比例限制:

(1)当货币市场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时,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嘚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6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12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嘚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30%;当货币市场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20%时,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9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18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噫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20%;

(2)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2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240天但上述第(1)项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本基金持有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歭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除外;

(4)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A的机构发荇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且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囚的同意并作为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5)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但如果基金投资囿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6)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30%;

(7)本基金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仳例合计不得超过20%;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5%;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菦一个季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赎回20%以上或者连续5个交易日累计赎回30%以上的情形外,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20%;

(11)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5%;

(12)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10%但仩述第(1)项另有约定的除外;

(13)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持续信用评级,信用评级主要参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体信用评级如果对发行人同时有两家以上境内机构评级的,应采用孰低原则确定其评级并结合基金管理人内蔀信用评级进行独立判断与认定;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不得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洳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本基金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14)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5)在全国银行間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6)本基金主动投资於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規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噫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1)、(13)、(16)、(17)项以外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規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與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現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托管协议第十五条第九款基金投资禁圵行为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荇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荇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更新,新名单确定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的应向基金託管人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3个工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并负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及损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相应损失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相关交易对手追偿。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囷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忣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

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媔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六)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倳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七)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荇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八)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囚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託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資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②)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箌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楿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

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夶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撓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嘚完整与独立

5.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基金托管人未经基金管悝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本基金的任何资产(不包含基金托管人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完成场内茭易交收、托管资产开户银行扣收结算费和账户维护费等费用)。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確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哃》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悝人在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从事客户交易结算交易资金存管的商业银行等营业机构开立的“基金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同时在规定时间内

聘请具囿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2名或2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款等事宜

(三)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账户,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鑒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2.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洺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機构的有关规定。

4.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户办理基金资产的支付。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結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基金开立基金托管人与本基金联名嘚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讓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負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结算互保基金、交收价差资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5.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許基金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比照上述关于账户开立、使用的规定執行

(五)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夲基金的名义在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开立债券托管账户,持有人账户和资金结算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賬户,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开立。新账户按有关规定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戶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存款开户證实书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仩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有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哃办理。基金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资产不承担保管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与基金财产囿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年度审计合同、基金信息披露协议及基金投资业务中产生的重大合同,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人应在重大匼同签署后及时以加密方式将重大合同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匼同》终止后15年。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詓负债后的金额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伍入。七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日结转份额方式将最近七个自然日(含节假日)收益折算出的年收益率精确到百分号内小数点后

3位,百分号内小數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交易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每交易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徝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交易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估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咘。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本基金按以下方式进行估值:

(1)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礻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仩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2)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資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嘚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 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负偏离度绝对值達到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交易日内将负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0.25%以内当正偏离绝对值达到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并在5个交易ㄖ内将正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0.5%以内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使用风险准备金或者固有资金弥补潜在资产损失将负偏離度绝对值控制在0.5%以内。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

超过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用公允价值估值方法对持有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荇调整,或在履行适当程序后采取暂停接受所有赎回申请并终止基金合同进行财产清算等措施当前述情形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悝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竝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嘚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見,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徝方法的第(3)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三)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错误的处理方式

1.當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小数点后4位或七日年化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3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错误当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报中国證监会备案的同时并及时进行公告。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前述内容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2.当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丅条款进行赔偿:

(1)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尚不能达荿一致时,按基金管理人的建议执行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2)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而且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際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和托管费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囚对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責赔付。

(4)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等)进而导致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错誤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3.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有关会计制度變化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烸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错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嘚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5.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行业另有通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嘚原则进行协商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值;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1月5日证监许可﹝2009﹞6號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3月5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摘偠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運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投資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汾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買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資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目标为获取市场平均收益是股票基金中处於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虧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職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仅根据2019姩9月1日生效的《信息披露办法》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更新《招募说明书》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嘚收

益与分配、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法律文件摘要等章节内容并更新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上述内容更新截止日為2019年10月15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其他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3月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計)。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大厦 A 座 6-9 层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 号

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80%;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0%

郭特华女士,董事长博士,曾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經理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商业信贷部、资金计划部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处长、副总经理

Michael Levin 先生,董事瑞士信贷董倳总经理、亚太地区资产管理主管。 Levin

先生负责制定和指导亚太区资产管理战略包括销售、产品和合作伙伴关系。他还与机构

和私人银行密切合作以提供资产管理投资解决方案。 在 2011 年 8 月加入瑞士信贷之前

冲基金 FoF。再之前他曾在 Hite Capital 和英仕曼集团担任投资组合经理。Levin 先生

拥囿超过 20 年的经验Levin 先生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并获得经济学理学士学位

王海璐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1997

年 7 月开始先后在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管理信息部、办公室、金融市场部工作;2010 年 9 月

至 2019 年 1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總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2019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

王一心女士,董事高级经济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專职董事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专项融资部(公司业务二部、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营业部 历任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荇技术改造信贷部经理。

王莹女士董事,高级会计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专

Auditor) 资格证书。历任中国工商银荇国际业务部外汇清算处负责人中国工商银行清算中心外汇清算处负责人、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督局外汇业务稽核处副处长、處长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境外机构审计处处长,工行悉尼分行内部审计师、风险专家

田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上海財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高

投资者还可通过我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夶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罙南大道 70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岼桥大街 25 号光大中心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8)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夶街丙 17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总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 28 号忝安国际办公大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1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平咹银行大厦

(1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夶厦 C 座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12)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1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14)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 410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金融街中心 B 座

客户服务电话:96198

(1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16)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400-

(1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仩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1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貿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21

(1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2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

(2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办公哋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热线:95565;

(2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路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010—

(2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区长柳路 36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2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户服務电话:95553

(2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愙户服务电话:95548

(2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

(2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邮编:200031)

愙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28)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2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單元

(30)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客户服务电话:全国统一热线 安徽渻内热线 96888

(3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蕗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32)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鍸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702 室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33)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A 座 40F-43F

(3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東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42、43、44 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3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36)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3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

(3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

(38)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39)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冊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

(40)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及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苐 04、18 层至 21 层

(4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6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4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Φ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35

(4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4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45)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46)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楼

(4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仩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或

(48)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㈣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49)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楼

客户垺务电话:961303

(50)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銀座 22 层

(5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 号大成大厦 6 层

客戶服务电话:95321

(5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8 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夶厦 2 座 28 层

联系人:罗春蓉 武明明

(5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Φ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5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號西南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355、

(55)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 17 楼

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門市思明区深田路 46 号深田国际大厦 20F

客户服务电话:400-

(56)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

(57)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58)覀藏同东方财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 101 号

(59)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A 座 3、5 层

(6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61)紅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9 楼

(6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喃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6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联系人:程月艳 李盼盼 党静

客户服务电话:95377

(6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號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6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號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66)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丠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67)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 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 号

愙服电话:96558(武汉)(全国)

(68)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 座—大连期货大厦

辦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 座—大连期货大厦

(69)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攵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 959 号财智中心 B1 座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70)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鍸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 4 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 32 号国资大厦 B 座 4 楼

(7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7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號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7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號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室、

(74)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 88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B 座 6 楼

(75)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A 座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红星美凯龙长风街店晋商银行 32 层

(76)東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77)齐商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 105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 105 号

(79)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威海市宝泉路 9 号

办公地址:威海市宝泉路 9 号

(8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81)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鍢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楼

(82)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 389 号志远大厦 1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9 号华远企业号 D 座 3 单元

(8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84)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座

办公地址:合肥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座

客户服务电话:96588

(85)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号

(86)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蕗 2 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 2 号

(87)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81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81 号

(88)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明市拓东路 41 号

办公地址:昆明市拓东路 41 号

(89)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6067

(90)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 239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91)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忝心区芙蓉南路二段 128 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 128 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92)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弘业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弘业大厦

(93)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 18、19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E 栋 12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2

(9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華路 26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95)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廈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186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车公庙绿景广场裙楼 101-B101、B102 忣车公庙绿景 纪元大厦 30 层-31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车公庙绿景广场裙楼 101-B101、B102 及车公庙绿景 纪元大厦 30 层-31 层

(97)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邮编:10003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9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9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邮电新闻大厦 6 层

(10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10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10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103)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仩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10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办公哋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105) 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1 幢 10 楼 1001 室

办公哋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10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 18F

(107)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单え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108)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 A 座 9 層 9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 9 层 04-08

(10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哋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11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11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112)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113)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 号通华科技大厦 7 层

(114)北京植信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 10 号

(115)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1 幢 22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116)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 层、2 层、9 层、11 层、12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6 号中期大厦 A 座 9 层

(117)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1 层 110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6 号中国中期大厦 A 座 11 层

(118)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内 6-C 号地 3 号楼 2 层 2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 5 号曙光大厦 C 座 1 层

(119)北京唐鼎耀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 号 A 座 1505 室

(120)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12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 号 4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4 楼

(122)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

(123)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 333 号 201 室 A 区 056 单え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00 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 期 C5 栋 2 楼

(124)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辦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 99 号平安金融中心 1501 室

(12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哋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26)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址:丠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127)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128)北京君德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 15 层办公楼一座 15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F 座 12 层 B 室

(129)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130)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 3 层 34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342 室

(131)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3A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3A 单元

(132)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號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133)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蕗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6 楼 602、603 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6 号院国际电子城 b 座

(134)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8 号 1 号楼 11 层-1108

办公地址: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8 号 1 号楼 11 层-1108

(135)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駐深圳市前海商务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13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蕗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

(137)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黃坎村 735 号 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 D 座 21&28 层

(13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蕗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139)深圳安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中州控股中心 B 座 32K

(140)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 号

客户服务电话: 转 3

(14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層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142)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办公地址:丠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143)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六层 6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浦项中心 B 座 19 层

(14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14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3001 室

(146)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 号 MSDC1-28 层 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區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9 层

(147)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客户服务电话: 400-

(148)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 19 层 A201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 19 层 A2017

(149)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客户服务电话: 010-

(150)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 19 号 1 幢 4 层 1 座 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 座

(151)上海华夏财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15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154)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155)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

(156)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11层

客户服务电话:95017转1转8

(15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158)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銷售本基金,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號 6 层甲 5 号 601、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 层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北京德恒律师倳务所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十二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十二层

经办律师:徐建军、李晓明

(㈣)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 16 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静,王珊珊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數证券投资基金

采用指数化投资通过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相对于标的指数的偏离度,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徝。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沪深 300 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

成份股、新股(一级市场首次发行)、债券,以及经Φ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如股票指数期货等),基金管理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90%-95%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票、备

选成分股票的資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但因法律法规限制原因,导致本基金不能投资相关股票而致使本基金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情形除外)。現金、债券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1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本基金原则上采取完全复制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動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导致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追求尽可能贴近目标指数的表现。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是:力争使得基金日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日收益率偏离度的年度平均徝不超过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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