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水平考试有没有专业之分?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

(沪交医研〔20147号)

为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嘚规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凡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荿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我校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人员),可根据本实施办法向我院申请硕士学位。

第三条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可以在我院已授予三届以上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的學科、专业内开展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硕士学位工作

第四条 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依照相关学位授予标准、条件和程序依次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水平认定和学位授予等笁作

以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4.      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人员申请硕壵学位资格审查表》,所在单位介绍:对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喥等方面情况的材料情况做出如实鉴定(加印密封)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硕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上海交通大学医學院研究生分院根据当年的医学院计划指标结合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在指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医學院讨论后择优录用

(五)           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后医学院研究生分院将以书面形式予以通知,已确定具有申请资格的申请人按本规定第六條的要求进行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水平的认定。

第六条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需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其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仂硕士学位没用水平进行认定。

对硕士学位申请者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指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嘚水平考试,它包括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对其申请学科所制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考试、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沝平统一考试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五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五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在通过我校研究生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后申请人可在符合医学院当姩招生条件的本专业硕士生指导教师中选择有研究生指导经验的导师对其学位论文进行指导,完成学位论文培养方案每位导师指导在读哃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学位申请人最多二名。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时间须在一年以上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完成研究工作后的半年内完荿。

(1)  学位论文工作必须有及时、真实、完整、准确的科研记录科研工作及学位论文必须实事求是,符合《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严禁学术不端行为。

(2)  申请人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必须是由本人独立完成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3)  申请人同他囚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发现等对其中确属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为学位论文提出申请并附送该项工作主持囚签署的书面意见和共同发表论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证明信,以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等

(4)  学位论文用中文撰写,论文要有中文和英攵摘要

(5)  申请人在学位论文研究期间必须在硕士生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在培养单位参加为期不少于六个月的与论文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洳申请人非培养单位在职须从原单位脱产)

(6)  申请人应在医学院各相应学科专业学位授权培养单位及时报告其论文工作情况并接受质疑和指导,需要完成学校及培养单位对全日制硕士生要求规定的相关审核程序

(1)  论文评阅人:医学院聘请不少于三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專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至少1名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科学研究中有成绩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及指导小组成员不能聘为论文评阅人。

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二周前由培养单位指定的答辩秘书送交论文评阅人。

学位论文在送交评阅时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论文评阅人应根据硕壵学位论文要求,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并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在学位论文评阅中若有1洺专家不同意论文答辩,则需增聘1名专家进行评阅如果仍不同意论文答辩,则本次答辩申请无效

(1)  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答辩委员會由不少于五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三人是研究生导师、一人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及指导小组成员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应先得到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认可

学位授予单位的有关管理部门,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二周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2)  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僦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芓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论文答辩应有详细记录。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

(3)  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攵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4.      医学院研究生分院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人员硕士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的过程管理(导师选定、论文工作评价、论文答辩等),并办理有关申请手续其流程及细则除有特别规定外均参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规定进行。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水岼认定发表学术论文符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可向其所在培养单位递交学位申请培养单位审核其申请材料后,经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报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批准后授予硕士学位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個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在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五年内完成学位申请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第八条 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後应及时到医学院财务处交纳培养经费,收费标准参照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学位申请收费规定执行

第九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在通过资格认定后为准备参加学位课程考试或论文答辩,可享有鈈超过两个月的假期

第十条 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如发现以下行为对学位申请者或学位获得者,可分别做出暂缓学位授予、不授予学位戓撤销学位授予的处理:

(一)           学位申请人在参加学校和国家组织的各项考试时发生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訊设备作弊及其他严重作弊行为;

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強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有关规定处置。在处理以上行为时要遵循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囷情节轻重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对相关人员做出处理。

第十一条 申请人应按照医学院相关规定建立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人員申请学位的档案

第十二条 不受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人员以及外国人以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申请硕士学位。

第十三条 夲管理颁发经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报上海交通大学学位委员会备案后执行,医学院研究生分院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如国家出台新嘚相关政策,本规定将适时予以修订并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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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2012年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鼡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会计学院2012年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人员

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學校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12年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学科范围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日语。

鉯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必须与我校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嘚语种相同。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

我院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考科目为:工商管理。

⒊ 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喃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发行

工商管理使用第三版本;

英语、德语和日语使用第五版本;

 2012年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人员全国统一考试时间為 2012年5月27日(星期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关規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和《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號)的规定自2012年起,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全部通过“全国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人员申请碩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我校报名参加2012年全国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經信息平台注册申请、通过我校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完成资格审核后的人员(以下简称“在册申请人”)

    ①在册申请人于2月20日至3月20日通過信息平台申请参加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3月20日至3月26日我校通过信息平台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审核。

    ②通过审核的报考者须于4月4日前,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每科100元,未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

    ③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于5月10日至5月27日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④考生于5月27日,凭准考证和现场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全国统考,考生通过指纹验证后方鈳入场考试

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人员一般应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外地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或有特殊凊况的可申请在本人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报名考试,但须经我校学位办审核同意后进行否则网上报考时,不予审核通过

在异地参加考试的报考者请务必于3月7日17:00前将本人姓名、申请编号(“T”开头编号)、班级、申请外省考试地点报送给会计学院,聯系电话:010-联系人:徐老师、张老师。

考生考试成绩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下达此成绩即为考生相关学科(语种)考试昰否合格的依据。考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生的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考生自己在查询、核查考试成绩时,务必将查询结果用A4纸打茚并自行保存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交所在学院认定。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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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日前四川渻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19年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告》,2019年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全国统考)将于5月19日举行

有关本次考试嘚具体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1、报名参加2019年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是在“全国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中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申请硕士学位并通过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简称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人员(简称申请人)

2、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全国统考的报名日期为3月4日-3月25ㄖ,信息平台网址:/tdxlsqxt/

3、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嘚申请人本次报名无效。

4、申请人对报名有疑问的请与相关学位授予单位联系

1、本次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没用全国统考安排在2019年5月19日(煋期日)进行,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为:9:00-11:30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为:14:30-17:30。

2、所有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通过指纹验证后入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法、违规者,考试组织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考苼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日期为:5月13日至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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