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贫困户收取关于空置房屋物业管理费收取问题的问题

一、根据《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悝实施办法》第16条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嘚70%交纳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经書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所以,如果住宅闲置超过半年以上可以协调物业公司,打折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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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寒山闻钟”论坛是在苏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苏州市纪委监察局牵头,于2012年5月开办设在“苏州12345”的网络理政平台。

“寒山闻钟”秉持“您的需要我的职責”工作理念,坚持“优质高效处办小事、协调配合处置中事、及时准确反映大事”工作定位是百姓反映问题的重要渠道、政府听取民意的重要窗口、加强社会监督的重要手段、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平台。

2004年5月18日苏州市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决定,建立“苏州市便民服務中心”旨在通过整合政府部门和有关行业单位的公共服务资源,设立统一的服务热线平台365天×24小时为市民提供方便、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苏州市便民服务中心暨“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于2005年4月19日试运行同年12月26日正式挂牌。2012年5月30日“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的网络蝂“寒山闻钟”论坛正式运行。

苏州市便民服务中心为苏州市行政审批局下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一是负责拟订全市便民服务工作的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的运行管理承担与其他市级公共服务热线和服务平台的對接、联动、合作;三是负责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的诉求受理、答复,事项的交办、跟踪、督办和回复回访协助做好承办单位的业務协调、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的监督考核工作;四是依托“12345”服务平台,开展社情民意调研、舆情分析向公众提供相关的政务信息服务;五是参与文明创建、社会信用、城市管理、城市综合服务标准化、政风行风、作风效能、绩效管理等公共事项的管理;六是参与防汛防旱、防台风、突发水污染、突发固体废物污染、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七是指导各市、区便民服务业务工作;八是承担“寒山聞钟”论坛的日常运行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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