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佣人在一家奶茶店上班现茬有意想辞职,但是用人单位说“当初签合的时候就已写明由奶茶店传授工作流程经验请问如何才能合法的辞职并拿到应得的薪酬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受雇佣人在一家奶茶店上班,现在有意想辞职但是用人单位说:“当初签合的時候就已写明由奶茶店传授工作流程经验,必须工作满一年才可以辞职不然扣五十天薪酬。"但是合同签名的时候并没让受雇佣人看并苴合同只有一份,被用人单位收起来像这种条例符合劳动法吗?请问如何才能合法的辞职并拿到应得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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