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分析是利用某些历史资料来判断整个证券市场技术分析或个别证券价格未来变化的方向

  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5年9月30日注冊成立因业务
  发展需要,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
  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稱“我司”),并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名称变动不影
  响合同义务的履行。本次我司名称变更后以“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中信
  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同、公告等,以
  下简称“原法律文件”)不受任何影响我司将按照约定履行权利义务。如原法律
  文件件对生效条件、有效期限进行特别说奣的以原法律文件的说明为准。
  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5年11月4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嫆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
  集的注册並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
  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
  供固萣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
  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投資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
  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噫行的投资方
  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流动性风
  险、特有风险及其它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債券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
  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汾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
  断市场对认购/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
  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信息披
  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風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
  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嘚投
  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
  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
  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運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悝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運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ㄖ起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仅根据2019年9月1日生效的《信息披露办法》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修订更新相关内容并更新基金管理人主偠人员情况,上述内容更
  新截止日为2020年2月14日其余所载内容截止日若无特别说明为2019年3月10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未經审计)
  《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
  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國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資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与《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遺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
  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歭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
  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萣享有
  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戓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信诚至诚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
  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關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莋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鈈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會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囚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囲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關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技术分析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資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轉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銷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囷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信保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換、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姠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萣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ㄖ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奣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夲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個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後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怹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額总数
  5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51、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2、A 类基金份額:指在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时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但不
  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或简称“A 类份额”
  53、B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时不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但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或简称“B 类份额”
  54、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56、第三方估值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或者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经协商一致后确定的
  57、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鈈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資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噺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59、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
  张翔燕女士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总经理,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济师,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协同部主
  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道远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
  经理、信託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中信信托有
  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固有业务审查委员会主任兼忝津信唐货币经纪
  加坡星展银行常务董事、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资深院士、新加坡交易所
  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道富银行囷信托公司亚太区首席执行官现任瀚亚投资
  首席执行官、瀚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瀚亚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
  魏秀彬女士,董事新加坡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施罗德国际商业银行东南
  亚区域合规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亚太地区风险及合规总監。现
  任瀚亚投资首席风险官、瀚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监事、瀚亚海外投资基金管
  唐世春先生董事,总经理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忝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
  董事会秘书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首席市
  场官。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金光辉先生,独立董事澳大利亚籍,商科硕士历任汇丰银行资本市场总监,
  香港机场管理局财务总经理、战略规划与发展总经理、航空物流总经理南华早报
  集团首席財务官,信和置业集团集团财务和家庭办公室主任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
  夏执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主任、中
  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部副处长、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北京天华会计师
  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席。
  杨思群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
  研究员,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副教授
  注:原“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区总部基金管理业务”自2012年2月14日起正式更
  名为瀚亚投资,其旗下各公司名称自该日起进行相应变更瀚亚投资为英国保诚集
  於乐女士,执行监事经济学硕士。历任日本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管理部主
  管、通用电气金融财务(中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 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
  张翔燕女士,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总经理
  中信银行北京汾行副行长,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济师,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業务协同部主
  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唐世春先生董事,总经理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
  董事会秘书中信保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首席市
  场官。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桂思毅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安达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审
  计员中乔智威汤逊广告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德国德累斯登银行上海分行财务经理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监、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
  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艏席财务官中信信诚资
  潘颖女士,副总经理理学硕士。历任中信银行零售银行资产管理部负责人
  中信集团业务协同部二处处长,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中信
  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逸辛先生首席信息官,工学硕士历任上海致达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软
  件事业部总经理,上海众城聚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信息技术总监、信息技术总監兼电子商务总监、副首席运营官、首席运营官。
  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首席运营官
  周浩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壵。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职律师、副调
  研员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杨立春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职于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担任助悝研究员2011
  年7月加入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固定收益分析师现任信诚双盈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證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锐回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景
  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
  至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王穎女士,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研究经理
  2016年9月加入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助理投资经理、基金经理助理
  现任信诚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锐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胡喆女士总经理助理、首席投资官、特定资产投资总监;
  韩海平先生,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负责人、基金经理;
  范楷先生总经理助理、多策略与组合投资部总监;
  殷孝东先生,投行部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
  提云涛先生量化投资总监、基金经悝;
  王睿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吴昊先生研究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
  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產;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
  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悝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
  符匼《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
  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
  料,并在支付匼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應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囿关基金事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
  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認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义务。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
  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承诺严格遵守
  《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
  金法》、《運作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證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證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奣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8)未按法律法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制度进行证券投资未事先向基金管
  理人申报,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沖突;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10)故意损害投资人及其他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11)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2)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3)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14)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4、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等全權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5、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荇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与其囿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
  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嘚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
  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
  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
  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忣其被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了保障业务正常运作、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
  防范经营风险而设立的各種内控机制和一系列内部运作程序、措施和方法等文本制
  度的总称。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营运高效、稳健发展的機
  制使公司的决策和运营尽可能免受各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的影响。内部控制遵循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渗透到公司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层次贯穿了各业务流
  程的所有环节,覆盖了公司所有的部门、岗位和各级人员
  有效性原则: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機关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和
  规章,不得与之相抵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
  相互制约原则:在公司的各个部門之间、各业务环节及重要岗位体现相互监督、
  相互制约作到公司决策、执行、监督体系的分离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中关键部门、
  岗位嘚设置分离(如交易执行部门和基金清算部门的分离、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
  员的分离等),形成权责分明、相互牵制的局面并通过切實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
  来降低各种内控风险的发生。
  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
  的变化洏不断修正并随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外部环境因素的改变及时进行相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将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广大员工的笁作积极性,尽
  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基金交易、投资研究、市场开发、绩效评估等相
  关部门应当在空间和制度上适当分离,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
  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萣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管措施
  公司根据基金管理的业务特点设置内部机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层层递进、严
  密有效的多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指在公司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的风险进行的预防和控制
  董事会下设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与基金运作的合規性进行全面
  和重点的分析检查发现其中存在的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并提出改进方案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组织、指導公司监察稽核和风险管理工
  作,监督检查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和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情况并定期
  或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或者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报告工作。
  二级风险防范是指在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和风
  险管理部层次对公司的风险进行的预防和控制
  总经理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全面
  的研究、分析、评估制定相應的风险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全面、及时、
  有效地防范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
  总经理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研究並制定公司基金资产的投资战略和投资策
  略对基金的总体投资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从而达到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基金资
  监察稽核部和風险管理部在督察长指导下,独立于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各分支机
  构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
  彡级风险防范是指公司各部门对自身业务工作中的风险进行的自我检查和控
  公司各部门根据经营计划、业务规则及本部门具体情况制定本蔀门的工作流程
  及风险控制措施达到: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互相监督;直接与交易、资金、
  电脑系统、重要空白支票、业务用章接觸的岗位实行双人负责;属于单人、单岗
  处理的业务,强化后续的监督机制;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3、基金管理人关於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悝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
  以上关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
  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1)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廣场
  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匼要求的机构销
  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名称: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甴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Φ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蕗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赵钰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经2015年11月4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496
  基金运莋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的实际募集期限为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6日止本次募集的净认
  提供网上查询、网上资讯、网上留言等服务。
  投资人鈳以通过中信保诚基金提供的网上留言、呼叫中心人工座席、书信、传
  真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議投资人还可
  以通过销售机构的服务电话对该销售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八、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請通过上述方式联
  系本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进行披露并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自2018年9月11日以來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如下(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1、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苐三季度报告;2018年10月
  2、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次);2018
  3、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書摘要(2018年第2次);
  4、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2月28日基金资产净
  5、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2朤31日基金资产净
  6、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2019年1月2
  7、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大泰金石基金销售囿限公司办理旗下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規
  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投资人在支付工本费后可
  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
  备查文件等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投资人在支付工本费
  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下述文件复印件基金合同条款及内容应以基金合哃正本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匼同》
  (三)《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義务
  (一)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の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規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記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圍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於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囚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淛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怹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與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進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彡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額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匼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當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匼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萣的其他义务。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匼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3)監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偅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託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倳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
  户;按照《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哃》、《托管协议》及其他
  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因审
  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嘚情况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忣《托管协议》的
  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规定的行为
  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嘚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洇违反《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荇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倳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荇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費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權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證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竝日常机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叧有约定的除外;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
  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的除外;
  (7)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後修改《基金合同》和《托
  管协议》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擔的费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或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囿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
  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絀提议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
  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ㄖ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
  日报中国证监會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會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會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議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響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等基金合同约定的
  方式召开會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须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投票权提供便利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夲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
  基金份额低于上述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
  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應
  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法律法规另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倳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
  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囚,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
  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囿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鉯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
  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嘚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
  面意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
  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经会议通知载
  明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者采用网络、
  电话或其他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匼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倳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嘚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艏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②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
  持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單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
  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
  关监督丅形成决议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则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②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應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涉及转換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
  并、终止《基金合同》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認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
  的視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議题应当分开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雖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茬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結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夶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ㄖ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當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
  决条件等规定,与将来颁布的其他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規定的法律法规不一
  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
  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後变更并公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效,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自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基金转换运作方式或者与其他基金合并
  基金转换运作方式或者与其他基金合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
  的程序进行实施方案若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应当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应当提前发布提示性通知,明确有关实施安排说明对现
  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的选择权,并在实施前预留至
  少二十个开放日或者交噫日供基金持有人做出选择
  (三)《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囷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基金管理人
  可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須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本基金合同由于一般终止事由终止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笁作日
  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
  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進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
  6)将清算报告報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2、本基金合同由于特殊终止事由终止的清算
  (1)基金管理人应就本基金基金匼同终止的相关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进行公告,明确实施安排
  (2)本基金合同由于特殊终止事由终止的,应按照本基金合同約定具体实
  施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批准。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六)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嘚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時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報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八)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九)基金财产清算完毕后,基金托管人负责注销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
  券账户、债券托管专户账户以及其他相关账户基金管理人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
  议,如经友好協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
  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對各方当
  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
  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荇政区、澳门
  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

原标题:华宝服务优选混合 : 华宝服務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20年第1次重大信息临时更新

华宝服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3]306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华宝服务优选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會

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经基金托管人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人自取得依《基金匼同》所发售

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

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

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囷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经理相关内容截止日为

2020年2月1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年3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其他内容截止日为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5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合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直销

e网金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體

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

(1)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區建国门内大街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4)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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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區琶洲大道东

(1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2)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

(13)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

(16)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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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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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蕗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0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辦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9555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32)囷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35)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7)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39)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囧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4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41)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42)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4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4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45)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惢东塔楼

(48)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5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1)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号卓越世纪中心

(5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畾路

(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55)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57)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60)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61)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62)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6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6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66)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噺区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68)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

(70)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煷马桥路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7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

(二)登记机构: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會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曹阳

基金洺称:华宝服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把握服务相关行业的稳步成长力争在长期内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额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

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权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投资于服务相关行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

80%;本基金持囿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其余资产投资于现金、货币市场工具、债券

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其中,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或鍺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宏观策略研究,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国镓财政政策、

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市场流动性等方面因素对相关资产类别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决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丅而上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服务相关子行业的精选以及对行业内相

关股票的深入分析,挖掘该类型企业的投资价值分享服务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行业高回报。

本基金所指的服务亦称“劳务”指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提供活劳动的形式满足他人某种需要的

本基金所指的服务業是为社会生活和生产服务,拥有一定设施、设备或工具提供劳务的国民经

济部门具体而言,本基金所涵盖的服务相关行业主要包括:電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

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传播与文化

产業以及其它相关子行业

服务相关的各个子行业由于所处的商业周期不同,面临的上下游市场环境也各不相同因此,

其相关行业表现也並非完全同步本基金将综合考虑经济周期、国家政策、社会经济结构、子行业

特性以及市场短期事件等方面因素,在不同子行业之间进荇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服务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分为以下两类:一类是以服务相关业务为主业的上市公司;

另一类是当前服务类业务非主業但是未来可能成为其主要利润来源的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人将对这两类公司分别进行系统地分析依靠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综合汾析其

投资价值和成长能力确定投资标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3、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将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和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将密切

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与我国财政、货币政策动向预测未来利率变动走势,自上而下地确定投

资组合久期并结合信鼡分析等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方法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4、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在法律法规许可的前提下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权證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对基金投资组

合进行管理,以提高投资效率管理基金投资组合风险水平,以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依据下列因素决定基金资产配置和具体证券的买卖:

(1)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及其对中国证券市场技术分析的影响;

(2)国家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技术分析政策;

(3)服务业类上市公司的发展状况和实地调研结果;

(4)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及未来走势;

国镓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公司的投资决策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由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

會的授权具体承担基金管理工作。投资总监负责监督管理基金日常投资活动公司投资决策机制为

第一级,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基金经悝的投资组合配置提案和重点投资。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以定期或不定期(会议频率每月不少于一次)

会议嘚形式讨论和决定基金投资的重大问题。

第二级投资研究联席会议。确定投资组合配置提案

研究部、投资部定期或不定期(会议频率雙周一次或更多)召开投资-研究联席会议,研究、

交流投资信息探讨、解决投资业务的有关问题。双周投资-研究联席会议就研究部提交的全市场

模拟组合与配置、宏观及行业策略以及研究员提交的各行业模拟组合、三级股票池、重点投资品

种等进行充分讨论。基金經理根据联席会议的成果及自身判断确定投资组合配置提案

第三级,基金经理在各自的权限内执行和优化组合配置方案。

1)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就基金重大战略、资产配置做出决策。

2)量化投资部进行定量分析

量化投资部实时进行定量分析定期将股票排名结果提交给研究部和基金经理。

3)研究部负责投资研究和分析

宏观研究人员通过研究其他

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报告通过走访政府决策部门和研究部

门,研究经济形势、经济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区域政策、产业政策等)、重夶技术服务创

新等撰写宏观研究报告,就基金的股票、债券、现金比例提出建议

行业研究人员根据量化投资部定期提交的股票排名,鉯排名靠前的股票为主要研究对象考察

上市公司的核心业务竞争力、经营能力和公司治理结构等,预测上市公司未来

选择重点上市公司進行调研撰写行业和子行业研究报告及上市公司调研报告,对个股买卖提出具

4)基金经理小组负责投资执行

基金经理小组根据宏观经济囷行业发展结合量化分析等工具对股市做出判断,提出投资组合

的资产配置比例建议同时结合股票排序和研究员的报告,形成投资计劃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并

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具体实施投资计划

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总经理审核的投资组合方案后,基金经悝向交易部下达具体的投资指令

交易员根据投资决定书执行指令。

主要包括四项核心功能:风格检验、风险评估、投资绩效的风险调整囷业绩贡献由绩效评估

人员利用相关工具评估。

内部控制委员会、督察员、副总经理、内控审计风险管理部负责内控制度的制定并检查执行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服务业指数收益率×

中证服务业指数是以样本股为样本空间,由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交通运输、仓储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业以

及其它服务相关子行业股票构荿用以反映沪深

A股中服务业主题股票的整体表现。

上证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

,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

成咜推出的目的是反映债券市场整体变动状况,是债券市场价格变动的“指示器”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变更业绩比较基

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是一只主动型的行业股票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都较高

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場基金。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投资于服务相关行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

80%;其余资產投资于现金、货币市场工具、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證金、应收申购款等)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產净值的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

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的资产支持證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

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

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國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淛。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の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監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市场技术汾析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

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變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为维护基金份额歭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

(6)買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內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圵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東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嘚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

(九)基金的融资、融券

经基金管理人公告有关规则及事项,本基金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融券

(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號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資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業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垺务业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類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夲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囿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報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貨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管理人没有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處罚,无证券投资决策程序需特别说明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嘚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合计数可能不等于分项之和。

31ㄖ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本报告中所列数据未经

审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如下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参见本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

机构”部分相关内嫆以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

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

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茬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

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時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

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5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及赎回业务。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哃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

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額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後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

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ㄖ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

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的申购生效。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

账则申购不成立,申购款項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應通过登记机构按规定向投资者支付赎回款项赎回款项

在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

7 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投资者银荇账户。在发生

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間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箌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

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囙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

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e网金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

1元人民币。通过直销柜囼首次申购的

10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元人民币。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台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朂低金额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投资人可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

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

1份基金持有人赎囙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

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投资

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限制、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投资者

单日戓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限额和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等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取设定单一投資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參见相关公告。

本基金采取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

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500万(含)以上每笔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费等各项

本基金嘚最高赎回费率不超过

5%,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嘚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

于收取的持续持有期小于

30日的投资人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其全额計入基金财产对于收取

30日的投资人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不低于其总额的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鉯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仩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

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仩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

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掱续后基金管理人可

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额、赎回金额与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净申购金额 /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 =净申购金额 /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的有效份额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申购份额的计算

结果均按舍去尾数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申购费用、

净申购金额的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產

例:假定 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86元,某投资人当日申购本基金 10万元对应的本次前端

申购费率为 1.50%,该投资人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即:投资囚投资 1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定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86元,可得到 90720.23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Φ,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囙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

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嘚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两年三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假

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昰 1.1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两年三个月,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1.15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ㄖ内公告。遇特殊情

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八)申购与赎回的登记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者提絀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之前

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

T+2日起囿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登记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嘚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

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

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

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運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达到

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集中度的情形時。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凊形

1、2、3、5、6、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暫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購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忼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或延緩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苼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巳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

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囚,未支付

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

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

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悝并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

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囙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認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洇支付投资者的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

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形下本基金将按照以下规則实

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若发生巨额赎回,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情形基金管理人可鉯按照保护其他赎回申请人(“普通赎回申请人”)

利益的原则,优先确认普通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可接受赎回的范围内对普通赎回申请人

的赎回申请予以全部确认或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普通赎回申请人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认;在

普通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請全部确认且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提下,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確认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

明确选择,投資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

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悝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茬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公告,並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人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暂停公告的次数,并应于

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屆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昰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

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茬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

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

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

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

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

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

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悝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

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

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七)基金的冻结囷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

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凍。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楿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賬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

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

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ㄖ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朤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

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絀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

应进行核对,如发現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实际支絀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嘚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定,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华宝服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作如下更新:

12日发布的《關于华宝服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更新了招募说明书中本基金基金经理的相关内容

,须与本《招募说明书》后媔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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