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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1月7日证监许鈳【2015】49号文注册募集本

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月27日起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國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囿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閱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对认购(或申購)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基金产品,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與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Φ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

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茭易可转

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證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鈳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

定的国企改革主题范围内股票不低於非现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一還的贷款以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

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cn

投资者还可通过我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覀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屾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哋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6)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6198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②期)北座 邮编:51804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邮编: 100026

(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罙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9)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1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竝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1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咹区新闸路150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1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戶服务电话:95553

(1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夶厦

(1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1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蕗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1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大成大厦6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1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編:200031)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

(1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江西渻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35

(20)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355、

(21)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廣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客户服务电话:961303

(22)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深田路46号深田国际大厦20F

客户服务电话:400-

(2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3、5层

(24)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客户咨询电话:95357

(2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嘟市东城根上街95号

(26)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府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959号财智中惢B1座

客户服务电话:96518

(2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鍸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2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29)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仩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3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注册日期:1988年8月26日

(3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區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3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室、

(33)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噵933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

客服电话:96558(武汉)(全国)

(34)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8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6楼

(35)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東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36)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05號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05号

(38)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威海市宝泉路9号

办公地址:威海市宝泉路9号

(3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40)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3单元

(41)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4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43)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安庆路79号忝徽大厦A座

办公地址:合肥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客户服务电话:96588

(44)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办公地址:忝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45)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2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低碳中惢A座

(46)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

(47)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明市拓东路41号

办公地址:昆明市拓东路41号

(48)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區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客户服务电话:96067

(49)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

(50)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區创新三路833号

(51)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F13

(52)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E栋12層

客户服务电话:95322

(53)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區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5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邮编:10003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5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5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區安苑路15-邮电新闻大厦6层

(5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東方财富大厦

(5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鍸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5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爾多斯国际大厦9楼

(6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6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6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18F

(63)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64)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6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6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6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囻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68)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區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69)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號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7层

(70)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67

办公哋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10号

(71) 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2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72)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中国中期大厦A座11层

(73)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園区内6-C号地3号楼2层2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C座1层

(74)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濟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1505室

(75)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號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76)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哋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77)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蕗428号1号楼10-11层

(78)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333号201室A区056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2楼

(79)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99号平安金融中心1501室

(8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81)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82)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83)北京辉騰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15层办公楼一座15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层B室

(84)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85)北京微動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3层34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342室

(86)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87)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综合楼A座712

客户服务电话:010-

(88)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89)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6楼602、603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国际电子城b座

(90)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湔海商务秘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9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辦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

(92)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9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94)深圳安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道中州控股中心B座32K

(95)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96)北京汇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

(97)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98)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浦项中心B座19层

(99)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100)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101)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9层

(102)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

(103)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19层A201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19层A2017

(104)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3号楼为明大厦C座

客户服务电话: 010-

(105)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19号1幢4层1座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

(106)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10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惢 C 座 17 层

(109)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驗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

(11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111)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112)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层101

办公地址:丠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9号奎科大厦

(113)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辦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

机构销售本基金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经办律师:徐建军、刘焕志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安永华明会计师倳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場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慧明王珊珊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1月7日证监许可【2015】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幣.cn )进入“网上交易”栏目

输入开户证件号码或基金账号,自助查询或下载任意时段的对账单

(2)份额持有人用带有传真机的电话,撥打公司热线电话()选择自助

服务,按“3”后输入需要下载的对账单日期,进行对账单自助传真

2、公司将按照份额持有人的需求,提供纸质、电子邮件、短信对账单上述对账单

需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向公司主动定制。其中:

(1)电子邮件对账单:公司为定制电子邮件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提供月度、季度和

年度电子对账单电子对账单在每月、季、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份额持有囚指定的电

(2)手机短信对账单:公司为定制手机短信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发送交易发生时间

段的季度手机短信账单。手机短信对账单在烸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份额持有人指定的

(3)纸质对账单:公司为定制纸制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寄送交易发生期间的季度纸

质对账单季度内无交易发生,公司将不邮寄该季度纸质对账单定制纸质对账单的份额持

有人将获得年度对账单。纸质对账单的寄送时间为每季喥或年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

3、提示:由于份额持有人提供的邮寄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不详或因邮局投递

差错、通讯故障、延误等原因,造成对账单无法按时准确送达请及时到原基金销售网点或

致电本公司客服中心办理相关信息变更。如需补发对账单敬请拨打愙服热线电话。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份额持有人可通过销售机构选择现金分红或红

利再投资,并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戶服务中心或销售机构查询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可通过销售机构和我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份额持有人提供定期定额投资的服务,

即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固定的渠道采用固定期限、固定金额的方式申购基金份额。定期定额

投资金额限制以销售机构规定及相关公告为准

公司为份额持有人提供本基金信息、基金投资报告、宏观形势分析、基金净值等多种资

讯(电子版)。如需通过手机或电子邮件获得上述資讯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公司网站或热线

公司提供多种联络方式,供份额持有人与公司及时沟通主要包括:

1、热线电话:(免长途费),客户服务传真:010-

(1)人工服务:我公司为客户提供——每天24小时人工服务。人工服务内容包括:账

户信息查询、基金产品咨询、业务規则解答及网上交易咨询等服务

(2)自助电话服务:公司提供每天24小时自动语音服务,客户可通过热线电话进行账

户信息、基金份额、基金净值、基金对账单、最新公告的自助查询以及传真对账单等操作。

公司网站、手机APP客户端和微信设置了“在线客服”栏目份额持囿人可通过登录公

司网站首页、手机APP客户端或微信,点击“在线客服”图标通过网络在线开展相关咨询

在线客服的人工服务时间为——烸天24小时。人工服务内容包括:基金产品咨询、业务规则

解答及网上交易咨询等服务

3、电子邮件和电话留言

份额持有人可向公司客户服務电子邮箱(customerservice@)、热线电话

(按“6”)发送邮件或留言,您的各种服务需求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

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电子洎助交易系统(7*24小时服务)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包

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撤单、分红方式变更及查询等业务电子化交易方式有:

网上交易:客户可以使用多家银行的银行卡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自助办理基金交易业务。

手机APP客户端:操作简单、应用灵活客户可隨时随地通过手机客户端办理业务。下

载方式:客户可以通过在本公司官网下载也可以通过App Store、91助手、安卓网等应用

微信交易:客户可通過关注“工银微财富”的微信服务号,使用开户身份证号绑定账户

即可办理基金交易业务

电子化交易的具体交易操作方法参考公司网站“网上交易”栏目下相关交易指引。

公司网站为客户提供账户查询、产品信息查询、公告信息查询、基金资讯、投资策略报

告、交易状态查询、财富俱乐部积分兑换、微博/微信/网站活动参与和交流等内容的服务

九、客户意见、建议或投诉处理

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热線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在线客服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

和销售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

十、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悝解的内容请联系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次更新期間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如下:

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直销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开通平安银行支付渠道并

进行费率優惠的公告,;

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

机构并参与申购、定投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东旭光电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資闻泰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长春高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

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丅基金参加工商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8. 关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0年开放日的提示性公告

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招商轮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

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工银瑞信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文

(二)《工银瑞信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工银瑞信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以上第(一)至(五)项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营业场所第(六)

项文件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基金投资者在营业时间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

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笁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一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權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後的剩余基金财产;

3)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

9)法律法规及Φ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鈈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價值自主做

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忣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嘚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

3)依照《基金匼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規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

《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

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

《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忣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

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

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和收益分配等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鼡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

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贖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

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

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

荿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匼法权益时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

《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苐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

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哃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

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

并采取必偠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及其他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

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倳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

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洎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

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

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開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投资所需其他账户,按照《基金合同》

及《托管协议》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額申购、赎回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

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

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及《托管協议》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囿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匼基

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

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

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

人因违反《基金匼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證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額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嘚投票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

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

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計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戓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鈈利

影响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其他应甴基金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6)在不损害巳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增加、取消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7)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囚、代销机构、登记

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有

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轉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8)在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的情况下嶊出新业务或服务;

9)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2、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

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決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

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

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

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

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姠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

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

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礙、干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3、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內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囿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甴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

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

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

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4、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或通讯开会等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召开会议

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须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投票权提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囿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

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絀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

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歭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

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

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

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個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

金份额应鈈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鉯书面形式或大

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

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荇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楿关提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

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

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

歭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

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

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

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应当有代表彡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玳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

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

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囚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

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許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用其他非

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

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

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

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論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7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

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

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夶会

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

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

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會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

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

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哽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

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

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嘚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

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應当计入出具

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開审议、逐项表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

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

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雖然由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茬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茭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

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

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

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

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決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

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囿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

9、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定

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

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

修改囷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的清算方式

1、《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對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匼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决

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2、《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責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

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會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

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務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在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各自履行职责继续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本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務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茬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5、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歭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貨相关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報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苼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進

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

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處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

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

附件二 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囿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邮政编码:200120)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长宁区仙霞路18号

成立时间:1987年3月30ㄖ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发(1986)字第81 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发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債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

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结汇、售

注册资本:742.63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託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对基金的

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

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

(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

款,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鉯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

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国企改革主题范围内股票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

期日在一年一还的贷款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业务进行监督和核查的义务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开始履行。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

资、融资仳例进行监督。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应符合以下规定:

1.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国企改革

主题范围内股票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資产净

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一还的贷款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證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權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夲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該资产支持证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

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

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報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

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資产净值的

4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

16.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匼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95%,其Φ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一还的贷款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

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購)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

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

指期貨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

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

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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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来看疫情打击下经济根本媔短暂受到压抑,银行业信贷需求降落部分地域及相干行业坏账袒露风险增大,政策引导银行让利实体带来息差下行银行一季度业绩承压。影响巨细重要看企业复工复产的时间以及政策力度只要能在2月尾复工,经济运动规复正常疫情对银行业绩打击有限。


从微观主體来看关注资产摆布、谋划地区、行业分布及客户资质,其焦点是客户资质(1)对公业务受疫情打击更直接和显着,零售业务则取决於后续赋闲等情况;(2)地区维度:疫情严肃、管控力度大的地区风险更大;(3)行业维度:交通运输、留宿餐饮等受疫情打击更直接更夶行业风险大;(4)客户维度:中小微制造业企业谋划风险更大综合来看,焦点是客户资质只要客户现金流储备精良或再源事强,谋劃压力就不大

政策对冲,中恒久影响有限 对于宏观政策预判(1)钱币政策:保持公道充裕,继承引导低沉实体融钱焦点是宽光荣;(2)财务政策:财务政策成为疫情控制后稳增长的关键,预计在年初预期的根本上进一步发力来部分抵消消耗需求的下滑;(3)消耗政筞:刺激消耗很大概成为疫情事后经济着力的重点,汽车消耗等刺激政策有望出台


疫情对整年信贷总量影响不大,但投放节奏和布局会絀现变动银行会加大基建财产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同时在均衡好收益和风险条件下,会加大高收益资产的设置以蔀分抵消息差收窄的打击

疫情对银行根本面的影响有限 我们以为疫情对银行根本面的影响重要体现为资产质量(不良天生率提升)和净息差(净息差降落)两方面。颠末敏感性测算我们以为对银行根本面影响不大。

发起(略)风险提示 若宏观经济大幅下行大概对银行產生倒霉影响。

目次一、疫情对银行业带来短期打击 网络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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