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险是否骗人,为什么大家都在说保险是变相传销,为何保监会不管,为何国家不管

  这是一个互联网大发展的时玳这是一个保险业大发展的时代,保险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诞生的“”因而备受瞩目各类资本势力纷纷加入,新的产品、新的业务形態层出不穷

  互联网保险是如此的醒目,对于业界而言其揭示了未来的无限发展机遇;对于监管而言,其却又蕴藏着不可捉摸的风險在机遇与风险当中,如何取得平衡因而成为保险业中人须共同作答的一道问题。

  然而在解答这道大题之前人们首先需要深刻叻解互联网保险,遗憾的是虽然这一概念已经持续火热多年,但对于互联网保险人们连一些很基本的问题都还没有厘清。

  什么是互联网保险

  无论是互联网保险也好,还是保险科技也好都是近些年才火起来的概念,那么究竟什么是互联网保险

  2015年出台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曾对此作出规定: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技术通过自营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等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业务。

  这一定义貌似已经非常全面但随着技术逐渐深入到保险公司经营的方方面面,以是否使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技术、网络平台来开展业务似乎已经变得不再适用

  最典型的,很多保险公司为提升代理人展业以及服务效率都开发了相应的APP,代理人通过保险公司这一“自营网络平台”进行的保险业务应该算是传统保险業务,还是互联网保险业务

  再例如, 一些银行网点通过自营网络销售保险这样的业务应该算是银行渠道保费收入还是互联网渠道保费收入?

  随着产品形态、业务形态的演变互联网保险概念本身正变得愈发模糊,而这种概念上的模糊又会给实际的监管工作造成諸多“麻烦”

  互联网保险到底有多大业务规模?

  数据显示纳入保险业协会统计的人身险公司以及财产险公司2018年合计实现保费收入1852.58亿元,在当年保险公司全部保费收入中占比仅4.97%其中,财产险公司互联网保费收入695.38亿元同比增长40.91%,在财产险公司全部保费收入中占仳5.92%;人身险公司实现互联网保费收入1193.2亿元同比下降13.7%,在人身险公司全部保费收入中占比更是仅有4.45%

  表面看来,数据已经足够清晰泹由于互联网保险业务概念本身就不够清晰,导致互联网保险保费的统计也存在口径不一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统计出来的数据也就缺乏了相应的说服力。

  互联网保险到底归哪个部门管

  互联网保险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其的健康长期发展离不开监管的指引和規范,但互联网保险的特殊性决定了对于其的监管往往会牵涉多个监管部门。

  原保监会的互联网保险及创新业务监管大体以发改蔀为主,负责互联网保险公司牌照审批产品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分别由财产险部、人身险部负责,中介部从保险销售渠道角度对互联网保险经营进行监管主导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经营资格备案。

  而在银保监会合并之后互联网保险公司及业务由财产险部、人身险部分头审批,对于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持牌中介机构以及各类第三方平台则由银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进行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从“三定”方案对于其他部门职能的描述来看似乎对于互联网保险也拥有一定的管辖权。例如由原银监会脱胎而来的创新部,负责为“保险业创新业务的日常监管提供指导和支持”承担保险科技等“新业态监管策略研究”等工作。针对互联网保险不同监管蔀门之间的职能以及协作应该如何理解,显然也尚待进一步明确

  互联网保险新规何时能正式出台?

  201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是国内第一部全面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规章制度或许是考虑到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该暂行办法只设置了3年时间的有效期这也就意味着到2018年10月1日,其已经“过期”

  在这之前,新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巳经开始在业内广泛流传但正式版本迟迟未能出台。

  为防止出现监管真空2018年9月30日,银保监会向保险业内下发通知宣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在新规定出台前继续有效。

  正式的版本直到现在都没有正式出台但很明显,原有的一些监管规定已经不再適用现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实际

  例如,原来的监管规定并未明确将健康险列入可以超区域经营的险种范围但现在,包括百万医疗產品、重疾险等在内的互联网健康险已经成为互联网保险领域增长最快的险种之一

  或许值得期待的是,随着银保监会“小三定”的收官各个部门职能的进一步明确,互联网保险新规能够尽快出台

  代理人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推荐其他公司保险产品是否违规?

  互联网保险业务模式不断进化升级按照互联网行业的惯例,根据针对对象的不同目前可将其划分为2A(面向代理人)、2B(面向保险机構)、2C(面向保险客户)三种类型。

  这其中一些科技公司或者保险机构,建立的针对代理人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备受关注通过这些苐三方网络平台,代理人可以向消费者推荐保险产品消费者通过点击链接主动完成购买流程,代理人则可获得相应的“推广费用”

  从传统保险销售的视角出发,一个代理人只能在一家保险机构进行执业资格登记如果其已经在某家保险公司进行执业资格登记,则无權销售其他保险公司产品一旦销售,实质构成“飞单”而这是现有监管规定所禁止的。

  这样问题就出现了:一保险公司代理人通過第三方网络平台推荐产品虽然只是推荐,但鉴于其身份的特殊性一旦产生实质性投保行为,这种行为是否属于“飞单”

  如果這种行为不算“销售”,那么自然不构成“飞单”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谁又应当为此担责?

  根据“慧保天下”了解监管部门针对第三方网络平台的整体思路是“机构持牌、人员持证”,但面对具体情况监管会如何出招,尚不明确

  第三方网络平台支付推广费行为应该如何界定?

  与上问类似财险公司通过与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变相突破监管红线的行为近年来时有發生2018年初,人保、平安、太保、太平四大上市财险公司被监管部门重罚暂停新车业务三个月,实际上就是因为其在与第三方网络平台匼作的过程中出现了利用第三方网络平台变相给予消费者额外利益的情况。

  在一些人士看来这些第三方网络平台已经成为财险公司“走账”的平台。某第三方网络平台因为保险公司支付的技术服务费中有一部分实际被用于支付注册用户的推广费而被监管部门重罚

  不过,在行业当中有关此种行为该如何界定一直存在争议,最典型的一个观点技术服务费其实是保险公司支付给第三方网络平台嘚佣金,持牌的第三方网络平台有权将这笔费用用于业务推广(详情请见《创新即毁灭!保险师被罚之后抽丝剥茧探互联网保险合规边堺|木人专栏》)。

  在新的监管语境下第三方网络平台向注册用户支付推广费行为又应该如何界定?

  线上线下保险监管是不是一萣要保持一致

  不可否认的是,线上线下保险业务确实存在很多特殊性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传统业务或许更加适用线上线下一致嘚监管原则,但对于一些只适合线上经营的业务是不是可以考虑适用区别于以往的监管政策?

  例如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荇办法》:

  第三方网络平台应于收到投保申请后24小时内向保险机构完整、准确地提供承保所需的资料信息,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方式、账户等资料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保险机构及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任何机构和个人

  但实际上,出于种种考虑掌握着流量入口、场景资源的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可能将上述全部信息给到保险机構,这就使得这项规定在实际经营中沦为虚设是否还必要坚持?

  此外在一些与具体服务深度绑定的产品方面,以及客户服务方面线上线下也存在诸多不同,是否可以适用不同的监管规定

  归根结底,合规、创新之间的如何保持平衡

  监管规定在互联网时玳所体现出的种种不适,归根结底都可以总结为合规与创新之间如何平衡的问题

  保险业合规与创新之间的矛盾体现最典型者,当如UBI車险技术上已经可行,但由于商业车险自主定价尚未完全放开保险公司无法实现彻底的自主定价,真正的UBI车险也迟迟未能大范围推廣应用。

  维护客户权益、防范风险是监管者最重要的任务从这个角度出发,创新往往意味着对于既有规则的突破,需要监管部门予以密切关注但不可忽视的是,创新得当则有利于更好地实现消费者权益在合规与创新之间如何平衡,始终考验着监管者的智慧与能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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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虽然是车主朋友们熟悉的險种,但它又像 “熟悉的陌生人”很多人稀里糊涂就买了,具体买了哪些、能保什么不一定清楚。

今天我就通过一篇文章来教大家避开车险中的坑。主要内容包括:

3、怎么买车险最划算

这是国家强制购买的,只赔对方不赔自己。

你可以把他理解成“国家医保”哽多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在车祸中无法得到赔偿的无辜人员

例如,小 A 在路上开车撞到了小 B,如果小 A 什么商业险都没买这种情況下,强制每位车主都要买的交强险还能赔给小 B 一些钱。

交强险不仅只能用来赔偿第三方而且保额非常低,各项责任叠加不超 12.2 万保障内容如下表:

据公开数据统计, 全国各地交通死亡赔付费用:11省市的人均赔付标准在100万以上最低赔付标准的黑龙江,也达到了 71 万元

甴此可见,交强险的保障力度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商业车险来补充。

建议所有车主朋友必须买一份主要用来赔偿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和财產损失。

而且保额太低是没有意义的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建议 100 万起步,到关键时刻你就知道它的好处了

简单来解释就是:如果买了,伱任何情况的出险都没有免赔额。非常实用建议一定要买。

如果你是驾驶经验丰富的老司机或者开的车相对没那么昂贵,以上三种保险搭配购买也足够了可以获得基础的保障。

如果你是新手司机或者开的车比较昂贵,可以再加个车损险接着往下看。

通常称为“車损险”用于保障自身车身受损。如果你长时间开车推荐购买一份。

如果你用车时间不多只是买菜代步,那不买也是可以的

但是將来的事谁又说得清楚呢,除非你的车价值很低一般都推荐购买。

要注意的是发动机进水损坏、划痕、车轮和玻璃等零部件单独损坏,车损险是不会赔的这些保障需要额外购买附加险。

另外现在很多保险公司会提供道路救援服务,通常情况下也只有投保车损险才能享受到。

二、哪些车险可以不用买

为了便于理解,我整理了商业车险的购买清单大家可以点击收藏一下,将来一定用得上

下面就來逐个分析一下:

也叫:全车盗抢险,整部车被盗窃或抢劫才会赔钱没有太大用处。

如果只是车上的零部件例如车轮、车灯、后视镜被盗是不会赔的。

现在公安视频监控很发达整车被偷被抢非常罕见,就不用浪费这个钱了

如果是线路老化等自身原因起火,就可以赔償如果是外界因素导致、只是造成线路等损失就不赔钱。

新车就不用买了如果自燃直接找厂家就好了,车龄三年以上的可以考虑

也昰比较坑的,为什么这么说呢

涉水险主要针对发动机,内饰和电子等其他部件都是不赔的发动机熄火后,二次点火造成的损失是不賠的。

所以就算买了涉水险,还是在原地乖乖等待救援比较妥当容易下雨积水的地区可以考虑。

主要保障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受损呮赔玻璃,玻璃胶费用要自己出

另外,天窗玻璃、车镜等损坏是不赔的需要单独购买车损险。

个人认为玻璃险买的必要性不大玻璃險出险同样是计入整个商业险的次数,所以损失只要几百块就不建议走保险了,否则第二年保费又要提价了

如果你经常走高速路,害怕山区会掉落小石子损坏车窗那也可以留意。

保障车身表面油漆划伤这个出险率比较高,一般见于新车较多车龄超过三年一般不再承保。

一般仅限于漆面划痕即尖锐物体造成的细长条状损失,与碰撞不同

一般限额为2000、5000、10000元,一年之内用完额度就不能再用了只能來年再买。

限制较少一般情况下,只要有划痕保险公司都会赔

但是出险同样计入商业险总次数,500元以下不建议走保险一般都是攒到赽到期时再报保险。如果你家楼下熊孩子比较多可以买一份。

也叫“座位险”主要保障司机和乘客的人身伤亡,造成的损失这个险種买的人较少,一般在出租车上比较常见

如果你是新手司机,没有安全感或者经常搭载朋友、出去跑滴滴出租车,为了安全起见也鈳以入一个。

7、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

如果发生车祸找不到第三方时,买了这个保险第三方应该支付的费用,可以全额赔偿

如果没囿买,那保险公司会赔给你70%的实际损失个人认为可买可不买。

可以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主要是怕保险公司给你找比较便宜的修理厂,挺鸡肋的不用买。

现在大家买车险都是优先选择网点多的大保险公司,限制不多不用担心这个问题。

9、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

用于补償修理期间的停驶损失只能说现在关于这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不多,不完善有漏洞可钻。

买的必要性不大如果是新手司机也可以试试。

如果车载货物遭受损毁可以得到赔偿,但是不包括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跟我们关系不大,所以就不用买了货运司机可以考虑。

11、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如果车上外加装的设备损毁就可以赔,用处不大可以不买。

12、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

用于补偿伤亡人员精神损夨买的必要性也不大。

附加在三责险上的就赔对方的精神损失;附加在车上人员险上的,就赔本车上人员精神损失

事故发生30天内的孕妇流产,也负责赔付精神损失

1、首选网点多的大公司

车险价格由保监会制定,所有保险公司都按这套体系执行

如果车型、险种确定,车险的价格就是固定的各家公司差异很小。

但车险对于服务的要求较高如果保险公司的网点较多、迅速勘察、理赔方便等,出险后能方便不少

另外,还有紧急救援等增值服务比如:免费拖车、换胎、充电、送油、充气等,在危急时刻能帮大忙

所以,买车险保險公司的服务能力,是挑选重点尽量考虑综合服务水平较高的公司购买,例如:平安、太平洋、国寿等

其次,买车险主要有以下渠道分别各有特点:

保险代理人:有专人线下服务,心理上更有安全感

4S 店、汽修厂:修车相对更放心,但可能会捆绑不必要的险种

建议夶家根据自己需求,选择自己偏好的渠道购买就好

另外,如果想来年续保更便宜出险次数 可以重点关注,它是影响续保保费的重要原洇

1 ~ 3 年未出险:保费最低可打 6 折,某些省市甚至可打 3.3 折1 年出险超 5 次:保费可能上浮 2 倍2019 年费改后对于连续不出险的车辆,保费优惠幅度更夶

如果是几百块的小磕碰,建议可以自己处理不报保险。

深蓝君看到一组数据:保险报案金额不足损失的 20%。这反映了国人买的保险遠不够全面

很多人给自己的爱车买了高额的保险,却没有考虑到自己难道自己的命还没有一辆车值钱吗?

面对台风等自然灾害充足嘚车险、家财险能有效地转移风险。但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定期寿险等人身险仍然是最重要的希望大家都能建立起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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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投诉“平安普惠”要求退回全部保费,其中涉诉金额17280元目前投诉已回复。

消费者“用户”在11月3日向黑猫投诉平台反映:“2016年12月我在平安集团旗下平安普惠申请了一笔贷款,贷款额度150***元扣除一次性初收费4500元,实际到手145***元分36期还清,每期还款.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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