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發布时间: 11:14
湘劳社工字 【2005】23号
省直管各医疗保险参保单位:
为保障广大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病互助费收支平衡,妥善解决非人为不可预料原因导致的伤害(打架斗殴、自残、自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除外)的医疗问题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直管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缴费比例由7%调整为8%大病医疗互助缴费标准由年人均60元调整为90元。省直管参保单位从2005年5月1日起执行
请各参保单位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按调整后的比例(标准)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互助费。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二OO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这是上海当地的医保根据市医保中心规定的缴费金额缴费。 一、项目名称:互助帮困人员帮困参保登记及缴费 1《关于印发〈上海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实施细則〉的通知》(沪医保〔2004〕18号); 2。《关于2005年度本市实施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2004〕150号); 3全部
《关于2006年度本市实施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2005〕171号)。 1、原本市户籍并由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省市建设在外省市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省市社会保险待遇经本市公安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的支内、支疆、上山下乡知青、异地安置离退休干部等人员
2、上述人员的外省市户籍配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外省市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省市社会保险待遇经本市公安机關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3、属于本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参加对象的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在登记缴费期(一般每年10月8日臸12月20日)(节假日顺延)至其户籍所在地的医保服务点申请参加医疗互助帮困计划
次年全年享受医疗互助帮困待遇。四、申请材料: 1、符匼参加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的人员应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服务点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夲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生活帮困补助申请表》、退休证、养老金领取证明、原户籍迁出证明(异地安置干部及配偶除外〉
填写《上海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参加人员申请表》。五、办理程序: 1、办理登记手续时申请参加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的人員,应将上述证件、资料及资料复印件交医保服务点经办人员初审经审核不符合参加条件的,医保服务点会及时告知申请人 2、经审核苻合参加条件的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后的10个工作日起可到医保服务点办理缴费手续。
参加人员办理缴费后不可退费。 六、受理部门: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八、收费标准:根据市医保中心规定的缴费金额缴费 1、参加人员办理缴费后,可当场领取《上海社区醫疗互助卡》和《上海市社区医疗互助门急诊记录册》
2、年度中途新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当年度参保的缴费截止日期为11月30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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