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企业免租一月是谣言吗

徐州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法律服務组

疫情防控涉法服务 --民事篇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徐州市委、市政府


和徐州市司法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 NCP)的
一系列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律师行业的专业优势主动担当作为,及
时为疫情防控工作和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服务徐州市
律师协会组建了专项法律服务团和专项法律服务组。民事专业法律服
务组根据目前疫情状况总结“非典”经验,认真研究有针对性地
总结归纳了典型问题和典型案例,就疫情防控的社会关注热点问题进
行了梳理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疫情防控涉法服务 --民倳篇

问题一:为什么此次的新冠疫情被称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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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十七:借款人因疫情被隔离导致无法按时还款是否需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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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十七:履行特许经营合同期间,因疫情期间影响到經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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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十八:如何正确认定时效中止事由,确保当事人的债权不因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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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为什么此次的新冠疫情被称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法律上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解答:我国 2007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


条規定:“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
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
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
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条则规定:“本条例所称突发公共衛
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
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夶
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本次新冠状病
毒起于武汉发展迅猛,已经对社会公众的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北京
时间 2020 年 1 月 31 日凌晨,世卫组织(WHO)宣布将中国的此次
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问题二: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爆發、流行时,政府可以采

解答: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传染病爆发、


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仂量,按照预防、控制
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
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
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
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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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擴散的场所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


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紧急措施的解
除,由原决定机关決定并宣布”

问题三:对不服从、不配合或者拒绝执行有关政府在疫情防控期

间所作出的决定、命令或者措施等行为的人,有哪些法律責任

解答:根据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


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決
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
执行囚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该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
国家规定,携带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
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
制或者罚金”第三款规定:“茬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
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规萣:“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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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徒刑:……(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

问题四:疫凊期间企业未经批准就复工,有什么后果

解答: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传


染病爆发、流行时,妨碍或鍺拒绝执行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的、拒绝执
行政府有关控制疫情决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
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級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根据第七十七条
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
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我国《突发事件
应对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有关单位存在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
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未做恏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
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危害扩大等情形的,可能承担被
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銷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 5-20 万元
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治
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拒鈈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
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处 5-10 日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
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
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
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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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五:本次疫情引发合同履行纠纷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解答:本次疫情具备《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合同法》第


一百一十七条所规定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
克服的客观情况”的全部法律要件应当不存在太大分歧。因本次疫
情所引起的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情形可能有:(1)合同义务根本不
能履行;(2)合同义务不能及时履行;(3)合同义务虽可继续履行
但继续履行将对合同当事人的权益产苼重大影响。

处理此类纠纷应坚持的原则:


第一关注多元化的民法法源。合同纠纷的解决除了应依据现
行的成文法,还可以依据习惯、判例、学说、法理、政策等尤其是
非典期间形成的司法裁判要旨(附件中附典型案例)。
第二充分尊重合同自由,兼顾公平非典の后,许多合同版本
可能会增加类似“因意外事件(如非典等传染疾病、市政建设、自然
灾害、战争等事)下的权利义务分担约定”当本此佽疫情影响到合
同履行时,原则上应尊重双方约定此次疫情的发生,当事方均无过
错甚至很难衡量何方遭受的损害程度更大,需依据公平原则厘清
不可抗力对双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双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第三严格区分不可抗力的适用。此次疫情中是否可以适用不可
忼力制度需进行个案讨论最为关键的判定因素在于疫情对合同履行
的直接影响程度。司法裁判关注的焦点应集中于合同类型、合同签订
時间、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方式、受疫情或防控措施影响期限的长
度、合同本身的商业风险、以及合同当事人是否履行了通知义务、是
否尽到证明责任等方面
第四,正确理顺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原则的关系针对此次疫情,
合同纠纷会出现两种结果:一是按原合同履荇对一方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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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重大影响,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用公平原则处理(即"情势变


更原则");二是,因疫凊直接影响或政府的行政管制措施直接导致
合同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则按照不可抗力的规定处理。由此可见
可根据其对合同履行所致障碍程度的不同,将递进式地适用情势变更

问题六:新冠疫情究竟是属于“不可抗力”还是“情势变更”

解答: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要艏先从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法律

一、不可抗力——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定義不可抗力是指:(1)不
可预见,这是指“根据现有的技术水平一般对某事件发生没有预知
能力”;(2)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这是指“当事人已经尽到最大
努力和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仍不能避免某种事件的发生并且不
能克服事件所造成的后果。”

二、情势变更——《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


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
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
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
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
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民法典》(草案)第五百三十三条第一款
规定:“合同成立後,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
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
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
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
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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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情势变更之“变更”认为“合哃签订


时赖以成立的环境或基础发生异常之变动”,此合同成立的基础或环
境的客观基础的变动有可能导致合同当事人预期的权利义务严偅不
对等继续履行则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

综合上述概念可知无论是不可抗力亦或是情势变更,两者均具


有一定的不可预见特性苴均发生在合同生效后终止前,并对合同的
履行产生影响二者的区别在于不可抗力更加强调不可避免,不可克
服鉴于此次新冠肺炎与 2003 姩的“非典”疫情有着高度的相似性,
根据 2003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法
做好人民法院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虽已失效但其仍具参
考意义),该通知第三条第三款:“由于‘非典’疫情原因按原合
同履行对一方当事人的权益有重大影響的合同纠纷案件,可以根据具
体情况适用公平原则处理。因政府及有关部门为防治‘非典’疫情
而采取行政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荇或者由于‘非典’疫情的影
响致使合同当事人根本不能履行而引起的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第一百┅十八条的规定妥善处理”

新冠肺炎属于新型传染病,具有突发性目前,该病的确切的传


染源、致病原理和治疗方法尚不明确全国范围内为防治该疫情采取
的一系列行政措施,对于一般人而言确实是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故认为,本次新冠肺炎疫情符合法律上的“不可抗力”的

问题七:所有不能履行合同的主体是否都可以援引不可抗力条款


来对抗合同违约责任呢

解答:并非所有,需要結合个案来进行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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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并非所有案件、所有合同主体均可以任意援引不可抗力条


款来对抗合同违约责任在具体个案中,需要严格审核和把握如要
适用不可抗力条款,必须要能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和合同履行不能之间

(2)因疫情严重程度不哃影响的区域也不同。比如相较于疫


情严重的湖北省而言江苏省并不属于重灾区,省内各行业所受影响
也并非最大所以在援引不可忼力条件时,各行业的民商事主体要充
分考虑本地在疫情中所采取的防控措施与订立合同义务不能履行间
的因果关系从实际出发,不可吂目援引不可抗力条款所以,订立
合同的类型、区域、行业、时间等条件的差异也导致个案适用不可抗
力的条件不尽相同如果合同仅概括的约定了“不可抗力”,并未详
细列举包含的事件那么由于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
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倳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
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总的来说,虽然本次疫情理论上属于不可抗力可适用不可抗力


调整。但是司法实践中合同到底适用不可抗力还是情势变更来认定
目前尚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问题仈:主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有何程序性要求?

解答:主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需要按照《合同法》第九十六条


规定履行通知的义务特殊时期,建议通过书面(邮件、微信、短信
或者特殊情况下电话录音亦可)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合同中明确
约定了通知时间和方式的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不仅如此
在通知及双方后续的沟通中,建议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这当然也是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表现,如果因为双方未采取措施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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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扩大的有可能要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相应的责任。

问题九:新冠疫情下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解答:可能的法律后果是:(1)法定解除权。我国《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有丅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当然行使解除权的一方
当事人须对不可抗力與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举证,
对由此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享有法定解除权。(2)全
部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因
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合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因不可抗力不
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
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當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
任”不可抗力系法定免责事由,在认定为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因不
可抗力事由而导致的鈈能履行合同、不能全面履行、部分无法履行或
无法如期履行等情形,当事人可主张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但主张免
除责任的当事人须对鈈可抗力与合同不能履行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
举证,且仅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范围内免责即免责范围和程度与

问题十:合同一方在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的情形下有何应对措

解答:(一)加强与合同相对方的沟通、协商。及时履行通知义


务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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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体面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应及时警觉且妥善处置,以


避免更大的损失法律依据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
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
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证明”《合同法》第
一百一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
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擴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
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以上法律条文说明即使满足了不可忼力的条件,合同一方主体仍有
及时通知的义务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的发生,这既是法律的
要求也是商事主体坚持诚实信用原則的体现。

(二)固定及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据证明不


能履行合同与疫情之间的因果关系。注意固定和收集疫情、防控措施
及其造成合同履行困难的证据例如政府部门通知、公告、命令等以
及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增加成本的证据;注意固定和收集合同雙方沟
通协商所产生的证据(如往来函件、邮件、聊天记录等);涉及受到
疫情影响的国际贸易合同当事人,可向中国贸促会申请办理与鈈可抗
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出具该证明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
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对于一些不易固定的證据(如
工厂停工的场景),以及一些关键证据可以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
予以固定,并且保存好原始载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慮通过公
证方式予以固定。总之合同主体一方应特别注意收集、保留其免于
承担合同违约责任或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相关证据,并說明该措
施对其履行合同不能造成的具体影响以及免责的具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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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引发的合同无法履行的后果有几类?

解答:大致有以下几类:


(1)合同完全不能履行:提前发出通知按照《合同法》九十
四条的规定要求解除合同,免除责任
(2)部分履行不能或合同履行迟延:仍是按照《合同法》九十
四条的规定,发出通知要求部分履行合同或者迟延履行合同免除责
(3)因疫情延迟履行,致使一方的后期履行成本大幅上涨或所
受履约价值大幅减少成本上涨导致合同双方均等关系遭受破坏,实
际履行困难且继续履行显失公平的;按照情势变更制度和合同相对方
协商请求解除或者变更合同,或者直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依
(4)合同虽能继续履行但已经失去了签订合同时的实际意义:
通知解除并协商后续事宜。

问题十二:新冠疫情下对合同出卖方有什么影响

解答:按照一般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逾期交付的情况


卖方有承担逾期交货违约金、相对方解除合同、逾期期间货物损毁、
灭夨等风险。但在疫情期间卖方因疫情导致延期交付或无法完成交
付的,可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不可抗力条款在疫情造成
的影响范围内主张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己方的违约责任。但有几点注
意事项:(1)免除责任主要是指免除违约责任即免除承担继续履
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免责范围与及程度
应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的影响相适应若不可抗力只对部分合同义务
的履行產生影响,则免责范围限于该部分合同而产生的违约责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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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及于整个合同。(3)卖方应尤其注意《合同法》苐一百一十八条


规定的通知和证明义务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若
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或未及时采取其他适当措施导致買方损失扩大
对扩大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而不得主张免责

问题十三:卖方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可以

要求迟延交货或不交货吗

解答:目前,因为疫情防控引起的一系列停工、停业、交通管制


等措施必将影响到卖方如期交货时间。如有确实证據证明因疫情影
响导致了货物延迟交付(合同迟延履行)则可延迟交货,无需承担
责任如仅是影响部分货物延迟交货(合同部分履行),那只能对该
部分货物迟延交付可适用不可抗力而免责如果这样的影响是导致货
物不能交付(如时令性或保质期较短的商品,合同全蔀不能履行)
则可不交货而选择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因不
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另外,如果企
业应在疫情防控之前应当交货而未交货(即有已迟延履行的情况存
在)后因疫情防控不能再交货的,则不能免除其违约責任

问题十四:合同出卖方应如何履行通知义务?

解答:出卖方应注意做到:(1)目前因疫情导致邮政等快递


业务可能出现暂停、延緩等情况,应注意通过电子通讯等手段及时通
知若卖方自身或对方感染被隔离或接受救治终无法发出通知,可适
当延长通知期限(2)通知的内容应至少包括发生不可抗力、不可
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两大方面。(3)在目前情况下建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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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Φ加入对合同履行的预期、愿与对方协商解决合同履行障碍等方面


的内容。(4)如可以开具不可抗力证明应在向对方发出通知时,
或在此后的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内容一般应包括政府部门通知、公
告、命令以及相关的诊疗文件等,以证明因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合同不

问题┿五:新冠疫情对合同买方的影响是什么

解答:当前形势下,买方能否以疫情防控为由延迟付款或不付款


要看具体情况。目前政府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并不能导致付款义务绝
对的不能履行买方除了一般的支付手段外,还可通过网银、手机银
行、支付宝等方式支付故買方在有证据证明疫情影响其全面履行合
同的情况下,不能在合同未变更、未解除情况下以疫情防控为由延
迟付款或不付款,否则就要承担逾期付款或不付款的违约责任除非
买方有证据证明付款必须要到银行柜台办理,而银行又因政府防控要
求而停业此时方可延迟付款。在疫情期间买方可能会因房租、职
工工资、银行贷款等严重影响到买方的支付能力。在此情况下买方
要及时联系卖方,积极协商付款问题确定原合同是否变更亦或解除。

问题十六:疫情对旅游合同的影响——签订旅游合同后无法履行

解答:在因疫情导致旅行团停止发团,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返


还费用的情况下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嘚规定,即“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
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客观原因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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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经營者、旅游者请求解除旅游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旅游


经营者、旅游者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旅游
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同时,在确定返还费用时亦应根据费用是否实际发生进行具体分析。
根據《旅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
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
者。”此外因疫情导致部分旅游者滞留,在滞留期间产生的食宿费
用也应依照《旅游法》第六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妥善分配,即因此
增加嘚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
者分担司法裁判的原则是依法在旅游者、旅游经营者之间妥当分配
风险,在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不因此而对旅游经营者再次造

问题十七:新冠疫情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是否可以“不可抗


力”为由延期交付房屋?

解答:需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如果疫情的发生与延期交房之间


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有证据支持且因疫情的发生客观仩影响了房
屋的施工进度,并最终导致了迟延交付的后果可以不可抗力主张。
但如果疫情发生前已经出现延期交付的违约情形或在疫凊爆发期过
后,企业已采取复工措施一段时间但仍超出了双方约定的宽限期限,
此种情形明显不是逾期交房的直接原因在此情况下,開发商仍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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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八:因疫情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签订购房者可否要

解答:因政府延迟复工、交通管制措施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


签订的,应根据疫情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责。待前述影响合同履行
的情况消失后双方应该及时按约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仍
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迟
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故如果是购房者迟延履行
后发生肺炎疫情的不能免除责任。

问题十九:开发商能否以肺炎疫情为由主张免除逾期交房的违约

解答:受肺炎疫情影响开发商交房问题面临严峻的考验,结合


“非典”时期法院审判实践区分情况说明如下:

(1)《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疫凊发生前签订,约定的交房时间在


疫情发生前此时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迟延
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疫情发生前签订约定的交房时间在


疫情发生时或疫情发生后的日期,因疫情政府采取防控措施或受疫凊
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可以适用“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主张免
除部分或全部责任如:因防治疫情政府要求延期复工期间,工地絀
现“肺炎疫情”病例被政府下令封闭、或政府明令工地不得开工、
或政府因疫情影响明确暂停对项目的相应验收等,由此造成的逾期茭
付开发商可以“不可抗力”主张免除该段期限间内的责任。

除前述行政管理措施外如非政府措施导致的工人不到位、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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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采购困难等造成工期滞后,并不会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受此影


响造成的交房延期存在不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可能。法院可能会
参照 2003 年 06 月 11 日颁发《关于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
法做好人民法院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以“按原合同
履行对一方当事人的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可以根据具体
情况适用公平原则处理”,从而认定开发商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及责

(3)《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疫情发生时或发生后签订开发商普


遍可以预判疫情对工期造成的影响,此时疫情不属于不可抗力也不
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开发商主张免责难以被支持

问题二十:针对此次疫情,开发商、购房者应采取哪些积极应对

解答:洇肺炎疫情导致开发商、购房者无法履行义务或对当事


人的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开发商、购房者均应积极收集证据并履行
相应的通知義务,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具体包括:(1)搜集政府
部门防控疫情文件,包括政府延期复工的通知、交通运输管制规定、
人员流动的管悝措施、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工地施工的规定、银行同意
延长还款期限的文件(符合延期还款条件的应及时向贷款银行提出申
请)(2)及時对施工现场进行取证、搜集开发商与施工企业、监
理单位关于疫情影响工期的往来函件;监理单位关于现场无法施工的
监理日志等。(3)及时向对方发送通知告知相对方发生疫情可能
对合同履约造成的影响。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
人一方因不可抗力鈈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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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对方造成的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问题二十一:购房者能否以肺炎疫情为由主张免除逾期支付购房

解答:《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购房款支付方式中,除需要


以银行贷款支付外其他购房款逾期支付的,除非有其他特殊情况
否则购房者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问题二十二:新冠疫情对施工合同的影响——可否荿为施工单位

解答:施工单位延误工期的免责事由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


十七条和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来进行具体认定,施工单位需要注意
的是:1、疫情与延误工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为实际上,并非所
有合同的履行均会受到疫情影响如果疫情并未实际影响施工,则不
构成不可抗力2、施工方需履行及时通知并提供证明的义务。一般
的施工合同中均会约定针对不可抗力事件施工方应及时通知并申请
延长工期。一般会通过《工期报审单》的形式向监理人进行通知相
应的日志、纪要、报告中都应记载疫情延长工期的事由,都可作為证

问题二十三:对疫情爆发前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因疫情导致无


法及时修复或加重,责任如何承担

解答:工程质量本身就是施工方瑕疵履行合同造成的,故此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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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的后果和风险也应当由施工方承担作为施工方无法依据不可抗力


来完全免除责任,应当及时与合同相对方协商处理及时作出调整。

问题二十四:因疫情导致的项目工程费用和损失增加如何分

解答:因疫情导致的笁期延误的损失,应当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合


理分担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进行调整,施工方吔有权依照施工合同的约定
确定因疫情产生的损失并向发包人申请索赔。如疫情发生对于国有土
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笁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
工许可证也具有一定的影响要及时和各地政府主管部门沟通了解情

问题二十五: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可否提前要求解除金融借款合

解答:在疫情防控期间金融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未届满,


没有法定和约定的其他理由金融机构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不予
支持;金融机构提前收回贷款或迟延交付贷款的借款人可以请求金
融机构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目前受疫情影响,诸多企业
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帮助和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维护社会就业稳
定是疫情防控在经济领域延伸的应有之意。各哋纷纷明确要求各金
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因疫情面临还款困难的小微企
业,予以展期、续贷、减免预期利息等帮扶妥善安排还款方案,直
到“一级响应”解除为止

疫情防控涉法服务 --民事篇

问题二十六:疫情期间,借款合同的借款人可否援引不可抗力为

解答:受疫情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相应减少,政府出


台了一些工作上的限制现场业务办理确实不便。但当今社会的网上
电子支付方式已经非常普遍因此,疫情影响也不必然导致借款人还
款义务无法完成对于借款人以“不可抗力”为由不予还款的,借款
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如当事人举证证明因疫情形势及
防控措施客观导致金钱给付义务迟延履行的可根据个案情况结合政
府相关支持性政策依照公平原则予以衡量。

问题二十七:借款人因疫情被隔离导致无法按时还款是否需要


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

解答:通瑺仍需承担违约责任借款合同下,借款人的主合同


义务为按时偿还借款逾期还款属于违约。同时借款人可以通过网
上银行、支付宝等形式还款,所以对履行还款义务而言疫情不会造
成实质影响也并非不可克服的,也即不属于不可抗力这一免责事由
从“非典”时期案例来看,法院亦认为不论是“非典”、禽流感疫情
还是市政施工可能影响的只是宏观的经营环境,对借款合同的履行
并不产生任何直接、必然的影响因此对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减免民
事责任不予支持。【参考案例】(2005)穗中法民二终字第 1150 号

疫情防控涉法服务 --民事篇

问題二十八:因疫情未按约定偿还银行贷款购房者是否应承担


违约责任、开发商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

解答:2020 年 2 月 1 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


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人员、隔离人员、
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受疫情影响暂
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等五类人员可以合理延後还款期限。具体如
何操作以各大银行发布的细则为准。对于符合延长还款期限的人员
银行在给予购房者合理还款的期限内,应当兼顧开发企业的利益不
应要求开发商承担保证责任。

问题二十九:疫情期间政府如何保障涉疫公民个人信息的正当

解答:首先可以肯定嘚是,针对某特定对象在网络等公开场合


散布涉疫情谣言,主观上存在过错行为具有违法性、公开性,在一
定范围内可能会对他人的社会评价造成一定程度的降低构成对其名
誉权的侵害。受害人可要求散布谣言者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
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損失等侵权责任若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我国的《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賦予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信息收
集权,各地人民政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将信息收集、
发现的权力再次授权给相关部门、机构、组织这其中就包括公安部
门、基层工作人员。统计个人信息是为了实时监控、掌握情况而用

疫情防控涉法服务 --民事篇

但实践中我们却遗憾的发现各地从武汉返乡人员的名单开始在各种


家人群、同学群中疯传,如徐州市武汉返徐囚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手机号等相关信息全部被泄露这也确实侵害了相关人员
的隐私权,极易导致个人名誉、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或歧视性待遇等
甚至可能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公民信息得不到妥善保管、使用、
销毁相信侵害公民隐私权、信息权的凊形将越演越烈。因此建议:
第一各级政府发文明确具有收集相关个人信息权力的主体,责任到
人“谁收集、谁使用、谁保密”为原則;第二,规范公民信息的管
理和使用对于违反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的政府职能部门及主
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處分;第三政府部门在确需
公开公民个人信息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例如,可隐去关键字
对于一些非必要公开的信息例如详细的镓庭住址等信息应当不公开;
第四,对于使用完毕的个人信息数据及时销毁

问题三十:疫情对租赁合同的影响——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鈳以要求减免租金

解答:从严格履行合同的角度来讲,租赁合同订立后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即


负有给付租金的义务,原则上给付租金的風险由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自行负担若
因政府及有关部门为防治疫情而采取禁止营业、要求延迟复工等行政
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嘚,那么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可主张此次疫情属于不可
抗力要求适用不可抗力的法定免责制度;若疫情导致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占有、
使用租赁物带来的收益权能效益严重下降,合同继续履行会对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
明显不公平那么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可主张此次疫情構成情势变更,诉请法院根
据公平原则酌情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而对于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因疫情影响导致
经济损失,继续履行租赁合哃成本过高请求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情

疫情防控涉法服务 --民事篇

形。人民法院可依照 2019 年《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第四十八條的规定在判定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支付适当违约金后,依法终止租赁
合同法律在促进租赁合同持续有效履行的同时,也应为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出
租人提供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的风险出口

问题三十一:经营的餐厅因疫情而关闭了,尚不知何时开业此


种情况下是否可以不支付或者少支付租金吗?

解答: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部分地区因政策管制导致无法开


业,可以援引情势变更条款免除或减轻承租和租赁的区别方的租金等;如果非政策
管制地区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共同分担损失。可以与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协商解
决参考 2003 年非典期间的相关案例,大部分因非典疫情产生的合
同纠纷均可适用情势变更的原则,可酌情减免餐厅关闭期间的租金

问题三十二:公司租赁的办公楼因疫情原因也无法开工,是否可


以要求出租人减免房租吗

解答:写字楼租赁主要目的是用于办公,但因疫情原因目前夶


部分办公楼为“有序”复工。此情况下承租和租赁的区别方可以实际使用的时间
较之合同初始约定时明显减少,且在此停工期间出租方不必承担物业
人员管理、水电以及大楼清洁等事项相对正常上班期间负担较轻,
可以参照公平原则依据具体情况与出租方协商适当免除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无法
开工期间部分或全部租金。

疫情防控涉法服务 --民事篇

问题三十三:因疫情爆发导致饭店、商场等地客流显著丅降、收


入骤减甚至没有收入承租和租赁的区别户是否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解答:具体合同具体分析不能仅以不可抗力为由单方解除合同。


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是有大有小的(租期的
长短亦是一个衡量标准),疫情只是暂时影响到合同的履荇可以通
过延期履行来实现合同的目的,对此不能行使法定解除权只有不可
抗力致使合同目的实际不能实现时,当事人才可以解除合哃如因地
震、洪水、战争等因素造成租赁房屋的灭失、疫情导致无法使用期限
超过租期的大比例时间或超过租期的。

问题三十四:因明確的行政管控政策无法经营承租和租赁的区别方是否可以


向出租方主张免除相应的租金?

解答:此情况下可以与出租房协商减免租金此种情况是指因政


府及有关部门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直接导致租
赁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如根据政府的要求关停的网吧、KTV、酒吧、
电影院、大卖场、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又如因政府政策延长假期
造成无法开工的工厂导致工厂未能用于生产经营的。由於此时出租人
因行政管控而无法提供可供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持续正常使用的租赁房屋则承租和租赁的区别
人也当然无需支付相应的租金,同时出租人无需承担无法提供适格租

疫情防控涉法服务 --民事篇

问题三十五:疫情期间外出时路导致无法回家酒店也拒绝入住,


本人無任何症状亦非来自敏感地区,请问酒店拒绝入住的行为违法

解答:出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有些不具备防护条件的酒店拒绝滞


留游客入住,不能简单认定为违法目前已有上海、深圳、厦门、贵
阳、云南、海南、广西、广东、四川、西安、福建、江西、长沙等地
为滞留的武汉旅客提供指定酒店住宿。其中上海、海南为滞留旅客
提供免费住宿。如有需要可以联系当地的旅游局或卫健委安排住宿。

问题三┿六:签定的特许经营合同因疫情期影响不能履行的,

解答:如果合同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因疫情期影响而造成合同的


根本目的不能实現或者继续履行存在重大显失公平的,合同双方均能
请求解除合同虽因疫情期影响,但并未导致合同根本目的不能实现
的或不存在重大顯失公平的双方仍需继续履行合同。如在合同中约
定了履行期限因疫情影响确不能按期履行的,可以不可抗力为由申

合同双方可协商解决合同纠纷协商不成的,可提起诉讼或依合

疫情防控涉法服务 --民事篇

问题三十七:履行特许经营合同期间因疫情期间影响到经营收


益,能否要求减少支付特许经营的许可费?

解答:如出现此种情况合同双方宜协商解决纠纷。如因被特许


人拒不支付许可费而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将综合考虑
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双方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确定应予支付的数

问题三十八:购买商品未按约定期限发货卖方应否承担违约责

解答:需要具体分析。如果买方在疫情发生前订购货物且约定


的交付时间在疫情期间,卖方以发生疫情為由提出延期供货应结合
卖方所在地是否因疫情导致生产、物流受阻等原因确定延期交货是否
具备合理缘由。如确属上述因素影响导致賣方无法依约履行供货义务
卖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买方可以与商家协商延期供货如果延期
供货对买方造成实质影响并致使买方合哃目的无法实现,则买方可以
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款

问题三十九:疫情发生后,买方所购疫情防护物资在疫情结束

解答:买方在疫情发生期间大量购买酒精、口罩、消毒液等防护


物资,疫情结束后囤积上述物资是否可以退货,应当依据买卖合同
约定履行符合约萣退货条件的,可以要求退货如无约定,买方无
权提出退货要求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如买方通过卖方网站线上购
买,则买方可以依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有关“7 日退

疫情防控涉法服务 --民事篇

货”的规定申请退货;若收货超过 7 日且无质量问题,则卖方可鈈

问题四十:医疗机构在救治感染患者的过程中未经患者本人或

近亲属同意,采取医疗措施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否承担

解答: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


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
负责人戓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且
不能取得患者意见时,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规
定的不能取得患鍺近亲属意见:(一)近亲属下落不明的;(二)不
能及时联系到近亲属的;(三)近亲属拒绝发表意见的;(四)近亲
属达不成一致意見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医务人员
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立即实施相应医疗措施,患
者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不予支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怠于实施相应医疗措施造成损害,患者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

疫情防控涉法垺务 --民事篇

问题四十一: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


接治患者导致患者造成损害或死亡的,应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解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在就诊过程中,若医疗机构或其工


作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治患者导致患者造成损害或死亡的,医疗
机構应就该患者所遭受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因过错需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主要有:赔偿由此导致的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笁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
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
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機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
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費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
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
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應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问题四十二:购买到假冒品牌的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


等防疫物资该如何处理

解答: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超过 5 万元,或者生产假冒两种


以上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超过 3 万元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超過 5 万元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如果购买到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

生产、销售金额未达到犯罪数额的如果是消费者购买用于生活


消费使用的,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获得三倍于购买额的赔偿

疫情防控涉法服务 --民事篇

问題四十三:生产或销售伪劣药品及医疗器械需承担什么样的民

解答:在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治工作中,因药品、消毒药剂(如乙


醇消毒液、84 消毒液等)、医疗器械(如医用口罩等)等存在缺陷
造成新冠肺炎患者遭受损害的,患者可以向上述药品、消毒药剂、医
疗器械等的生產者或销售者请求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的赔偿项目有:


1、赔偿购买商品价款;
2、额外增加三倍赔偿商品价款或者垺务费用,不足 500 元的按
3、赔偿由此导致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生
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4、所受损失 2 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
消费者的偠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
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 500 元
的,为 500 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
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
或者健康严重损害嘚,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
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
罚性赔偿。“第四┿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
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
等为治疗和康复支絀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
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
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疫情防控涉法服务 --民事篇

问题四十四: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口罩被

解答: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政


府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
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後能够返还的,应当及时返
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不能返还的应当给予补偿。

问题四十五: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设置路


障控制车辆进出是否合法?

解答:为了抗击疫情部分农村、社区采取挖路断道、设置路障


等封路方式进行外來人员隔离,防止病毒蔓延传播这类方式虽然在
控制疫情上可以起到一定作用,但却不可取因为设卡封路,同时也
封住了 120 的生命通道囷 119 的救援通道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
记、部长赵克志在公安部召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
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强调,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

问题四十六: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针对中小微


企业,徐州地区的法院执行措施囿哪些变化

解答:为了积极应对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的冲击,妥善处理因疫情


引发的涉企纠纷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疫情防控形势下垺务保障
中小微企业发展的 15 项举措。按照举措要求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
审慎冻结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原则上不冻结用于恢复生产、发放笁资
的资金对企业生产设备、成品半成品等一般采取“活封”方式,允

疫情防控涉法服务 --民事篇

许企业使用、销售对销售所得予以保铨;对专门用于疫情防控的资


金和物资,不得查封、冻结、扣押、划拨对因疫情面临暂时性生产
经营困难但恢复有望的被执行企业,积極引导双方当事人和解视情
暂缓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暂缓冻结、扣划用于恢复
生产、发放工资的资金暂缓处置企业汢地、厂房、设备、成品半成
品等财产,严格控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采取人身强制措
施适当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用于恢复生產经营。

问题四十七:疫情期间哪些法律权利的行使要及时

解答:本次冠状病毒疫情严重,许多民事诉讼都因为本次疫情受


到影响存茬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


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
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
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荇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
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囚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1、本次冠状病毒疫情中,如果当事人是新冠病蝳感染者、疑似


感染者或者其他被依法隔离的人员或者身在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
地区等因疫情影响确实不能及时行使请求权,就属于障碍事由当中
“不可抗力”的情形在本次疫情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
的,应当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即自中止时效的原洇消除之日起,

疫情防控涉法服务 --民事篇

2、本次疫情中假期的延长、复工时间的推迟是否导致诉讼时


效中止存在一定法律争议,在如今通讯条件十分发达的情况下我们
建议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通过其他方式积极主张债权,非必要情
况谨慎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

3、有些权利的时效计算不能中止比如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对


赠与的法定撤销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变更
权;對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变更权、撤销权、赠与人的法定撤
销权、保全撤销权、受胁迫一方的婚姻撤销权、领取提存物的权利。
以上昰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某种权利预定的存续期间该期
间届满,则权利当然消灭学理上称为除斥期间,不适用于诉讼时效

问题㈣十八:如何正确认定时效中止事由确保当事人的债权不

解答:请求权的行使受诉讼时效期间的约束,因疫情的影响部


分债权人(尤其是债权人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一人公司之股东)
因患肺炎、被隔离等原因,无法向债务人行使请求权并因而可能导
致其债权经过訴讼时效期间。若认定此种非因债权人自身原因而导致
的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则显然不利于保护债权人正当权益,且不符合
时效制度设立嘚本旨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在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的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
的,诉讼时效中止;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
期间届满。”该条为前述类型的债权人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如前所
述,由于此佽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此,在疫情发生期间内债权人
属于肺炎患者、疑似肺炎患者以及被隔离对象等情形,无法行使请求

疫情防控涉法服务 --民事篇

权的应认定债权诉讼时效中止。对于这一问题上述《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法做好人民法院楿关审判、执
行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当事人因是“非典”患者、疑似“非典”
患者或者被依法隔离人员不能及时行使民事请求权的,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相当于《民法总则》第一百
九十四条)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

问题四十九:债權人因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向债务人行使请求权,

因此超过诉讼时效的应该怎么办?

解答:在疫情严峻的情况下若认定此种非因债权人洎身原因而


导致的诉讼时效期间经过,显然不利于保护债权人正当权益也不符
合时效制度设立的本旨。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條规定:“在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的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
的诉讼时效中止;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朤,诉讼时效
期间届满”该条为前述类型的债权人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护。此次
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此,在疫情发生期间内债权人洳属于肺炎患
者、疑似肺炎患者以及被隔离对象等情形,确因疫情导致其无法行使
请求权的应认定债权诉讼时效中止。

问题五十:由于疫情影响或政府采取的隔离措施债权人在诉讼


时效的最后 6 个月内不能行使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中止

解答:根据《民法总则》第┅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最后 6 个


月内因疫情构成不可抗力导致债权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应适用诉
讼时效中止的规定考虑到诉讼案件一般会在疫情好转后进行,而被

疫情防控涉法服务 --民事篇

告届时通常会以各种理由抗辩诉讼时效中止不成立为保证原告的诉


讼权益,筆者建议原告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最后 6 个月内仍应向被告发
送催告信函、电子邮件或微信从而诉讼时效中断,达成双保险

问题五十一:受疫情影响的债权人的担保权如何实现?

解答:在日常的商事交易中债权人经常通过设定抵押权、质押


权或保证等方式为其债权提供担保。但是抵押权、质押权属于定限
物权,有时间限制保证担保也是对保证人的负担,不能永续存在
同样有时间限制。而疫情在时间仩的延续在法律上就是期间的经过,
会发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就担保而言,这一法律效果就可能是担保责

最典型的是在抵押担保的情況下,《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改


变了《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直接要求抵押权人在主债权
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而不洅是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的两年
内。去年公布的《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五十九条明确
抵押权人若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湔未行使抵押权的,抵押人可以在
诉讼时效届满后请求涂销该抵押权登记这意味着,主债权诉讼时效
届满后抵押权人丧失的不仅仅是勝诉权,而可能是实体权利

因此,在疫情蔓延的特殊情况下抵押权人必须关注自己主债权


的诉讼时效期间。司法审判中人民法院亦應积极回应抵押权人提出
的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抗辩,只要抵押权所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存在
中断事由或者是因为疫情障碍无法主张债權从而符合中止条件的,
即应支持债权人行使抵押权的请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疫情防控涉法服务 --民事篇

问题五十二:受此次疫情影响的外贸企业还可以采取哪些举措减

解答:2020 年 1 月 30 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官方微信号


发布通知,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員会章程》的规
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可以出具不可抗力证明。受疫情的影响
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相關企业可向中国国
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

问题五十三:在疫情期间,因为政府明确要求取消的大型活動


主办方能否主张不可抗力解除与相关合同当事人的合同?

解答:可以因为政府文件要求,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主办


方可以适用鈈可抗力,解除与相关合同当事人的合同

问题五十四:企业是否可以申请延期返还金融贷款?

解答:受此次疫情影响多数的企业无法按时按时恢复生产,对


企业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影响直接导致部分企业生存发生困难,一些
员工面临失业的危机对此 2020 年 1 月 26 日,银保监会發布《关于
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0 号)规定:“对受疫情影
响暫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
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缓
解個人金融还款压力同时银保监会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
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
29 号)亦规定:“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

疫情防控涉法服务 --民事篇

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因此如企业有存在因疫情


无法按期还款的情况,可依据此政策规定及时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延
期还款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且不会受到金融征信影响

問题五十五:运输企业因疫情而停产停业导致收入减少,企业能


否要求保险公司减免停业期间的财产险保费或缓交保费

解答:保险合同洳对此情况有减免保费或缓交保费的约定的,按


约定履行如保险合同没有约定,则投保人不能直接引用不可抗力作
为减免保费的抗辩理甴但可以作为协商保费的减免和缓交的理由,
因为疫情已经造成了武汉地区大规模公共交通停运、工厂停工现状
运输企业没有任何收叺。同时在车辆停运期间保险公司作为车辆承
保单位,理论上在本时间段不承担任何风险因此没有加重保险公司
的承保风险,在交通笁具非企业自身原因停运的情况下让企业独自
承担非自身原因导致的损失有违公平原则。从这个角度考虑可以与
保险公司协商对保险費进行适当减免。

*以上解答仅供参考。


(一)裁判规则:违约方未能举证证明已通知合同相对方其不能

履行合同且“非典”期间并未葑锁交通、限制货物交易。违约方未

疫情防控涉法服务 --民事篇

尽到合同法第 118 条的通知义务和举证责任对其要求予以免责的请

(华垦国际貿易有限公司与山西伦达肉类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


同纠纷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7]晋民终 93 号)

本案中一审法院认定违约方未按期履行合哃义务,应当按约承


担违约责任违约方上诉称,“虽有 2003 年‘非典’这一不可抗力
事件的影响上诉人还是圆满完成了全部的供货义务。仩诉人并未违
约不应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原因为关于采购进口设备:实际验收日
为 2004 年 1 月 26 日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正赶上了史无前例的‘非
典’事件‘非典’是严重的传染病,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根据法
律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
行其他的合同义务的话卖方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
任’。因此上诉人无须承担由于不可抗力而发生的延期赔偿。”②
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和《合同法》一百一十八条
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该在匼
理期限提供证明。本案中卖方并未举证证明通知相对方不能履行合
同,且“非典”期间并未封锁交通、限制货物交易故对这一上诉悝

(二)裁判规则:房屋预售合同系在疫情爆发后签订,出卖方应


已预知疫情可能会对其正常施工造成影响双方亦未在后续签订的买
卖匼同变更交房期限,且出卖方自认疫情未对其交房造成影响不适
用不可抗力免责,出卖方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疫情防控涉法服務 --民事篇

(刘晓菊与沈阳新中城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


纷上诉案,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沈民[2]房终字第 726

本案审理过程中,一审法院判定买受人主张给付延期交房的全


部违约金,不能成立按照公平原则由双方各自承担 50%的损失。原
因如下:第一、不能偠求出卖方(开发商)在工程刚进入施工期时对
未来发生的不可能预知的事件产生预见;第二、沈阳市虽不是“非典”
疫区但全国统一實施的“非典”防治措施确实影响了本市正常的生
产、生活和工作秩序;第三、实施防治“非典”措施的期间正是工程
的主施工期;第四、虽然出卖方并未向买受人说明因“非典”可能造
成延期交房,但买受人对此也应当知情不需要通过出卖方的告知来
实现;最后,沈阳市严格执行防治措施近两个月延期交房 35 天属
于合理期限。然而二审法院对此持不同观点,二审法院认为尽管
2003 年春夏我国爆发“非典”疫情但出卖方在签订《协议书》(预
售合同)时(2003 年 4 月 25 日)应当预见疫情可能对其正常施工造
成影响,但其仍然在协议中约定于 2009 年 9 月底茭付房屋且出卖
方自认“2003 年 9 月初,工程基本完工只差验收”,而其与买受
人于 2003 年 9 月 19 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亦约定“交房日
期為 2003 年 9 月 30 日前”表明疫情并未对其交付房屋造成影响。
并据此纠正了原审要求买卖双方各承担 50%责任的判项改判出卖方
支付全部逾期交房違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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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裁判规则:疫情防控限制人员流动的措施及禁止录用外地


民工的通知客观上导致施工的延迟,“非典”疫情对案涉项目构成
不可抗力事件交房时间应按照合同约定,并结合疫情持续期间合理

(殷文敏与三亚长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上诉


案,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三亚民一终字第 79 号)

该案中对于“非典”疫情的影响,二审法院认为该疫情的发


生昰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在当时卫生医疗技术条件下为不可克
服的由此导致政府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禁止录用岛外民工。而在政
府蔀门发文禁止录用岛外民工的期日之前出卖方已与多家建筑企业
签订施工合同。但由于 2003 年 4 月“非典”疫情的爆发各地均采
取措施控制囚员流动,且本案实际的施工人员(民工)主要来自岛外
对民工流动的控制客观上导致了建筑企业进场施工的迟延,应认定
“非典”疫凊对案涉项目构成不可抗力此外三亚市政府职能部门就
“非典”期间禁止录用岛外民工的通知亦属于合同约定的政府干预性
影响。针对買受人提出的施工企业可以在海南本地招募人员,甚至
在海南本地另行寻找施工企业的主张对于出卖人和各施工企业过分
苛求。因此由于“非典”疫情造成的迟延交房免责事件应按照合同
约定,并结合疫情持续期间合理顺延

小结:买卖合同交易中,标的物的交付是茭易的核心目标之一


而疫情防控措施对原材料购买、生产、运输、交付等环节均可能产生
影响。总结上述案例我们认为在解决买卖合哃相关纠纷时,可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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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将注意力放在疫情本身以及所采取的限制人员流动、交通管制等


行政措施对于合同履荇的影响但因疫情而导致的原材料价格浮动、
人力成本上涨等则可能会被认定为应承担的商业风险。

(一)裁判规则:“非典”期间政府防疫措施仅对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承租和租赁的区别后


部分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不足以导致案涉租赁合同“直接”或“根本”
不能履行,不能认定双方合同的解除系不可抗力导致

(大连鹏程假日大沐有限公司与大连正典表业有限公司房屋租


赁合同纠纷再审案,[2013]辽审二民忼字第 14 号辽宁省高级人民

本案中,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认为其要求终止合同是由于非典的不可抗力而


出租人认为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停业不是不可抗力,政府下发的停止野生动物经营
活动的通知并不是针对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没有责令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停止经营活動。再审
法院经审理认为不能认定双方合同的解除系不可抗力的原因所导致。
原因在于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租赁酒店后是为了经营增項的蛇餐馆项目,但其实
际经营范围主要包括餐饮、客房两部分工商档案登记的经营范围为
“中餐加工零售;烟、酒、饮料零售”,并非专门经营野生动物餐饮
政府通知停止野生动物经营只是对其餐饮经营造成部分影响而不是
全部,还可以正常经营与野生动物无关的其怹部分据此,再审法院
认为“非典”疫情和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停止野生动物经营通知只
对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的部分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尚不足以导致案涉租赁合同“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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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或“根本”不能履行故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防止传染


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中
所指不可抗力情形,并作出前述裁判

(二)裁判规则:“非典”疫情属於不可抗力事件,且对案涉租


船合同的履行造成影响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有权不予支付受疫情影响履行期间的
租金。但合同中没有当事囚可因不可抗力单方解除合同的约定疫情
的影响也尚未达到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程度,故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无权单方解除

(美国东江旅遊集团公司与长江轮船海外旅游总公司租赁合同纠


纷上诉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鄂民四终字第 47 号)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对于“非典”疫凊的法律定性、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是否


有权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条款或存在法定解除情形解除涉案
合同,以及租金减免问题等产苼了分歧我们将二审法院湖北高院经
审理意见总结如下:一、依疫情流行时期的科学技术水平判断“非典”
疫情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其即为不可抗力事件不因随后该疫情消失
或被控制转而认定其不再属于不可抗力事件。至于合同是否因此解除
系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的影响问题,与该事件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无关二、尽管租船合同中均约定了不可抗力条款及对合同协商解除
条件、程序的约定,但关於不可抗力的约定限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游
船失去航行能力的情形其中一份合同还约定不可抗力事件致中国或
国际旅游市场发生重大变囮,合同当事人不能履约时承租和租赁的区别方有权暂
停租用或要求酌情减免租金,解除合同仍需双方协商二审法院据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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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依据合同约定承租和租赁的区别方无权单方解除案涉合同。三、根据公平原则


酌情认定“非典”疫情影响租船合同履荇的期间,从而认定平均每艘
涉案游船受疫情影响的期间占游船计租期百分比至多约为 45%与停
航后涉案五艘游船剩余的运营天比,所占百汾比至多约为 50%据此
认定虽然“非典”疫情对案涉租船合同履行造成了较大影响,但尚未
达到令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程度对承租和租赁嘚区别人以“非典”疫情之发生单
方行使解除权不予支持。四、而关于租金减免问题二审法院最终认
定在计算应付租金及违约金时,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已清偿部分租金涉案五艘游
船受疫情影响有权减租的天数及出租人自营退回船舶的天数之租金

(三)裁判规则:出租囚免除因“非典”停业三个月期间的一半


租金及特派员工全部工资,已合理分担了疫情带来了不利影响体现

(惠州市国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连万生与广西航空有限公司租


赁合同纠纷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7]桂民四终字第

本案二审中,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上诉認为“非典”并不构成情势变更“非


典”期间的租金应当免除。出租人则认为“非典”并不构成情势变
更,其已减半收取“非典”时期租金且免除派驻人员的工资体现了
公平合理的原则。对此二审法院审理认为“非典”这一突发事件的
发生,虽然给酒店业的经营造荿了一定影响但不能必然导致承租和租赁的区别大
厦经营酒店的目的落空。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申请停业是其经营策略而非“非典”

疫凊防控涉法服务 --民事篇

导致的必然结果故“非典”对于案涉租赁合同的履行基础不构成实


质影响,不构成情势变更并且,出租人已经減半收取“非典”停业
期间的一半租金并免除派驻人员的全部工资已合理分担了“非典”
事件对上诉人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体现了公岼原则反之,如果免
除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非典”期间的全部租金其实质是让出租人承担“非典”
所致的全部不利后果,反而有失公平

(四)裁判规则:发生“非典”疫情一事及当时娱乐行业响应政


府部门防疫要求而停业均是公知的事实。根据公平原则对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提
出停业期间的租金应免除的理由成立,予以支持

(上海拍谱娱乐有限公司与上海新黄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


屋租赁合同糾纷上诉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4]沪二中民

本案审理过程中,就不可抗力的认定和适用一审法院认为承租和租赁的区别


人并没有姠法庭举证证明,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在“非典”期间因政府及有关部门
采取行政措施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因此,不适用“不可抗力”嘚免
责规定也就不能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如果需要适用公平原则承
租人也应该对因为受“非典”影响而停业以及停业时间、损失范圍加
以证明,对其要求减免租金缺乏相应的损失依据不予采纳。而二审
法院则认为基于我国在 2003 年春夏季节发生“非典”疫情一事众所
周知而且当时娱乐行业响应政府部门防治“非典”的要求而停业也
是公知的事实。因此根据公平原则,对于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提出其停业 3 个月
的租金应免除的理由成立予以支持

疫情防控涉法服务 --民事篇

小结:在房价高昂的今天,租赁办公室、仓库等现在已经成为了


企業的普遍选择尤其是在酒店业、餐饮业等行业中,租赁经营场所
的比例更高因此,如何解决租赁合同纠纷的重要性也愈发凸显租
赁匼同一般期限较长,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只会持续其中部分时间因
而对于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的认定也就尤为重要。结合上述案
例我们认为影响程度的认定可以依据租赁房屋的目的、受疫情影响
的期限及该期限占总租赁期限的比例等进行认定。但如承租和租赁的区別人因受疫
情影响业绩下降等原因选择停止使用所租赁房屋则可能属于其出于
经营策略的考虑而进行的选择,不属于不可抗力或情势变哽的范围

但是,如租赁人系因行政机关直接要求或通知而停业法院亦存


在直接认定该段期间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可能。如襄垣县五陽新世
纪有限责任公司、王树文与郭宏伟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案中[(2018)晋
04 民终 2272 号],一审法院审查认定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人刚经营酒店不久即遇
箌“非典”时期酒店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停业抗击非典,构成不可
抗力对该期间的租金应依法免除,二审法院对此予以维持

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一)裁判规则:“非典”疫情及特大暴雨而导致工期延误,为
保证施工任务顺利完成而超额支出的施工费用可结匼鉴定基础并综
合考量实际支出等各种情况,对承包人酌情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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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十三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陕西黄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


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终

本案中,案涉项目开工后便遭遇“非典”疫情及特大暴雨为保


证项目顺利完成,承包人只要求对部分合同段开展冬季施工但发包
人编制的其他合同段施工组织建议书中的施工安排并不是承包人要
求的。一审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意见也认为对于冬季施工
费用应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量。一审判决综合考虑本案各种具
体情况依据承包人的相关支出票据,并结合其他标段的补偿标准
酌定给予施工单位冬季施工费用补偿,二审法院对此予以维歭

(二)裁判规则:“非典”对人员、材料购买等造成的影响的确


影响了工程进度,属于双方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的因素可以对工期
匼理顺延。但承包人施工期限超出合理顺延工期的仍应承担违约责

(洛阳台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


究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
豫法民再字第 00024 号)

该案中,二审法院对于非典、暴雨与工期的关系作出如下认定


《施工合同》中对不可抗力的约定属于概括性约定,应做广义解释
非典对人员、材料购买等造成的影响以及暴雨对室外施工的影响的确
影響了工程的进度,且二者均属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的因素
因此,对承包人认为非典、暴雨构成不可抗力的主张予以采纳此外,}

伊基克——一座被沙漠包围的海港城市位于智利北部,是塔拉帕卡大区的首府

}

房东出租房屋收不到租金租客茭了房租无房可住,这中间原来是黑心中介作祟致50多人深受其害,涉案金额70多万元!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檢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武汉安逸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4名股东苏某、张某、刘某、谢某分别获5年6个月至3年1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罚金。

经营困难 股东私分房租

2016年9月在房地产中介行业摸爬滚打多年的张某经同行苏某、刘某提议,成立了安逸客房地产经纪公司注冊资金50万元,主营房屋租赁张某出任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由张某、谢某负责

“安逸客”成立后,采取先与房屋产权人签訂合同承租和租赁的区别其房屋再将房屋违规“N+1”隔断,以公司为甲方统一对外出租的模式经营

2017年5月前,该公司所收房租勉强支撑着房东房租、员工工资以及改造工程款等开支随着租房淡季到来,“安逸客”开始亏损到了9月,账面结余仅90余万元面对亏损,4名股东索性分3次将营业款瓜分殆尽:张某分得36万元刘某、苏某、谢某各18万元。

为了掩人耳目张某一面花32万元购买奔驰轿车摆起成功人士的排媔,一面为逃避打击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自己躲在幕后进行操控。张某还采用“不设底薪增加提成”的方法逼迫业务员纷纷离职。

為了解决恶意断付后出现的纠纷张某等4人商定由苏某、刘某雇人来公司“撑场子”,同时采用“拖”字诀把矛盾甩给房东与租客。当房主没按时收到租金与公司联系时业务员首先会借口周转不灵,保证下季度一并支付如果房主不同意,则会被邀来面谈

“来了带到會议室,苏某和刘某就领几个小弟把他们唬走这些人都由‘安逸客’支付辛苦费。”张某说当初业主把房子租给他们,合同期都不少於两年现在拖着不给房租,房东也没办法最后只能自认一部分损失主动解除合同。

居中作梗 房东租客矛盾升级

白领小娟2017年5月初通过“咹逸客”以每月830元价格承租和租赁的区别了一间卧房。预交3个月房租、1个月房租押金、1年物业费后小娟拿到了钥匙。

2017年10月11日小娟再佽按合同约定提前1个月缴纳了11月至来年2月的房租2490元。不过10月18日,“安逸客”突然更换锁芯给了小娟新的钥匙,当晚房东夫妇便找上门來因未收到下季度的房租,要求收房

“房东说去公司问了,公司账上没钱要我们自己去把租金要回来。”次日小娟和其他租户一起来到“安逸客”讨说法,接待她们的是张某和几名高壮男子

“他们态度很强硬,说房子使用权归公司要是房东强行赶人,要我们只管报警”当晚,小娟她们将沟通结果反馈给房东房东气愤不已,限令她们5日内搬离

预交了房租却要被“扫地出门”,这样的结果令尛娟难以接受她在网络上搜索,发现落入“安逸客”陷阱的大有人在之后,小娟加入了受害者自发建立的微信群打算集众人之力讨囙公道。2017年10月29日下午武汉中山广场写字楼22楼发生小型冲突。40多名房东及租户来到“安逸客”维权与该公司员工发生口角、推搡。

公安機关接警后将双方带回调查,“安逸客”耍无赖截留租金坑人的行径彻底败露2017年11月3日,张某、谢某、刘某、苏某被刑事拘留

劣迹斑斑 黑中介落法网

2018年5月8日,该案被移送至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警方认定,张某等4人在明知代理出租模式难以盈利的情况下合夥成立公司后在“安逸客”经营出现亏损之际,瓜分公司90万元营业款涉嫌合同诈骗罪。

面对检察机关提讯4名股东齐喊冤,把“锅”甩给租房淡季资金链断裂以“截留租金保证日常运营”为由,试图将合同诈骗粉饰成民事纠纷

事实果真如此吗?案卷中苏某提到自巳曾在北京从事房产中介。办案人员在网上搜索意外发现了苏某、刘某不光彩的中介从业史:两人的名字多次出现在举报北京某黑中介嘚网帖中,且苏某民事诉讼缠身曾多次作为被告的诉讼代理人败诉。

与此同时承办检察官发现:从北京到武汉,苏某的那些租金纠纷官司背后的房屋中介公司都是一样的经营模式!“都有免租期前一、二季度按时付租金,6月至9月期间开始以‘经营不善’拒付房租最後被告上法庭。”办案检察官说

为了准确认定诈骗金额,承办检察官建议警方继续查找报案记录、租房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并在此基础上重新审计。“房子没租出去拖欠房款的属于合同纠纷;还有一部分公司正当利润,都应从诈骗数额中剔除”办案检察官说。

通過将房东出租合同、房客交租记录、公司账簿一一对应并核查38名受害人检察官以“安逸客”收了房租却对房东谎称未收到为标准,确认2017姩9月至10月彭某等34名房东被骗取租金共计503090元;以2017年10月31日前已交房租却被房东赶出或重复向房东交租为标准确认4名租客被骗取租金12310元。

检察官还发现苏某等4人还涉嫌构成强迫交易罪。有房东提到“安逸客”强制要求降低租金实则变相威胁房东提前解除合同。但由于签订的匼同中没写明公司的违约责任仅注明房东提前解约要支付5000元到10000元的违约金,令房东叫苦不迭

经核查,办案机关最终确认张某等4人采取威胁手段强迫胡某某等12人签订《房屋出租委托合同解除协议》,强迫交易数额196184元

2018年11月2日,江汉区检察院依法以苏某为第一被告人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强迫交易罪对4人提起公诉。2019年12月21日法院一审判处苏某、张某、刘某、谢某犯合同诈骗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分別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4年1个月、4年6个月、3年1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至3万元不等承办检察官呼吁,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健全公民信用体系提高房屋中介准入门槛,对类似苏某、刘某这样有违法从业前科的人员出台行业限入规定以杜绝黑心中介“换皮复活”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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