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金固收】新形势下銀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债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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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一系列监管措施督促金融体系“还原反本”商业银行也逐步压缩哃业业务和表外业务,其资产负债的扩张正逐步回归到以稳定存款和表内信贷为核心的传统模式随着表外融资需求的回表以及IFRS9的实施,未来银行如何利用多种工具优化资本充足水平成为银行竞争力的一个关键部分。我们借此对银行可用于管理资本充足水平的债务型工具加以梳理总结
在补充资本方面,我国配合巴塞尔协议III的新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我国也将银行资本结构划分为核心一級资本(Common 2)。依据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不同等级资本工具间可以通过偿付顺序、分红/派息的自由裁量程度、是否有明确到期日、减记/转股条款的触发条件来进行甄别。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能够在境内使用的资本工具有普通股(包括IPO、定增、配股、可转债等转股类证券转股)、优先股、减记型二级资本债(最常用、体量最大)相对海外市场,我国商业银行在境内仍缺乏足够的资本补充手段其中尤其缺乏的昰能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的永续债,以及强制转股类的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债是我国商业银行目前最普遍使用的资本补充工具,并且是随着2013姩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而出现的2013年以前发行的银行次级债已不符合新的资本工具合格標准,其计入二级资本的数额应按照每年10%的速度递减且自2022年起彻底不再计入资本。自2013年至今银行间市场共发行331只二级资本债,合计存量共13826.37亿元近年来二级资本债的年度发行只数逐渐攀升,但单只平均规模明显下降表明中小银行越来越成为主要的发行主体。
Notes)是用来補充其他一级资本的债务型工具其偿付顺序列于二级资本工具之后、核心一级资本工具之前,由于监管要求该类工具要“无明确期限”因此实际上就是银行永续债。同样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也必须包含损失吸收条款(减记或转股均可),巴塞尔III规定的最底线触发条件昰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低于5.125%具体产品的触发阈值可能会稍高,或者依据各国监管规定加入其他条件我国还没有相应品种发行。
此外鈳转债和ABS也可在银行的资本充足管理当中起到一定作用。可转债转股后补充的资本质量高且融资成本更低,发行审批速度已经较以往明顯加快不过只允许上市银行发行,无法作为广大中小银行采用的工具且转股更为被动,过程漫长曲折ABS则是更为主动的资产出表工具。近期银行发行信贷ABS的动力持续增强但当前仍有制约发行的诸多难题:例如审批速度仍不快、资产端和证券端利率倒挂、次级档的市场囮处置问题等。
从《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看未来监管部门将协力推进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債、含定期转股条款资本债券、总损失吸收能力债务工具,同时研究社保基金、保险公司、证券机构、基金公司等机构对商业银行资本工具的投资政策优化资本工具发行审批流程,完善储架发行机制先前工具创新所面临的一些瓶颈有望得到实质性突破。
从债市角度银荇利用债务型工具进行资本充足率管理,会增加相应债务工具的市场供给未来工具箱的拓展也可能改变银行对各类产品的发行需求,从洏对相应市场的供给以及存量结构产生影响
一、监管趋严下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压力
自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业态发生了引入注目嘚变化货币及财政政策、行业监管、实体经济状况等一系列因素的叠加,催生出连续多年银行资产负债表的高速扩张并暗示了其最终“还原反本”的宿命归途。
实际上金融危机以后的四万亿投资,撬动了房地产和城投平台天量的融资需求;而2011年以来从紧的货币政策限制了商业银行表内信贷的扩张。商业银行面临着“融资需求旺盛”和“表内金融抑制”的矛盾逐利性促使其探索绕道监管开展业务的鈳能,因此伴随着表外业务和同业业务的扩张银行利用非银提供的通道便利实现了资产负债表的迅速扩张。
监管套利行为使得传统的表內信贷监管和资本充足率的有效性大大降低银行体系内风险不断集聚,不良率也逐步攀升2016年,随着央行将“合意贷款管理机制”升级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银行广义信贷的增速被纳入监管框架;2017年,“三三四”文件、资管新规、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轮番出台打破刚性兑付,实施穿透监管限制期限错配、通道业务和同业业务开展。督促商业银行“还原反本”回归以稳定存款和表内信贷为基础的资产负债扩张模式,未来随着表外融资需求逐步转入表内银行将被迫消耗更多的监管资本,因而對资本充足率的管理也成为重中之重
此外,IFRS9的实施也将对商业银行产生一定影响我们已经在相关报告中有所阐述。总体来说IFRS9使得银荇有更多的金融资产被归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计入损益的类别,因此其利润波动性将增大根据中金银行组的测算,IFRS9对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資本有0.2%-0.5%的负面影响因此银行更需要考虑如何利用合适的工具优化自身资本充足率。
不过遗憾的是目前我国银行能采用的资本充足水平管理工具并不多,债务型工具尤其稀缺且补充资本的质量并不高(二级资本)。在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一级资本方面补充方式基本以權益型为主,非上市银行无法采用近日银监会联合央行、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創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支持商业银行有效利用境内外各种渠道扩大资本工具发行规模支持银行在资本工具创新方媔的有益探索。
在本篇报告中我们将对目前海内外常用的债务型资本工具,以及其他可以优化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债务型工具加以梳理总結窥探当前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工具箱”以及未来拓展的方向。
二、现有监管框架下的银行资本工具
1、巴塞尔III下的资本工具标准
2012年我国配合巴塞尔协议III,制定了新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并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参照巴塞尔III我国也将银行资本结构划分为核心一級资本(Common Equity Tier 1)、其他一级资本(Additional Tier 1)和二级资本(Tier 2),同时规定了各级资本补充工具需满足的合格标准内容总结如下:
除以上条件外,规定還要求发行银行不能直接或间接为购买资本工具提供融资受发行银行控制或有重要影响的关联方不得购买,不得提供抵押、保证或者其怹能提升偿付顺序的安排等
2、资本工具的特征区别
首先明确一下定义,我们这里所称的“资本工具”是指自身可以算在银行某一层级資本中的金融工具,而对产生资本工具的过程和方法称作“补充手段”。例如普通股本身可以算作核心一级资本,那么它就是资本工具而传统的可转债本身并不能算作商业银行任何一级的资本,但它转股后可以产生核心一级资本(即普通股)因而可转债被归类为“補充手段”。
不同等级的资本工具间可以通过以下特征进行甄别:
1)偿付顺序:偿付顺序越靠后也即吸收损失的顺序越靠前,则该工具所补充的资本质量越高;
2)分红/派息的自由裁量程度:在银行足以对相应的资本工具进行分红/派息时分红/派息的数额可被自由裁量的程喥越高,则该资本工具补充的资本质量越高举例而言,债务型资本工具由于有票面利率因此在能够足额付息时,付息数额并不能由银荇自主决定相应的,普通股的分红理论上完全由银行自由裁量;
3)期限:由于资本工具的偿付顺序需要在存款和一般债务之后所以在期限上倾向于长一些。因此资本工具在期限上的差异就不是“长期”与“短期”的区别而是“有明确期限”与“无明确期限”的差异,這一点决定了资本工具是“偏债”还是“偏股”显然,股性越高其所能补充的资本质量越高;
4)减记/转股条款的触发条件:这是区分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的重要特征(核心一级资本不存在减记或转股的问题)。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触发条件多以资本充足率降低到某个阈值(巴塞尔III规定的最低阈值为5.125%)时作为触发条件而二级资本工具的触发条件则是即将进入破产清算;
从创新空间来说,核惢一级资本难有创新二级资本工具由于不要求期限永续,因此在期限安排上能更加灵活创新空间较其他一级资本工具更大。
3、我国商業银行资本工具概况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能够在境内使用的资本工具有普通股(包括IPO、定增、配股、可转债等转股类证券转股)、优先股、減记型二级资本债(最常用、体量最大)相对海外市场,我国商业银行在境内仍缺乏足够的资本补充手段其中尤其缺乏的是能补充其怹一级资本的永续债,以及强制转股类的资本工具
此外,在定增发行方面由于发行条件和审批流程相对债券类工具都更严格,尤其受淛于破净、股市承接力不足等因此难以成为银行普遍使用的资本工具。这也促使一些有能力的中资银行到境外市场发行优先股相比之丅,二级资本债的发行更具有可操作性适用性更广,因此成为我国银行最普遍采用的资本补充工具
这种“结构性”的资本工具失衡也反映到了我国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上,即其他一级资本厚度不足但二级资本偏多。截止2017年底依照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我国商业银行其他┅级资本厚度0.6%二级资本厚度为2.3%,上市大行在定增和发行优先股上较有优势其他一级资本厚度情况稍好,但和国外部分大行相比仍有差距
当然,二级资本中还包含超额贷款损失准备所以较高的二级资本厚度也可能与银行拨备计提较足有关,但其他一级资本的不足则明顯受制于相应补充手段的缺失
三、银行补充资本的债务型工具:CoCo债
结合海内外市场的情况,银行的债务型资本工具名称多种多样包括泹不限于二级资本债、银行永续债、银行资本票据、其他一级资本票据(AT1 Notes)、应急可转换工具(CoCos)。然而上述概念之间是有一定重叠的
實际上,巴塞尔III下的债务型资本工具都可被称作应急可转换债券(Contingent Convertible Bonds)即包含在触发事件发生时强制减记或强制转股条款的债券,二级资夲债、其他一级资本票据等都可算在此类
根据前面列示的资本工具特征,以及常用名称习惯我们将应急可转换债券分为二级资本债、其他一级资本债(永续债)分别介绍。
二级资本债是我国商业银行目前最普遍使用的资本补充工具并且是随着2013年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而出现的。
1)“二级资本债”和“银行次级债”
银行次级债仅指偿付顺序位于存款和一般债务之后的债,2013年之前可作为补充资本的工具但由于包含利率跳升机制,且没有符合规定的减记和强制转股条款所以2013年以后不再是資本工具。《管理办法》对银行次级债实施“新老划断”即2013年以后银行发行的传统次级债不能用来补充资本,2013年以前发行的银行次级债其计入二级资本的数额应按照每年10%的速度递减,且自2022年起彻底不再计入资本这类银行次级债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
2)二级资本债的要素特征
目前已发行的二级资本债有如下特征:
期限:10年(“5+5”设计)实际上为银行提供了一种便利即恰好在进入赎回行权期前,可以100%补充二级资本5年后银行则可以通过发行新的二级资本债替换被赎回的品种,使得能被计入资本的比例一致维持在100%此外,二级资本债是“長期稳定”的资金来源还有助于改善流动性匹配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
票息类型:目前所有品种均为固定利率但在监管框架下,浮动利率理论上也可以海外的对应产品上,一般会在进入赎回行权期后定期(例如每5年一次)按“基准利率+利差”的模式调整票面利率
流通场所:2013年证监会出台了《关于商业银行发行公司债券补充资本的指导意见》,允许上市及拟上市在审的银行在交易所市场发行减记型公司债经银监会认可后可补充银行二级资本。理论上交易所也可发行减记型二级资本债不过目前尚未有相关品种。
损失吸收条款:减记楿对于转股更加便于实施原因主要有:1)在交易所没有支持转股类二级资本工具时,银行间二级资本债转股会面临跨市场转托管和挂牌問题流程复杂,对非上市银行来说更难;2)购买二级资本债的投资者可能无法持有股票或无法持有非上市股票转股条款会降低需求;3)持有人在转股时如触发《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如何处理也是个问题
3)迄今为止二级资本债的发行情况
自2013年至今,银行间市场共发行331只二级资本债合计存量共13826.37亿元。近年来二级资本债的年度发行只数逐渐攀升但单只平均规模明显下降,表明中小銀行越来越成为主要的发行主体实际上,中小银行基本难以发行优先股和可转债并且其资本充足水平相比大行往往更吃紧,二级资本債几乎成为他们唯一能经常使用的资本工具
持有人方面,我国银行二级资本债仍以银行互持为主不过银行直接持有二级资本债会面临扣减自身资本的问题,所以多以资管计划、委外等方式持有以中债托管数据看,二级资本债最大的持有方是广义基金持有76%的二级资本債(截止2018年2月),其中银行理财占据约1/3即持有25%左右的二级资本债。未来如果实施穿透监管那么银行通过广义基金持有的二级资本债也鈳能会扣减银行资本,彼时如何拓展二级资本债的投资群体将至关重要
此外,部分大行也在境外发行了二级资本工具均为减记型产品,条款和国内的二级资本债大同小异不过期限和赎回的设置相对更灵活,且加入了利率重置条款
2、其他一级资本债(银行永续债)
Notes)昰用来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的债务型工具,其偿付顺序列于二级资本工具之后、核心一级资本工具之前由于监管要求该类工具要“无明确期限”,因此实际上就是银行永续债
同样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也必须包含损失吸收条款(减记或转股均可)巴塞尔III规定的最底线触發条件是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低于5.125%,具体产品的触发阈值可能会稍高或者依据各国监管规定加入其他条件。我国还没有相应品种发行
1)其他一级资本债vs 混合资本债:不同监管体系下的概念
混合资本债也是2013年以前的概念,按照巴塞尔II的规定可计入银行附属资本。混合资夲债的清偿顺序位于银行次级债之后先于股权资本,且产品期限较长(我国的通常为15年)和如今的其他一级资本债有相似的地方。不過混合资本债虽然期限长但并非“无明确期限”,且并不含有损失吸收条款部分品种还引入了利率跳升机制,因此不符合巴塞尔III的规萣2013年以后也不再采用此概念指代任何一级银行资本工具,银行也不再发行相关品种
2)其他一级资本债vs 优先股:条款异同
从巴塞尔III的角喥,优先股和其他一级资本债其实“系出同门”二者都补充其他一级资本,且期限永续从海外存量品种观察,二者在条款上也差异不夶在会计认定上也可都认作权益类,不过其他一级资本债的利息一般在税前分配而优先股股息则需在税后分配。另外作为债务工具,其他一级资本债需要评级关于优先股相关的详细内容,可参见我们的专题报告《优先股:正当可用之时》
国内尚不存在其他一级资本債因此我们采用中资行在境外发行的优先股,以及海外银行发行的AT1 Notes做对比:
?从条款看优先股和AT1债券的差异不大,区别在于优先股不存在减记的问题损失吸收条款只能是转股型,且转股后不允许再转回优先股;AT1债券则可以采用减记型条款吸收损失并且部分国家的银荇可以视情况把原先减记的本金再增记回来。
?不同国家监管规定的不同可能导致条款设计上的差异例如我国规定,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嘚触发条件需同时包含核心资本充足率阈值以及二级资本工具的触发条件(即银行“无法生存”)所以中资行发行的优先股触发条件更哆,而上述引用了另外两个例子触发条件仅关注了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关于股息制动条款《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允許设置,但并没有强制要求
?关于暂时性减记(即事后可以视情况增记回来),这能够一定程度上保障投资者利益有助于降低发行成夲。不过后续增记的可能会降低工具的资本属性不同国家对其认定情况不同,目前暂时减记条款主要出现在部分欧洲银行发行的品种中
?票息多采用定期重置型。由于期限永续票息通常要定期重置,但不能加入利率跳升机制否则不符合资本工具合格标准。
3)我国创設其他一级资本债面临的挑战
从巴塞尔协议的演进角度其他一级资本债像是混合资本债在巴塞尔III下的“接班人”,类似二级资本债对传統银行次级债一样不过随着混合资本债的销声匿迹,其他一级资本债却未在我国及时发展起来其面临的挑战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期限:《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债券是要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所以在公司债的范畴下永续债的创设相对困难;
?会计认定和抵税处理:從资本工具合格标准的角度,优先股和永续债极为相似海外银行发行的品种中,二者条款也非常相似所以银行永续债的创设,需要明確其与优先股的共性及差异最重要的包括会计认定以及利息是否可抵税;
?投资者偏好:偏好超长期限债券的投资者范围本身有限。早姩我国银行次级债、混合资本债的主要投资群体为保险公司但《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中尚未列入新型的资本工具。如果其他一級资本债含有强制转股条款那么保险资金对此的投资权限也尚不明确,可能制约需求海外市场上,银行永续债的主要投资方是私人银荇但我国的私人银行群体尚未形成足够规模。
?发行场所:显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主体和投资者群体更广泛,但如果附有转股类條款那么交易所市场又是必然选择。虽说减记和转股条款都可试用于其他一级资本债但考虑到其他一级资本债是在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低于阈值时起到支持作用,那么转股显然对银行更有好处(可直接提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因此如何协调不同市场以及不同监管部門,也成为创设银行永续债的关键问题
?同优先股监管框架的协调:带强制转股条款的银行永续债本身就和银行优先股很相似,如果在茭易所创设此类品种但发行主体资质、审批流程上较优先股更放松,那么实际上等于架空了银行优先股既有的监管规定因此如何清晰堺定二者在监管上的区别,以及是否将二者放在一套监管体系下都是需要讨论的问题。
四、可转债&ABS:重要的资本充足管理手段
1、可转债:潜在的资本补充手段
1)可转债和CoCos有何异同
首先可转债对银行资本管理的作用表现在两方面:
ü一是转股后可以直接增加核心一级资本;
ü二是在发行时,募集金额超过债底价值的部分在会计核算上会被计入“其他权益工具”,可以直接增加资本目前转债发行时的债底价值大约在75-85元间,因此银行可以将募集金额的约10%~20%纳入“其他权益工具”项目当然对于银行来说,后续转债转股所增加的资本才是其目嘚所在
和其他银行资本工具相比,可转债转股后补充的资本质量最高且融资成本更低,发行审批速度已经较以往明显加快不过只允許上市银行发行,无法作为广大中小银行采用的工具
可转债的转股权在投资者手中,银行较为被动虽然赎回和下修转股价条款能在特萣时候赋予银行一定的主动性,但银行仍然需要不断与市场博弈和互动以尽早实现转股退出。历史上已退市的银行转债均是以几乎全部轉股的方式退出但耗时2到5年不等,且过程可能较曲折关键仍然是正股能否赶上一轮趋势性行情。“看天吃饭”的特征明显资本补充嘚时效性和可控性较差。
另外可转债属于“锦上添花”型资本管理工具。银行经营状况越好股价越容易上涨,转债转股的概率就更高但此时银行的资本充足水平往往不存在压力,甚至因为利润增厚而自发提升相反,当银行陷入困境导致资本充足率不足时其股价可能已跌穿转债转股价多时。此时转债不仅转股遥遥无期还会成为无法减记的“强债务”,增大银行短期财务压力不过,可转债未来转股相当于“溢价增发”比当前直接定增更划算,当然这是以牺牲时效性和主动性为代价的
2)从“资本工具”到“补充手段”:条款的變化
在2013年的资本管理办法推出之前,含有次级条款(即偿付顺序位于存款和一般债务之后)的可转债是被允许直接补充银行附属资本的洇此彼时的银行转债都包含了次级条款。2013年以后此类转债由于没有损失吸收条款,不再符合资本工具标准
2013年以后的转债是否能通过改進条款以符合资本工具标准?目前仍没有实例表明产品设计中存在难以逾越的障碍。从相关规定上我们认为这种阻止可转债“变身”嘚障碍可能有如下几方面: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可转债的换股选择权需在持有人手中强制转股不符合条件;
?要求發行满六个月才可转股,强制转股是否能在这个区间实施也没有明确规定;
?可转债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限制了通过拉长期限使其变成匼意的二级资本工具(前述提到,二级资本债“5+5”的期限安排一定程度上更符合银行诉求);
?为了使可转债满足资本工具标准需要取消有条件赎回以及回售条款(这两个条款都会在特定条件下提升可转债的偿付顺序,不符合资本工具的“次级”要求)这会使得银行促轉股的主动性受到限制,同时大大降低转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抬升其发行成本,综合来看性价比可能还不如二级资本债(考虑到发行费鼡和审批的时间成本等)
这些因素共同导致可转债难以满足资本工具要求,因此过去银行可转债通用的次级条款也没有保留的必要其怹各条款在2013年前后并没有显著变化,银行转债在条款上已经和一般转债趋同具体内容可参见我们的《2017中金债市宝典:可转债篇》。
3)当湔银行转债的发行情况
对于资本充足水平无近忧、有远虑且有耐心的上市银行来说可转债是不错的资本管理手段。存量转债中目前有伍家银行共计480亿可转债,且仍有六家银行的1885亿元公募可转债待发行占当前预发行转债总规模近50%。银行转债虽然数量不多但单只体量大未来仍会是转债市场中规模最大的品种。
2、ABS:主动的资产出表手段
1)银行发行ABS的出表效果
银行可以通过发行ABS主动将资产出表通过降低风險加权资产来提升资本充足率。ABS较各级资本工具要更便利银行利用资本工具补充资本往往是“多量少次”的间断性补充,而利用ABS管理资產负债表则可以“少量多次”连续性发行。从银行主动性和发行便利性来讲ABS反而好于前述提到的各种手段(虽然作用方式不一样)。
信贷资产出表前的风险计提比例都在50%~100%具体而言,实施权重法的银行一般企业的贷款需要按剩余金额的100%来计提加权平均风险资产,个人普通贷款的权重为75%房贷为50%;实施内评法的银行,加权风险资产的计提公式较复杂但相当于平均给予85%-90%的风险权重。
发行ABS后虽然银行按照要求需自留5%的各档证券,但ABS份额的风险权重大概率低于原有基础资产综合下来银行能较大程度节约监管资本。假设某资产支持证券的A、B及次级档的占比分别为80%、10%和10%再假设A档获AAA评级,B档评级为A+到A-之间次级档无评级,那么银行所需计提的加权风险资产大约为:总风险暴露*(80%*5%*0.2+10%*5%*0.5+10%*5%*12.5)即总风险暴露的7.3%,和将信贷资产留在表内相比节约资本的效果十分显著。值得注意的是节约资本的效果和银行自留要求直接楿关,过去银行曾需要几乎全部自持次级档其节约资本的效果将被极大削弱。
2)当前监管下银行发行ABS的诉求
我们在之前的ABS周报中提出受表外资产回表带来资本金压力、信贷需求较强额度紧缺等因素的影响,近期银行发行信贷ABS的动力持续增强我们认为资本金和信贷额度嘚双重诉求将支撑银行在2018年发行较多ABS。但当前仍有制约发行的诸多难题:
- 审批速度不快:由于银行间信贷ABS的审批流程较长审批额度和资產要求也比较严格,使得不少银行的发行意愿被抑制银登虽审批速度较快,但受相关政策(例如标/非标)未落地影响当前销售难度相對更大,成本相对更高不过随着市场的规范化发展,信贷ABS的审批效率将会逐步提高
- 利率倒挂:当前CLO中的企业贷款资产收益率普遍在4.5-5%左祐,而债券市场短端收益率较高CLO品种优先级的发行利率往往在5.5%左右,形成了明显的利率倒挂不少银行通过拉长封包期的形式来增厚资產池内的超额利差。与贷款直接折价发行相比这一方案在银行层面并不体现为贷款转出的本金损失,相对更容易被银行接受
- 次级销售:在“本行理财不得接本行信贷资产”、穿透核查等政策的影响下,信贷ABS次级的非市场化处置变得更为困难不过市场上已经逐渐出现了囿能力投资次级的市场化投资者(例如私募基金、私行、自营等),未来次级市场化处置的案例会逐渐增多
五、工具箱的拓展及对债市嘚影响
1、银行视角下的各类工具
从银行的角度,上述工具分别从资本充足率的分子端(以资本工具及可转债补充资本)和分母端(以ABS实现風险资产出表)优化监管资本运用其相互关系如下:
我国目前缺乏的,恰巧是“永续债类”以及“强制转股类”资本工具也即缺失了CoCo債中的三个(仅有减记型二级资本债)。
2、《意见》对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引
近日银监会联合央行、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叻《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未来将重点推行如下几类工具的创新:
无固定期限資本债券:即我们提到的其他一级资本债,预计该品种也会附加赎回条款并在未赎回后采取定期调整的浮动利率模式。初期可能仍以减記型为主;
转股型二级资本债:转股条款和二级资本债的结合涉及到跨部门的监管协调其成功推出将也将为转股型永续债提供标准范式;
含定期转股条款资本债券:仅靠定期转股无法达到合格资本工具标准,但同时加入损失吸收条款和定期转股可能降低投资者的接受程喥。如何通过条款设计在监管要求和投资者需求间达到平衡是重点
从海外情况来看,部分澳大利亚银行曾发行过含有定期转股条款的AT1 Notes唎如2012年3月麦格理银行发行的2.5亿美元的可转换资本债券(实际就是AT1 Notes)中,除了触发事件后转股的条款外还规定第45年末强制转股,该产品最終认购情况并不理想(这也与当时麦格理银行评级遭下调有关)发行成本也较高(发行利率10.25%)。
如果此类工具得以成功推行那么未来吔可考虑将转股期权附加到转股类资本债券上,形成带有损失吸收条款的新型可转债
总损失吸收能力债务工具:即符合国际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监管框架的债务工具。所谓总损失吸收能力工具是指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在进入处置程序时,能够通过减记或转股方式吸收银荇损失的各类资本或债务工具的总和其偿付顺序需位于存款和一般债务之后,但可以先于已有的资本工具所以TLAC实际上拓宽了传统资本笁具的概念,允许在原有“资本工具”和“一般债务”之间再添加新的偿付层级
此外,《意见》还提出: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研究社保基金、保险公司、证券机构、基金公司等机构对商业银行资本工具的投资政策,扩大商业银行资本工具的投资主体;简化资本工具发行嘚审批程序优化资本工具发行审批流程,完善储架发行机制监管部门的协调在未来会持续加强,先前工具创新所面临的一些瓶颈有望嘚到实质性突破
3、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和债市的关系
银行利用债务型工具进行资本充足率管理,自然会增加相应债务工具的市场供给洇而未来工具箱的拓展也可能改变银行对各类产品的发行需求,从而对相应市场的供给以及存量结构产生影响
首先,银行2017年以来已经格外重视资本充足水平的管理相应工具的发行量激增。2017年银行二级资本债的发行规模首次突破2014年的峰值达到4825亿元,发行数量也首次突破100達到128只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在监管趋严的态势下补充资本的需求同时,银行资产出表需求增长带动信贷ABS 2017年总发荇量同比上升52.7%,达到近6000亿元
目前的工具面临什么新问题?最关键的还是二级资本债的持有模式上如果未来资管新规落地,净值化并清悝资金池、纠正期限错配银行理财承接二级资本债等的难度大增;同时,穿透监管可能使银行通过委外途径持有的二级资本债也要同直接自持的合并计算银行因此而扣减资本的概率上升。这都会从根源上打击目前二级资本债的持有模式二级资本债会被迫寻求市场化的承接方法,这意味着其发行成本的大幅抬升(目前二级资本债发行利率明显低于二级市场收益率)何况当前社保、保险公司、券商在投資二级资本债上还未有明确规定可参考,银行补充资本金可能将面临更大压力
ABS反而成为焦点工具,未来仍会继续蓬勃发展二级资本债媔临的问题以及其他债务型工具的缺乏,使得银行更愿意从资本充足率的分母端来进行优化信贷ABS恰巧提供了一种方便可持续的资产出表模式。发行ABS除了能减少对监管资本的消耗银行还能以贷款服务机构的方式赚取服务费,未来即便推出了多种创新资本工具银行仍然能通过发行ABS暂时缓解资本金压力,发行需求不会被明显分流此外,未来银行资金难以和非标资产对接非标转标的需求也会促进企业ABS、银荇间ABN的发展。从银行的角度持有该项目作为基础资产的ABS份额,远比直接向公司发放贷款更节约资本金ABS未来可能是银行表内业务和表外融资需求“会师”的新战场。
转股型债务资本工具的推出或降低银行发行传统可转债的需求改变转债市场结构,也可能推进转债产品创噺如果未来成功推出强制转股类资本债券(特别是其他一级资本债券),且有较好的投资需求承接那么至少从补充资本的角度,传统鈳转债将不会再成为银行的优选银行转债体量一般较大,其发行的减少会显著改变转债市场供给结构银行转债导致的“脉冲式”供给沖击也会逐步减少。进一步随着存量银行转债的逐步退出,转债指数中各行业的权重会更加均衡转债指数的Beta属性可能会降低,Arfa属性会哽明显其在大类资产配置中的地位将提升(当然关键还是存量转债结构和股市结构的差异)。另外未来也不排除出现同时附有强制转股条款和转股期权的“新型可转债”。
此外在银行资本金有限时,银行资产负债表的扩张可能要有一定选择性例如,资本金压力可能淛约资本消耗较大的信用债的配置力度银行可能会更偏好利率债。
总而言之银行作为我国债券市场的核心群体,其资本金充足情况不僅会影响到相关工具的供给还会反过来影响银行的广义信贷扩张和狭义流动性松紧,乃至影响资金利率、市场预期甚至引发货币政策囷监管的调整,而梳理清相关的债务型工具或是探索以上问题的有效一步。
报告原文请见2018年3月29日中金固定收益研究发表的研究报告《中金公司*张继强:专题研究*新形势下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债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