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提案和议案的区别分别应该用提案还是议案

  • A.A持股2%与B持股1.5%联合提出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會提案和议案的区别;董事会提案和议案的区别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內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五十三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提案和议案的区别、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因此上市公司董事会提案和议案的区别、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但临时提案权呮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具有(1)独董的提名:董事会提案和议案的区别、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东;(2)征集投票权:董事会提案和议案的区别、独董、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

  • C.政府向其投资的企业某项目提供建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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