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app2020上查到的2019年个人综合所得是指扣除社保公积金之后的数据吗

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嘚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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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文以及湖北省税务局通知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彙算清缴于2020年4月28日开始,需要结清2019年度应退或应补税款

一、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教工

(一)教工综合校内外收入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え的;

(二)教工在2019年12月前成功通过手机APP填写专向附加扣除并享受此项减税政策,且在2019年度没有发生符合税务局减税政策的大病医疗

二、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教工

(一)教工有符合政策的专项附加扣除情形,但没有在2019年12月前通过手机APP填写的或在2019年度发生符合税务局减税政策的大病医疗。

(二)教工在校外取得收入较多综合校内外收入汇算需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至6月30日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手机个人所得税app2020及网页WEB端两种方式进行汇算清缴操作指南见附件。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可通过自行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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