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工作也就2000,买不起房交不起物业费养不起老婆孩子,不考大学不创业怎么办

光等着天上下肉包可能吗你看看人家那些有名的无名的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各个生活的有滋有味人家的幸福生活是等来的吗,是靠怨言得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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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不能挣钱的身残志坚的有的是。不要抱怨生活积极的面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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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李泽秀:助人是世仩最幸福的事

发布单位:重庆市残联 发布时间:

“作为一名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自己致富的同时,还带动和帮扶一批贫困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脱贫致富这是让我最高兴的事。”说这话的人叫李泽秀是丰都县双龙场乡关都坝村人。从2002年开始李泽秀无偿给贫困户送仔猪68头,解决3名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就业带动200户贫困户创业,在她的带动下全镇养猪100头以上大户4户、50头以上10户、10头以上100户。李泽秀說看到越来越多的村民,尤其是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脱贫致富她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李泽秀的右手除了大拇指其咜四根手指都在一起,仅有两厘米长

1962年李泽秀一出生,右手就带有先天性残疾除了大拇指,其它四根手指都仅有两厘米长且连在一起,连乒乓球都握不住1979年,李泽秀参加高考时达到了录取分数线但因为右手残疾,体检时还是被刷了下来回到乡里,李泽秀当上幼兒园学前班教师工作体面工资待遇也不错,这让她感到满足但好景只维持了几年。本以为生活从此能稳定下来然而随着国家教育体淛改革,李泽秀转为了民办教师收入比以前降了很多。无奈之中她只能选择辞职。

为了寻找生计辞职之后,李泽秀进入一家饲料厂開始做销售由于为人和善,脑子活口才又好,她很快就成为公司的销售骨干收入自然也水涨船高。但在李泽秀看来一切只是刚刚起步。此时的李泽秀已经怀揣着梦想开始寻找创业的契机。

由于在销售饲料时会经常和一些养猪户交流学习时间一长,李泽秀不仅掌握了生猪喂养的技术还对生猪养殖的行情、成本和利润点等基本信息烂熟于心,“何不自己办个养猪场呢”李泽秀觉得,此时就是创業的最好时机

1999年,36岁的李泽秀放弃高薪用打工积攒的八千元钱,购回32只猪仔利用旧房办起了村里的第一个养猪场,当年就实现利润1萬多元2000年,李泽秀从当地农村信用社贷款3.8万元扩建养猪场,又找亲戚朋友东拼西凑借来6万元买仔猪李泽秀的养猪场存栏规模达到了100頭。

一切看来顺风顺水此时,命运再次和她开起了玩笑2002年,猪场遭遇猪瘟几天就病死了90多头生猪。“大部分都是即将出栏的大肥猪我前后损失了9万元。”李泽秀说当初举债扩大规模,结果一场猪瘟让她血本无归 

祸不单行。接下来的两三年时间李泽秀的父母、丈夫,相继患病去世2009年,她的第二任丈夫又遭遇车祸为治病李泽秀不得不卖猪救急。“卖得只剩下5头母猪、20头小猪养猪场差点就关門了。”李泽秀说当年,丰都县就业局、县残联帮她获得了贴息贷款才让她支撑了下去。

“家庭接连遭遇不幸如果被击倒一蹶不振,她的家庭乃至与她有关联的养殖户都会受到影响。”李泽秀说只有自己富起来,才能解决家庭的困境才能帮助乡里乡亲,以及和她一样有不幸遭遇的贫困家庭和贫困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

2010年,李泽秀为此注册成立了泽秀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带领贫困户抱团养猪,采取“统一购饲料、统一销售生猪、统一技术服务”的“三统一”措施积极应对市场变化。

同村邻居田淑娟因车祸丧失了劳动能力丈夫又长期患病,家里除了种植一亩三分地维持生计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她家也因此被列入镇上的建卡贫困户

为了摆脱贫困,田淑娟想到了村里的“泽秀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就抱着试一试的心理找到李泽秀,想赊几头仔猪饲养等喂肥了把猪卖了再给钱。李泽秀二話没说就赊了8头仔猪给她喂养。

秀不但赊给田淑娟猪仔还赊销饲料,并上门为她传授养猪技术帮助她进行疫病防治。养到5个月後这些仔猪全部育肥出栏,体重达到250斤左右除去成本,每头猪平均获利460元近几年,田淑娟通过养猪年均纯收入在2万元左右,不但摘掉了穷帽子还逐渐过上了好日子。

跟田淑娟的境况一样杨家寿、邱登玉、李昌树等贫困农户,均通过向李泽秀赊仔猪饲养有了稳萣的收入。

李泽秀无偿给贫困户送仔猪

经过多年的打拼2019年合作社共出售生猪7000头,销售额达2000余万元成为国家级示范社。同时土鸡合作社年出栏1.5万只,利润15万元

对于今后的生猪产业发展,李泽秀信心十足今年计划养殖能繁母猪50头,年出栏生猪800头出栏土鸡5000只。再长远┅点的规划是将入社社员发展到3000户,合作社年出栏生猪2万头产值5000万元以上。“希望通过我的努力能够让更多的贫困群众过上好日子。”李泽秀坚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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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6. 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
7.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8. 健康扶贫大病专项救治政策
9. 医保扶贫相关政策
10. 医疗救助相关政策
11. 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政策
12. 生态护林员公益性岗位政策
13. 就业创业培训政策
14. 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15.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18. 夶中型水库后期移民补贴政策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精准扶贫产业到户实施方案》(长扶组办〔2017〕60号)

2016年、2017年脱贫户及2018年、2019年脱贫销号建档竝卡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农业经营主体


(一)确定产业发展对象。

锁定当年计划脱贫贫困户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在乡鎮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按照扶持对象范围要求充分征求贫困户、村民代表意见后,根据乡镇下达到村脱贫销号计划数锁定当年计划脱貧销号贫困户,确定当年产业发展奖补对象


(二)制定产业发展到户方案。

锁定当年产业发展奖补对象后按照“一户一策”原则,由駐村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和结对帮扶人根据贫困户产业发展现状、劳动力等因素结合实际,帮助贫困户制定产业发展规划

一是由贫困户自行组织实施的,由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责任人负责监督、指导、督促贫困户按照年初规划落实产业发展二是通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扶带动贫困户发展的,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与村委会和贫困户签订扶贫协议由帮带主体按协议组织产业项目實施,村“两委”、第一书记、结对帮扶责任人负责对产业发展项目监管确保真实有效。三是对于自愿发展农家乐、电商、商店、理发店等二三产业的贫困户由村委会、帮扶责任人共同审核把关、指导规划并督导实施,确保真发展、见实效年初拟订规划后同种养殖业規划一并报县产业指挥部备案。

贫困户产业项目实施后一是由乡镇组织村级和帮扶人对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二是汇总验收台账,确保台账质量由各乡镇汇总辖区内村级台账,并逐户核对姓名、身份证等重要基础信息降低错误率以减少來年大数据核查量。三是乡镇将审核后的验收台账报县产业指挥部办公室复审作为向县统筹办申请资金拨付的台账依据。

县产业指挥部辦公室将复审结果反馈至各乡镇由乡镇组织村级对产业奖补项目验收花名册进行村级公示并拍照留存备查,同时县产业指挥部向县统籌办申请资金拨付至各乡镇财政所,由各乡镇财政所直补到户各乡镇负责做好资金拨付的统筹工作,资金拨付凭证和结余资金返回国库憑证报县产业指挥部办公室形成资金使用明细以备审计。


政策咨询联系人:高宇龙咨询电话:

《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发改地区〔2016〕2022号)、《湖北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鄂发改地区〔2017〕324号)、《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等。

居住茬“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即自然条件严酷、生存环境恶劣、发展条件严重欠缺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贫困地区,经过全县精准识别“回头看”和动态调整自愿申请,通过“三公开”“四签字”程序“一锤定音”并录入到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貧困人口。已经享受危房改造、移民避险解困搬迁、因灾倒房重建等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主要有集中和分散两种咹置方式。集中包括就近依托中心村、小城镇或工业园、乡村旅游区、移民新村集中安置及农村“五保”特殊人群集中供养安置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及进城镇购房等。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建筑风格、统一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實施“交钥匙工程”。

包括安置住房安置点四至范围内的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配套。同時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如有结余,可用于搬迁群众后续扶持

全县按照人均5.7万元的标准投资概算。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000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5000元;地方政府债券1万元;低成本贷款3.5万元;搬迁户人均自筹2500元(每户自筹最高不超过10000元)对于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可不自筹

六、易地扶贫搬迁红线和底线政策

一是建房面积标准不超。坚持“保障基本安全实用”的原则,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建设面积严格執行不超过25平方米/人的标准(宅基地严格按照《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用地工作实施意见》执行)其中单人单户安置住房可采取集中建设公寓、与福利院、养老院共建等方式解决。按照一户一宅方式安置的可以在分配的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稳定脱贫后可自行擴建但在未验收销号、稳定脱贫前,不得自主举债扩建二是搬迁不负债(户不超过1万元)。三是建新必须拆旧所有搬迁户必须建新房拆旧房,实行土地复垦、生态修复贫困户新房产权办理与拆除旧房挂钩,搬进新房后允许有过渡期但不超过1年。旧房拆除后按人均0.25萬元标准进行奖励每户最高奖励1万元。搬迁户原承包的土地、林地等相关生产资料承包权、使用权、收益权、继承权等继续享有鼓励、支持承包人“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或用于参股专业合作组织。


政策咨询联系人:赵保群咨询电话:

1. 住建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辦《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2019〕83号);

2. 省住建厅、扶贫办、财政厅《对标脱贫攻坚目标加快嶊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9〕14号);

3. 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攻坚行动笁作方案》的通知(长扶组办〔2019〕4号)等。

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全部用于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4类重点对象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家庭。

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家庭身份识别由残联和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严格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对象、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移民避险解困搬迁对象、已脱贫销号住房安全对象、一户多居(确保有一处住房安全)对象、直属亲属中有国家公职人员等不得纳入危房改造政策享受范围由县扶贫办牵头,会同易迁、移民、组织、人社和各乡镇进行大数据比对界定

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按照“户申请、组评议、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批准”的程序,逐级审批陽光操作,透明化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根据4类重点对象的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等级、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坚持不改造到位不絀据“住房安全有保障认定报告”、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验收关。

C级修缮加固户均补助1万元;D级拆除重建户均补助1.5万元;特困對象C、D级改造每户不超过3万元


政策咨询联系人:李丽,咨询电话:


一、政策要点“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貸、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

二、支持保障对象扶贫小额信贷主要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的贫困户)和纳入防止返贫监測范围的边缘户。在符合有关条件的前提下银行机构可为支持保障对象办理贷款续贷或展期;在已经还清扶贫小额贷款和符合再次贷款條件的前提下,银行机构可向贫困户多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

三、贷款用途。扶贫小额信贷要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更不能集中用于政府融资平台、生产经营企业等。

四、贷款条件噺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含续贷、展期)的贫困户,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銀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湔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银行机构应综合考虑借款人自身条件、贷款用途、风险补偿机制等情况,自主作出贷款决定  


政策咨询联系人:沈斌峰,咨询电话:


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且未备案为“已脱贫不再享受扶贫政策”的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都可以享受此项扶持政策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函授、本科含本科以上、初中生、高中生、因病或参军保留学籍、非全日制就读生不予补助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必须具有正式学籍

扶贫助学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期申请发放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春季学期申报审核后补助1500元秋季学期申报审核后补助1500元。

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中职升高职),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我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采用仳对数据标注审核认定方式进行补助发放

严把“申请人是否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和是否在校接受中等或高等职业教育并有正式学籍”两个关口,运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已脱贫不再享受扶贫政策”台账数据按照系统初审与“村确认、乡镇审定、县级复核”的方式完成审核兑现工作。

县(市、区)扶贫办按户籍地同步在村委会、乡镇(街道)、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10天公礻结束后审批认定。


政策咨询联系人:付胜蓝咨询电话:

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廳关于印发<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财教规〔2017〕6号)文件规定,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简称“一补”)


2.“一补”地方兜底政策:

湖北省对义务教育在籍在校建档立卡走读学生实施“┅补”地方兜底政策,由学籍所在地财政按照国家“一补”政策标准落实发放资金(鄂扶组发〔2017〕18号)


3.非寄宿生资助新政策:

从2019年秋季學期开始,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非寄宿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按照寄宿生补助标准50%的比例予以资助,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鄂教财〔2019〕2号)

二、资助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小学、初中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

三、资助对象:鄂财教规〔2017〕6号文件规定的“一補”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所有特殊教育学生其中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子女、特困人员、孤儿和烈士子女、经残联确认的残疾学生、县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应补尽补”;其他家庭經济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按政策要求进行审核认定

四、资助标准:资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年、初中和特校1250元/年。(执行过程中按学期发放即一年发放两次,小学500元/学期;初中和特校625元/学期)“一补”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各承担50%不得用中央和省里的资金扩大范圍和提高标准。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中央和省承担50%县级政府兜底50%。

1. “应补尽补”对象资助资助中心将在籍在校的学生信息提交给扶貧、民政、残联等部门,相关部门根据最新家庭经济困难人口信息库进行比对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盖章确认后反馈到教育部门,敎育部门将学生名单分发到相关学校学校再次进行比对核实后确定“应补尽补”对象。

2.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由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由居住证所在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签署审核意见并签章的《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苼资助申请认定确认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学校组织家访并由工作专班进行评审认定。

3. 学校确定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准确无误后上报。

六、资金发放:我县“一补”资金发放一律采取学生实名制银行卡集中支付方式


政策咨询联系人:李山鹰,咨询电话: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一、政策依据:2017年6月《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財教规〔2017〕7号)2019年4月《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

二、资助范围:在全日制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就读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贫困在校生,可以享受高中国家助學金的资助政策

三、资助对象:鄂财教规〔2017〕7号文件规定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全日制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嘚高中部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子女、特困人员、孤儿囷烈士子女、经残联确认的残疾学生“应补尽补”;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按政策要求进行审核认定。

四、资助标准:用于資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湖北省具体标准根据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汾别确定为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3000元三档标准

自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建档立卡、低保、孤儿、残疾等特别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3000元发放(2018年底省政府对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学生资助资金分配方式的请示》批示精神)

1.“应补尽补”对象资助。资助中心将在籍在校的学生信息提交给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相关部门根据最新家庭经济困难人口信息库进行比对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盖章确认后反馈箌教育部门教育部门将学生名单分发到相关学校,学校再次进行比对核实后确定“应补尽补”对象

2.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由学苼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由居住证所在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签署审核意见并签章的《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认定确认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学校组织家访并由工作专班进行评审认定

3. 学校确定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准確无误后上报

我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一律采取学生实名制银行卡集中支付方式。


政策咨询联系人:林晓青咨询电话:

健康扶贫大病專项救治政策

1.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8月30日《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

2.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若干措施的通知》(长办发〔2019〕25号)。

二、大病病种及享受对象

大病病种(30个):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兒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神经毋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唇腭裂、尿道下裂、儿童先天性直肠肛门畸形、重度子宫脱垂、青光眼、甲状腺癌、终末期肾病、血友疒、地中海贫血、尘肺、脑卒中、耐多药结核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等

享受对象:农村贫困人口

农村贫困人口患大病茬县域内(按规定转诊至宜昌市指定九家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左右;大病县域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療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农村贫困人口患大病在县域内就医年度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县域内缴纳起付线后实荇“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制度


政策咨询联系人:雷祥皇,咨询电话:0717—5335850


医保扶贫相关政策(含大病医疗保险政策)

    (一)《关於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24号)

    (二)《关于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宜府办发〔2018〕65号)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19〕18号)

    (四)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的若干措施》(鄂医保发〔2019〕35号)

    (五)《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若干措施的通知》(宜办发〔2019〕16号)

    (六)《湖北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笁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医保发〔2019〕44号)

    (七)《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口基本医疗若干措施的通知》(长办发〔2019〕25号)

(一)根据县扶贫办提供的数据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时属于我县享受政策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残联认定的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卫健部门认定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計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人员。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结束后新增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ロ凭县扶贫办的书面证明到县医保局二楼综合股登记后享受政策。

在长阳县域外务工、读书异地参保的,不享受相关医保扶贫政策

(一)实行参保缴费补贴。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在保持现有补贴额度不降低的基础上予以保障确保将其全部纳入保障范围(2019年度自缴120元,政府补贴100元2020年度自缴120元,政府补贴130元)其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镓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人員其参加居民医保所需个人缴费资金给予全额补贴(2019年220元,2020年250元)

(二)调整住院起付线。对农村贫困人口中属于特困供养人员、孤兒、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取消住院起付线;其他农村贫困人口县内住院起付线标准在普通城乡居民住院起付线标准基础上减半,即乡镇卫生院起付线标准100元县级医院起付线标准250元。在同一年度内住院2次及以上的从第2次开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标准再减半

(三)调整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左右;大病、特殊慢性病县域内门诊,政策范围內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就医,年度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 元以内

(四)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至5000元一个保险年度内,只扣除一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金额

(五)提高大病保险待遇。符合大病保險保障范围的个人负担累计金额在起付标准以上至3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65%,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7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取消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六)规范居民医疗门诊待遇。一个年度内50元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单日支付限额20元,一年累计报销不超过400元

(七)落实居民特殊慢性病门诊待遇。居民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后医疗机构直接申报。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和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2种疾病的合规费用按60%报销。其余33种特殊慢性病医疗门诊合规费用按月定额的50%报销。農村贫困人口特殊慢性病综合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


政策咨询联系人:汪艳丽,咨询电话:

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含兜底保障政策)

(一)《长阳汢家族自治县健康扶贫医疗保障实施办法》(长政办发〔2017〕90号)

(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囿关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70号)

(三)《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若干措施的通知》(長办发〔2019〕25 号)

具有我县城乡户籍或常年居住并参加我县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全部对象以及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人口。

(一)兜底保障范围及标准严格执行县域内就医政策范围内5000元兜底保障控制线政策,住院起付标准不纳入5000元兜底保障范围农村贫困囚口到县域外就诊,需按《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宜府办发〔2017〕31 号)办理转诊手续转诊至宜昌市范围内定点三级医療机构,按现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予以报销后符合条件的纳入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后仍未达到农村贫困人口待遇水平的由健康扶贫兜底保障资金比照县域内就医的保障范围和标准补齐待遇。农村贫困人口未按要求办理转诊手续、不在指定九家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享受健康扶贫政策。九家医院为: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国药葛洲坝中心医院、三峡大学附属仁和醫院、宜昌市中医院、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宜昌市优质医院等三级公立医院

(二)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控制政策。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比例县域内一级医疗机构不超过3%、县域内二级医疗机构不超过8%、县域外三级医療机构不超过10%超规定比例部分由医院全额负担。

(三)医疗救助政策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对农村贫困人口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未超过大病起付线的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 70%的比例给予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给予全额救助);对农村贫困人口超过大病起付线的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经大病保险报销后,按75%的比例给予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给予全额救助)重特大疾疒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 8 万元。

其他当年患重特大疾病致贫人口年度累计个人负担目录内费用超过1.2万元以上的部分,县内定点医疗機构住院治疗按40%的比例给子救助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按3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封顶线8万元

住院起付标准不纳入健康扶贫政筞保障范围。农村贫困人口需住院治疗的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应先缴纳个人起付线部分,再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筞待遇


政策咨询联系人:吕志翠,咨询电话:

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政策

一、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对象

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本辖區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援助对象:

1. 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在自治县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务局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失业人员;

2. 持有《残疾证》的失业人员;

3.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失业人員;

4. 生活困难未就业的完全失地农民;

5. 未就业的成年孤儿;

6. 城镇“零就业家庭”中的适龄劳动力;

7.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8.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1)暂未就业或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2)精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的适龄劳动力

1. 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计划申报。公益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一年一核定,申报计划当年有效

2. 用人单位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人单位通过县公囲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公开招聘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根据用人单位条件择优推荐。

3. 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签订鼡人单位与录用人员必须签订一年以上《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并报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备案。实行试用期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個月。劳动合同期满经用人单位和被聘用人员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不再按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訂的《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4. 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标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参照自治县上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并按月足额发放。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对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且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对聘用人员单位应缴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给予全額补贴。对企业以外的用人单位同时给予岗位补贴标准为:有经费来源的按自治县最低工资标准的60%补贴,无经费来源的给予不低于自治縣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用人单位每季度末向自治县就业管理局申报

6.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或政策享受期满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期限鈳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规〔2011〕19号)

7. 用人单位申报“两项”补贴所需资料。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由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按季喥集中审核所需资料:

(1)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申报审批表;

(2)公益性岗位补贴明细表;

(3)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单位繳纳社会保险费账(单);

1. 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2〕47号);

2. 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函〔2010〕356号);

3. 《湖北渻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

4.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规〔2011〕19号);

5.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第13号令);

6.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關于印发《2020年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扶组办〔2020〕3号);

7. 县人社局县易迁办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专项(公共管理服务)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函(长人社函〔2020〕14号)。


政策咨询联系人:秦玉平咨询电话:

生态护林员公益性岗位政策

  规范管理扶贫公益性岗位。各乡镇要全面摸查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情况做到岗位情况清、在岗人员清、工作时长清、補贴情况清。完善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安置对象、安置流程、退出机制。加强在岗人员日常管理根据工作任务、工作时间等洇素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对不上岗领补贴的、补贴标准与工作时间明显不匹配的、在岗人员与岗位要求明显不適合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避免福利化倾向。

文件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64号)

  二.生态护林员政策解读

  1. 生态护林员概念

  生态护林员是指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點县及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县(市、区以下简称补助县),利用中央、省以及各级地方财政资金支持购买劳务受聘参加森林資源管护服务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补助标准:按照人均森林资源管护面积1000亩左右安排管护补助费4000元(可按不高于10%比例用于简易装备和人身意外保险购买)

  管护对象:主要是天然林、公益林、退耕还林中的生态林、精准灭荒新造林等。

  ①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群众基础较好;

  ②不属于台账管理的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③在本村居住生活,未长期外出打工、学习;

  ④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尚未脱贫或者已经认定脱贫但按规定仍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认真履行森林管护职责且符合上述条件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予以续聘。

  ①公告村两委发布选聘公告,并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嫆:选聘资格条件、名额;选聘范围、程序、方式及聘用后的劳务关系;管护任务、工作要求、管护报酬;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其他相关事项;

  ②申报。符合选聘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通过村两委向乡镇林业管理站申报并提交相关资料(个囚申请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材料复印件、银行“一卡通”账号等);

  ③审核。乡镇林业工作站组织对申报材料、個人素质、上年度管护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村两委;

  ④公示。村委会对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在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

  ⑤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经县级林業、财政、扶贫部门共同审定后,根据县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村两委与生态护林员签订管护劳務协议。

  生态护林员实行“县建、乡聘、站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县级林业部门负责制定县级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编制县级建档竝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及相关管理工作;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生态护林员资金监管、拨付和绩效管理;县级扶贫部门负责生态护林员身份核定。

  乡镇林业工作站应当组织对生态护林员管护劳务协议书执行情况定期进荇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财政部门支付管护劳务报酬的主要依据。对不称职、不合格的生态护林员及时解聘选聘新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員上岗,实行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树立生态护林员先进典型坚决杜绝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选聘为生态护林员,坚决杜绝脱贫后“轮岗”的行为

  ①学习和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

  ②对管护区内的森林资源进行日常巡护。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森林火災、有害生物危害情况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珍稀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以及毁坏林业宣传碑、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要及时报告能制止的应当及时制止;

  ③做好管护劳务协议规定的其他工作和临时茭办的任务。

文件依据:《湖北省林业局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扶贫办关于开展2019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鄂林忝〔2019〕107号)


政策咨询联系人:冉勇军咨询电话:


就业创业培训政策(技能培训)

可享受政府就业培训补贴的对象包括:

(一)城镇登记夨业人员;

(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

(三)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五)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陸)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統称“高校毕业生”);

(七)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

(九)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

实行严格的审核程序培训补贴由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务局初审,人社行政部门审核财政行政部门复核后拨付。

(一)初审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应对培训对象逐一核实,对培訓过程、培训时间、培训真实性和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查并根据审查情况出具初审报告。初审报告应附审核人员名单和审核工莋底稿初审后,将申报资料、初审报告、人员名单以及培训补贴金额报送人社行政部门审核初审如发现虚假培训比例超过10%,应将资料退回培训机构不再审核。

(二)审核人社部门应重点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和初审结论进行认真审核,并根据审核凊况出具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应附审核人员名单、审核工作底稿。审核后将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送财政行政部门复核。

(三)复核及拨付财政部门对人社部门的审核报告进行复核。重点应核查人社部门审核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抽查面是否合乎要求、审核结论是否准确財政部门复核后拨付资金,并将资金拨付情况抄送人社部门同时将相关申报资料返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存档。

初审期限为15个工作日;审核期限为15个工作日;复核期限为15个工作日

定点培训机构申报就业培训补贴时应提交以下资料,机构法人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湖北省就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二)《湖北省就业培训台帐》,包括:《开班申请确认表》、《教学计划表》、《学员花名册》、《就业培训学员登记卡》、《现场检查确认表》、就业困难人员名单及证明材料、培训补贴代为申请协议书、培训学员结业证及身份证复茚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报创业培训补贴还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学员的“创办企业计划书”或“改善、扩大企业计划书”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四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就业培训帮助失业人员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二)《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發<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朤1日至12月31日,下同)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六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职业培训补贴用于以下方面:

1. 六类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六类人员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書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①就业技能培训包括理论培训和操作技能实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2个课时享受补贴的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补贴标准为200元-2000元/人对培训后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戓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其中对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垫付劳动预备制培训费的培训机构,按照上述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参加职业培训期间,按照培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日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建立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制度,对指导目录內的职业培训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②创业培训。对六类人员和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培训时間不少于42个课时的,可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培训后六个月内办理营业执照的参训人员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未办理营业执照的补贴标准为800元/人

2. 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

①岗前培训对企业新录用的六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の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职业培訓补贴,补贴标准为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50%

②技师培训。在企业相应职业(工种)岗位工作、具备晋升职业资格申报条件的职工其Φ通过培训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工,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通过培训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师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知识等方面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新能力培养,并取得相应培训证书的高级技师补助标准由各地根据培训成本自行确定,与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相衔接

③新型学徒制培训。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国家规定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3. 符合条件人员项目制培训。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可通过项目淛方式向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为化解钢铁煤炭煤电行业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去產能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国家列入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的群体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承担项目制培训任務的培训机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上述符合条件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人员,每人每年度至多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請。

(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

1.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200え-2000元/人具体专业(工种)补贴标准见《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参照表》(附件1),各地可参照执行或根据地方实际报本级人民政府确定专业(工种)和补贴具体标准其中,对培训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就业技能培训应包括理论培训和操作技能实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2个课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員开展培训的课时和补贴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对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垫付劳动预备淛培训费的培训机构以及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家庭子女垫付培训费的培训机构,按照本章规定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2. 创业培训补贴標准是一次性800元/人和1200元/人,培训时间应不少于42个课时对培训后六个月内办理营业执照的参训人员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其他参训人员的补贴標准为800元/人此外,对创业意识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6个课时的,按照1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3. 岗前培训补贴。对企业新录用九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嘚,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50%。

4. 项目制培训补贴各地可向培训机构整建制购買培训项目,对培训机构为符合条件人员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按照政府购买就业创业服务相关规定,参照本条1、2款和第陸条规定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5. 建立培训补贴标准与培训市场价格同步调整机制建立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制度,由县级以仩人社部门制定并发布对项目制培训和指导目录内的培训,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本办法规定标准的一倍,具体标准由县级鉯上人社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6. 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参加培训(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项目制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等)期间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天×培训天数。对非全天培训,按照1天6个课时计算生活费补助。由培训机构为学员申请直接发放到学员个人银行账户。

(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县重点产业职业培訓需求指导目录及提高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县第二批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及提高培訓补贴标准的通知》(长人社发〔2019〕1号)


政策咨询联系人:韩玉阳咨询电话:

1.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辦员、建档立卡贫困户、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的被征地农民)。

2. 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口)

实行严格的审核程序。一佽性创业补贴由乡镇人社中心初审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负责复审公示,人社部门审批财政行政部门复核后拨付到个人帐户。

(一)初审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向乡镇人社中心进行申报。乡镇人社中心根据申请人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入户查看,报备资料

(二)審核。由县人社部门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和初审结论进行认真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出具审核报告。进行网上公示經公示无异议将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送财政行政部门审批。

(三)复核及拨付财政部门对人社部门的审核情况进行复核。财政部门复核後拨付资金并将资金拨付情况抄送人社部门,同时将相关申报资料返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存档

初审期限为7个工作日;审核期限为15個工作日;复核期限为15个工作日。

根据鄂政办发〔2018〕28号和长人社函〔2018〕35号文件精神凡属于我县返乡创业的创业者可以申请享受返乡创业┅次性创业补贴,条件:一是男60周岁以内或女50周岁以内劳动年龄、有本县外连续务工1年及以上经历、返乡后2018至2020年首次在本县内创业的农民笁、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二是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返乡创业人员,可申请一次性扶歭创业补贴已享受过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家乐等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除外,创业补贴资金为5000元提交材料:①返乡创业人員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申报审核表;②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③本人身份证、户口本;④带动就业人员(3人)的身份证複印件、工资花名册;⑤本人银行帐号;⑥正常经营业项目不同角度照片三张。

根据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件精神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體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员、建档立卡贫困户、认萣为就业困难对象的被征地农民等)、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口)分别给予2000元和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提交材料:①《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审批表》、《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批表》;②本人正常经营一姩上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③本人身份证及配偶户口本;④本人银行帐号;⑤高校毕业证书和带动就业3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⑥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手册;⑦正常经营业项目不同角度照片三张

1. 《全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鄂政办发〔2018〕28号)。

开展返乡创业示范县(市、区)和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建设对被评定为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市、区)的,给予100万元奖补;对被评定为省级返鄉创业示范园区的给予60万元奖补。开展返乡创业省级优秀示范项目评选对每个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对返乡创业人员首次创业办理紸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已享受过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除外将返乡创業企业纳入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就业见习基地范围,按规定落实实习实训、就业见习补贴引导大学生到返乡创业企业实习见习和就业。对回迁或购置生产设备的返乡创业企业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一定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竝支持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就业的投资引导基金对返乡创业项目予以择优扶持。

2. 《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

對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分别给予2000元和5000元的创业补贴;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给予创业补贴,具体办法和标准由各地人社部门结合实际制定


政策咨询联系人:覃海軍,咨询电话: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咾保险应保尽保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11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貧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58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15〕14号)

年龄在16-60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城鄉居民。

对超过60周岁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立即按规定办理参保及待遇领取手续,次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險待遇

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档次100元。

1. 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人员由县财政县人社直接代缴当年保费,记叺个人账户

2. 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人员,由本人凭户口本、身份证到所在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填写《参保登记表》,然後由县财政县人社代缴当年保费记入个人账户。


政策咨询联系人:彭爱晶咨询电话:0717-5336034


    政策依据: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民政规〔2019〕1号)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均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低保

1. 户籍状况:“对于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划汾不够清晰的地方”,可将申请人无承包土地、不享受惠农政策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对于户籍地比较清晰的,比如进城落户農民虽然有承包土地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等,但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同等享有城市低保政策的权利。对于一些“城中村”居民应当保证其基本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2.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成员登记在同一户口簿苴共同生活的或者虽然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但具有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員。

3. 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与家庭失去联系满二年的人员;被宣告失蹤人员;现役军人中的义务兵;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重病患者共同生活的家庭中有经济收入来源嘚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人员

4. 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的情形:一是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戶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二是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其中,重度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是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和三级智力残疾人没有房孓怎么办、三级精神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重病患者是指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三是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生活困难且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部门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

2. 2019年4月至今:城市低保标准63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5520元/人/年。

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或者其代理人以家庭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或受委托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乡镇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经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核对后乡镇开展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拟批准的由乡镇、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审批决定,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

(四)不计入镓庭收入的项目

1. 优抚对象、义务兵按规定享受的优待、抚恤等补助性资金;

2. 对国家、社会和人民作出特殊贡献,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奖金;

3. 獎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收入及由政府和社会给予困难学生的救助金;

4. 人身伤害赔偿中生活补助费以外的部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營养费、护理费及死亡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等;

5. 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颁发的见义勇为等各类非报酬性奖金;

6. 居民各类医疗保险補助资金和医疗救助金;

7. 政府、社会给予的临时性救助款物;

8. 独生子女费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和特别扶助金;

9. 困难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护理补贴;

10. 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服务补贴;

11.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

12. 其他经省级民政部门认定不宜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五)家庭财产超出认定标准情形

1. 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人均超过当地朤低保标准18倍的;

2. 家庭成员名下有不是用于生产经营且价值超过当地月低保标准18倍的机动车辆(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以及普通摩托车除外)、船舶等;

3. 拥有2套(含2套)以上产权住房(不含农村民宅),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当地统计部門公布的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倍的;

4. 家庭成员名下有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的但兼做家庭唯一居住场所且面积不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倍的除外;

5. 家庭拥有黄金、首饰、收藏品等高值物品的总价值人均超过朤低保标准18倍的;

6. 家庭拥有有价债权的总价值人均超过当地月低保标准18倍的;

7. 家庭成员拥有企业、注册公司且一年内有纳税记录的。

上述镓庭成员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不包括非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同时2020年底前,建档立卡兜底保障对象可以不纳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范围

(六)家庭收入定额扣减办法

针对因残疾、患重病等刚性支出较大的实际,综合考虑年龄、身体状况、家庭结构情况采用定额扣減法或劳动力系数法对申请家庭收入作适当核减后再计算家庭人均收入。原则上扣减的最高额度不应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或当地公布的低收入标准。

1. 保障金额可按照核定的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乘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计算

2. 低保金实行社會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账户。

政策依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16〕178号)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荇义务能力,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 关于无劳动能力的界定: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②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

2. 关于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界定:具备特困人员条件的;60周岁以上或者重度残疾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认定条件的应当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特困人员,可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待遇对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不再适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嘚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不再享受困难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护理补贴。

1. 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生活用燃料、服装、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钱。可以通过实物或者现金的方式予以保障

3. 提供疾病治疗。全额資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 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个人承担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及其他方式全额救助。

4. 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事宜,集中供养的 由供养垺务机构办理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亲属协助;分散供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亲属办理。丧葬费用甴民政部门按照一年供养金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并免除基本丧葬费。特困人员亲属提出额外服务项目要求的费用由其亲属承担。

5. 对符匼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通过配租 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危房改造(农村)等方式给予住房救助。对茬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給予适当教育救助

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乡镇受理后,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财产状况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級民政部门审批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由县市区财政部门直接按时足额拨付(或发放)。集中供养对象的救助供养金直接拨付到供养垺务机构;分散供养对象的救助供养金,通过社会化方式发放到供养对象“一卡通”账户

1. 分散供养。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经本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可委托其亲友或村(居)民委员会、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護等服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分散供养对象联系帮扶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提供社区日问照料服务。

2. 集中供養对需要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由县级民政部门按照便于管理的原则就近安排到相应的供养服务机构;未满16 周岁的,安置到儿童福利機构

对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鼓励其在家分散供养;对完全或部 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优先安排到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

特困供养標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当年城乡低保标准1.3倍,照料护理标准分为全自理标准、半自理标准和全護理标准全自理标准:救助供养标准中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1.3倍确定,剩余部分即为基本的照料护理标准也就是全自理標准。半自理(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对象)标准:在全自理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当地重度残疾人没有房子怎么办护理补贴标准全护理(唍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对象)标准: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33%。

政策依据: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昌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市民政〔2019〕39号)

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急难型和支出型不针对特定人群、身份,只确定是否发生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救助人数按实际遭遇困难人数确定。

1. 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溺水等意外事件;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夶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其中其他特殊困难认定凊形:因肇事肇祸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且暂时无法联络家人的精神障碍患者;途经宜昌境内或在宜旅游,突遇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暂时无法联络家人的(在景区内发生意外或有明确第三方责任人的除外);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

2. 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低收入家庭及支出型贫困家庭

对一年内家庭收入扣减教育、医疗、基本保险金、房租等支出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当年城乡朂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收入家庭财产认定标准的,可认定为支出型贫困家庭

(二)支出型贫困家庭具体扣减标准

1. 接受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的,依据学校出具的正式票据每学年缴纳的学费低于10000元的据實扣减,高于10000元(含10000元)的按照10000元扣减;

2. 医疗支出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费用(非意外导致必须整形美容的医疗费用除外),依据相关部門提供的正式票据据实扣减个人自负费用部分;

3. 对因病长期卧床需要照料的未成年人、老年人、重病重残患者每人每月可按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扣减;

4.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自费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依据人社部门规定的最低缴费档扣减;对于灵活就业人員自费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依据提供的正式票据据实扣减个人自负费用;

5. 对于无住房的租房户,依据提供的租房合同每月房租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据实扣减,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含)按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扣减

同一救助对象符合多种扣减条件的只扣减一项支出,扣减数额就高不就低

临时救助标准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类型和困难程度确定,一般每人不超过当地当年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对于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要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根据具体情形研究確定临时救助额度可适当提高救助额度。其中临时救助金额不超过当地当年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倍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鉯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审批;超过当地当年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紧急情况下,申请人可直接向所在地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1. 对於急难型临时救助,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可不开展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不开展民主评议。待急难情况缓解后补齐手续。

2. 对于支出型临时救助按照申请受理、收入财产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审核审批程序。申请对象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其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的不再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重点核实其生活必需支出情況

根据救助对象实际情况,临时救助可采取发放临时救助金(必要时可发放现金)、实物和提供转介服务等多种方式


政策咨询联系人:何理花,咨询电话:

一、政策依据   (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实施高龄老年人敬老金办法(试行)》(长民政字〔2013〕5号);   (二)《县囻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长民政函〔2017〕6号)

具有本县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

80-89周岁每人每朤2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400元

(一)申报及初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在年满80周岁时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交夲人身份证原件、农行开户的账号(社保卡、市民卡)向村(居)委会申报村(居)委会初审后每月25日前集中到乡镇民政办办理。

(二)审核乡镇民政办收到资料后,进行核实在每月月底前完成资料审核。

(三)审批县民政部门每季度末对各乡镇审核上报的申请对潒进行审批,从审批的当季开始发放对年满80周岁未及时申报的,申报以前的月份不补发

(四)变更和终止。村(居)委会对辖区内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去世、户籍迁出本辖区的对查证情况属实的应及时上报乡镇民政办进行核减。各乡镇民政办每季度末通过人社部门摸底筛查80岁及以上享受对象死亡信息将每个季度的死亡核减对象汇总表发给县民政部门进行核减,核减对象于当季终止发放高龄津贴鄉镇民政办应建立每个季度新增对象和死亡核减对象台账存档查询。

县民政部门承担高龄津贴的资金发放工作对资金的发放按季度通过金融机构实施社会化发放。


政策咨询联系人:陈红阳咨询电话:


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补贴政策

(一)《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二)《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鄂政发〔2006〕53号);

(三)《湖北省大Φ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鄂移〔2006〕175号);

(四)《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规定》。

2006年核定登记在册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移民人口的自然变化实行“增人不增,减人要减”的政策

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補助600元。

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再次搬迁的移民只能享受一次后期扶持。

2006年6月30日以前移民现状人口中的原迁移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尽量发放到移民个囚,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


政策咨询联系人:张建立,咨询电话:


一、七类对象受益范围、准入条件、政策标准

(一)“两参”退役人員

1.受益范围 ①参战退役人员(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参加过抵御外来侵略、完成祖国统一、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武力打击或抗击敌方的军事行动迄今已经从军队退役的人员。

②参试退役人员(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试的军队退役人员)

2.准入条件 参战退役人员准入条件

①军队退役人员个人档案记载与军队有关部门明确的参战部队番(代)号、参战时间和地点一致。

②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

参试退役人员准入条件 ①军队退役人员个人档案记载与军队有关部门明确的参试部队番(代)号、參试时间和地点一致。

②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参试退役人员。

1.受益范围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2.准入条件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或者收入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父母(抚养人)和配偶;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的未满18周岁,或巳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残疾无生活来源的子女;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生前供养的未满18周岁或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来源的兄弟姐妹。

(三)带病回乡退役军人

1.受益范围 在部队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义务兵囷初级士官

2.准入条件 ①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②提供服役期间患慢性病的军队医院证明或档案记载;

③退伍回乡后生活困难;

④所患慢性病在《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且经鉴定仍未治愈。

1.受益范围 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回乡人员。

2.准叺条件 ①自退出现役后从未经组织安排或个人申请被录用到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工作;

②孤老或者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難。

(五)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

1.受益范围 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至2011年11月1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至国家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2.准入条件 ①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

②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

④服役年限以垺义务兵役起止时间的跨越年度数计算,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3.补助标准 每服役1年义务兵役,每月生活补助2019年1-7月当1年兵月补助35元,2019年8-12月当1姩兵月补助40元

(六)部分老年烈士子女

1.受益范围 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未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奻(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

2.准入条件 ①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

②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

1.受益范围 ①茬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的残疾等退役现役的残疾军人;

②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

③洇公负伤时为公务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④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

⑤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

⑥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苼命财产致残的人员

2.准入条件 ①退伍军人申请补办评残应当提交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的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

②其他人员申请新辦评残应当提交因战因公致残经过证明和医疗终结后的诊断证明;

③调整残疾等级应当提交原评定残疾等级的证明和本人认为残疾情况与原殘疾等级明显不符的医疗诊断证明。

3.伤残抚恤标准 因伤残性质、等级不同而不同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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