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欺骗公司没有收取货款没还可以拿对方的货物吗和货物是否构成职务侵占

  因公司效益严重下滑已拖欠我三个月的工资。近日公司委托我去一家单位催还其欠公司的9万元货款没还可以拿对方的货物吗,而我老家就在该单位附近我收取箌货款没还可以拿对方的货物吗后未经公司同意,就扣除了自己应得的12000元工资将剩余的78000元连同我出具的工资收据,一并交给了公司

  然而,公司以我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占有公司数额较大的货款没还可以拿对方的货物吗为由,强令我交出扣除的现金否则,将便以职務侵占罪报警追究我的刑事责任

  请问:我的行为究竟是否构成该罪?

  你的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这说明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務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与之对应,职务侵占罪的构成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数额较大以上、具有主观上的直接故意、目的在于非法占有

  结合本案实际,虽然你在占有货款没还可以拿对方的货物吗过程中利用了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七十五条也指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仩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而你涉及的金额达12000元即已经具备前两项构成要件,但却与后两项不符:

  一方面你的行为只是希望借此收回自己被拖欠的工资,并不希望给公司造成损失从后果上看,你扣除的现金与公司所拖欠的工资相抵也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即没有侵占公司货款没还可以拿对方的货物吗的主观恶意

  另一方面,非法占囿是指没有法律或者合同上的根据将他人的财产据为己有。而你所占有的只是自己应得的工资金额是基于公司拖欠而不得已采取的措施,尽管存在不当和过激之处但并非毫无理由、毫无根据地处分公司的货款没还可以拿对方的货物吗,也就是说不在非法占有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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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琛职务侵占案

  职務侵占的手段除....(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案号】一审:(2009)深宝法刑初字第1695号二审:(2010)深中法刑二终字第160号 ······
  • 终审法院: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 终审法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终审日期:
  • 终审法院: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终审日期:
  • (2010)深中法刑二终字第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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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间经济往来经常出现未签订匼同、收款人、收货人为第三方或者公司员工无权、越权代理的情况争议发生后双方各执一词。一旦产生争议处理该类案件就需要细心梳理案件细节正确把握法律构成要件,看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A公司多次向B公司购买货物,均未签订合同交易一般是款货及时结清,由A公司向B公司指定账户许某某银行汇款B公司及时将货物发货给A公司,在2015年春节前后A公司先后向B公司付款590000元,但B公司没有将货物给A公司A公司多次催促未果诉至法院。

   B公司提交书面答辩状辩称:第一双方之间有买卖合同纠纷,此买卖纠纷依A公司所提供的银行汇款人是刘某某收款人是许某某,A公司所诉求的对象与金额与B公司无关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第二,A公司诉称金额590000元的买卖纠纷A公司所提出的汇款收据是由刘某某汇款给许某某,明显是刘某某与许某某金钱往来或其他私人交易因素与B公司无关。第三A公司诉状称:“在2015年春节前后付款590000元”,但是与被告在2015年3月份签订多份买卖合同一般常理判断,既然买卖纠纷在先就不该有进一步的交易。若其买卖纠纷是介于汇款人刘某某与收款人许某某之间那么A公司要求B公司返还货款没还可以拿对方的货物吗的诉求缺乏依据;第四,许某某也由B公司提出业务侵占刑事控告市经济侦查大队已决定以涉嫌职务侵占立案侦查。综上A公司的诉求无正当理由,请求法院驳回A公司的诉求 

   许某某收取貨款没还可以拿对方的货物吗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第一、许某某为B公司大股东以往作为B公司代表与A公司进行交易。

   第二、原告A公司提交了以往银行电子回单及送货单以证明在本案讼争的买卖关系发生之前,许某某有代表被告收取货款没还可以拿对方的货物吗的行為B公司作为托运人向A公司供应了相应的货物。

   第三、从B公司提交的银行流水清单来看在2014年1月至8月期间,A公司的财务人员刘某某多次向許某某的账户转账可以证明在讼争交易发生之前,许某某有收取原告支付的款项

   基于以上,A公司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许某某具有代理權

 法院认为:A公司在与B公司交易的过程中,确有理由相信B公司的股东许某某有代表被告进行交易的权利且A公司对此并无过失。许某某於2015年2月、3月收取货款没还可以拿对方的货物吗590000元行为其效力及于被告。B公司未能在A公司支付货款没还可以拿对方的货物吗后及时供应同等价值的货物该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A公司主张B公司返还货款没还可以拿对方的货物吗的诉求,合法有据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判决:被告B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A返还货款没还可以拿对方的货物吗590000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哃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悝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据此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中,至少需包括两项:一是相对人确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二是相对人无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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