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电子警察记录的交通违法流程:
1、持车主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有效证件到芙蓉、天心、岳麓、开福、雨花大队处罚窗口、各车管分所或交警支队二楼處罚中心处理
3、民警依法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处罚依据
4、作出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5、当事人歭处罚决定书在十五日之内到银行缴纳罚款,缴纳罚款后消除违法记录,逾期不缴纳罚款每日按罚款额加处3%滞纳金
6、罚款通过银荇进入非税收入账户,非税收入管理局每月统一上缴国库
携带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使证。
三、电子警察记录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接受处理地点:
1、城区各交警大队处罚窗口 芙蓉大队:人民路59号
2、天心大队:芙蓉南路南湖路口61号
3、开福大队:蔡锷北路324号
4、雨花大队:井奎路223号
5、岳麓大队:枫林路途径汽车西站2公里右侧麓虹路
6.长沙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各分所
(1)、城西分所:枫林三路466号
(2)、城北分所:芙蓉北路三叉矶大桥南侧
7、中南综合分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南汽车世界汽贸大道G25栋
8、 城南分所:原井湾子检测站中意一路54号
9. 长沙市交警支队处罚中心
四、特别提醒:打印处罚决定书后,务必在十五天内到长沙市商业银行繳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超过三个月仍未缴纳的,驾驶证将自动记满十二分
温馨提示:如果您对自己的违章记录有疑问或者處理违章罚款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咨询小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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