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年7月20号未通过中介直接与房主签的租房合同合同上并未完整注明每月提前一个缴纳房租。只是写到:定为3个月付清一次,即2012年7月20日至2012年10月19日前付清下次房租定...
峩是2012年7月20号未通过中介直接与房主签的租房合同,合同上并未完整注明每月提前一个缴纳房租。只是写到:定为3个月付清一次即2012年7月20ㄖ至2012年10月19日前付清。下次房租定于提前一个月提前一个月付(最迟2012年10月1日前支付清)现在10月1日该付的房租我已经付清,想知道这下次该繳纳房租的日子是什么时候还有这样算不算是约定提前一个月缴纳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