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祥福镇东方村的一名村民,我们这里快要拆迁了,我老婆是城市户口没有转到我这边,我的儿子到是上在我这边的户口,洳果真的入住小区了,对她有没有赔偿?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祥福镇东方村目前正在实施土地整理项目该项目按“村民自愿”的原则由村民自愿选择入住新型社区。按照青白江区土地整理项目政策的规定:選择自愿入住新型社区的村民对其原居住的房屋按《成都市青白江区征地补偿办法》(青府发〔2003〕63号)给予拆迁补偿,还耕后的宅基地使用权归村民所有您妻子是城市户口,政策没有对其进行赔偿的规定如果其户口所在地证明其未享受过安置房、福利房和廉租房政策嘚,可随您户享受“半边户”政策享受祥福镇东方新型社区的安置房,并从其到祥福镇城建办登记之日起次月至抽到安置房后3个月内领取过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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