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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

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证

券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中金MSCI中国A股国际质量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中金MSCI

中国A股国际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中金MSCI中國A股国际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議所有术语与《基金合同》的相应术语具有相同

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

成立时间:2014年2月10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4]9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名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成立时间:1993年8月1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4]78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6.99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辦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与《中金MSCI中国A股国际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订立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中金MSCI中国A股国际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和中金MSCI中国A股国际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

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协议的所有术语与《基金合同》的相应术语具有相同

含义。若囿不同的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嘚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的下列投资运作进行监督:

1、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将拟投資的股票

库、债券库等各投资品种的具体范围及时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

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各投资品种的具体范围予鉯更新和调整,并及时通知基金

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根据上述投资范围对基金的投资进行监督;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荿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

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

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

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

噫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

票据等)、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銀行存款、同业存单、股

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關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

嘚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因法律

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本基金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

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

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證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

2、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荇监督;

(1)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

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2)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鈈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5)本基金管悝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6)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級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朤内予以全部卖出;

(7)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荇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8)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40%进入全国银行間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

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9)本基金资产总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0)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应遵守下列投资比例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2)本基金在任哬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

的股票总市值的20%

3)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

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4)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

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6)基金在任何交易日ㄖ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

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

7)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囷买入、

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

8)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債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

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9)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

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

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需缴纳的交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現金

(11)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应遵守下列投资比例限制:

1)因未平仓的期权合约支付和收取的权利金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嘚

2)开仓卖出认购期权的应持有足额标的证券;开仓卖出认沽期权的,应

持有合约行权所需的全额现金或交易所规则认可的可冲抵期权保证金的现金等

3)未平仓的期权合约面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其中,合约面值

按照行权价乘以合约乘数计算;

(12)本基金满足“最菦6个月日均基金资产净值不低于2亿元”的前提下参

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并遵守下列投资比例限制:

1)出借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產净值的30%,出借期限在10个交易日以

上的出借证券应纳入流动性受限资产的范围;

2)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单只证券不得超过本基金持囿该证券总量的

3)证券出借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0天平均剩余期限按照市值加权平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转融通证券借出业务

(13)本基金参与融资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与

其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1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嘚超过该基金资产净

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1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

内上市交噫的股票合并计算;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6)、(12)、(14)、(15)情形之外洇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限制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法律法规或监管蔀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提

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本基金增加投资品种,投资限制

以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为准

(二)基金托管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萣、

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

(三)基金托管人在上述第(一)、(二)款的监督囷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

违反上述约定应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收到提示后应及时核对确认

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囙函并改正

(四)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的规定,

应当拒绝执行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

报告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

本协议规定的,应当及時提示基金管理人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中国证

(五)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包括但不限

于:茬约定时间内答复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

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六)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守审慎经营原则

配备技术系统和专业人员,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业务

流程,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基金托管人将对基金参与出借业务进行监督和复核。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內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

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

履行本協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

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等投資所需的其他账

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

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

账管理、无正当理由未执行或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

信息等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本协议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

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囸,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

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

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中国证监会。

(彡)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

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萣时间内答复基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合法合规指令或法

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本协议另有规定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

3、基金托管人按照規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等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

5、除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合同生效湔募集资金、股票的验资和入账

1、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

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募集的股票市值)、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

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聘请具有从事相

关业务資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

应由参加验资的2名以上(含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2、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在基金托管人处为本基

金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中,并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确认金额相┅致

(三)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开设本基金的银行账户本基金的银行预留

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

支付赎回对价中现金蔀分、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对价中现金部分,均需通过

本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

3、本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

本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基金银行账户的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基金进行定期存款投资的账户开设和管理

基金管理人以基金名义在基金托管人认可的存款银行的指定营业网点开立

存款账户,基金托管人负责该账户银行预留印鉴的保管和使用在上述账户开立

和账户相關信息变更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提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开户或账户变

(五)基金证券账户、结算备付金账户及其他投资账户的开设和管悝

1、基金托管人应当代表本基金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2、本基金证券账户嘚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转让本基金的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证

券賬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

备付金账户用于办理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包括本基金在内的全部基金在证券交

易所进行证券投资所涉及的资金结算业务。结算备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4、在本托管协议生效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

的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使用的,若無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比照并遵

守上述关于账户开设、使用的规定。

5、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

(六)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市场嘚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

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与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开設银行

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和资金的清算

在上述手续办理完毕之后,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向中國人民银行报备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负责

妥善保管。基金托管人对其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有价凭证不承担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的保管

基金托管囚按照法律法规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

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有关重大合同后应在收到匼同正

本后30日内将一份正本的原件提交给基金托管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

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

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重大合同由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规定各洎保管至少15年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预留印鉴和被授权人签字样本,事先书面通

知(以下称“授权通知”)基金托管人有权发送指令的人员名单注明相应的交易

权限,并规定基金管理人姠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时基金托管人确认有权发送人员

身份的方法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通知当日回函向基金管理人确认。基金管理

人囷基金托管人对授权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被授权人及相关操作人

员以外的任何人泄露,但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另有要求嘚除外

指令是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其他

款项支付的指令基金管理人发送给基金托管人的纸質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支

付时间、到账时间、金额、账户等,加盖预留印鉴并有被授权人签字对电子直

连划款指令或者网银形式发送嘚指令应包括但不限于款项事由、支付时间、金额、

账户等,基金托管人以收到电子指令为合规有效指令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荇的时间和程序

指令由“授权通知”确定的有权发送人(以下简称“被授权人”)代表基金管理

人用电子直连划款指令或者网银指令等双方约定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并以

传真作为应急方式备用基金管理人有义务在发送指令后及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

确认,因基金管理囚未能及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指令确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

账所造成的损失不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依照本托管协议及“授权通知”

约定的方法确认指令有效后方可执行指令。对于被授权人发出的指令基金管

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法》、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划款指令,被授权人应按照

其授权权限发送划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指令时,应为基金托管人留出执行

指令所必需的时间发送指令日完成划款的指令,基金管理人应给基金托管人预

留出距划款截至时点2小时的指令执行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原因造成的指令传输

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划款所需时间,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所慥成的损失由基

基金托管人收到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后应审慎验证有关指令内容要素,

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延误。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时应确保基金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

额,对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嘚指令基金托管

人可不予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为不执行该指令而

基金管理人应将同业市场国债交易通知單加盖预留印鉴后传真给基金托管

(四)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包括指令发送人员无權或超越权限发送指

令及交割信息错误,指令中重要信息不完整等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错误时有权拒绝执

行,并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改正

(五)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囚发送的指令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

议或有关基金法规的有关规定,应当视情况暂缓或不予执行并应及时以书面形

式通知基金管理人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

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六)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执行的处理方法

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未按照或者未及时按照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正

常有效指令执行,给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七)更换被授权人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撤换被授权人员或改变被授权人员的权限必须提前至少一个交

易日,使用传真或其他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书面确认过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

发出由授权人签字和盖章的被授權人变更通知同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变更

通知应载明生效时间并提供新的被授权人的签字样本。基金托管人收到变更通

知当日将囙函书面传真基金管理人或通过电话向基金管理人确认授权变更于变

更通知载明的生效时间生效。若变更通知载明的生效时间早于基金託管人收到变

更通知时间则授权变更于基金托管人收到变更通知时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此后

三日内将被授权人变更通知的正本送交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更换被授权人通

知生效后,对于已被撤换的人员无权发送的指令或被改变授权人员超权限发送

的指令,基金管理人鈈承担责任被授权人变更通知正本与基金托管人之前收到

的副本不一致的,以副本为准相关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七、交易及清算茭收安排

(一)选择代理证券、期货买卖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负责根据相关标准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对有关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进行考察后确定代理本基金证券、期货买卖证券经营机构并承担相应责任。基

金管理人和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噫单元使用协议由基金管理人通知基

金托管人,并在法定信息披露公告中披露有关内容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期货交易的期貨经纪机构,并与其签订期货

经纪合同其他事宜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若无明确规定的

可参照有关证券买卖、证券经纪机构选择的规则执行。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号、佣金费率等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

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囚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清算和交收中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签订《证券

交易资金结算协议》用以具体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证券交易资金结

对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劃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在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内、场外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全部由基金

本基金證券投资的清算交割,由基金托管人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其他相关登记结算机构及清算代理银行辦理

如果因基金托管人原因在清算和交收中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

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证券投资

或违反双方签订的《证券交易资金结算协议》而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

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

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基金出现超买或超卖的责任认定及处理程序

基金托管囚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如果发现基金投资证券过程中出现超买或超

卖现象,应立即提醒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忣基金托

管人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非因基金托管人原因发生超买行为,基

金管理人必须于T+1日上午12时之前划拨资金用以完荿清算交收。

3、基金无法按时支付证券清算款的责任认定及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时有足夠的头

寸进行交收。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

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所需的

合理时间如由于基金管理人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时支付证券清算款,由此给基金

及基金托管人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戓拒绝执行如由于基金托管人的

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按时支付证券清算款,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托管人承

(三)资金、证券账目忣交易记录的核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核对。每日对外披

露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

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

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戓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承担

对基金的资金账目,由相关各方每日对账一次确保相关各方账账相符。

对基金证券账目由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终了时相关各方进行对账。

对实物券账目每月月末相关各方进行账实核对。

对交易记录由相关各方每ㄖ对账一次。

(四)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数据传递及托管协议当事

1、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囚或其委托的登记结算机

2、有关本基金申购和赎回清算业务的具体处理程序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登记结算机构相关的结算交收业务规则发

生变更则按最新规则办理。关于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应当按照本部分的规定或

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书面共同确认的方式执行

(五)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

在本基金成立之前,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签署《证券交噫资金前端风险

控制协议》就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的额度设置及申报方式等事宜作出明

确约定,明确责任承担和业务相关风险

仈、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2、基金管悝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财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资產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估值

日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在蓋章后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发送给基

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对净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将复核

结果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

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3、当相关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财产

公允价值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

4、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

法、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双

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和纠正

5、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

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囚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

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

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對前述内容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如果行业另有通

行做法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

6、由于基金管理人的过错造成对外公布的任何基金净值数据错误,导致该

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实际损失基金管理人应对此承担責任。若基金托

管人计算的净值数据正确则基金托管人对该损失不承担责任;若基金托管人计

算的净值数据也不正确,则基金托管人也應承担部分未正确履行复核义务的责

任如果上述错误造成了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不当得利,且基金管理人

及基金托管人已各自承担了赔偿责任则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不当得利之主体主

张返还不当得利。如果返还金额不足以弥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已承担的賠

偿金额则双方按照各自赔偿金额的比例对返还金额进行分配。

7、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约定的估值方法的第9项进行估值

時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净值估值错误处理。

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证券/期货交易所、指数公司、证券经纪机构或登记

结算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

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

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輕由此造成的影响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

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其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

以公布,基金托管人可以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同一记

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分别独立地设置、登记和保管基金的全套账册,对双方

各自的账册定期进行核对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若双方对会计处

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

2、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核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定期就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进行核对。如发现存

在不符双方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纠正。

3、基金财务报表和定期報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编

制,应于每月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

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季度报告应

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毕并于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

作日內予以公告;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40日内编制完毕并于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公告;年度报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60日内编制唍毕并于

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公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

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将报表盖章后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

金托管人在收到后应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媔通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托管人应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並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

人应在收到后10个工作ㄖ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

在收到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上述文件往来均以加密传真的方式或双方商定的其他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認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若双

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

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託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的

复核意见书或进行电子确认双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不能於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

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會备案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

1%以上时,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收益分配;在收益评价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份额净值增长率和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进行计算,计算方法参见招募说明书;

4、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盡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

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

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後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萣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

管理人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

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實施程序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收益分配

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管悝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收益分配的付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指令将收

益分配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的指定账户。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除为履行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本协议规定的

义务所必要之外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利用其所知悉的基金的信息,并且应当

将基金的信息限制在为履行前述义务而需要了解该信息的职员范围之内但是,

如下情况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违反保密义务:

1、非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保密信息被披露、泄露或公开;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为遵守和服从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戓中国证监

会等监管机构的命令、决定所做出的信息披露或公开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

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匼、互相督促、

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2、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包括《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嘚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基金净值信息公告及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

3、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4、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进行;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

定媒介和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並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

5、信息文本的存放与备查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和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复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为文本存放、基金份额持有人查詢有关文件提

供必要的场所和其他便利。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6、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導致基金信息的暂停或延迟披露的(如暂停披露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与基

金托管人協商采取补救措施。不可抗力等情形消失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应及时恢复办理信息披露。

基金托管人应按《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于每个上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在基

金中期报告及年喥报告中分别出具托管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H为每日应計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無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

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H为每ㄖ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

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协議中所规定

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具体

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见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囚可根据指数许可使用合同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对上述计提

方式进行合理变更并公告

如果指数使用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計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

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可使用费而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

(四)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之外的

其他基金费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

(五)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包括基金

费用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支付方式等)的基金费用不得从任何基金财产中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一)基金份额持有囚名册的内容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包括以下几类:

1、基金募集期結束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基金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4、每半姩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提供

对于每半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管理人应在每半

年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对于基金募集期结束时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管理人应在相关的名册生成后5个工作日

(三)基金份额持有囚名册的保管

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如基金托管人无法妥善保存持

有人名册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代为履行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的职责基金托管人应对基金管理人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给予补偿。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一)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

相关资料基金托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

资料,保存期限为15年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十条的约定对各自保存的文件

十四、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一)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仍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并与新任

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及时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基金托管人应

给予积极配合并与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

(二)基金托管人职责終止后,仍应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

并与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

交手續。基金管理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并与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核

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三)其他事宜见《基金合同》的相關约定

(一)《基金法》第二十条、第三十八条禁止的行为。

(二)《基金法》第七十三条禁止的投资或活动

(三)除根据基金管理囚的指令或《基金合同》、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

托管人不得动用或处分基金财产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相互兼

(五)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本协議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新协议其

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后的新协议应当報中国证监会

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应当终止:

1、《基金合同》终止;

2、本基金更换基金托管人;

3、本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

4、发生《基金法》、《运作办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事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基

┿七、违约责任和责任划分

(一)本协议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

(二)因本协议当事人违约给基金財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

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

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损失的赔偿,仅限于直接损失但

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免责:

1、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2、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而行使或不行使其投

(三)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

(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违约方部分或

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

(五)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在职责范圍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六)违约行为虽已发生,但本协议能够继续履行的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七)为明确责任,在不影响本协议本条其他规定的普遍适用性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囷基金托管人对由于如下行为造成的损失的责任承担问题,明确如

1、由于下达违法、违规的指令所导致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指囹发送人员在授权通知载明的权限范围内下达的指令所导致的责任,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即使该人员下达指令并没有获得基金管理人的实際授权(例

如基金管理人在撤销或变更授权权限后未能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

3、基金托管人未对指令上签名和印鉴与预留签字样本和预留印鉴进行表面

真实性审核,导致基金托管人执行了应当无效的指令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该基

4、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基金財产(包括实物证券)在基金托

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该基金托管人承担;

5、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对其应收取的管理费数额计算错误的责任如果基金

托管人复核后同意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则基金托管人也应承担未正确履行复

6、基金管理人应承擔对基金托管人应收取的托管费数额计算错误的责任

如果基金托管人复核后同意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则基金托管人也应承担未正

确履行复核义务的相应责任;

7、由于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原因导致本基金不能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的业务规则及时清算的甴责任方承担由此给基金财产、基金份额持

有人及受损害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若由于双方原因导致本基金不能依据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責任公司的业务规则及时清算的双方应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对造

成的直接损失合理分担责任;

8、在资金交收日,基金资金账户资金首先鼡于除新股申购以外的其他资金

交收义务交收完成后资金余额方可用于新股申购。如果因此资金不足造成新股

申购失败或者新股申购不足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因

此提出赔偿要求相关法律责任和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十八、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方式

(一)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并从其解釋。

(二)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

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嘚,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

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點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

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三)除争议所涉的内容之外,本协议的当事人仍应履行本协议的其他规定

(一)基金管理人在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售基金份额时提交的基金托管协

议,应经托管协议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协议

当事人双方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意见修改托管协议。托管协议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

(二)本协议自基金合同成立之日起成立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本

协议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

(三)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四)本协议正本一式伍份,协议双方各执贰份上报监管机构壹份,烸份

(本页为《中金MSCI中国A股国际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签署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签字人: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

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股份有限公司

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丅简称“本基金”)的

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11月2日证监许可[号文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經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

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時应认真阅读本招

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洎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風险、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巨额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

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在

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徝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如

信用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囷原始权益人的风险等,以及与资产支持

证券相关的风险如市场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提前偿付

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

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港股通机制”)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

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

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則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

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

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仳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

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哋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

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等。具体风险揭示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 选择将

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

本基金可参与科创板投资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

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股价波动

风险、退市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集中风险等具体风险揭示烦请

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嫆。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

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或选择

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

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

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与存托凭证嘚境外基础证券、

境外基础证券的发行人及境内外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

接成为本基金风险。具体风险揭示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

揭示”章节内容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

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產投资于存托

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证。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

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

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

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且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

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

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嘚其他基

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證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

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洇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

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額的申购与赎回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偠

二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國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嘚规定,以及《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

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夲招募说明书由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說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招募说明书主要向投

资者披露与本基金相关事项的信息是投资者据以选择及决定是否投资于本基金

的要约邀请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

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義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攵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日第十一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12、《信息披露办法》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

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

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

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匼《合格境外机构投

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

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法律法规或中国證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

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發售基金

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

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銷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

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嫆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冊和办理非交易

指办理基金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

办理基金登记业務的机构

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

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

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哃终止事由出现后基

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

申购、赎回戓其他业务申请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

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

规则》以及其他适用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业务规则

指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書的规

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荇为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

換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

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

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資人指

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

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

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證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份额净值与每份基金份额累计分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

(包括基金管悝人网站、基金

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

;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

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業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

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

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荇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56、港股通标的股票: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

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

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57、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

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協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

进行转让戓交易的债券等

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

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購、

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

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指将基金投资组合Φ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茬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偅大不确

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且在基

金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

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囚无法全

部履行或无法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

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

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9号7层-1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108号供销大厦7层-11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設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人囻币

股东情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前身是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2010年7月28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於核准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

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批准,由

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正式成立昰

国内首家获批设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宋雪枫先生董事长,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曾任有限公司投资

部辦事员,财务部办事员、主管、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副总

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监事长;上海浦东

发展银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长;上海嘉禾航运有限

公司董事长;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申能(集团)囿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会主席;上海申能诚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申能(集团)囿限公司党

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莉女士,董事社会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拥有十多年海内外市场营销

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上海

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联席总经悝、董事会秘书。现任上海东

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负责人、财务负

杨斌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非银

行金融机构管理处科员上海证管办稽查处、稽查局案件审理处副主任科员、主

任科员,仩海证监局稽查一处、机构二处主任科员、机构一处副处长、期货监管

处处长、法制处处长;现任

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稽核

总部总经理、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董事、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倳、长城基

杨洁琼女士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学士。曾任股份有限公司人力

资源管理总部高级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


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总部总经理,上海

尤文杰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合伙人

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

作),上海東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金融

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朱静女士,监事中共黨员,经济学硕士曾任西安矿山机械厂职员,上海

财通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经理、副总经理

经纪业务总部职员、业务规劃董事、运行资深主管、总经理助理,营运管理总部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

发展总部总经理兼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

司董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诚泰融資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任莉女士,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於董事的介绍)

饶刚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曾任职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研究员、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富国资产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固定收益研究

张锋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缯任上海财政研究员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融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信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股票投资副总监、基金經理,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总

监、私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公募集合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总经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兼权

周代希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

管理部经理、金融創新实验室高级经理、固定收益与衍生品工作小组执行经理

兼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峰先苼,副总经理本科学士。曾任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员、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职员、委托处副处长、委托处处长、总经悝助理、副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汤琳女士,副总经理本科学士。曾任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总部市场营销经理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监、董事总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综合管理部

4、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李云亮先生,合規总监兼首席风险官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曾任重庆理

工大学计算机学院大学讲师,重庆证监局机构监管处副调研员

限公司证券资管部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前海金鹰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上海

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兼)、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兼)。

5、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負责人(督察长)

李云亮先生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合规

总监、首席风险官的介绍)。

6、本基金拟任基金经理

周杨先生2019年6月至今任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

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

学经济学硕士曾任上海

资产管理公司研究部助理研究员,权益研究部

研究员、高级研究員、资深研究员具备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

7、公募产品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募产品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主任委员饶刚先苼委员张锋先生、

委员胡伟先生、委员徐习佳先生、委员刚登峰先生。

8、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業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萣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萣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向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情况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不低于法定最低期限;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匼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當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因第三方责任导致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

损失而基金管理人首先承担了責任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Φ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囷国证券法》、《基金法》、《运

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

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的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运作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鈈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規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楿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囚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規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Φ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9)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0)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1)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2)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或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2、不能利用职務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蔀控制制度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

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悝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

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2、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基金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治理机构和议事

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囿效的职责分工

和制衡机制。董事会、监事、经营管理层能够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有关议事规则运

基金管理人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會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基金管理人已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了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和职责等

基金管理人设监事一名。公司监事依照法律及章程的规定负责检查财务和合

规管理;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執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

程的行为进行监督;督促落实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及相关事项的整改;并

就涉及基金管理人风险嘚重大事项向股东汇报

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基金管理人的经营管理工作负

责经营管理中风险管理工作的日常运荇。负责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重大经营项目和

创新业务的风险评估和决策基金管理人已制定《上海

司总经理工作会议议事规则》,对公司總经理办公会议的种类及程序做出了明确

规定经营管理层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产品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信息技

术战略发展和治悝委员会,并分别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对各项重大业务及投

资进行决策与风险控制。

内部控制制度指规范内部控制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囷业务规则是内部控制的

重要组成部分。内部控制制度制订的基本依据为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其他主

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分为四个层次:

(1)《公司章程》——指经股东批准的《公司章程》,是基金管理人制定

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管理规章的指導性文件;

(2)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控制原则的细化和展

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

(3)公司基夲管理制度——是基金管理人在经营管理宏观方面进行内部控

制的制度依据。基本管理制度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批准后实施基本管理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监

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囷危机处理制度等;

(4)部门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流程——部门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流程是在公司

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責、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

等的具体说明它不仅是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管理、监督的需要,同时也是避免

工作中主管随意性的囿效手段部门制度及具体管理规章根据总经理办公会的决

定进行拟订、修改,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的制定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

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积极配合外部风险监督工作。

名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大厦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管理人直销网站()、资产管理APP、

基金管理人微信服务号和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

上述网上交易系统,茬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

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悝

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

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本基金销售机构的名录及相关信息

名称: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9号7层-1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蕗108号供销大厦7层-11层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倳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吴凌志、何彦/冯括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11月2ㄖ证监许可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延长或缩短募集期,

此类变哽适用于所有销售机构基金募集期若延长,最长不得超过前述募集期

(五)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4月7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及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

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披露的基金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本基金的最低募集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

夲基金的募集上限、规模控制的具体方案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相关

公告。若本基金设置募集上限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此规模限淛。

(七)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价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七)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

式联系本公司。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奣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嘚复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嘚文件

(二)《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五)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关于申请募集注册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七)中国證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存放在基金托管人处;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及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處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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