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路—东城东路—翠峰路—新源路—G107—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东宝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道路)每忝7:00-9:00、16:00-20:00禁止货车通行
二、禁止非本市籍微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环城路(东、南、西段)—莞穗路—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龍路—环城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道路及G107)每天7:00-20:00禁止非本市籍微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三、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环城路(东、南、西段)—莞穗路—万高路—沿江路—东城中路—莞龙路—环城路连接范围以内区域(不含除万高路以外的上述道路及G107)和東莞大道每天7:00-20:00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四、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环城南路(莞长立交)—环城东路(崇焕中路),八一路(同沙立交)—松山湖大道(石大路)路段每天7:00-20:00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广东东莞市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机动车、非机动车限制、禁止通行区域或者道路作出规定應当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告,必要时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八条 驾驶车辆驶入、驶出道路或者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駛的车辆或者行人优先通行
未设置导向标志、标线的交叉路口,左转弯的机动车应当提前驶入最左侧的车道转弯右转弯的机动车应当提前驶入最右侧的车道转弯。
驾驶车辆不得在超越前方车辆后突然减速、转弯
行车遇前方有障碍时,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可以借用相邻的機动车道通行
东莞市区从2019年1月1
限行车辆 非本市籍微型及以上载货汽车 限行时间 每天7:00-20:00 限行区域 环城路(东、南、西段)—莞穗路—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所围成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及G107)。
该交通管制中提到对非粤S牌车辆进行限制这也意味着东莞首次对外地车輛限行。
2019年1月1日东莞市公安局决定在中心城区及部分主干道路对货车进行交通管制。该规定从1月1日起开始实施设置3个月的执法缓冲期,这仨月内以警告为主从4月1日起正式处罚!违反规定者将受到记3分罚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