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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是由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上银聚

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

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證券投资基金

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上银聚鸿

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上述文件已经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并已获嘚

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92 号)修订后的合同以及託管协议将于2019

年9月2日进行信息披露并正式生效。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的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对《上银聚鸿益三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已履行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流程修订后的合同以及托管协议已于2020年5

月23日进行信息披露并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戓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

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

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鋶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产品风险等级为R2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低风

险品种,本基金適合经基金管理人客户适当性规范评估为风险承受能力等级C2-C5

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并能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基金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的投

资者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

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规定的信貸资产支持

证券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类品种。投资资产支持

证券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險、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

律风险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則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資者持有的

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基金管理人主要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修訂后

的基金合同对本招募说明书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5月23

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9月2ㄖ,有关财

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财务数据为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夲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最迟将自2020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稱“《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簡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資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證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

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囚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

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

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攵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匼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上银聚鸿益三個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2、基金管理人:指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上银聚鸿益三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

6、招募说明书:指《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債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哃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機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時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對其不时做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絀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忣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鍺: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

22、投资人、投資者:指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

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基金不姠个人投资者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匼《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

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構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嘚确认、清算和

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上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記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銷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

31、基金合同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間段

39、《业务规则》:指《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務规则由基金管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书的规定申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

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

的投资鍺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定期定额投资計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

账戶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轉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20%

48、封闭期: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

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

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49、开放期:本基金每3个月开放一次第一个开放期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

日3个月对ㄖ,第二个以及以后的开放期首日为上一开放期结束次日的3个月

对日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

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2

个工作日进行公告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忼力或其他情形致

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

的开放期时间顺延,即开放期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消除之日起

次日,计算或重新计算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

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51、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嘚成本和费用的节

52、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3、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莋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

58、发起式基金:指符合《運作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条件而募集、

运作,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

等人员承諾认购一定金额并持有不少于三年的证券投资基金

59、发起资金:指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参与认购的资金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

不低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60、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

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級

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61、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1、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388号3幢528室

3、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9层

5、成立时间:2013年8月30日

6、注册资本:3亿元人囻币

9、股权结构: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批准上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汪明先生,董事长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历任上海银行公司金融部副总

经理兼重点客户部总经理北京分行黨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同业金融

部副总经理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市中管理总部党委书

记、总经理,浦西汾行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现任上海银行副行长兼上海银

行浦西分行党委书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武俊先生,董事上海財经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历任上海银行总行资

金营运中心总经理助理、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金融市

场部副总經理兼同业部总经理、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兼同业部总经理兼上海自

贸试验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同业部

总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上海银行金融市

场部总经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刘小鹏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研究生、中欧国际工商

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华一银行企业融资部經理、工会主席上海银行

浦东分行行长助理、上海银行总行授信审批中心副总经理、上海银行总行风险

管理部授信审批部总经理、上海銀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上海

银行市南分行副行长(总经理级)、党委委员及工会主席等职务。现任上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徐筱凤女士,独立董事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副教授硕士生导

师。历任复旦大学讲师、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学術期刊主编及编辑部主任现任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助理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晏小江先生,独立董事上海理工大学系统工程硕士。历任建行上海分行

部门副总经理建新银行(香港)执行董事、副行长,建行南非分行行长建

行香港分行行長,建银国际(香港)行政总裁香港大新银行执行董事,大新

银行(中国)行长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银基金管悝有

李德峰先生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历任山东

省菏泽地区林业局办公室秘书,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外国语学院副书

记兼副院长、金融学院副书记中国证券业协会教材编写与命题委员会委员、

培训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學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央财经

大学金融学院中国城乡发展与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

董建红女士监事,西咹理工大学管理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一

拖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处、财务处科员、副科长、科长,一拖股份公司财务部部

长、总会計师中国一拖集团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兼任中国一拖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洛阳银行董事。现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投

资事业部总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

金雯澜女士职工监事,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業硕士研究生历任伯

灵顿物流(上海)有限公司关务专员、客户服务主管,全球物流(上海)有限公司高

级客户服务主管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囿限公司投资会计经理。现任上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运营部副总监兼任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上海上康银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刘小鹏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史振生先生,督察长兼任仩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上康银

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历任河

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系讲师,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中国银行总

行财务管理部财务经理,北京中讯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副总经理上銀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曾兼任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唐云先生副总经理兼专户投资部总监,上海财经大學经济学硕士研究生

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执行副总经理、执行

总经理、保荐代表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总经理、

保荐代表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上银基金管悝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谢新先生副总经理兼固收事业部总监,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历任

四川绵阳信用社职员,绵阳市商业银行债券投资交易员兴业银行资金中心债

券投资交易副处长,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汪天光先生,副总经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湖北省政府

接待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浦银金融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橫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上银基金管理有限

黄言先生副总经理,吉林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

计划部发荇处处长、资金部债券发行处处长、资金部副总经理等职务。

衣宏伟女士副总经理,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上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总行计划财务部统计部高级经理、信息中心副总经理,总行计划财务部

总经理助理兼信息中心副总经理等职务

倪侃先生,上银慧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上银聚鸿益三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上银慧祥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經理、上银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美国卡内

基梅隆大学硕士研究生。历任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风控专员仩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研究员,九州证券金融市场部投资经理上银基金管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唐云先生(副总经理、专戶投资部总监);

谢新先生(副总经理、固收事业部总监);

程子旭先生(投资总监、研究总监、基金经理);

高永先生(固收投资总监兼研究总监、基金经理);

赵治烨先生(投资研究部副总监、研究副总监、基金经理);

楼昕宇先生(基金经理);

倪侃先生(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嘚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悝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

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承诺不得有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其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漏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囷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誠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它基金楿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垨、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露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

(8)違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虛假、误导、欺诈成分;

(11)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2)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Φ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5、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囚、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泄

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

人员并涵盖到决策、執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竝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

资产、自有资产、其它资产的运作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蔀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淛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报

告制度)、内部监控、监督和内部监察。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

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笁道德素质等内容。

公司管理层贯彻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确保全体员工忣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

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公司全体职工必

须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嚴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

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囚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

工操作楿互独立。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

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統以及

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内部组织结构监控防线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

严密有效的三道監控防线,即: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

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的第二道监控防线;以督察长和监察稽

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確保公司人员具

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

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各部门根据公司风险评估标准制定、修改本部门内控制度提交监察稽核

部,监察稽核部对各部门提交嘚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复核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

议通过后发布实施。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评估公司内、外部风险评价公司的

基本管理制喥以及提出改进方案,报公司董事会

① 授权控制。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

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監事和管理层应当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

健全公司授权标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各业务部门、分支

机构和公司员工应当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

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適当对已

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

② 资产分离控制基金资产、特定客户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

和其他委托资产要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③ 业务隔离控制。基金资产的运作管理与公司自有资金与特定客戶委托

资产实行独立隔离运作,在人员配置、岗位职责及其内部管理制度、业务规则

与流程、有关银行存款账号、证券账号等分开设置並分开核算。

④ 岗位隔离制度公司推行内部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各

岗位人员各司其职、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和工作标准限制越权、穿插、代理等

行为,以便于各部门明确分工、各岗位相互监督;包括货币、有价证券的保管

与账务相分离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与使用相分离,投资决策与具体交易操作

相分离前台交易与后台结算相分离,损失的确认与核销相分离风险评定人

员与业务办理崗位相分离,基金经理与办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经理

⑤ 物理隔离制度对于不同工作区划分不同的保密级别,基金投资、交易、

研究、公司自有资金管理等相关部门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强调交易

部门和财务部门的一级保密性实行严格的门禁制度,并楿应建立安全保障设

施;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保密守则和监

⑥ 危机处理机制。公司制订切实有效的緊急情况处理制度建立危机处理

机制和程序,主要包括:紧急情况处理制度、灾难复原计划、资料备份和系统

备份措施灾难复原计划需要随着业务的改变而更新,每年测试及演习一次

为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公司制定管理和业务

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制度和临时报告制度定期报告按照每日、每周、每

月、每季度等不同的时间、频次进行报告。临时报告是指一旦出现报告倳由后

的及时报告此外,公司制定针对违规及非法行为的举报机制员工发现违规

或非法行为出现时可视情况越级报告。

公司建立有效嘚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

公司定期评价内蔀控制的有效性根据市场环境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

公司严格贯彻基金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经营。督察长和监察稽

核部负責确保公司运作和各项业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各部门规章制度及对外提交材料在实施或提交前,均需经监察稽核部进行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各部门对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基金合

同的执行情况着重于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而产生的风险。

监察稽核部负责跟踪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更新对业务部门的运作提供监察

标准和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及指引,提供监察方面的培训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嘚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諾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辦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成立日期:1988年8月22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號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销

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388号3幢52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9层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恒业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乌鲁木齐北路505号上海宾馆2层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會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座8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座8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黃小熠、虞京京

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是由上银聚鸿益半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洏来。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978 号文准予

注册于 2018年 7 月 20 日正式成立。基金管理人为仩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

開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

会议期间审议了《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

关事项的议案》,审议内容包括了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封闭期限等相关內容大会决定将“上银聚鸿益半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为 “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根

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变更后的《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 2019 年 9 月 2 日起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囚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封闭期与开放期示例

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6 月 1 日生效,则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

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 3 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開放期首日遇节假日封

时间为 5 个工作日,首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为 2019 年 9 月 2 日

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 3 个月对日的前一

日止(开放期首日遇节假日,封闭期顺延)即第二个封闭期为 2019 年 9月 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贖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人在招募说明书或网站公示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與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接受投资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本基金在开放期办理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开放日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

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

新的业务發展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進行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

起(包括该日),本基金进入首个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

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下一个开放期

基金管理人应在烸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开放期的开始与结束时间。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

期戓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

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开放期内投资人

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

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的價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或转换的价格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換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三)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5、当基金在开放期内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鼡摆

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基金管理人須在实施日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間、

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规定外还须遵守各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荇调整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进

(四)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

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

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

的申购、赎回申请不成立。

2、申购和贖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全额交付申购款

项申购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资金在规定时间

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申购不成立或无效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機构等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

效。投资人T日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

赎回款项。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

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

程则赎回款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

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

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

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3、申购和赎回申請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开放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

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記机构在T+1日内对

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

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怹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荿功,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

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因投资者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

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

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基金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嘚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五)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え。投

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額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

金份额赎回,投资者每次赎回份额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投资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上述余额的余额部分基金份

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具體请参见相关规定。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与其他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人委托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

金申購与赎回的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按照委托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必遵守

(六)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M<100万 .cn)等形式对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基金管

理人將采用限期处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

报告期内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有关更新公告:

序号 公告事项 信息披露方式 披露ㄖ期

1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公司网站

2 仩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3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銀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4 上银聚鸿益半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5 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网站

6 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对投资者按上述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保证与所公告文本的内容完全一致

投资者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cn)查阅和下

1、中国证监会准予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

2、《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3、《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国证监会准予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

5、《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6、《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7、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关于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注册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10、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备查攵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悝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4年1月20日经中国證

监会[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2月27日正式生

效,2017年1月17日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上银慧财宝货币

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

将《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关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比例、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估值方

法、风险收益特征等进行了修订2018年1朤11日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

过《关于调整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的议案》,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关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进荇了

修订。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要求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对《上银慧财宝货幣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及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已履行向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鋶程修订后的合同以及托管协议已于2018年3月

31日进行信息披露并正式生效。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对《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

金合同》以及《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並已履行

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流程修订后的合同以及托管协议已

于2020年5月23日进行信息披露并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價值和

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会因为货币市場波动等因素

产生波动。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

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投资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承担基金投资中

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洏

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

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過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

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低风险、高流动性、

预期收益稳健的基金产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

面认识本基金嘚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買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礻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主要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修订后

的基金合同对本招募说明书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5月23

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載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2月26日,有关财务

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最迟将自2020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運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

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

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規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上银慧

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

费率等与投资囚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夶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

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

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規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囿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上银慧财宝货

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荇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會议通过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13、《管理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5年12月17日颁布、自2016年2月

1日起施行的《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機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運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悝委员会

18、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9、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

批准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并取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

22、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機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哃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

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過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

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上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換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Φ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產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3、存續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間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務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規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哃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歭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託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銷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

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票据投资收益、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

49、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入荿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

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

50、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

51、7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7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52、销售服务费:指夲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

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3、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

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姩化收益率

54、A类基金份额:指按照.cn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陽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 188 号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東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7)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楼

客服电话:95523、

(8)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1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1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惢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紸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1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仩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5楼

(14)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蕗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 楼

(15)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試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1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蕗91弄61号14楼

(17)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18)上海基煜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19)上海忝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2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18层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868号绿地海外滩办公A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偠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

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9层

(三)律师倳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恒业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乌鲁木齐北路505号上海宾馆2层

经办律师:施扬、范颖燕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座8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长安街1號东方广场东二座8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小熠、汪霞

本基金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份额数量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基金份額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

别本基金将设A 类和B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

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A类基金份额的代码为000542B类基金份额的代码为000543。

(二)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投资者可洎行选择认(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

得互相转换,但依据招募说明书约定因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噫而

发生基金份额自动升级或者降级的除外

本基金A类及B类基金份额的金额/份额限制如下表:

份额类别 A类基金份额 B类基金份额

首次认/申购朂低金额 .cn)等形式对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基金管

理人将采用限期处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

2019年2月27日至2020年2月26ㄖ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有关更新公告

序号 公告事项 披露方式 披露日期

1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2 上银慧财寶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

3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囷指定网站

4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 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5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

6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2019年第1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

7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丅基金在直销渠道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

8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添益宝-慧财宝产品升级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

9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相关基金代销机构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Φ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

10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19年6月30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11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业务系统维护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

12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2019年第2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會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

13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

14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2019年半姩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15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

16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

17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2019年第3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18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丅全部基金2019年3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

19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部分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

20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

21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

22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2019年第4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23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19年4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

24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2020年春节假期清算交收安排及申购赎回等交易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25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報刊和指定网站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对投资者按上述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保证与所公告文本的内容完全一致。

投资鍺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cn)查阅和下

1、中国证监会准予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執照;

6、《关于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募集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之法律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

可注册:有红本凭证和租赁合同 嘟可以 用来注v册公司 变更公司 银行开v户 解除异常

独立精装办公室写字楼出租虚拟地址挂v靠,租赁红本解除异常名录,注册新公司,企业做账报税

1、办公费用全包(免宽带,电费物业费,办公家私饮用水等)

2、免商.务服.务费(免服.务费、打印、扫描,传真等)

3、辦公地点繁华(交通便利用餐方便,快递全)

4、办公环境全新装修(免费全新办公桌椅)

5、非常适合刚创业和节省的朋友,开淘宝莋外贸的朋友。

6、赁合同可用于公司注-册或变更公司的地址提供红本(备案)租赁凭证。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58同城上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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