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什么是总金额额需要分到11个单位该怎么分摊

一、如果是2019年年末未交增值税的金额正好是2020年1月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那么你们前期的增值税数据就是平的,需要根据不平的数据对冲就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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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销售出去的可以不开发票,做无票收入的 可以的 同一个客户的一块记收入就行了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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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900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攤企业所得税明细表第15行,其中总机构主体生产经营部门分摊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11*总机构主体生产经营部门分摊比例)请问总机构主体生产经营部门分摊比例 如何取数?或者是什么公式

根据规定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预缴按上上年度,7-12月份预缴按上年度)汾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将本期应纳所得税额的5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荇分摊,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向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以上公式中分支机构仅指需要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

根据国税发〔2008〕28号文,第二十三条 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產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计算公式为: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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