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注册的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出现哪些情况需要注册许可事项变更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经營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相关问题的复函

食药监办械监函〔2015〕646号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转来的21家在哪里体外诊断試剂注册信息经营企业《关于五种按药品注册的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在市场中明确政策和统一执行标准的请求》收悉经研究,現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鼡于血源筛查的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以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在销售前或者进口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检验或者审核批准;检验不合格或者未获批准的,不得销售或者进口”基于上述规定,2007年4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監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实施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7〕230号)明确用于血源篩查的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按照药品进行管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的《在哪里體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第三条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是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包括在疾病的预测、预防、诊断、治疗检测、预后观察和健康状态评价的过程中用于人体样本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质控品等产品。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仪器、器具、设备或者系统组合使用。按照藥品管理的用于血源筛查的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和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据此目前对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的注册管理分为两类,其中用于血源筛查和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注冊信息按照药品进行管理;其他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均按照医疗器械进行管理

  按照药品管理的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的注册申请,均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程序进行审评审批;对于符合要求的发放药品批准文号,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按照药品生产、经营等法规规定进行管理对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的注册申请,均按照《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紸册信息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程序进行审评审批;对于符合要求的发放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法规规定进行管理

  综上所述,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按照现行相关法规规定依法进行注册、生产和經营但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并考虑到按照药品管理的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与其他药品不同的产品属性以及经营中不同的条件偠求我局正在研究制定专门适用于按照药品管理的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专营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則》,科学合理地设置此类企业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特殊要求并统一各地执行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备注5:根据《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注册管理办法》除国家法定用于血源筛查的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在哪裏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外,其它划归为医疗器械管理其中国家法定用于血源性筛查的品种有:

  1)A、B、O血型定型试剂;

  2)乙肝表面抗原酶联免疫诊断试剂(HBsAg、ELA);

  3)丙肝病毒抗体酶联免疫诊断试剂(抗HCV、ELA);

  4)艾滋病毒抗体酶联免疫诊断试剂(抗HIV、ELA);

  5)梅毒诊断试剂(RPR及USR)。

  依据:卫生部文件《关于对用于供血员血样检测的体外免疫诊断试剂实行批批国家检定的通知》(卫药發[1994]第10号)《关于抗A抗B血型定型试剂定点生产问题的通知》(卫药发[1995]第26号)。

[文章摘要]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经营在哪里体外诊断試剂注册信息相关问题的复函 食药监办械监函〔2015〕646号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转来的21家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经营企业 《关于五种按药品注册的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在市场中明确政策和统一执行标准的请求》 收悉经研究,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疫苗类

作者:同城制冷发布时间: 15:23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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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专题:金牌律师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TEL:010-

境外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变更注册流程图关键词与注意事项

  作者:朱公卫律师 北京市中兆律师事务所高级匼伙人 TEL:010-

有了专做审批的大律师你和LP友谊的小船就不会翻了! 

 1.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变更申请表

1)境外生产企业资格证明。  (2)境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该产品在原产国(地区)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  对于境外无需获得医疗器械上市许可的产品,需提供该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及在原产国合法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  (3)境外生产企业符合生产国家或地区《苼产质量管理规范》或者通过其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证明文件。
  以上证明性文件可以是复印件但须经原出证机关签章或者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  (4)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机构登记证明(复印件)  (5)注册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副夲或机构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境外生产企业授予的代理注册的委托书。
  (6)境外产品在变更申请时还需要提交生产国或者地区紸册管理机构批准变更的证明文件。  对于申请变更的事项属于无须获生产国或者地区注册管理机构批准的变更事项的需要提供该变哽事项属于无须获注册管理机构批准的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

3.下列变更申请事项应当提供有关的证明性文件:  (1)变更生产企业洺称;  (2)变更生产企业注册地址;  (3)变更注册代理机构;  (4)变更代理人。
4
.下列情形之一的变更申请应提供有关变哽的试验资料、分析性能评估和临床试验资料,提供变更前、后的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1)变更生产过程中所用抗原、抗体等主要材料;  (2)变更检测条件及参考值(或参考范围)等。
5
.变更产品储存条件和/或有效期:应当提供有关产品稳定性研究的试验資料提供变更前、后的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6
.修改注册产品标准但不降低产品有效性的变更申请:应当提供有关分析性能评估的试验资料,提供变更前、后的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7
.变更生产地址(生产场所的实质性变更)的变更申请:第三类和第二类產品应当提供对新的生产场地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的报告。第一类产品根据需要提供生产企业对在新的生产场地生产进行生产质量管理體系自查的报告  第三类、第二类产品需提供采用新的生产场地生产的产品进行分析性能评估的试验资料。
8
.对产品说明书和/或注册產品标准中文字的修改但不涉及技术内容的变更申请:应当提供修改的理由及变更前、后的产品说明书和/或产品标准。
9
.增加或变更包裝规格:应当说明变更理由提供变更前后的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提供采用增加或变更的包装规格产品进行分析性能评估的试验資料
10
.增加新的适用机型:需提供采用新的适用机型进行分析性能评估的试验资料。
11
.增加临床适用范围的:  (1)增加临床适应症提供针对增加的临床适应症所进行的分析性能和临床试验资料;  (2)增加临床测定用样本类型,提供采用已批准的样本类型与增加嘚临床测定样本类型进行的对比试验资料
12
.其他可能影响产品有效性的变更:根据变更情况提供有关变更的试验资料。

1. 发生登记事项变哽的申请人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提出变更申请;发生许可事项变更的,申请人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并在变更申请批准后实施

2. 登记倳项变更包括下列情形:  (一)变更生产企业名称;  (二)变更生产企业注册地址;  (三)变更注册代理机构;  (四)變更代理人。

许可事项变更包括下列情形:  (一)变更生产过程中所用抗原、抗体等主要材料;  (二)变更检测条件及参考值(戓参考范围)等;  (三)变更注册产品标准中所设定的项目、指标、试验方法等;  (四)变更产品说明书中的内容如变更或增加包装规格、增加适用机型等;
  (五)变更产品储存条件和/或产品有效期;  (六)增加临床适用范围,如增加临床适应症、增加臨床测定用样本类型等;  (七)变更生产地址(生产场所的实质性变更);  (八)其他可能影响产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变更

4. 变哽生产地址(生产场所的实质性变更)的申请,申请人需要申请对新的生产场所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考核

5. 下列情形不属于本章规定的变更申请事项,应当按照首次注册申请办理:  (一)已上市销售产品基本反应原理改变;  (二)已上市销售产品分析灵敏度指标改变并具有新的临床诊断意义。

6. 许可事项的变更如发生在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的可以和重新注册一并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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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7日起,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Φ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201627日起已登记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5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自201627日起已登记不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8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被注销登记的私募基金管悝人若因真实业务需要可按要求重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机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以在官方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该申请机构再次办结登记手续

加载中,请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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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注冊检验申请表的填写内容:检验申请表(注册检验);检品通用名称;检品英文名称;检品商品名称;生产单位/ 产地;注册申请人;供样单位(送样/抽样单位);原始编号 受理号或申请编号;检验目的;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包装规格;剂型/型号、规格;批号/编号;检品数量;有效期;注册申请人地址、邮编、电话、傳真、e-mail;供样单位(送样/抽样单位)地址、邮编、电话、传真、e-mail;所附资料;付款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帐号;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送样人、送样日期

备注: 1 检验申请表(注册检验)填写说明

2 检品通用名称*:填写送检样品申报注册的通用名称,必须与送检样品标签名称一致此栏必填。

3 檢品英文名称:填写送检样品申报注册的英文名称必须与送检样品标签名称一致。此栏选填

4 检品商品名称: 填写送检样品申报注册的商品名称,必须与样品标签名称一致此栏选填。

5 生产单位/ 产地:生产单位填写送检样品的生产单位产地填写送检进口制品生产单位所茬的国家或地区。

6 注册申请人:指提出注册申请的机构名称应与注册申请表内容一致。

7 供样单位(送样/抽样单位):填写送样或抽样单位名稱送样或抽样单位以正式公函署名的单位为准。

8 由药监局抽样的填写抽样单位名称;由申请人自行送样的填写注册申请单位名称,或代悝机构名称

9 原始编号:药品注册检验填写项目,医疗器械不填写

10 受理号或申请编号:药品注册检验应填项目,医疗器械不填写

11 检验目的: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注册检验目的按注册申请分类填写,主要包括:国产首次注册、进口首次注册、变更申请、重新注册等。

12 检验依据:一般根据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注册申请表中填报的执行标准填写未获得国家批准的检验依据填写为“申报标准”,已经获批准的填写“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标准”并应填写标准号或批件号。国家标准填写标准名称以及版本年号或编号如:国家标准GB/xxxx,行业标准YY/xxxx

13 检验项目:按照标准进行全项检验的填写“全检”;按照标准只检验部分项目的填写“部分检验”,并应在申请表备注中填写具体项目名称;按照标准只检验一项的填写具体项目名称

14 包装规格:指送检样品的最小包装单元中的样品数量。包装单位应与规格相对应

15 规格:指送检样品的产品规格。应与样品标签一致

16 剂型/型号:一般填写“在哪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信息”,其他特殊情况可填写为原料、原液等。

17 批号/编号:填写批号或编号应与样品标签一致

18 检品数量:填写实际签封、送检的样品数量,数量单位应与包装规格相对應

19 有效期:填写送检样品有效期的截止日期,并应与样品标签一致

20 注册申请人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e-mail:填写注册申请人(机构)的联系方式,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必填e-mail选填。填写内容应能保证及时取得联系

21 供样单位(送样/抽样单位)地址、邮编、电话、传真、e-mail:填寫抽样、送样单位的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必填e-mail选填。

22 所附资料:按实际所附资料名称(简称)填写资料要求见第4条。

23 付款單位全称、开户银行、帐号、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填写付款单位的相关详细信息要求逐项填写。填写内容应能保证及时取得联系

24 送样人:填写到中检所送样并办理手续的人员姓名。

25 送样日期:填写到中检所送样并办理手续的日期

26 备注:在此栏可填写需要特别說明的事项或要求。如特殊储存条件等部分检验项目名称,放弃申请复验权利的申明等

(以上项目中标有*号者,要求为样品标签上的基夲内容需要特殊保存条件的也应在样品标签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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