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两年前失业,失业金领取后果严重一直未申领。现在想申请失业金领取后果严重可以吗

  本报讯 (记者 王 静)7月13日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针对失业补助金政策进行了进一步讲解。

  为落实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財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施方案》的规定和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施意见》的要求,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补助金标准为: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参保市城市低保标准执行;参保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和城市低保标准等情况确定。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

  为方便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享受补贴政策,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尐人员聚集实行不见面服务失业补助金采取网上申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领人社保卡银行账户失业人员使用手机随时随地可申领失业補助金。

  申报操作流程为:注册并登录“河北人社”APP首页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认真阅读申领提示信息——申领人未就业承诺——承诺未就业的进入申领审核,查看个人申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办理完成后可以在APP首页——更多业务——业务办理—失业保险业务——进度查询查看办理结果。

  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参加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领取职工养老保险金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被判刑收监执行、死亡的本人或亲属应主动申报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

  申报操作流程為:登录“河北人社”APP首页最下端点击【服务】——点击左侧菜单【业务办理】——点击【失业保险业务】——点击【失业待遇终止】——选择【终止原因】、【终止时间】——确定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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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吴先生2020年6月2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厦门市未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的人社厅发〔2020〕24号文件关于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要求通知明确:“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但是通知发出将近三个月时间,通过厦门人社网申领失业保险金仍因超过60日無法申领。

国办督查室2020年6月4日即转福建省政府核查办理

福建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办通知后,迅速组织核查经认真核查发现,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反映人吴先生于2020年4月20日在厦门市人社局网站申请失业保险金,因网站设置了60日申领期限而无法办理今年3月5日人力资源社會保障部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明确,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經办机构应依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领金条件进行审核,不得增加失业人员义务不得附加和捆绑培训等其他条件,不嘚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核查后,福建省人社厅立即部署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摸排情况督促厦门市人社局立行立改。6月9日厦门市人社局即按照相关政策为反映人办理了失业金领取后果严重申领手续从7月起每月领取1620元,共13个月6月10日厦门市修改了网上夨业保险系统设置,取消申领期限完善业务规则。截至7月12日已有符合申领条件且超过申请时间60日的272人顺利提交申请,并全部办理完毕群众表示,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第一时间响应群众反映打通政策落实障碍,推动失业保险政策及时释放红利帮助大家解了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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