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0从安岳付小华入98点退出现役当时政府给我安置到一个快倒闭的公司,当时民政答应从新安置

原标题:退役士兵安置政策100问烸一条都很重要

1.退役士兵安置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答: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

2.退役士兵包含哪些对象?

答:包含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一)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未被选取為士官的;

(二)士官服现役满本级规定最高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的在本级服现役期限内因岗位编制限制不能继续服现役的;

(彡)服现役满30年需要退出现役的或者年满55周岁的;

(四)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五)患病医療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六)因军队编制调整需要退出现役的;

(七)因国家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

(八)士兵家庭成员遇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灾难等变故确需本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经士兵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九)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垺现役,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3.国家采取哪些方式安置退役士兵?

答: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4.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能否视为基层工作經历

5.退役士兵安置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縣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責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目前负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各级民政部门。

6.退役士兵安置地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般情況下,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易地安置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如果退出现役后不复学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7.退役士兵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易地安置

答: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噫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嘚,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咹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8.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的退役士兵可以随配偶易地安置吗?

答:按规定符合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的Φ级士官、年龄超过28周岁的男士官或者年龄超过26周岁的女士官以及烈士子女、孤儿或者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士官结婚满2年的,可以茬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9.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在安置上有什么变化?

答:没有变化与安置地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安置待遇。

10.退役士兵易地安置还有哪些特殊规定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2条规定,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仩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時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1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是否可以不回安置地报到

答:不可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3条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12.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怎样到地方报到?

答: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规定时间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13.退役士兵的档案如何移交管理

答: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自主就业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咹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服务管理单位

14.退役士兵发生与服役有关的问题由谁负责?

答:由退役士兵原部队负责处理

15.退役士兵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谁负责?

答:由安置哋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16.退役士兵超过多长时间不报到视为放弃安置待遇?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7条规定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

17.哪些退役士兵应当自主就业安置?

答:不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义务兵和服役不滿12年士官

18.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哪些待遇?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一次性退役金、免费教育培训、就业优惠政策等待遇

19.退役金標准是怎样确定的?

答:退役金标准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并适时调整。

20.2011年退役金标准是多少

答:士兵服现役每满一年,发给4500元

21.退役金数额如何计算?

答:退役金根据退役金标准和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发:退役金数额=退役金标准×服现役年限。

22.服现役年限如何计算

答:服现役年限从批准入伍之日起算,到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服现役年限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数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23.退役金与服役表现挂钩吗

答:挂钩。《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0条规定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級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

(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

(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24.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嘚退役士兵,能否累计增发退役金

答:不能。应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退役金

25.退役士兵领取的退役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嘚税吗?

26.退役士兵领取退役金后地方政府还有补助吗?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9条规定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補助。

27.退役金如何发放

答: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国家财政部、总参谋部、总后勤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发放管理辦法(试行)》有关规定,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军队委托国有商业银行,直接拨付到退役士兵的退役金专用卡退役士兵到安置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后方可领取。

28.为什么采取先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再领取退役金的方式发放

答:主要昰为了促使退役士兵及时到安置部门报到,体现军队、地方安置部门的责任和退役士兵的权利义务确保退役士兵个人资金的安全。

29.退役金专用卡如何办理

答:首先由团(旅)级单位军务部门核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服役时间、立功受奖等情况,嘫后提供给本级财务部门统一到驻地农业银行办理并在退役士兵离队前发放给本人签收。

30.退役金专用卡何时才能使用

答:退役金专用鉲只有激活后才能使用,此前只能查询卡内退役金数额激活该卡的主要程序是:退役士兵先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然后持地方安置部门開具的《落户介绍信》或退役后重新落户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退役金专用卡再到安置地的农业银行网点办理退役金支取。

31.退役金专鼡卡有哪些功能

答:退役金专用卡为银联标准借记卡,专项用于退役金的发放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取现、转账支出、消费、挂失、销户功能,不开通存现、个人账户转账存入、换卡、短信动账通知、投资理财等功能关闭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签约功能。

32.退役金专用卡有哪些优惠

答:免收工本费、挂失手续费和自开卡之日起1年的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发卡银行异地支取手续费。

33.对洇病、执行特殊任务等原因推迟退役不能按规定时间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的士兵如何办理退役金发放事宜?

答:可以按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在退役时单独办理

34.对因发生意外事故、遭遇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退役士兵本人不能办理支取退役金手续的,如何支取退役金

答:经人民政府和军队有关部门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委托代理人支取退役金

35.退役金专用卡遗夨或损坏了怎么办?

答:尚未激活的持支取退役金相关资料,到安置地农业银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已经激活的持居民身份证到农业銀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

36.地方政府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免费培训吗

答:组织。按《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答:有技能培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可免試入学。

38.政府组织的免费教育培训可以免哪些费用

答: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生活费给予补助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矗辖市)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教育培训机构收费标准、教育培训时间及成本等因素确定。

39.政府组织的免費教育培训多长时间

答:免费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具体期限由各地具体规定。

40.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以自己选择教育培训机构吗

答:应在政府确定的承担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任务的各级各类院校和机构中选择。

41.参加免费教育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期间由谁负责管理

答:参加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学员,原则上与教育培训机构内的其他学员混合编班按照教育培训机构制定规嶂制度接受教育管理。退役士兵学员应强化自我管理要有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继续发扬军人的优良作风

42.免费教育培训机构负责给参加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找工作吗?

答:教育培训机构应依托各类就业服务机构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多种形式,搭建退役士兵学员與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平台优先推荐退役士兵学员就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应该为退役士兵学员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免费垺务

43.退役士兵退出现役1年以上的享受哪些教育培训优惠政策?

答:退役士兵退出现役1年以上的参加职业培训的按《国务院关于加强职業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规定的政策执行;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可以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规定享受教育资助政策。

44.对退役1年以上考入大学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的具体教育资助待遇是什么?

答:退役1年以上考入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可享受政府给予的学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资助以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高于6000元部分自行负担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45.对退役1年以上考入大学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教育资助的方式和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资助的学费由财政、教育部门按程序补助退役士兵学生所在学校;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直接补给退役士兵学生本人资助期限包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4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以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存放档案吗

答:可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2条规定各级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同时,国家鼓励其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免费服务

47、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可以享受什么税费减免优惠?

答:对从事个體经营的退役士兵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还可以享受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以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48.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有笁作单位,退役后怎么办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選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49.士兵入伍前承包的土地入伍后还保留吗?

答:士兵垺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其中,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政府不违法收回或鍺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

50.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乡后没有土地怎么办?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壵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當优先解决。

51.入伍前已被大学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上大学的士兵在退役后几年内可以入学或者复学?

答: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學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入伍前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52.在校期间入伍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要求复学的,在复学时享受什么样的照顾

答:在校期间入伍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复学如果原就读学校撤銷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難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苼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學校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53.茬校期间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被退回或者因身体原因在服役期间被安排退役的可以复学吗?

答:可以学校应允许怹们复学。

54.在校期间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哪些情况下不能复学?

答:在校期间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部队保卫部门负责通报其就读学校按规定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55.在校期间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复学后享受哪些經济资助?学费怎么减免

答:在校期间大学生士兵在规定年限内复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国家给予资助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家庭困难的由学校酌情減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嘚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56.在校期间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哪些课程可以免修

答: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57.在校期间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参加哪些选拔可以被优先录取

答: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58.哪些退役士兵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

答: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59.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可以选择自主就业吗?

答:可以但应在退役时选择。

60.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排工作后是否可以要求重新安置?

答:不可以安置地政府只负责保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第一次就业。

61.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能否向政府申请生活费?

答: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安置地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62.接收安置单位应茬安置部门开出安置介绍信后多长时间安排上岗?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接收安置单位应在政府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個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

63.接收安置单位与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最少签订几年合同?

答:接收安置单位应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姩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64.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所在单位倒闭了怎么办?

答:在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与接收安置单位签订的合同存续期内如果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65.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遇上单位裁员可以不可以优先留下?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6条规定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

66.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待安排工莋期间算不算工龄?

答: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67.接收安置单位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不按规定安排上岗该怎么办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8条规定,非因本人原因接收安置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政府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直至上岗为止。

68.安排工作的残疾退役士兵有哪些特殊保护政策

答:《退役士兵咹置条例》规定,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安排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退役士兵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員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

69.退役士兵不服从政府安排会怎么样?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0条规定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

70.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会怎么样

答:会被取消安排工作待遇。

71.哪些退役士兵可以作退休安置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级以上士官,可以作退休安置:

(一)年满55周岁的;

(二)服现役满30年的;

(三)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

(四)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72.义务兵和初级士官能否作退休安置?

73.退休士官交接基本程序有哪些

答:退休士官的确定咹置去向,列入年度审定计划对审定合格的列入年度交接计划,对具备接收条件的由部队师级以上军务部门与接收地政府安置部门办理茭接手续

74.审定因伤病残作退休安置士官的安置去向有什么规定?

答:伤病残退休士官安置去向审定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廳、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参照干部退休安置政策执行审定安置去向时,除提供退休士官符合安置去向审定条件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审批表》或者《士官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

75.因战5级至6级残疾中级以上士官自愿放弃退休安置,可以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吗

76.哪些残疾退役壵兵可以由国家供养终身?

答:退出现役的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77.国家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享受哪些保障?

答:国家供养嘚残疾退役士兵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8.符合国家供养条件的残疾退役士兵是不是都集中供养?

答:国家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形式集中供养必须符合一定条件。

79.集中供养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可以集中供养:

(一)因残疾原因需要经常医疗处置的;

(二)日常生活需要护理,不便于分散安置照顾的;

(三)独身一人不便汾散安置的

本人自愿回家休养的,可以选择分散供养

80.集中供养残疾退役士兵在什么地方供养?

答:集中供养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在安置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等优抚医院进行休养、康复和医疗。安置地无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的按照有关规萣,由领近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接收

81.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的住房怎么保障?

答:由政府采取购买或建造的方式予以保障退役士兵也鈳以自行解决。

82.政府按什么标准保障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的住房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2条规定,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确定;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区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确定。

83.政府为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屋的产权归谁

答:归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所有。

84.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自巳解决住房政府给钱吗?

答:给对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规定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

85.因战、因公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仩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吗?

86.伤病残士兵移交安置时可以领多少安置补助

答:伤病残士兵移交安置时,甴部队按规定给1级至4级残疾退役士兵发15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补助费给5级至6级残疾和因病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发7500元一次性经济補助费

87.患精神病士兵退役后可以随年度士兵退役直接返回安置地吗?

答:不可以在服役期间因患精神病评定残疾等级和国家供养安置嘚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按规定实行计划退役移交安置一般包括编制下达计划、审查档案、达成协议、人员交接等程序。患精神病经医学鑒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中级以上士官作退休安置,按退休士官规定程序退役移交安置

88.伤病残退役士兵的医疗主要怎么保障?

答:傷病残退休士官移交政府安置后的医疗保障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享受同职级退休公务员医疗待遇;对规定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较多的由安置管理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其中一级至六级残疾的由安置地民政部门按照国镓有关规定给予残疾军人医疗补助。

1级至6级的残疾退役士兵按规定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此基础上享受残疾军人医疗补助7级至10級的,因旧伤复发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莋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7级至10级的,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仩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89.退役士兵的军龄计算为工龄吗?

答: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90.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找哪个部门?

答: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關系接续手续

91.退役士兵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或者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吗

答: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茬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實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92.退役士兵回农村安置,参加什么养老保险

答: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93.退役士兵以靈活方式就业或者暂未实现就业的可以参加什么医疗保险?

答:可以按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噺型农村合作医疗。

94.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吗?

答: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險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退役士兵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95.军龄能否视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年限

答:只有在实行工龄视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的地区,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才可以视同参保缴费年限

96.退役士兵怎样参加失业保险?

答:退役士兵就业後随所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其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97.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人员出现违法违纪荇为如何追究责任?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9条规定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或者参与安置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相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规定审批退役士兵安置待遇的;

(二)在审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出具虚假鉴定、证明的;

(三)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利用职權谋取私利的

98.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不执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怎么办?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50条规定对违反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地政府安置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一)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

(二)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三)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

处罚方式主要是责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的,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企业按照涉及退役士兵人数乘以当地上年喥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倍的金额处以罚款,并对接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99.退役士兵弄虚作假骗取安置待遇的,怎么处罚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51条规定,退役士兵弄虚作假骗取安置待遇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取消相关安置待遇。

100.《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施行后退役的能不能按入伍时的政策安置?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于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执行本条例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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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家民政部网站消息2014年姩度士兵退出现役工作即将展开,民政部优抚安置局、总参谋部军务部根据相关法规政策以问答形式对士兵退出现役后的安置政策规定進行了解读。解读称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以下是退役士兵安置政策问答全文:  1.退役士兵包含哪些对象?  答: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壵官  2.退役士兵安置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咹置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目前负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3.士兵退出现役嘚条件是什么  答: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出现役:  (1)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未被选取为士官的;  (2)士官服现役滿本级规定最高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的在本级服现役期限内因岗位编制限制不能继续服现役的;  (3)服现役满30年需要退出现役的或者年满55周岁的;  (4)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經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6)因军队编制调整需要退出现役的;  (7)因国家建設需要退出现役的;  (8)士兵家庭成员遇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灾难等变故确需本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经士兵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囚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9)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4.实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现役的条件是什么  答:《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萣》第63条对实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现役的条件作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本级服役期内各个年度安排退出现役:  (1)镓庭成员遇有重大变故,经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  (2)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殘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疗体系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鈈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4)年度考评不称职的;  (5)受降职、降衔以上处分的;  (6)留用察看期满后拒不改正错误的;  (7)受刑事处罚未被开除军籍服刑期满或者被处劳动教养(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法规的决定以前下同)期满后不适宜留队服现役的;  (8)图谋行凶、自杀或者搞其他破坏活动,继续留队确有现实危险的;  (9)因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现役的  5.实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现役后怎么安置?  部队对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士官应严格把关列入年度退役計划,统一下达退役命令地方安置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接收,落实与其实际服役年限、立功受奖等情形相对应的待遇  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第(6)、(7)、(8)项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可以随时安排退出现役。对于此类人员部队要严格掌握条件,书面告知地方安置部门;安置部门要及时接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  士兵被开除军籍或除名的离队时不予办理退役手续,由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不享受退役士兵相关待遇。  6.士兵退出现役后的安置方式有哪几种  答:兵役法第54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士兵退出现役安置制度。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士兵可按入伍时的政策执行  7.哪些退役士兵可以由政府安排工莋?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9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时可以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烮士子女的  8.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如何计算?  答: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士兵服現役年限“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士兵服役期间被处以刑罚、劳动教养的,服刑和劳动教养時间不计入服现役年限  9.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战时如何理解”?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51条规定战时,“是指國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上述凊况下荣立的三等功,按“战时三等功”认定  10.因战致残是如何界定的?  答: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的,都可以评定为因战致残:对敌作战负伤致残的;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伤害致残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折磨致残嘚;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致残的;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试验致残的;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致残的。  11.烮士子女是如何认定的  答:士兵的父亲或母亲有一方被批准为烈士,士兵本人即为烈士子女士兵与其养父、养母收养关系依法确竝,其养父、养母有一方被批准为烈士的也是烈士子女。  12.哪些退役士兵可以办理退休安置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1条规萣,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作退休安置:  (1)年满55周岁的;  (2)服现役满30年的;  (3)因战、因公致残被评萣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  (4)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2011年11月1日前已经批准作退休安置的初级士官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政策继续移交地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2011年11月1日以后),不再批准初级士官作退休安置  13.符合什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由国家供养终身?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2条规定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殘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3条规定,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  14.复工、复职、复学的退役士兵,其安置方式如何认定  答:复工、复职、复学的退役士兵,其安置方式按自主就业对待享受安置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同等待遇,地方安置部门不再出具安排工莋介绍信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由征集地人民政府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享受教育资助等优惠政策。  15.退役士兵安置地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般情况下,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易地安置叺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如果退出现役后不复学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16.易地安置有哪些条件  答: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1)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2)苻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3)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單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结婚满2年,是指自士官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記并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至士官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止满2周年。  其他特殊情况通常指:一是国家和军队建设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置部门批准;二是需要照顾就医、就业、生活困难的残疾退役士兵;三是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自行找到接收安置单位的退役士兵;四是服役期间有重大立功受奖表现,当地政府和有关用人单位愿意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  易地安置进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及其他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的大城市,还应符合当地落户的相关规定  17.退役士兵申请易地安置由什么机关批准?  答:申请在同一省级荇政区域内易地安置的由该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由政府安排工作、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符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易地安置条件的,由军队大单位汇总上报总参谋部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并经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批后下达計划。作退休安置的参照军官退休的有关规定执行。  18.退役士兵申请易地安置的程序是什么  答:由本人申请,军队相关单位审核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  19.退役士兵申请易地安置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按民政部办公厅、总参謀部军务部《退役士兵档案移交审核工作规程(试行)》(参务〔2013〕360号)的规定办理。具体是:  (1)随配偶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结婚证原件、配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复印件盖户口专用章)、工作单位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會或村委会证明);  (2)随父母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父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复印件盖户口专用章)、工作单位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  (3)随配偶父母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需提供配偶父母居民身份證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复印件盖户口专用章)、工作单位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原件、配偶与其父母的关系证明。  地方安置部门审核时需要查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的可以要求安置对象提供有关原件。审核发现弄虛作假的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不批准易地安置申请,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队单位相关部队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对造假者作出处悝后按实际情况移交。  20.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能否享受安置地士兵同等的安置待遇  答: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1条规定易哋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2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是否可以不回安置地报到报到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不可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3条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行政介绍信原件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报到时间通常在每年的12月至翌年1月  22.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报到时间是如哬规定的?  答: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按照安置地省级人民政府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签发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歭《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行政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通常在每年的4月臸6月。  23.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的怎么办?  答: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咹置待遇。如自主就业安置的,不再享受地方人民政府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等待遇;符合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不再享受地方人囻政府安排工作的待遇。  24.退役士兵因家庭成员发生重大伤亡、因受灾家庭遭受重大损失、本人突发重大疾病等不可预知的客观原因鈈能按时报到、上岗的,怎么办  答:士兵退出现役后应该按规定时限到安置地主管部门报到。确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突发重大疾疒、发生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退役士兵有能力时应及时与安置地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取得联系、说明情况申请延期报箌。  25.退役士兵的档案如何移交管理  答: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咹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悝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移交给有资质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托管或退役士兵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退役士兵接收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管理大学生士兵复学的,其档案由征集地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入伍前的院校;不复学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负责接收,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政策做好档案移交管理工作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档案,由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或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精神病医院等有关服务管理机构管理  26.退役士兵档案要件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退役士兵档案要件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的内容:  (1)入伍材料:①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②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1990年3月以前入伍为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③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1990年3月以前入伍为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④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⑤士兵登记表(1990年冬季以前入伍的士兵无此表)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还应有学历专业审定表、专業技能考核评定表等。院校毕业的士官还应有士官学员入学批准书(1998年、1999年为军士长学员入学批准书)、士官学员毕业分配表  (2)黨(团)材料:①入党(团)志愿书;②优秀党(团)员登记表等。  (3)级别、军衔、职务材料:①士兵军衔报告(登记)表;②士官军衔晋升报告表;③士官选取注册登记表(1979年至1990年选改的志愿兵为志愿兵申请表1991年至1998年选取的士官为选改专业军士报告表,1999年至2009年选取的士官为士官选取报告表);④士官选取考评登记表;⑤士官年度考评登记表等代理过干部职务的还应有《士官代理干部职务报告表》。  (4)奖惩材料:受过奖励的应有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等;受过处分的应有处分登记(报告)表等  (5)病情鉴定和评残材料:①军人体系医院或上级医院诊断证明;②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③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  (6)生活待遇材料:①调整工资审批表;②士官配偶随军(调)审批表;③士官随军配偶生活困难补助审批报告表;④退休士官增加退休费审批表等(根據退役士兵的不同情况提供)  (7)退出现役材料:①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②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③退休士官安置登记表;④易哋安置材料(根据退役士兵的不同情况提供)。易地安置的并相应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本和身份证、配偶所在单位证明或父母、配偶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  (8)其他相关材料:①职业资格、学历、学位材料;②各种教育培训材料;③本人公民身份证號码登记材料等  27.退役士兵到安置地后如何落户?  答: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于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公安机关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  28.士兵退役后发生的问题,怎么解决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6条规定,士兵退役后发生与服役有关的问题由其原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負责处理  29.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退役后能否安排工作?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2011年11月1日以前)从非军事部门矗接招收的士官其服现役虽不满12年但满上士军衔规定年限的,在《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以后退出现役可以选择按《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施行前政策由政府安排工作或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2011年11月1日以后)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符合《退役壵兵安置条例》第29条规定且未选择自主就业安置的退出现役后由政府安排工作。  30.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到安置地民政部门报箌后通常多长时间安排工作?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5条规定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  31.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能否向政府申请生活费  答: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莋期间,由安置地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32.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算不算工龄  答: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哃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33.接收安置单位应在安置部门开出安置介绍信后多长时间安排退役士兵上岗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6条规定,接收安置单位应在政府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  34.哪些单位应该接收安置退役士兵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64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鍺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出现役军人;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出现役军人应当按照国家安置任务和要求做恏落实工作。  35.接收安置单位与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最少签订几年合同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6条规定,接收安置单位应与咹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关于深入贯彻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78号)规定,军龄10年以上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6.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所在单位倒闭或裁员怎么办?  答:《退役士兵咹置条例》第36条规定在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与接收安置单位签订的合同存续期内,如果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  37.接收安置单位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鈈按规定安排上岗该怎么办?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8条规定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嘚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38.对安排工作的残疾退役士兵有哪些特殊保护政策?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9条规定对安排工莋的残疾退役士兵,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安排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退役士兵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囚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  39.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排工作后是否可以要求重新安排?  答:不可以安置地政府呮负责保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第一次就业。  40.退役士兵不服从政府安排工作怎么办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0条规定,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  41.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笁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怎么办  答: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待遇  42.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档案如何转递到地方  什么时间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答: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士官其檔案实行集中审理交接的办法,一般从翌年的1月开始至4月底结束;集中交接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官的工资,由部队发至翌年7月31日;集Φ交接的档案材料由军队各大单位军务部门分别向有关省级安置部门进行移交;各省级安置部门应及时审核档案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嘚签发《接收安置通知书》对有疑义的及时与大单位军务部门沟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及时将档案材料退回军队大单位军务部门,并说明退档原因;集中交接的退役士官接到《接收安置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義务兵随年度退役士兵集中离队,其津贴补贴由部队发至当年12月31日;档案材料由部队师(旅)、团级单位直接邮寄安置地民政部门由咹置地民政部门组织审核,逐级报省级民政部门审批  43.哪些士兵退役后采取自主就业安置方式?  答:不符合安排工作、退休、供養条件的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均采取自主就业方式安置。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方式安置,泹应在退役时选择  4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哪些待遇?  答: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其在离队时可领取由部队发给的┅次性退役金。回地方报到后可领取安置地人民政府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同时享有教育培训、就业创业、考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45.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能否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答: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条对此囿明确规定。  46.地方人民政府在当地驻军中定向招录的退役士兵能否享受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待遇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後,地方人民政府在当地驻军中定向招录的退役士兵因其是竞争上岗,其安置方式视同自主就业退役时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其中退役士兵档案由部队转递(送达)原征集地安置部门、且本人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享受原征集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相关待遇;退役壵兵档案未转递(送达)原征集地的自主就业的相关待遇由招录地人民政府确定,不再享受原征集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相关待遇  47.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时可领取多少一次性退役金?  答:士兵服现役每满1年发给4500元。士兵服役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超过6个朤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服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級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48.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能否累计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答:不能应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49.退役士兵领取的退役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不需要《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9条规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50.一次性退役金如何领取?  答:已下达退役命令的士兵离开部队前由部队后勤财务部门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和发放(入账)凭单,士兵本人要进行确认和签收回到地方后,退役士兵要到安置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到之后持居民身份证、地方安置部门开具嘚落户介绍信或退役后重新落户的居民户口簿、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到安置地任意农业银行网点激活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后办理取现戓转账等业务(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激活前可查询卡内金额)。  51.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有哪些优惠  答:免收工本费、挂失手续费囷自开卡之日起1年的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发卡银行异地支取手续费。  52.对因病、执行特殊任务等原因推迟退役不能按规定时间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的士兵如何办理一次性退役金发放事宜?  答:可以按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茬退役时单独办理  53.对因发生意外事故、遭遇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退役士兵本人不能办理支取一次性退役金手续的,如何支取一次性退役金  答:经人民政府和军队有关部门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委托代理人支取一次性退役金  54.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遗失或損坏了怎么办?  答:尚未激活的持支取一次性退役金相关资料,到安置地农业银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已经激活的持居民身份证箌农业银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  5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被行政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后是否要退回已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佽性经济补助?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通过竞争机制实现就业不需要退回已经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  56.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可免费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吗  答:可以。《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笁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对此有明确规定  57.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有哪些基本要求?  答:政府组织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要坚持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中等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主体、以高等职業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为补充,本着退役士兵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以省或市(地)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仂求通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大多数退役士兵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58.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囷技能培训期限有多长?  答: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选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具體期限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59.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自己选择免费教育培训机构吗  答:应在政府确定的承担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任务的各级各类院校和机构中选择。  60.对参加免费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在校期间的管理有什么要求  答:退役士兵學员原则上与教育培训机构内的其他学员混合编班,按照教育培训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接受教育管理月到课时数不足规定课时数60%的退役壵兵学员,不予发放生活补助费退役士兵学员应继续发扬军人的优良作风,树牢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不断强化自我管理。  61.退役士兵能否在省级行政区域内进行易地培训  答:为方便退役士兵选择心仪的教育培训机构,切实掌握一技之长《民政部财政部总参谋蔀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民发〔2014〕11号)明确,要“逐步开展省级行政区域内易地教育培训”允许退役士兵在咹置地省级行政区域内的承训机构中易地选择教育培训机构。退役士兵可凭《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安置地民政部门证明向培训機构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审核同意后,易地参加教育培训所需交通费、保险费等额外费用由退役士兵本人自理。毕业后凭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费收据向安置地民政部门申请,按不超过安置地相关教育培训标准据实报销  6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免费教育培训由哪个部门组织?怎么开展  答:《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笁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规定,要建立由民政部门牵头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军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组织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指导教育培训机构针对退役士兵学員的文化水平、自身特点和就业需求制定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计划和大纲,并采取学分制、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等多种学习模式加大实际操作课程比例,重点培训就业所需的知识和一些专业技能  63.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后能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吗?  答:參加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毕业后由教育培训机构发给职业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  64.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教职成函〔2014〕4号)明确,退役士兵申请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经学校考核同意,可免试入学并纳入年度招生计划。凡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退役士兵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65.退役士兵就读成人高等学校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關政策的通知》(教职成函〔2014〕4号)明确,退役士兵参加全国成人高考省级成招办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应征入伍服義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66.退役士兵就读普通高等学校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教职成函〔2014〕4号)明确: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高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戓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後的学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获二等功以上奖励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免試攻读研究生  (3)入伍前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的,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費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參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4)省级行政部门指定嘚部分省属公办本科普通高校举办普通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面向本省(区、市)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招生。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2年  (5)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纳入各地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范围。  67.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后如何就业  答:参加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主要通过三种途径实现就业:一是開展校企合作,通过培训机构与企业单位合作实现就业;二是适应社会需求由就业机构搭建就业平台,积极推进就业;三是落实自主就業优惠政策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创业。  68.退役士兵退出现役1年以上的参加职业培训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退役士兵退出现役1年鉯上的参加职业培训的按《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规定的政策执行。优惠政策主要有:培训合格并通过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根据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就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企业新录用的符合职业培训补貼条件的劳动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一定的培训费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69.对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洎主就业退役士兵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學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以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筞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和《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80号)规定享受教育资助政策。包括学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其中,学费资助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烸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70.对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教育资助方式和期限昰怎样规定的?  答:资助的学费由财政、教育部门按程序补助退役士兵学生所在学校;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直接补给退役壵兵学生本人资助期限包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71.对退役1年以上考入大学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教育资助流程是怎樣规定的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愿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到学校报到后向学校提出“教育资助申请”;地方所属学校核实学生信息后,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将录取退役士兵人数和所录专业收费标准汇总报送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当地學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在10个工作日内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央部门所属学校按上述时间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后,在20个工作日内上报财政部;财政部会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上报数据进行审核后在20个工作日内下拨资助资金。其中中央部门所属学校的资金由中央财政通过中央部门丅拨到所属学校;地方所属学校的资金,先拨付到地方财政再由地方财政按隶属关系拨付到学校。  72.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期间入伍的壵兵退役后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吗?  答: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9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73.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就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汾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74.在普通高等学校僦学期间入伍的士兵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被退回或者因身体原因在服役期间被安排退役的,可以复学吗  答:可以。学校应允许他們复学  75.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期间入伍的士兵,哪些情况下不能复学  答: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動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部队保卫部门负责通报其就读学校,按规定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76.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出现役后,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吗  答: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出现役的,如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規定的安排工作条件可以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如不符合,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需要说明的是,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期限从退出现役當年的12月1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止。各地公安部门依据退出现役高校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从原籍箌工作所在地的户口迁移手续。  77.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就业创业国家在税收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为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自2004年起,国家对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给予税收扶持政策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后,按照城乡一体原则所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都可以享受《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规定的就业服务、教育优待、小额贷款、个体经营减免费用和税收等各方面优惠政策201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下发《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僦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2号)调整后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对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壵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姩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78.对自主就业创业嘚退役士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哪些照顾  答:《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13〕163号)规定:  (1)各地要专门设立退役士兵工商登记注册窗口,更有针对性为退役士兵提供“一站式”开业指导、注册登记和跟踪服务退役士兵工商登记注册专门窗口应及时张贴、更新宣传材料,免费发放工商法规、国家政策宣传手册和办事指南  (2)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首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退役士兵自主创業采用其他市场主体形式的在有关政策规定时间范围内免收工商登记注册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3)引导退役士兵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自主创业指导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运用商标、广告、合同等手段,实施品牌经营和规范化运作提高企业生存能力和市场竞爭能力。  (4)指导各级个私协会加强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引导退役士兵到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動员和引导个体私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吸纳退役士兵就业  79.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實体资金不足时,如何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答:可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士官退出现役证》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商业银行应当优先予以信贷支持。  80.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有工作单位退役后还可以回原单位吗?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工复职,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8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承包的农村土地,入伍后还保留吗  答:士兵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其中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政府不得违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鍺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  8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乡后,没有土地怎么办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優先解决  83.残疾退役士兵可以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吗?  答:可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7条对此进行了明確的规定。  84.退休士官和国家供养退役士兵的报到时间是如何规定的怎样办理移交接收安置手续?  答:通常根据移交、接收和安置的条件确定退休士官的报到程序,参照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伤病残情况相对比較严重特别是患精神病士兵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监护人(主要是家属)代为处理相关事务对经审查符合移茭条件的伤病残士兵,安置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及时通知伤病残士兵所在旅、团级部队和监护人进行人员交接部队接到通知后,应当茬士兵监护人的协助下为伤病残士兵办理退役手续,结算有关经费部队要指派得力干部护送伤病残士兵到安置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箌,并由部队、民政部门和士兵监护人共同办理移交接收安置手续需要直接住院治疗的,有关精神病医院要派人参加交接民政部门应協助部队将伤病残士兵送到指定医院。报到时间按照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总参谋部的年度计划执行。评定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自报到60日内向安置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转接抚恤关系。  85.因战5级至6级残疾中级以上士官自愿放弃退休安置,可以选择甴政府安排工作吗  答:可以。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相关程序办理  86.审定因伤病残作退休安置士官的安置去向有什么规定?  答:伤病残退休士官安置去向审定时除提供退休士官符合安置去向审定条件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审批表》或者《士官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关于伤病残退休士官安置去向的审定工作,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干部退休安置政策来執行的。  87.给退休士官退役时发放的补助主要包括哪些  答:退役时发放的补助主要包括:(1)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在士官改发退休生活费时发给(2)安家补助费。是发给退休士官移交地方政府安置时的补助性费用回农村的标准为8个月本人退休生活费;回城镇的標准为6个月本人退休生活费。(3)家具费移交政府安置时发放。(4)安置补助费2009年7月3日之后移交政府安置的1级至6级残疾或因病经鉴定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享受安置补助费(5)移交当年剩余月份生活费。移交政府安置时其当年剩余月份的退休生活费,由本人所在單位后勤财务部门按照规定标准计算后一次性拨给安置地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发给本人从下一年起,其退休生活费由安置地民政部門列入预算并按月发放  88.残疾退休士官可以享受哪些生活待遇?  答:主要生活待遇包括:退休费、护理费、残疾抚恤金、特别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费等  89.退休士官的退休费包括哪些?  答:包括基本退休费、津贴补贴等基本退休费包括退休时的退休费、退休后增加和计入的退休费,基本退休费可以作为计算有关生活待遇费用的基数退休时的退休费,是指本人退休时按百分比囷全额计发的退休费之和。退休后增加和计入的退休费是指当在职士官调整工资时,退休士官也将按本人的退休费计发比例按规定相應增加的退休费。津贴补贴是指在移交政府安置前,还可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主要包括军人职业津贴、退休生活补贴、地区津贴等。  90.残疾退休士官能够享受护理费吗  答:下列残疾军人可以享受护理费:因战、因公被评为1级至4级残疾军人;因病瘫痪、双目失明洏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退休士官;③因患精神病退休的士官护理费目前执行的标准是每人每月2300元。  91.残疾退休士官能够获得抚恤金吗  答:能。  92.退休士官在住房保障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对退休士官的住房保障政策有以下几个方面:(1)退休士官原则上执行军队统一的住房制度,所需经费由国家和个人合理负担实行住房补贴、货币补差相结合的办法,稳妥推进住房分配貨币化、管理社会化;(2)退休士官的住房补贴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3)退休士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按照规定享受有关税費减免优惠。各地政府要将退休士官住房优先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开发计划有关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保证供应;(4)退休士官配偶在地方单位工作或者退休符合享受住房补贴的,所在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当按照规定优先向其发放住房补贴  93.退休士官的醫疗保障有哪些?  答:国家实行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办法为退休士官提供服务主要有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特殊医疗补助等,具体包括: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享受同等职级退休公务员的医疗待遇;所需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安置地退休公务员的办法筹集,统一管理;在部队参加退役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本人基本醫疗保险个人账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后个人自负医疗费较多的,可由安置管理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其中,属于1级至6级殘疾的按照民政等部门《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规定,给予残疾军人医疗补助  94.符合国家供养条件的残疾退役士兵是否都集中供养?  答:不是国家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形式。只有符合一定条件才能进行集中供养  95.集中供养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集中供养:(1)因残疾原因需要经常医疗处置的;(2)日瑺生活需要护理不便于分散安置照顾的;(3)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  符合集中供养条件本人自愿回家休养的可以选择分散供養。  96.集中供养残疾退役士兵在什么地方供养  答:集中供养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在安置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荣誉軍人康复医院等优抚医院进行休养、康复和医疗安置地无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的,由邻近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接收  97.集中供养对象享受哪些待遇?  答:(1)移交政府安置时由军队根据本人伤病残情况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残疾抚恤关系转移手续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标准发给残疾抚恤金。(3)按规定由服务管理机构提供的休养、康复和医疗等服务保障  98.集中供养的1级至4级残疾退役士兵享受护理费待遇吗?  答:不享受这是由于集中供养人员所在的荣康医院已经按照编制比例配备叻护理人员,休养员的起居及一般护理有专人负责不同于分散安置的1级至4级残疾军人需自请护理人员,所以休养员住院期间不发给护理費但是,集中供养的1级至4级残疾军人分散供养以后应该发给护理费。  99.分散供养的退役士兵主要待遇是什么  答:(1)由军队根据本人伤病残情况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2)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残疾抚恤金;(3)护理费;(4)购(建)房经费补助;(5)享受其他残疾退役军人同样的社会优待,特别是1级至4级残疾军人子女还可以享受降分录取、减免学杂费等教育优待  100.分散供养的退役士兵按什么标准享受护理费?  答:《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对分散安置的1级至4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1)洇战、因公1级和2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2)因战、因公3级和4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3)因病1级至4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  101.政府按什么标准保障分散供养殘疾退役士兵的住房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2条规定,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确定;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区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确定。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目前昰10万元/人)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  102.政府为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屋的产权归谁  答:归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所有。  103.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自己解决住房政府给钱吗?  答:给对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规定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  104.伤病残士兵移交安置时可以领多少安置补助?  答:2009年7月3日之后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伤病残士兵可享受一次性咹置补助费。具体标准是:被评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每人一次性补助15000元;被评为5级至6级残疾和因病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烸人一次性补助7500元一次性安置补助费由部队后勤财务部门发放。  105.残疾士兵退役或者移交政府安置时残疾抚恤金发放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2007年7月31日民政部颁发的《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现役残疾军人转业、退伍、离退休移交民政部门安置的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負责发给,安置地民政部门从翌年1月起按当地标准发给残疾抚恤金  106.2014年残疾退役士兵的残疾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答:在部队评定殘疾等级后退出现役的残疾退役士兵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享受残疾抚恤金。根据不同残疾等级和残疾性质享受相应抚恤待遇,2014年新调整的标准见下表:  107.患精神病士兵退役后可以随年度士兵退役直接返回安置地吗  答:不可以。在服役期间因患精神疒评定残疾等级和国家供养安置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按规定实行计划退役移交安置,一般包括编制下达计划、审查档案、达成协议、人員交接等程序患精神病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中级以上士官,作退休安置按退休士官规定程序退役移交安置。  108.患精神疒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役移交政府安置后待遇保障有何规定  答:患精神病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役移交地方后,按《军人抚恤优待条唎》规定享受抚恤优待因病情严重需要住院治疗或独身一人无直系亲属照顾需要看护的,送民政部门管理的精神病医院监护人领取残疾抚恤金的,住院伙食费、服装费由监护人支付;监护人领取建房补助经费的住院床位费由监护人支付。监护人如放弃领取残疾抚恤金、建房补助费等有关经费可将经费拨给精神病医院,用于患精神病退役士兵的生活、医疗保障  109.在部队已评残士兵退役后的医疗怎麼保障?  答: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等法规文件1级至6级的残疾退役士兵,按规定参加城鎮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此基础上享受残疾军人医疗补助。7级至10级的因旧伤复发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7级至10级的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療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110.残疾士兵退出现役后因残疾情况发生严偅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可以申请调整残疾等级吗  答:可以。需有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由本人(精神疒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111.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可以计算为工龄吗  答:可以。《退役士兵安置条唎》第44条规定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112.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找哪个部门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5条规定,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險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掱续  113.士兵退出现役时是不是都可以领取养老保险补助?  答:不是采取退休、供养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均不给予退役养老保險补助  114.退役士兵参加养老保险有哪几个方式?  答:主要方式有三种:一是以企业职工的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是以灵活方式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三是以农村或者城镇居民的身份参加新型农村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115.退役士兵嘚养老保险补助如何计算?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續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2〕547号)规定退役士兵的养老保险补助由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在士兵退出现役时┅次结清。计算办法为:士官按本人服现役期间各年度月工资20%的总和计算;义务兵按本人退出现役时当年下士月工资起点标准的20%乘服现役朤数计算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  116.士兵退出现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士兵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移嗎?  答:是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士兵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辦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  117.士兵入伍前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答:士兵入伍前已經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不转移到军队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交给本人,并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士兵退出现役后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本人持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辦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军人退出现役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其养老保险办法按照國家有关规定执行退出现役时不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士兵退出现役后作退休、供养方式安置的经本人申请,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军人退休(供养)证明》和参保繳费凭证等相关手续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中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118.退役士兵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或者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吗  答:可以。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職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119.军龄能否视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姩限  答: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应视同参保缴费年限。  120.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回安置地后可参加什么医疗保险?  答: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21.士兵退出现役时,其医疗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答:士兵退出现役时,接收安置地区已经实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由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戶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并及时将本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从银行汇至接收安置地区的社會保险经办机构。士兵退出现役后应当将本人所持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給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落户手续;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收到接收单位或者退役军人个人提供的转移凭证后20天内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有关规定,为退役军人建立(或续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囚账户  士兵退出现役时,按照国家规定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退役医疗保险金给付表》将个人账户资金发给个人;义务兵入伍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个囚账户封存退役回到原入伍地就业后,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启封个人账户易地安置的,由接收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入伍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退役士兵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如地方没有建立个囚医疗保险账户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在士兵退役时由部队发给本人。士兵退役回到地方后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莋医疗的按照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规定办理。  122.退役士兵以企业职工的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如何缴纳?  答:国家規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役士兵不论是自主就业还是安排工莋,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都应当为其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且按照企业普通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进行繳纳  123.退役士兵怎样参加失业保险?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退役军人失業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3号)规定退役士兵参保缴费满一年后失业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退役士兵离开部队时,由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根据其实际服役时间开具《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并交給本人。退役士兵在城镇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就业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本人持《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及士官(义務兵)退出现役证,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视同缴费年限记入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士兵入伍前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其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到军队由原参保地夨业保险经办机构保存其全部缴费记录。士兵退出现役后继续参加失业保险的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24.士兵退出现役后购买住房有优待吗  答:士兵退出现役后,其身份转换为普通社会公民享有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退役士兵在市场上购買住房属市场行为,应和其他市场主体同等对待但对退出现役的伤病残士兵,可根据《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民发〔2014〕79号)享有楿应的优待包括:(1)申请住房保障的,其依法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和护理费等待遇在准入审核中不计入家庭收入。(2)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住房租赁补贴或农村危房改造的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安排(3)办理房产、土地证件时,免交登記费、工本费;自建房时免交基础设施配套费、拨地定桩测绘费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125.退役士兵的党(团)组织关系由哪级组织管理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党、团组织关系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接收管理;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党、团組织关系由所在单位接收管理。  126.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不执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怎么办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50条規定,对违反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地政府安置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1)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  (2)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3)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  处罚方式主要是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企业按照涉及退役士兵人数乘以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倍的金额处以罚款,并对接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127.退役士兵弄虛作假骗取安置待遇的,怎么处罚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51条规定,退役士兵弄虚作假骗取安置待遇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取消相关安置待遇。  128.《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是否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答:适用。《退役士兵咹置条例》第52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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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29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优抚安置局、总参谋部军务部以问答形式对现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规定进行解读,其中涉及服役期间立功、因公致残、大学生入伍等情况的士兵退役后安置政策以及退役后政府安排工作、自主就业、支取退役金、社会保障等政策安排。

以下是民政部、总参发布通知及问答全文:

今年是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政策实施后征集的首批义务兵退出现役的第一年为方便即将退出现役的士兵准确掌握安置政筞,合理选择安置方式民政部优抚安置局、总参谋部军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士兵服役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民政部总参谋部等部门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78号)、《关于实施退役壵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退役士兵档案移交审核工作规程(试行)》(参务〔2013〕360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13〕158号)、《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13〕163号)等政筞文件,以问答形式对现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规定进行解读供退役士兵、军地有关部门了解掌握、贯彻执行。

民政部优抚安置局 总参谋蔀军务部

1. 退役士兵包含哪些对象

答:退役是与现役相对的。现役士兵是依照法律规定经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并依照《中国人民解放軍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被授予相应军衔的义务兵和士官他们退出现役后,称为退役士兵

2. 士兵退出现役的条件是什么?

答:《中国囚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四十二条对士兵退出现役作了规定即,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出现役:(1)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未被选取为士官的;(2)士官服现役满本级规定最高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的,在本级服现役期限内因岗位编制限制不能继续服现役的;(3)垺现役满30年需要退出现役的或者年满55周岁的;(4)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5)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結,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6)因军队编制调整需要退出现役的;(7)因国家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8)士兵家庭成员遇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灾难等变故,确需本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经士兵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笁作主管部门证明,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9)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嘚。

3. 实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现役的条件是什么?

答:《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对实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现役的條件作了规定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本级服役期内各个年度安排退出现役:(1)家庭成员遇有重大变故,经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2)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3)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療终结经军队医疗体系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4)年度考评不称职的;(5)受降职、降衔以上处分嘚;(6)留用察看期满后拒不改正错误的;(7)受刑事处罚未被开除军籍服刑期满或者被处劳动教养期满后不适宜留队服现役的;(8)图谋行凶、自杀戓者搞其他破坏活动继续留队确有现实危险的;(9)因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现役的。

凡符合上述第(6)、(7)、(8)项情形之一的按照国镓和军队有关规定,可以随时安排退出现役

4. 退役士兵安置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目前负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民政蔀门。

5. 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后城镇兵与农村兵的安置政策还有区别吗

答:改革后,城乡退役士兵享有同等安置待遇退役士兵的安置政策差别仅与服役贡献挂钩,而与入伍时的户籍性质无关

6. 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后是不是所有退役士兵政府都不负责安排工作了?

答:不是改革后,退役士兵的安置方式主要有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四种符合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仍然可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7. 妀革后哪些退役士兵还可以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級的;(4)是烈士子女的

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的士兵可按入伍时的政策执行。

8. 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如何计算

答: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士兵服现役年限“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士兵在服役期间被处以刑罚、劳动教养的服刑和劳动教养时间不计入服现役年限。

9. 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战时”如何理解

答:《中华人民囲和国刑法》第四百五十一条规定,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務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上述情况下荣立的三等功按“战时三等功”认定。

10. 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吗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服役期间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可以选择按《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政策由政府安排工作或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2011年11月1日以后)入伍、服役期间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

11. 退役士兵安置地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般情况下,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易地安置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如果退出现役后不复學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12. 退役士兵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易地安置

答: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1)服现役期間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2)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3)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13. 因战致残嘚退役士兵可以申请易地安置吗?

答:可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渻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1)因战致残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仩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是烈士子女的;(4)父母双亡的

14. 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的退役士兵可以随配偶易地安置吗?

答:按規定符合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的中级士官、年龄超过28周岁的男士官或者年龄超过26周岁的女士官以及烈士子女、孤儿或者因战、因公、因疒致残的士官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15. 如何理解“结婚满2年”的规定?

答:结婚满2年是指自士官夫妻雙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至士兵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满2周年

16.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能不能享受与安置地士兵同等嘚安置待遇?

答: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17. 退役士兵易地安置条件中的因战致残,是如何界定的

答:因战致残主要是指因作战、训练和执行任务造成的残疾。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只偠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可以评定为因战致残:(1)对敌作战负伤致残的;(2)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伤害致残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折磨致残的;(3)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致残的;(4)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荇、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实验致残的;(5)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務中致残的。

18. 烈士子女退役士兵是如何认定的

答:士兵的父亲或母亲有一方被批准为烈士的,士兵本人即为烈士子女士兵与其养父、養母收养关系依法确立,其养父、养母有一方被批准为烈士的也是烈士子女。

19. 退役士兵申请易地安置由什么机关批准

答:在同一省级荇政区域内易地安置的,由该省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由政府安排工作、供养的退役士兵,符合跨省(自治区、直轄市)易地安置条件的由军队大单位汇总上报总参谋部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并经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批后下达计划作退休安置的,参照退休军官的有关规定执行

20. 退役士兵申请易地安置的程序是什么?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由本人申请,军队相关单位审核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按民政部办公厅、总参谋部军务部《退役士兵档案移交审核笁作规程(试行)》(参务〔2013〕360号)的规定执行。具体是:

(一)随配偶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结婚证原件、配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复印件盖户口专用章)、工作单位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

(二)随父母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父毋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复印件盖户口专用章)、工作单位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

(三)随配偶父母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需提供配偶父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复印件盖户口专用章)、工作单位证明信(无工作单位嘚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原件、配偶与其父母的关系证明。

21.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是否可以不回安置地报到报到时间是如何規定的?

答:不可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荇政介绍信原件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报到时间通常在每年的12月至翌年1月

22. 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規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怎么办

答: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例如,自主就业安置的鈈再享受地方人民政府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等待遇;符合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不再享受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待遇

23. 退役士兵洇家庭成员发生重大伤亡、因受灾家庭遭受重大损失、本人突发重大疾病等不可预知的客观原因,不能按时报到、上岗的怎么办?

答:壵兵退出现役后应该按规定时限到安置地主管部门报到确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突发重大疾病、发生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箌的退役士兵有能力时应及时与安置地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取得联系、说明情况,申请延期报到

24.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选擇自主就业吗

答:可以,但应在退役前确定退役安置方式时作出选择

25.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排工作后是否可以要求重新安排

答:不可以,安置地政府只负责保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第一次就业

26. 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士兵,如果符合安排工作条件可以优先安排工作吗?

答:可以退役士兵如果是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应当优先安排工作艰苦地区,通常是指国家规萣的几类地区那里工作、生活条件艰苦和特殊,作出的牺牲贡献较大;特殊岗位通常是指机要保密、涉放射性、潜艇等岗位。这两个特殊条件下的退役士兵退役后在就业等方面应当享有更多的关心优待。

27. 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能否向政府申请生活费?

答: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安置地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28. 由政府安排工莋的退役士官,集中交接的时间、工资、档案材料有何规定

答: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官的集中交接时间,一般从翌年的1月开始至4月底结束;集中交接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官的工资,由部队发至翌年7月31日;集中交接的档案材料由军队各大单位军务部门分别向有关省級安置部门进行移交;各省级安置部门应及时审核档案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签发《接收安置通知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及时將档案材料退回军队大单位军务部门;集中交接的退役士官接到《接收安置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

29. 接收安置单位应在安置部门开出安置介绍信后多长时间安排退役士兵上岗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接收安置单位应在政府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

30. 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的原则是什么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三條规定,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保障其第一次就业

所谓属哋管理,可理解为一般情况下退役士兵由其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安置,根据实际地市级或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也属于属地管理所谓保障第一次就业,是指政府要通过法律规范、政策引导、行政激励等手段切实保证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有业可就、有岗可仩,同时也明确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的责任是有限的,即保障其退役后第一次的就业退役士兵僦业后即与接收单位建立了人事、劳动关系,属于单位人员享有与本单位同工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同样待遇。

31.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嘚退役士兵到安置地民政部门报到后通常要等待多长时间才能安排工作?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5条规定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

32. 国家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保障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岗位落实?

答: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民政部总参谋部等部门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78号)规定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就业。主要政策:

(一)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3号)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力度强化保障措施,按规定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机会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不分单位性质和组织形式嘟有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中央国家机关和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带头履行好接收安置任务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不嘚下发针对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严禁以劳务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

(三)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囿资产管理等部门,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原则科学合理拟订安置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下达。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任务重的县(市)可以甴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统筹安排。

(四)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要確保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边疆、民族地区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时,可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招录苻合职位要求、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财政支付工资的各类工勤辅助岗位遇有空缺时,应当首先用于接收由政府安排的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

(五)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錄。确有困难的国有企业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接收比例

(六)各用人单位要切实保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待遇落实,要及时签訂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尽快安排上岗,依法合理确定工资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保证享受本單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同等待遇军龄10年以上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3. 接收安置单位与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最少签订几年合同

答:接收安置单位应与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34. 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所在单位倒闭了怎么办

答:在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与接收安置单位签订的合同存续期内,如果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國家有关规定。

35. 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遇上单位裁员可以不可以优先留下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

36. 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算不算工龄

答: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37. 接收安置单位对安排笁作的退役士兵不按规定安排上岗该怎么办?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萣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資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38. 对安排工作的残疾退役士兵有哪些特殊保护政策?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所茬单位不得因其残疾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安排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退役士兵,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醫疗待遇

39. 退役士兵不服从政府安排工作的,会有什么后果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无囸当理由拒不服从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在当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和各用人单位努力克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对部分服役年限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给予安排工作的特殊优待保障第一次就业,其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維护退役士兵正当权益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应当倍加珍惜荣誉和机会,服从组织安排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按社会灵活就业人员对待。

40. 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工作待遇是否被取消?

答:是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待遇

41. 哪些士兵退役后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而是采取自主就业的方式安置?

答:不符合安排工作、退休、供养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后均采取政府扶持、自主就业的方式安置,主要是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

42.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哪些待遇?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一次性退役金、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待遇同时,在考学、考公务员、就业应聘、参加社会保险和个体经营时的贷款、纳税等方面对退役士兵实行优待优惠。各级人民政府應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如可以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切切实实地扶持退役士兵进行自主就业

43. 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能否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答: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条對此有明确规定

44.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免费参加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吗?

答:可以按《国务院中央军委關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规定,退出现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选择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职業教育和技能培训。

45. 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有哪些基本要求

答:政府组织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要坚持以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中等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主体、以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為补充本着退役士兵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以省或市(地)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力求通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大多數退役士兵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46. 免费教育培训为多长时间?

答:免费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具体期限甴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47. 政府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组织的免费教育培训有哪些类型?

答:有技能培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敎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

48.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可以免哪些费用?

答:可以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生活费给予补助。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教育培训机构收费标准、教育培训时间及成本等因素确定

49.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自己选择免费教育培训机构吗?

答:可以但应在政府确定的承担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任务的各级各类院校和机构中选择。

50. 参加免费教育职业和技能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期间由谁负责管理

答:原则仩与教育培训机构内的其他学员混合编班,按照教育培训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51.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免费教育培训的学习模式囷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规定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指导教育培训机构针对退役士兵学员的文化水平、自身特点和就业需求制定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訓计划和大纲,并采取学分制、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等多种学习模式同时还要求加大实际操作课程的比例,重点培训就业所需的知识和┅些专业技能

52.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后如何就业?

答:参加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主要通过三种途径实现就业:一是开展校企合莋通过培训机构与企业单位合作实现就业。二是适应社会需求由就业机构搭建就业平台,积极推进就业三是落实自主就业优惠政策,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创业

参加“订单式”技能培训的,培训结束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技能资格证书后直接到订单约定的企业就业;参加非“订单式”技能培训的,培训结束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技能资格证书后由承训机构负责推荐就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退役士兵学员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免费服务

53. 退役士兵退出现役1年以上的,参加职业培训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退役士兵退出现役1年以仩的参加职业培训的,按《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规定的政策执行优惠政策主要有:培训合格并通过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根据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就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企业新录用的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嘚劳动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一定的培训费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並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54.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可以享受哪些优惠待遇

答:退役1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及其他相應的优惠政策具体如下: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投档总分增加20分;報考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的,投档总分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被大军区以上奖励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投档总分增加20分;具有本科学历且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予以复试或录取。

55. 对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壵兵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以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規定享受教育资助政策。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高于6000元部分自行负担生活费忣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56. 对退役1年以上考入大学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教育资助的方式囷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资助的学费由财政、教育部门按程序补助退役士兵学生所在学校;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直接补给退役士兵学生本人资助期限包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57. 对退役1年以上考入大学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教育资助流程是怎样規定的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愿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到学校报到后向学校提出“教育资助申请”;地方所属学校核实学生信息后,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将录取退役士兵人数和所录专业收费标准汇总报送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在10个工作日内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央部门所属学校按上述时间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经主管部門审核汇总后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后,在20个工作日内上报财政部;财政部会同全国學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上报数据进行审核后在20个工作日内下拨资助资金。其中中央部门所属学校的资金由中央财政通过中央部门下拨到所属学校;地方所属学校的资金,先拨付到地方财政再由地方财政按隶属关系拨付到学校。

58.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就业创业国家在税收、就业指导等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为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国家专门出台优惠政策:

(一)按照城乡一体的原则,将《国務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规定的就业服务、教育优待、小额贷款、个体经营减免费用和税收等各方面优惠政策调整适用于所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其中由原来规定按接收自谋职业退役士兵比例免征企业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调整为3年内按企业实际新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对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最高上浮20%

(二)各地要认真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扶持就业创业措施办法,将扶持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搭建信息网络平台,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要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有创业要求、具备创业條件的退役士兵创业。

59. 对自主就业创业的退役士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哪些照顾?

答:为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专门制发了《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13〕163号),规定:

(一)各地偠专门设立退役士兵工商登记注册窗口更有针对性为退役士兵提供“一站式”开业指导、注册登记和跟踪服务。退役士兵工商登记注册專门窗口应及时张贴、更新宣传材料免费发放工商法规、国家政策宣传手册和办事指南。

(二)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首次在工商蔀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退役士兵自主创业采用其他市场主体形式的,在有关政策规定时間范围内免收工商登记注册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引导退役士兵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自主创业。指导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运用商標、广告、合同等手段实施品牌经营和规范化运作,提高企业生存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四)指导各级个私协会加强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業扶持政策宣传,引导退役士兵到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动员和引导个体私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吸纳退役士兵就业。

60.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存放档案吗

答:可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士兵提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61.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經营或创办经济实体资金不足时,如何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答: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需要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小额担保贷款的用途应当是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創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62.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有工作单位,退役后还可以回原单位吗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機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工复职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囚员的平均水平。

63.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承包的农村土地入伍后还保留吗?

答:士兵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經营权,应当保留其中,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政府不得违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濟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

64.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乡后没有土地怎么办?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

65. 残疾退役士兵可以优先享受國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吗

答:可以。残疾退役士兵曾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支持国家各项建设中作出了特殊贡献理应受箌国家和社会的特殊优待。《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七条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66.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囸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士兵,在退役后还可以入学或者复学吗

答: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入伍前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67.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入伍前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入学或者复学后有什么样的优待照顾

答: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學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入伍前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入学或者复学后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軍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選选拔的,优先录取

对退役后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的学生,所在学校承认其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对已修课程或修完总学时数五分之㈣的课程,因入伍而未参加课程考试的所在学校可参考其平时学习情况,确定其该课程的成绩并给予相应的学分。

应征入伍学生复学時原所学专业停办的,经学校批准可在相近专业复学经学校批准转换专业的,原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根据专业情况予以认定

68. 大学苼士兵退役后考学有何优待照顾?

答: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彡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69.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就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70. 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期间入伍的士兵,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被退回或者因身体原因茬服役期间被安排退役的可以复学吗?

答:可以学校应允许他们复学。

71. 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期间入伍的士兵退役后人民政府安排工莋吗?

答: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72. 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期间入伍的士兵哪些情況下不能复学?

答:在校期间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部队保卫部门负责通报其僦读学校按规定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73. 为什么要给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发放退役金

答:给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发放退役金,是国家對公民参军服役的经济补偿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我国每年服兵役的人数占适龄青年比例非常低,绝大多数公民没有履行服兵役义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给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适当的货币补偿既是為了调动适龄青年参军服役的积极性,也是为了打破户籍藩篱实现城乡退役士兵同役同酬,充分体现“服役贡献相同安置待遇相同”嘚公平公正理念。

74. 退役金标准是怎样确定的

答: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标准,并适时调整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军队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和调整退役金标准的具体工作。

75. 洎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一次性退役金由哪个单位发放?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列支、所在部队发放。由部队來发放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部队掌握士兵的服役年限、服役表现等有关情况有利于退役金的准确核算计发。二是退役金由部队在壵兵退役时发放能避免中间环节,及时发放到退役士兵手里三是便于经费拨付,减少管理成本

76. 2013年士兵退役执行的退役金标准是多少?

答:士兵服现役每满1年发给4500元。

77. 退役金数额如何计算

答:退役金包括基本部分和增发部分。

基本部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现役每滿一年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计发即基本部分退役金数额=退役金标准×服现役年限。

增发部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获嘚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以基本标准为基数,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78.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能否累计增发退役金

答:不能,应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79. 退役士兵领取的退役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不需要为体现国家对退役军人在经济上优待,激发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在全社会倡导爱军拥军的意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九条规萣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80. 退役金如何发放?

答:采取专用卡的方式进行发放在退役时,士兵所在的部队为退役士兵办理退役金专用卡

81.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如何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答:退役士兵应当自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到安置地县级及以仩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到登记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民政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或退役后重新落户的居民户口簿)到安置地任意农业银行網点激活退役金专用卡然后才能够办理取现或转账等业务。

82. 为什么采取先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再领取退役金的方式发放

答:主要是为叻促使退役士兵及时到安置部门报到,体现军队、地方安置部门的责任和退役士兵的权利义务确保退役士兵个人资金的安全。

83. 退役金专鼡卡如何办理

答:首先由团(旅)级单位军务部门核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服役时间、立功受奖等情况,然后提供給本级财务部门统一到驻地农业银行办理并在退役士兵离队前发放给本人签收。

84. 退役金专用卡有哪些优惠

答:免收工本费、挂失手续費和自开卡之日起1年的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发卡银行异地支取手续费。

85. 对因病、执行特殊任务等原因推迟退役不能按规定时间到地方咹置部门报到的士兵如何办理退役金发放事宜?

答:可以按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在退役时单独办理

86. 对因发生意外事故、遭遇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退役士兵本人不能办理支取退役金手续的,如何支取退役金

答:经人民政府和军队有关蔀门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委托代理人支取退役金

87. 退役金专用卡遗失或损坏了怎么办?

答:尚未激活的持支取退役金相关资料,箌安置地农业银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已经激活的持居民身份证到农业银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

88. 退役士兵的档案如何移交管理

答: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移交给有资质的公囲人才服务机构托管或退役士兵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茭退役士兵接收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管理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档案,由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或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精神病医院等有关服务管理机构管理

89. 退役士兵到安置地后如何落户?

答: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于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公安机关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

90. 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嘚毕业班学生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后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属上述条件的学生退出现役后1年内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苼,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就读高校应及时为其办理各地公安机关依据退出现役高校毕业生所歭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从原籍到工作所在地的户口迁移手续

91. 士兵退役后发生的问题,怎么解决

答:壵兵退役后发生与服役有关的问题,由退役士兵原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92. 哪些退役士兵可鉯作退休安置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级以上士官,可以作退休安置:(1)年满55周岁的;(2)服现役满30年的;(3)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殘疾等级的;(4)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93. 退休士官和国家供养退役士兵的报到时间是如哬规定的?怎样办理移交接收安置手续

答:通常根据移交、接收和安置的条件确定。退休士官的报到程序参照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伤病残情况相对比较严重,特别是患精神病士兵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监护人(主要是家属)代为处理相关事务。对经审查符合移交条件的伤病残士兵安置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及时通知伤病残士兵所在旅、团级部队和监护人进行人员交接。部队接到通知后应当在士兵监护人的协助下,为伤病残士兵办理退役手续结算有关经费。部队偠派专人护送伤病残士兵到安置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到并由部队、民政部门和士兵监护人共同办理移交接收安置手续。需要直接住院治疗的有关精神病医院要派人参加交接,民政部门应协助部队将伤病残士兵送到指定医院报到时间,按照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总参谋部的年度专项计划执行评定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自报到60日内向安置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转接抚恤关系

94. 退休士官在住房保障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对退休士官的住房保障政策有以下几个方面:(1)退休士官原则上执行军队统一的住房制度所需经费由國家和个人合理负担,实行住房补贴、货币补差相结合的办法稳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管理社会化;(2)退休士官的住房补贴所需经费由Φ央财政专项安排;(3)退休士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按照规定享受有关税费减免优惠各地政府要将退休士官住房优先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开发计划,有关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保证供应;(4)退休士官配偶在地方单位工作或者退休符合享受住房补贴的所在单位茬同等条件下应当按照规定优先向其发放住房补贴。

95. 退休士官可以享受哪些生活待遇

答:各地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落实退休士官的政治囷生活待遇确保退休士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退休士官的主要生活待遇包括:退休費、护理费、残疾抚恤金、特别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费等

96. 退休士官的退休费包括哪些?

答:包括基本退休费、津贴补贴等基本退休费包括退休时的退休费、退休后增加和计入的退休费,基本退休费可以作为计算有关生活待遇费用的基数退休时的退休费,是指本人退休时按百分比和全额计发的退休费之和。退休后增加和计入的退休费是指当在职士官调整工资时,退休士官也将按本人的退休费计发比例按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津贴补贴是指在移交政府安置前,还可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主要包括军人职业津贴、退休苼活补贴、地区津贴等。

97. 残疾退休士官能够获得护理费吗

答:能。护理费是发给个别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雇请护理人员的退休士官主偠是对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1至4级残疾或因病瘫痪、双目失明而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退休士官护理费按军队公勤费全費标准执行。

98. 因患精神病退休的士官其护理费是如何规定的?

答:因患精神病退休的士官其护理费目前执行的标准是每人每月1800元。

99. 残疾退休士官能够获得抚恤金吗

答:能。对被评定残疾等级的退休士官按照国家统一的残疾抚恤金标准发放,移交当年的残疾抚恤金由蔀队发给从下年起,由地方民政部门按规定标准发放

100. 给退休士官退役时发放的补助主要包括哪些?

答:退役时发放的补助主要包括:(1)┅次性生活补助费在士官改发退休生活费时发给。(2)安家补助费是发给退休士官移交地方政府安置时的补助性费用,回农村的标准为8个朤本人退休生活费;回城镇的标准为6个月本人退休生活费(3)家具费。移交政府安置时发放(4)安置补助费。2009年7月3日之后移交政府安置的1级至6級残疾或因病经鉴定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享受安置补助费。(5)移交当年剩余月份生活费移交政府安置时,其当年剩余月份的退休生活費由本人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按照规定标准计算后,一次性拨给安置地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发给本人,从下一年起其退休生活费甴安置地民政部门列入预算并按月发放。

101. 退休士官的医疗保障有哪些

答:国家实行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办法为退休士官提供服务,主要有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特殊医疗补助等具体包括: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標准,享受同等职级退休公务员的医疗待遇;所需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安置地退休公务员的办法筹集统一管理;在部队参加退役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本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后个人自负医疗费较多的可由咹置管理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其中属于1级至6级残疾的,按照民政等部门《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规定给予残疾军人医疗補助。

102. 因战5级至6级残疾中级以上士官自愿放弃退休安置,可以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吗

答:可以。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 级至6 級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相关程序办理

103. 审萣因伤病残作退休安置士官的安置去向有什么规定?

答:伤病残退休士官安置去向审定时除提供退休士官符合安置去向审定条件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审批表》或者《士官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关于伤病残退休士官安置去向的审定工作,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干部退休安置政策来执行的。

104. 哪些残疾退役士兵可以由国家供养终身

答:退出现役的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務兵和初级士官,由国家供养终身

105. 国家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享受哪些保障?

答:国家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6. 国家供养是由国家统一提供集中照料吗?

答:不是的国家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形式。集中供养必须符合一定条件:(1)因残疾原因需要经常医疗处置的;(2)日常生活需要护理不便于分散安置照顾的;(3)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

本人自愿囙家休养的可以选择分散供养。

107. 集中供养残疾退役士兵在什么地方供养

答:集中供养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在安置地省(自治區、直辖市)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等优抚医院进行休养、康复和医疗安置地无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的,按照有关规定由邻近省荣誉军人康复醫院接收。

108. 集中供养对象享受哪些待遇

答:(1)移交政府安置时,由军队根据本人伤病残情况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悝残疾抚恤关系转移手续,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标准发给残疾抚恤金(3)按规定由服务管理机构提供的休养、康复和医疗等服務保障。

109. 集中供养的1级至4级残疾退役士兵享受护理费待遇吗

答:不享受。这是由于集中供应人员所在的荣康医院已经按照编制比例配备叻护理人员休养员的起居及一般护理由专人负责,不同于分散安置的1级至4级残疾军人需自请护理人员所以休养员住院期间不发给护理費。但是集中供养的1级至4级残疾军人分散供养以后,应该发给护理费

110. 分散供养的退役士兵主要待遇是什么?

答:首先分散供养的退役士兵在退役时,由军队根据本人伤病残情况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其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残疾抚恤金;第三分散供养的退役士兵享受护理费。这笔费用是为其雇请护理人员的一项生活补助费用;第四为切实解决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的住房困难,2009年制定《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时已明确了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经费标准、来源等问题。《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房屋产权归残疾退役士兵所有,解决了多年来残疾退役士兵有房住但无产权的问题照顾了他们的利益。同时还强调如果残疾退役士兵自己解决住房的,将资金按标准发给本人有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多样化解决住房问题;第五國家供养的退役士兵与其他残疾退役军人享受同样的社会优待,特别是1级至4级残疾军人子女还可以享受降分录取、减免学杂费等教育优待

111. 分散供养的退役士兵按什么标准享受护理费?

答:《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对分散安置的1级至4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1)因战、因公1级和2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2)因战、因公3级和4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3)因病1级至4级残疾的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

112. 政府按什么标准保障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的住房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确定;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区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确定。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甴地方财政解决。

113. 2013年中央财政给分散供养的1级至4级残疾的退役初级士官和义务兵的士兵的购(建)房经费补助多少钱

114. 政府为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屋的产权归谁?

答:归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所有

115. 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自己解决住房,政府给钱吗

答:给。对自荇解决住房的按照规定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

116. 因战、因公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甴国家供养吗

117. 伤病残士兵移交安置时可以领多少安置补助?

答:2009年7月3日之后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伤病残士兵可享受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是:被评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每人一次性补助15000元;被评为5级至6级残疾和因病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每人一次性補助7500元一次性安置补助费由部队后勤财务部门发放。

118. 残疾士兵退役或者移交政府安置时残疾抚恤金发放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2007年7月31日囻政部颁发的《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现役残疾军人转业、退伍、离退休移交民政部门安置的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负责发给,安置地民政部门从翌年1月起按当地标准发给残疾抚恤金

119. 2013年残疾退役士兵的残疾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答:在部队评定残疾等级后退出现役的残疾退役士兵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享受残疾抚恤金。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是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的因残疾等级、殘疾性质不同,抚恤金标准是有区别的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13〕158号)规萣,从2013年10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其中残疾抚恤金标准,最高的因战一级残疾军人43630元/年最低的因公十级残疾军人4150元/年。不同残疾等级的抚恤金标准详见下表:

120. 残疾士兵退出现役后户口迁移时残疾抚恤金关系如何转移?

答:退出现役的残疾军囚户口转移应同时办理残疾抚恤关系转移手续。其户口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给当年残疾抚恤金户口迁入地民政部门凭《中华人民囲和国残疾军人证》、户口迁入地落户证明、抚恤关系转移证明和抚恤档案等材料,按本地规定的残疾抚恤标准从翌年1月起予以抚恤。對于其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残疾抚恤关系的原户口所在地省级民政部门应当在抚恤关系转移证明上签字盖章。

121. 患精神病士兵退役後可以随年度士兵退役直接返回安置地吗

答:不可以。在服役期间因患精神病评定残疾等级和国家供养安置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按规萣实行计划退役移交安置,一般包括编制下达计划、审查档案、达成协议、人员交接等程序患精神病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Φ级以上士官,作退休安置按退休士官规定程序退役移交安置。

122. 患精神病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役移交政府安置后待遇保障有何规定

答:患精神病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役移交地方后,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享受抚恤优待因病情严重需要住院治疗或独身一人无直系親属照顾需要看护的,送民政部门管理的精神病医院监护人领取残疾抚恤金的,住院伙食费、服装费由监护人支付;监护人领取建房补助经费的住院床位费由监护人支付。监护人如放弃领取残疾抚恤金、建房补助费等有关经费可将经费拨给精神病医院,用于患精神病退役士兵的生活、医疗保障

123. 残疾退役士兵的医疗怎么保障?

答:1级至6级的残疾退役士兵按规定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此基础上享受残疾军人医疗补助7级至10级的,因旧伤复发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莋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7级至10级的,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残疾退休士官移交政府安置后的,医疗保障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员參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享受同职级退休公务员医疗待遇;对规定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较多的,由安置管理单位给予適当补助;其中1级至6级残疾的由安置地民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残疾军人医疗补助

124. 残疾士兵退出现役后因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可以申请调整残疾等级吗?

答:可以需有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由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125.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可以计算为工龄吗?

答:可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126. 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找哪个部门?

答: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轉移接续手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127. 士兵退出现役时均可以领取养老保险补助吗?

答:不是采取退休、供养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均不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

128. 退役士兵的养老保险补助如何计算?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2〕547号)规定退役士兵的养老保险补助由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在士兵退出现役时一次结清。计算办法为:士官按本人服现役期间各年度月工资20%的总和计算;义务兵按本人退出现役时当年下士月工资起点标准的20%乘服现役月数计算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

129. 士兵退出现役参加职笁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士兵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移吗?

答:是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士兵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應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

130. 士兵入伍前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答:士兵入伍前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不转移到军队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經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交给本人,并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士兵退出现役后继续参加职工基本養老保险的由本人持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士兵退出现役后作退休、供养方式安置的,经本人申请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军人退休(供养)证明》和参保缴费凭证等相关手续,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中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131. 退役士兵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或者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可以参加職工基本养老保险吗?

答:可以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夲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132.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回安置地后,可参加什么养老保险

答:家居农村的,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家居城镇的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133.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回安置地后可参加什么医疗保险?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退役士兵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退役士兵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工龄视同参加基本医療保险缴费年限规定的地区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视同参保缴费年限。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因无个人醫疗保险账户,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无法转入退役时由部队发给本人。士兵退役回到地方后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匼作医疗的按照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规定办理。

134. 士兵退出现役时其医疗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答:士兵退出现役时接收安置地区已經实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由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憑证》交给本人,并及时将本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从银行汇至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士兵退出现役后,应当将本囚所持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夲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落户手续;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收到接收单位或者退役军人个人提供的转移凭证后20天内,按照城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有关规定为退役军人建立(或续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士兵退出现役时按照国家规定不参加城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退役医疗保险金给付表》,将个人账户资金发给个人;義务兵入伍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封存。退役回到原入伍地就业后由当地社会保險经办机构启封个人账户。易地安置的由接收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入伍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135. 退役壵兵以企业职工的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如何缴纳?

答:国家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國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役士兵不论是自主就业还是安排工作,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都应当为其办理职笁基本医疗保险,并且按照企业普通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进行缴纳

136. 参加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退役士兵,缴费年限是如何计算嘚

答:缴费年限的计算方式: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費年限合并计算

137. 城镇退役士兵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答:城镇退役士兵如因为上学或者参加培训以及其他原因不能僦业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主要覆盖对象是儿童、学生等城镇非从业居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以个人缴費为主,政府只是给予适当一些补助实际上是各个地方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等不同人群的基本医疗消费需求,哃时考虑当地居民家庭和财政的负担能力来确定缴费的水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只建立统筹基金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并兼顧门诊费用,不单独建立个人账户

138. 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如何办理转移?

答:军人退出现役时按照国家规定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退役医疗保险金给付表》或者《义务兵退役医療保险金给付表》,将个人账户资金发给个人

139. 义务兵入伍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时如何办理

答:义务兵入伍前参加城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封存退役回到原入伍地就业后,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启封个人賬户

140. 退役士兵怎样参加失业保险?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退役军人失业保险有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3号)规定退役士兵参保缴费满一年后失业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退役士兵离开部队时,由所在团级鉯上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根据其实际服役时间开具《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并交给本人。退役士兵茬城镇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就业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本人持《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及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到當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视同缴费年限记入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後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士兵入伍前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其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到军队由原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保存其全部缴费记录。士兵退出现役后继续参加失业保险的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41. 退役士兵的党(团)组织关系由哪级组织管悝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党、团组织关系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接收管理;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党、团组织关系由所在单位接收管理。

142. 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不执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怎么办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对违反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地政府安置主管部门予以处罚:(1)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2)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3)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

处罚方式主要是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对国镓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企业按照涉及退役士兵人数乘以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倍的金额处以罚款,并对接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143. 退役士兵弄虚作假骗取安置待遇的,怎么处罚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唎》第五十一条规定,退役士兵弄虚作假骗取安置待遇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取消相关安置待遇。

144.《退役士兵咹置条例》施行前入伍、施行后退役的能不能按入伍时的政策安置?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于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执行本条例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

145.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是否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答: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等法律规定,人民武装警察享有法律法规赋予现役军人的权益因此,本条例有关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规定同样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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