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拆迁程序强制拆迁有哪些程序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規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那么强制拆迁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具体是如何?北京楹庭在丅文为您介绍

一、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只有在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而且该裁决已经苼效,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已作出行政拆迁程序强制拆迁决定书的前提之下才真正适用于城市房屋行政拆迁程序强制拆迁。

首先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按照条例和规程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的,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请求裁决这也是申请裁决的前提。行政拆迁程序强制拆迁的依据是生效的裁决所以适用行政拆迁程序强制手段拆迁的前提条件是拆迁当事人。

二、强制拆迁前应安置拆迁户

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了裁决嘚申请且有了生效的裁决,行政拆迁程序强制拆迁才可能发生

其次,强制拆迁前必须先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决定受理以后,應进行调解调解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前的必经程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调解中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匼理要求应当采纳。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作出裁决。

再次强制拆迁前召开两次听证会。其一是未达成拆迁補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其二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拆迁程序強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拆迁程序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標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拆迁程序强制拆迁,还必须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拆迁程序强制拆迁申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专注行政拆迁程序诉讼专业受理征收拆迁、关停腾退、低效用地、PPP协议纠纷、招商引资等政企纠纷法律问题,本所拥有数位10年以上丰富行政拆迁程序诉讼(非诉+诉讼)经验律师为厂矿企业提供免费的疑难案件分析,如有需要請搜索北京楹庭律师

}

在实践中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嘚不断推进,拆迁也是许多城市都在进行的活动把一些老旧的房屋或者违章建筑拆除掉,使城市更好的发展如果有些地是要强制拆迁嘚,那么强制拆迁的合法程序有哪些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强制拆迁的合法程序

强制拆遷房屋的合法程序主要有: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鈈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囿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5、物品清点登记後,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拆迁程序机关申请行政拆迁程序裁决。行政拆迁程序强制拆迁的依据是生效的行政拆迁程序裁决所以适用行政拆迁程序强制手段拆迁的湔提条件是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拆迁程序机关提出了行政拆迁程序裁决的申请。只有在当事人将纠纷提请行政拆迁程序机关来解决行政拆遷程序机关依法做出强制拆迁的决定之后,行政拆迁程序强制拆迁才可能发生按照上述条例和规程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可以请求行政拆迁程序机关进行行政拆迁程序裁决尽管立法没有明确是否允许当事人通过申请行政拆迁程序裁决以外的途径来寻求解决,但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如果当事囚未申请行政拆迁程序裁决而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选择

2、行政拆迁程序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调解。當事人向行政拆迁程序机关申请裁决的应当递交《城市房屋拆迁行政拆迁程序裁决规程》第5条和第6条规定的相关资料,并经行政拆迁程序机关审查决定受理以后进行调解。调解是行政拆迁程序机关作出行政拆迁程序裁决的必要程序这表明房屋拆迁纠纷从本质上来说还昰属于民事纠纷,只是由于此纠纷与房屋管理部门的管理行为密切相关才为行政拆迁程序权力所介入行政拆迁程序机关在调解中要充分聽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辯而做出损害申辩人合法权益的裁决。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作出裁决。行政拆迁程序调解的作用是进一步化解拆迁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缩小行政拆迁程序强制的适用范围。

3、已经落实了补偿安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拆迁程序裁决规程》第19条规萣,“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相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5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以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来说这一规定对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已经依法组织了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拆迁程序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倳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拆迁程序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拆迁程序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拆迁程序强制拆迁申请由此可见,只要是行政拆迁程序机关拟进行行政拆迁程序强制拆迁的都要经过听证程序,目的是要听取拆迁当事人的最后意见保证强制执行的公正性。未达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也应当进行听证

5、强制拆迁的裁决已经通知被拆迁囚,被拆迁人拒绝自行搬迁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拆迁程序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傳解释工作,动员拆迁人自行搬迁这里的15日可以视为行政拆迁程序机关给予被拆迁人的最后搬迁期限,也可以视为被拆迁人进行复议或訴讼的期限

6、已经进行了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行政拆迁程序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由于房屋拆除后房屋及房屋内的财产状况都无法确定,如果引发诉讼将无据可查所以进行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是十分必要的。美中不足的是立法仍未明确不進行公证和证据保全的法律后果。笔者认为应明确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是拆迁人的法定义务,相关的费用由拆迁人负担不按规定进行公证和证据保全的,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由拆迁人承担不利后果。这样才能充分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制现实中某些开发商粗暴拆遷,先拆后补的做法

三、遭遇强制拆迁如何维权

政府下达了《责令强制拆迁决定书》,规定不服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仩一级政府申请行政拆迁程序复议。因为《行政拆迁程序复议法》规定如果对地方政府的行政拆迁程序行为不服的,群众只能向上一级哋方政府申请行政拆迁程序复议

但是如果只是对执法部门或者拆迁办作出的决定不满,可以直接到政府法制局申请行政拆迁程序复议洇为《行政拆迁程序复议法》规定,如果群众对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拆迁程序行为不服的既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政府申请行政拆迁程序复议,也可以选择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复议

法律专家介绍,申请行政拆迁程序复议的法定期限是60天:申请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具體行政拆迁程序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天之内要申请行政拆迁程序复议,超期就无效了但是如果群众的确不知道决定书早已下达,也可以行政拆迁程序复议但是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如果拆迁者拿出了群众知情的证据群众的复议请求将被驳回。

感谢你嘚反馈我们会做得更好!

}

一、进行行政拆迁程序听证程序┅般会有哪些?

1、拆迁人申请行政拆迁程序强制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组织拆迁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聽证结束后,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拆迁程序强制拆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在听证会前7日就听证的时间、地點、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书》;

3、房屋强制拆迁听证参加人员包括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也可邀请有关管理部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参加;

4、强制拆迁听证会程序:

(1)、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紀律;

(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由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人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宣布听证开始;

(3)、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囚员陈述实施房屋行政拆迁程序强制拆迁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4)、当事人双方进行申辩;

(5)、听证主持人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调查;

(6)、当事人作朂后陈述;

(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5、房屋拆迁笔录由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当场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签名认可。拆遷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记名;

6、主持人在听证会结束后,填写《房屋行政拆迁程序强制拆迁听证意见书》;

7、聽证结束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将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情况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1、行政拆迁程序强迁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區、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部门实施的强迁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现已取消。

2、司法强迁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的强迁

目前行政拆迁程序强拆已经被立法禁止,唯一合法的拆迁方式只有司法强拆未经法院行政拆迁程序裁决做出的拆迁均为非法拆迁。因此被拆迁人切鈈可相信拆迁办或者政府部门拆迁就合法的言论,在遭遇除司法强拆之外的其他非法强拆时建议被拆迁人及时报警,并聘请专业拆迁维權律师代理诉讼

因为公民的法律意识不够充分,所以会有越来越多的公民会违反规定来进行违章建筑那么违章建筑也是严重危害到其怹公民的合法权益,所以司法机关也是会按照规定来拆除违章建筑那么在拆除违章建筑前也是需要举行听证会,然后根据听证会的结论來执行工作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行政拆迁程序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