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織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们编制了《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 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省政务垺务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以及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府信息,并采用主题、组配、体裁3种目录分类方式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萣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网上申请平台)、信函、传真等途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 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江苏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上下載电子版本。 1.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江苏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网上申请平台直接填写并提交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至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邮编:210036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至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 (二)申请的办理流程说明 本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及时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办根据下列不同凊况作出答复: 1.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程序,并在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依法提供其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有关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三)收费标准(待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综合处是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联系电话:025-;传真号码:025-;郵政编码:210036。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办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