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交了一个月押金700,签叻合同之后房东口头说最后一个月可以用押金抵房租700,只需要交上个月跟最后一个月水电物业240不用交其他的钱,结果最后又问我们要100押金我们是合租,第一家住户走的时候没退押金第二家住户跟房东商量晚交房租,结果半夜十点被房东撵走第三家住户走的时候押金扣除两个月水100元电费家庭能用多久,剩下的钱能住几天算几天结果到我们这里就得多交100块钱,我们跟房东理论房东说我想问谁要问誰要,要不要钱是我的事这100我们不想交,交了绝对退不回来会找各种理由扣下。房东做法合理吗我们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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