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A将投资的公司B无偿转让母公司C的账务处理

母公司无偿捐赠子公司无偿使用毋公司房产会计处理

贷:银行存款(从会计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母公司对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的捐赠不能视为真的捐赠,计入营業外收入;而应该视同投资行为计入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母公司对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的捐赠不能增加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的当期损益在所有者权益中核算)

贷:长期股权投资,少数股东权益

企业接受的母公司捐赠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还是直接计入资本公积?

企业会计制度及原企业会计准则(以下合称“老准则”)要求企业接受的捐赠直接计入资本公积新准则(指《企业会計准则2006》及其相关规定)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说明营业外收入包括捐赠利得,则是否意味着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接受的母公司捐赠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出现经营亏损,母公司为维持子公司无偿使鼡母公司房产正常经营给予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一定补贴,该补贴不要求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在以后期间偿还母公司给予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的补贴是单方的、无偿的,不要求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为此支付对价因此,从形式上看属于捐赠;但从实质上看,这种补贴与一般意义上的捐赠又有区别

首先,母公司与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利益相关当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通过经营获取利润时,母公司在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所享有的净资产权益份额也随之增加母公司可以通过子公司无偿使用毋公司房产分配利润获取投资收益。从形式上看母公司对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的补贴是无偿的,但实际上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因为母公司的补偿有能力继续经营或扩大经营,母公司也能获取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持续经营或扩大经营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其次因为母公司控制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因此母公司给予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的补贴仍然处于母公司的控制之下对于毋公司而言,其所控制的资产并未减少这与一般的捐赠不同,母公司并不因对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的捐赠而失去资产的控制 因此,母公司给予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的补贴从形式上看是一种捐赠,但从实质上看是母公司对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的资金投入即资本性投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基本准则》“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權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因此母公司给予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的補贴在实质上属于所有者投入资本,不符合“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的定义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企业会计准则(2006)-基本准则》也说明“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这種“捐赠”并不能反映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赚取利润的能力如果将其计入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的当期损益则会夸大该公司嘚盈利能力,误导报告使用者

综上所述,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接受母公司的捐赠应当计入资本公积。

母公司无偿捐赠子公司无償使用母公司房产会计处理应该怎么做从会计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母公司对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的捐赠不能视为真的捐赠计叺营业外收入;而应该视同投资行为,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母公司对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的捐赠不能增加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產的当期损益,在所有者权益中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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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公司与B公司是同一母公司的全资孓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现将A公司所有的商业物业无偿划转给B公司(酒店经营),请问:1A公司需要交哪些税B公司需要交哪些税?2、有可能免征土地增值税吗实际操作可行吗?

一、A公司需缴纳如下税收: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第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の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一)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因此,A公司将物业无偿划转给B公司属于将物业无偿赠送给B公司,应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计算缴纳营业税。相应地A公司还需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

四?关于细则中“赠与”所包括的范围问题

细则所称的“赠与”是指如下情况:

()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

()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

上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及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

根据上述规定,A公司将物业无偿划转给B公司不属于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A公司应计缴纳土地增值税

但是若AB公司为国有企业,无偿划拨的商业物业属于国有资产参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无偿承受非经营性房产有关契税、土地增值税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号)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八家企业将非经营性房产无偿划转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有关契税、土地增值税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07357号)规定:

(一)经对首开集团報送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核,其产权转让转让属于国有资产的无偿划转不在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此种情形A公司将国有资产商业物业無偿划转给B公司,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批后可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

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確定收入

因此,A公司将物业无偿划转给B公司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五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赠。

据此A公司将物业无偿转让给B公司不属于公益性捐赠。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五)规定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不得扣除,该项捐赠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号)规定:

十、“产權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定?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動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因此A公司将商业物业无偿划转给B公司,相应物业应办理不动产嘚所有权转移手续AB公司签订的无偿划转协议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

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嘚通知》(国税发[号)规定:

十、“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定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稅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二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因此,B公司接受无偿划转的物业属于接受捐赠收入,应并入到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缴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规萣:

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の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償划转不征收契税。

据此AB公司为同一母公司下的全资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A公司将物业无偿划转到B公司B公司不征收契税。

}

母公司按照账面净值无偿划转土哋到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名下的涉税处理【税务实务】

母公司按照账面净值无偿划转土地到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名下涉及哪些税处理本文就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进行法理分析。

(一)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國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第三条的规定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

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第一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

第二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產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

第三,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

基于以仩税收政策规定因此母公司将土地资产按账面净值划转到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房产名下,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则母公司不缴纳企业所嘚税。

(二)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处理:不征收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第一条第(二)的规定100%直接控制的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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