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载体,村一级该怎样定位

创新工作机制   加大改革力度——忝津市滨海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典型经验

天津市滨海新区位于天津东部沿海地处环渤海经济带和京津冀城市群的交汇点,是亚欧夶陆桥最近的东部起点行政区划面积227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99万其中农村人口27.21万人。共有12个涉农镇街139个行政村,具有“大城市、小农村”特点2017年,滨海新区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以来在农业农村部和天津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规范推动紧抓关键环节,聚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截至2018年11月底,已有133个行政村完成了改革试点工作组建了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濟合作社,占全区行政村总数的95.68%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和持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创新工作机制和政策路径紧抓改革“致胜招”

建立三级领导机制,按照党委牵头、书记挂帅、党政共同推动的改革工作领导机制区级层面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區委书记为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专门办公室,各镇街成立了党委书记挂帅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行政村甴村级党组织牵头成立了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改革试点工作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形成了区领导包片、区农委领导包镇街、各镇街处級干部包村包片的“三级包保”工作机制通过“包”确保了区域范围内各行政村按照中央和市农委要求,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工作目標;通过“保”确保了农村社会稳定、改革依法依程序进行确保了农民利益不受损。建立专项工作制度建立了产权制度改革例会制度、进展周报制度,实现了困难问题例会研究、各级干部周周见面、工作情况周周通报、工作进展实时掌握的效果此外,根据天津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实际,制定了《滨海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程流程示意图》指导不同村分别选取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济合作社和村委会代行经济合作社职能等改革路径,制定出台了示范文书档案样本形成了“4个阶段、8个环节、32个工作步骤”的产权淛度改革“天津滨海方案”。

 理清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边界,确保成员确认准确

以行政村为主体通过群众民主协商的方式,协调岼衡各方利益完成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身份确认,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登记备案制度和成员登记簿并在此基礎上探索成员身份的取得、退出等管理办法,解决成员边界不清的问题截至2018年11月底,共完成了135个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确认笁作占全区行政村的97.12%,共确认成员231957人为更全面维护农民权益,防止出现“两头空”“两头占”现象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在荿员确认工作中一是明确了“宜宽不宜严”的工作原则,把握宽进为本做到广覆盖、宽受益。二是为使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全区各村基本采取确认成员同时明确成员份额的方式,将外嫁女、上学转非、政策转非等群体以获取部分份额的方式成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員利弊成员。以联盟村为例该村对超生未缴纳社会抚养费人员确认享有70%份额,对于非农户妻、子女和外嫁女认为享有50%份额2018年春节前夕,该村按照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来进行收益分配扩大了分配范围,得到了广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的肯定和拥护彡是充分利用天津市农村集体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将各村集体成员信息录入数据库,通过信息化手段准确筛查人员信息,严格避免了成员確认中的“两头空”、“两头占”现象确保了每一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的唯一性。

摸清集体资产资源规模与现状明细资产管悝台账

 对各类资源性资产,重点清查核实了未承包到户的“机动地”“四荒地”和养殖水面、滩涂以及宅基地以外的集体建设用地等;对各类经营性资产重点分类甄别、全面清查对归集体所有的厂房、商铺、设施、设备、车辆等,逐一建立管理台账;对各类非经营性资产包括医疗、卫生、交通、水利等公益设施,在明确所有权、登记造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管护职责、健全管护机制。一是明确清产核资的目的工作之初,区领导小组明确清产核资是为了摸清集体家底避免因清产核资引起社会不稳定。全区在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妀革之初就改革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预判,总结出的19类风险中有5类涉及到了资源性资产清查如北大港水库及周边湿地与村集体的权屬争议、汉沽盐场与周边村的盐渔矛盾等。为此滨海新区要求搁置清查中的争议,对没有争议的资产进行确权有争议的暂时列入待界萣资产。二是合理评估资产清产核资不是为了变卖资产,而是让农民群众了解本集体的资产存量因此资产清查大部分村没有聘请第三方评估。但是对于有些年代久远的厂房等资产,因经过多年折旧净值较低,考虑到仍有经营保值增值的可能进行了合理评估。如联盟村对这类厂房重新估值把“死资产”变成了“活资本”。三是按照资源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三个类别建立资产管理台账依托天津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天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全完善覆盖全区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和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截至目前,138个行政村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占99.28%,共清查核实经营性资产万元非经营性资产万元,村集体土地73.71万亩

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搭建经营管理载体

指导各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庄形态、成员结构、资产情况等建立了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履行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对于村民整体迁入新型居住社區、仍持有土地等集体资产但没有经营活动和持续稳定经营性收益的村,组建了经济合作社;对于集体经营性资产存量较大、经营性收益豐厚稳定的村组建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对于在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实行“确股不确地”或全体成员同意将承包地入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且实行“增人不增地(股)、减人不减地(股)”的村,组建以土地股份合作经营为主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条件的村还探索统筹量化三类资产,建立了混合型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性资产存量较小、村集体经营性活动较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构成与村民構成基本一致的村和“资不抵债”的村,在明确成员边界和资产底数的基础上暂由村民委员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职能,申领叻经济合作社登记证书截至目前,共有90个行政村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占64.75%,共量化成员股848111股占总股份的98.17%;只有16个行政村设置了集体股,且所占股份均在5%以内;43个行政村成立了经济合作社(含村委会代行管理机构职能的经济合作社30个)占30.94%。

明确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唍善产权权能

一是把村集体土地等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集体。二是股份经济合作社将以经营性资产为主的集體资产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发放股权证书,确权落实到户三是已经完成6个街镇、71个行政村、17.6万亩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确尽确”四是依托天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通过流转合同鉴证等多种方式对土地经营权予以确認充分保障了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权益。五是探索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贷款、继承办法真正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收益权、抵押权、担保权、继承权。还依托天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股权流转交易平台规范管理集体经濟组织成员利弊及其成员的股权,做好各类资产和股权的流转交易服务通过改革,103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和经济合作社(不含村民委员会代荇)形成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相互支持又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完善了管理制度,约束了干部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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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某某原系某村委会第二小組成员2001年5月与邻村王某结婚,婚后其户籍仍然保留在该村民小组夫妻二人一直在该村民小组居住生活,并修建新房陈某某未在嫁入哋生产生活,亦未在嫁入地承包任何耕地2006年,该村民小组经讨论决定对于出嫁女应当收回承包地,遂收回陈某某的承包地另行承包給祝某某经营。2010年陈某某取得其在该村民小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包人为该村民小组承包人为陈某某。同年该村民小组保留的機动耕地被政府征用,在对该土地补偿款进行分配时该村民小组认为陈某某已经外嫁不具备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资格,未分配給陈某某相应份额补偿款

  上述事情发生后,陈某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某村民小组依法给付其土地补偿款

  陈某某认为,其结婚后未迁出户籍一直在原地居住生活,未在嫁入地居住生活与承包耕地应享有该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资格,该村民小组应按照同组织其他社员标准分配土地补偿款

  该村民小组认为,经村民小组讨论决定女子出嫁应当收回承包地,小组成员均自愿遵守陈某某出嫁后,村民小组依据该讨论决定收回承包地进行另行承包其已经不具备该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资格。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陈某某是否具有该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资格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资格反映的是其成员的社员权,该项权利看似一项普通权利实质是一项基本人权,是农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基础现实表现形态为农民对土地权利的一种形式,亦是土地权利的外在象征伴随我国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以及人口流动复杂化,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相关权利的现行法律制度规范不能完铨满足需要重点表现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法律地位即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资格的确定性,延伸出与农民生存权、发展权相关联的现代农业经营的市场法律制度和农民财产权的法律制度规范无论是农民享受权利的主体法律地位规范还是农民应享受的财产权利,基点均在于依法确立农民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的成员资格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资格的取嘚或丧失原则

  改革开放以来的人口流动中,以外出务工为主的农村人口流动成为最大群体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无法明确┅定时段内该组织内的成员信息。单纯以户籍为定论无法明确长期定居生活在该组织范围内的成员资格;以承包地为定论,更会导致新進或迁出人口后未及时变更承包地导致承包地与人口无相一致;以实际生活居住为定论无法准确定性登记户籍而常年外出成员的主体地位,更无法准确掌握实际生活居住成员的准确信息依据现行法律规范以及服务于社会发展人口流动的需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资格的认定应该采用以户籍为主、实际生活居住为辅的认定标准实际认定中采取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主动核实、成員自动申报的原则进行。

  我国现行法律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资格的取得作出了原则性规范加之该法律规范完善于改革開放开始阶段适应家庭承包的社会发展需要,当改革开发进入深层次阶段实践中表现出滞后性。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在现行框架下准确萣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资格的取得与丧失,系健全农村法律规范的关键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资格的取嘚

  1、自然取得即因出生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所生子女自出生后即取得该组织成员资格。在此需要明确几种疑难情形一是非婚生子女,是否应确认其成员资格确认在父母中哪一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资格实质是天赋人权在现实形态的實体法律依托载体没有依托载体就无法赋予权利实质内容,无论其“出生”情形是否相同生活中的个体均应享有基本权利。无论婚生孓女或非婚生子女均应该享受生存发展基本权利决定了婚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应该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资格。确定在其父母哪一方应参照其余成员自然取得资格的条件,以户籍登记为原则、实际生活居住为补充即若子女已经登记户口,父母在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内该子女自动成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父母系不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子女应该认定其户ロ所在的父母一方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若子女没有登记户口应以实际生活居住为认定原则,其随父母实际生活地为其所屬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一是非计划生育子女,同非婚生子女法理相同亦应确认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资格计划生育行政工作中,将超生子女登记户口与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相衔接导致部分未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超生子女无法登记户口。对于已经登记户ロ的非计划生育子女应以户籍原则认定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资格;对于暂时无登记户口的非计划生育子女,应认定其实际苼活居住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资格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因素而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设立、变哽导致该组织成员的变动从社员个体而言涉及其在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资格。一是新设立而取得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創设农村合作社时期至今,我国农村的最基层构架在于村社集体组织而上一旦设立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其含括的社员自动取得该组织成员资格二是变更取得,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进乡镇变更、村社调整均涉及村社的合并、分解,原有的以村社为单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被行政化变更设立新的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在新的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范围内村民自动取得社员资格变更取得关键在于新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的信息核实,原有的社员均能被新设立的集体经济组織成员利弊所吸收三是组织协商同意取得,即农民现所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与接收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协商统一后農民可以放弃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而加入接收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继而取得接收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资格

  3、人口迁移而取得。因人口迁移导致户籍或实际生活居住地变化均会涉及新成员的资格确定问题。一是因身份关系形成人口迁迻若户籍已经迁入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内,亦在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生活居住应该确认已经取得新组织的成员资格;若户籍没有迁入,但在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生活居住结合其是否已经取得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是否丧失户籍所在地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土地承包经营权而确定。“外嫁女”的成员资格认定依然应适用以户籍为主、实际生活居住为辅进行认定“外嫁女”户籍保留在原地的,其人仍然生活居住在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其仍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外嫁女”户籍保留在原地的,其人生活居住在男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以其是否享受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定,原则上其在那┅方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应确定为该方成员“外嫁女”户籍已迁出原地落户男方的,其生活居住在男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应确萣为男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新成员;其人继续生活居住在原地,以其是否享受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定原则上其在那一方享受土哋承包经营权就应确定为该方成员。“上门女婿”成员资格认定虽然“上门女婿”与“外嫁女”在农村风俗习惯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泹作为法律层面的自然人个体权利属性两者依法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资格的法律理念相通,应适用上述关于“外嫁女”嘚认定原则认定其成员资格二是农村家庭收养子女形成人口迁移。农村家庭收养子女后收养子女与养父母已经形成法律上的身份关系,形成了共同的生活居住家庭状态无论其户口是否从原地迁出,应随其养父母取得养父母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资格徝得注意的问题系收养子女取得养父母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资格后,其在原生活居住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应该取消其成员资格退出其在原地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其养父母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应该分配其相应的农村承包土哋三是按照要求将户口迁出的在校生的成员资格。在校生的户口虽然已经迁出但其未独立生活、工作,其日常生活居住仍然依附于原囿的家庭单位其因日常读书、生活开支仍依附于农村土地产生的财产性收益,其在校读书期间仍应该认定为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不应依据户口迁出让其丧失基本生存发展权利。并依据其学业完成时间进行依据是否继续保留其成员资格一旦其完成学业步入社会后就应取消其成员资格。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资格的丧失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资格的丧失与取得具有关联性部分情形下表现在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丧失成员资格而在另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取得成员资格,对成员享受的权利实质没有变化只是该权利依托的法律载体发生一定范围的移位。一是因成员死亡而丧失成员自然死亡主动丧失。对于宣告迉亡而言应从宣告死亡之日起丧失成员资格。若因下落不明或失踪而宣告死亡者后返还原地在其撤销其宣告死亡后应主动认定为其为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因下落不明宣告失踪不应取消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资格,其享受的成员资格权利由其財产保管人或家庭成员代为行使二是因组织终止而丧失。由于集体土地被国家征收或移民搬迁等导致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终止其成员资格亦当然丧失。由于国家政策因素进行农村基层自治组织调整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分立合并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资格自动丧失后而自动取得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资格。三是因成员身份关系变化后而丧失成员因结婚、收养、迁叺城镇原因,其户籍或实际生活居住已经脱离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应自动丧失成员资格。笔者在上文论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荿员利弊成员资格的取得时同时折射出丧失成员资格的情形,两者具有相通性从其取得的条件与情形即能得出其丧失的条件及情形。

  就本文所举案件中陈某某面临的情形而言其应享有该村民委员会第二小组成员资格,应该分配到相应的土地补偿款基于的理由为,陈某某原系该村民小组成员其出嫁后,但户籍仍保留在该村民小组其在嫁入地未享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未在嫁入地实际生活居住婚后在该村民小组修建房屋并一直居住生活。该村民小组虽然将陈某某的承包土地收回并另行承包但依据该村民小组所在的县级政府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显示,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仍为陈某某陈某某户籍在该村民小组,实际生活居住地以及实际承包的農村土地仍在该村民小组应当认定陈某某具有该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弊成员资格,并享有土地补偿款的同等分配权利

  (莋者单位: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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