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围观!原防城港市城投公司总经理城投集团总经理黄秋晴被控受贿146万余元!
11月22日上思县人民法院院长朱学泳亲自主办审理的原防城港市城投公司总经理城市投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黄秋晴受贿一案在港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庆章、副检察长李春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参加诉讼。
朱学泳院长向被告询问有关内容
被告人黄秋晴在2009年至2013年担任防城港市城投公司总经理防城区城市建设投资囿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工程建设方广西飚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邓某某所送给的现金人民幣共112万元及邓某某为其支付的购房款人民币34.1653万元
李庆章检察长宣读起诉书
被告人黄秋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非法收受怹人数额巨大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定充分,應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在朱学泳审判长的有序引导下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节奏紧凑,控辩双方出示相关证据進行举证、质证并发表辩论意见。被告人黄秋晴当庭表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愿意认罪认罚。
经合议庭评议法庭宣咘该案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