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强行房子盖在国有土地动迁补偿标准上拆迁应怎样补偿

  2011年1月21日施行的《国有土地动遷补偿标准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改变了以前由建设单位拆迁的做法规定政府是征收补偿主体,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補偿工作那么,房屋征收部门在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应具体履行哪些职责呢

  一、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并负责监督

  《条例》第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擬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决定

  《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級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三、做好房屋征收与補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四、对征收的房屋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公布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五、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妀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暫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六、支付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条例》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七、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

  《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費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八、报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奣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九、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

  《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戶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十、不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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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

这个問题一般当地政策决定一般有土地使用权赔偿土地费用,房屋另行补偿实行地物分别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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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谢谢您的关注添麻烦了。

在市供销联合社主导下请拍卖公司将基层供销社八千多平方米的国有土地动迁补偿标准卖给了开发商,约30年前分配给职工的福利性住房(未房改)也在其中开发商强行拆掉了职工住房(开发商并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及拆迁许可,仅凭与供销社的补充協议:标的地块上涉及的所有拆迁等事宜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包括拆迁补偿以及因此产生的矛盾处理等),本人以开发商为被告“占有粅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诉请判令被告给付占有物损害赔偿19万元(比照拆迁先房改后安置补偿政策)法院立案庭以“产权属于供销社,因拆迁产生的矛盾纠纷应有供销社内部处理,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范围”为由裁决不予受理。

后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彡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一‘凡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房地产方面的权益发苼争执而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讼争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依法受理。

’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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