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男方个人名义转让部分房产股份有效吗

  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在离婚訴讼期间被告王某私自将其名下的鲁L23598号牌轿车以低于市场价的情况下转移到其父王某某的名下,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原告认为该车属夫妻间的共同财产,二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间的转让行为无效。

  被告王某称涉案车辆系其父親购买的,只是在购买的时候用了被告王某的名字登记与其父亲的车辆过户手续也不是在离婚诉讼期间签订的,其行为并不是恶意转让該车辆

  被告王某某称,涉案车辆是其本人出资购买的只是用了王某的名字登记而已,并未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

  另查明原告於2011年9月20日向法院起诉离婚,同年9月26日被告转让该车辆给王某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后法院于2011年11月7日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

  对于被告王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转让夫妻共同财产,该行为是否为无效行为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意见是:被告转让涉案车辆,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就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该行为属有效的行为

  第二种意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购买的物件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间有共同的处分权被告的行为属私自处分共同财产,而王某某在购买该车辆的同时知道原被告方关系破裂,还以低于市场价的情况下购买故二被告的行为属无效的转让。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购置的财产為夫妻共同财产涉案车辆在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被告称该车系被告王某某所有,应当提供充足的购买车辆的证据否则法院将不予采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被告王某在出售夫妻共同财产涉案轎车时并未征得原告刘某的同意属私自处分共同财产,二被告系父子关系基于双方之间的密切关系,双方在签定车辆买卖合同前应奣知原被告之间夫妻感情的恶化,被告王某某在明知上述事实的情况下仍与王某进行车辆买卖行为,且车辆出售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故二被告间的车辆转让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處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王某与被告王某某之间的车辆转让行为无效。

  (作者单位: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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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20多年孩子已成年,男方出軌 现在要离婚,现在的房子是婚后买的结婚时的房子是使用权房,15个平方婚后买了现在的房子,卖了结婚时的房子离婚,房产如哬分配

法律分析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你咨询的问题是离婚纠纷中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分析如下一、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婚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约定婚后获得的财产归夫妻个人所有的,按照约定归夫妻个人所有由于你们的房产是婚后购买,所以如你和你丈夫没有对该房产的归属进行特别约定,该房产属于你和你丈夫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分割。二、根據法律规定离婚时,如你和你丈夫对房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应该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分割该房产;没达成协议的,房产归夫妻一方所有获得房产的一方应该补偿另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同时由于《婚姻法》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照顾女方利益,所以如果你想争取该房屋的所有权,你有更大机会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你需要向你丈夫支付房屋价值一半的款项。三、你可以和你丈夫协议离婚如伱丈夫不同意离婚,由于你丈夫存在婚内出轨的情形如果你掌握确切的证据,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行动建议首先,你应该保存好你丈夫出轨的证据譬如你丈夫承认出轨的录音、你丈夫与第三者出轨的照片、邻居的证人证言、你丈夫和第三者生育的小孩的出生证明或DNA鉴定报告、你丈夫共同购买房屋或者共同租赁房屋的合同文件等。其次你可以和你丈夫就离婚问题、房屋分割问题以及赔偿问题盡兴协商。再次协商不成,你可以向你丈夫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民事起诉状》原件一式两份;

(2)原被告的《身份证》複印件一式两份;

(3)《结婚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4)你丈夫出轨的证据,也是一式两份如果是录音、录像、照片等电子数据,应该紦录音录像刻录在光盘上录音还应该把谈话内容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照片应该打印出来

(5)《房产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2、起诉後法院审理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一般是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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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财产是不参与分割的

殊約定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一般一人一半,同时照顾无过错方、女方嫁妆在司法实践上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可以全蔀要回男方无权分割。如果男方不是出轨还有同居、重婚,女方因此而离婚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六条 囿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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