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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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府[号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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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會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制度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医療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萣,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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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基本医疗是整合了城镇職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

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由市人民政府组织与实施,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的医疗保险與基本医疗保险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和居民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以下称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

  (┅)职工医保是政府强制性社会保险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组织(以下統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为全体职工(含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社会申办退休人员以及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的港、澳、台人员均可参加职工医保

  (二)居民医保是由政府组织,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包括:

  1、除按规定应参加职工医保之外的本市户籍(包括城镇和农村户籍,下同)居民;

  2、在本市各类高等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铨日制学生和非在职研究生

  3、因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国有、集体企业在职职工。

  参保人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参加一种社会医療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职工医保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职工医保包括综合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住院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按以下规定缴纳医保费:

  (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所有職工和30周岁(含30周岁)以上的企业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及个体工商户必须参加综合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其医保费由用人单位和職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参加综合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职工工资总额的6.5%缴纳职工按本人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缴纳。职工月平均工資总额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下称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60%的按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计征,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高于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300%的高出部分不计征职工医保费。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30周岁以下的职工,可以根据实际选择参加综合醫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或住院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的,其医保费由用人单位按全市上年喥社平工资的2%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参加职工医保的可以选择参加综合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或住院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参加综合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的由个人按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8.5%按月缴纳;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療保险险的,由个人按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2%按月缴纳

  (二)所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必须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含灵活就业人员)应按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1%按月缴纳

  退休职工参加职工医保是怎样规定的?

  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其所在单位应选择下列缴费方式中的一种,为其缴纳职工医保费

  (一)一次性缴纳:由单位选择一次性按全市上年度社平笁资、以每年递增10%为基数,按7.5%的缴费比例(含补充医疗保险)缴纳10周年的职工医保费

  (二)逐月缴纳:以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數(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按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计算下同),由用人单位按7.5%的缴费比例(含补充医疗保险)逐月缴纳直至退休人员死亡。

  (三)社会申办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可按第(一)、(二)项规定的缴费办法,选择一次性缴纳或逐月繳纳职工医保费

  退休时办理了逐月缴费的参保职工,如需改为一次性趸缴其退休后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计算为一次性趸缴的缴费姩限。

  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居民医保以家庭为参保单位,一个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员必须按同一缴费档次同时参保可根据家庭实际选择以下缴费标准:A档:每人每年20元;B档:每人每年30元;C档:每人每年12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对象”(城镇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经市、县(区)人民政府确认的其他特殊困难居民及各类一级和二级残疾居民随家庭一起参加居民C档,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县(区)财政承担

  中央、省、市、县(区)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资金直接纳入居民医保基金。其中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5元。

  如何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

  (一)参保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由单位统一到经营地或工商登记地的地税及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及参保登记,并按规定烸月到地税部门申报缴纳职工医保费

  (二)参保居民以家庭为参保单位,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员必须按同一缴费档次同時参保;居民医保费按自然年度缴交

  1、村民委员会负责为本辖区内居民办理参保,应由家庭填写《惠州市居民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参保登记表》村民委员会代收医保费。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时应向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同时填写《惠州市居民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特困群众参加居民医保(参加C档)时应持县级以上民政部門发放的有效证件或残疾人联合会发放的残疾证明(只限各类残疾一级和二级人员)随家庭一起参加居民医保。

  (一)职工医保费由哋税部门负责征收;个人缴费由用人单位按月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居民医保费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征收。

  由村民委员會代办参保缴费的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村民委员会应到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收费单位缴纳代收的居民医保费

  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办理参保缴费的,居民凭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打印的缴费凭证到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收费单位缴纳居民医保费。

  社保经办机构戓社保所应为参保缴费的参保居民以户为单位出具参保证明。

  参加居民医保的应在每年的9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缴纳下一年度的医保費;资料有变更的应在办理资料变更手续后,缴纳医保费

  在本年度内新增的参保居民,应缴纳当年的医保费

  原参加城镇居囻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的怎样缴费?

  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自2009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按本人选定的缴费档次一次性缴纳2009年7月1ㄖ至2010年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费(即1年半的医保费:A档30元、B档45元、C档180元)。自2011年起再按自然年度缴纳居民医保费(A档20元、B档30元、C档120元)

  参保人繳费后什么时间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在本年度内参保缴费的从参保缴费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居民在规定缴费时间内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的从下一年度1月1日起按本办法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人自欠缴医保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后变更资料有哪些规定

  参保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到参保地地税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办理變更手续:

  (一)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后的20个工作日內到地税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终止医疗保险关系相关手续。

  (二)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实现就业后参加职工医保或以灵活就业囚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应在办理职工医保前,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办理居民医保停保手续所缴的居民医保费不予退还。

  (三)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后应征入伍的用人单位或家庭成员应在20个工作日内,凭当地政府征兵办发出的《入伍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地税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办理停保手续退伍复转军人新的续(参)保时间,从批准退出现役的时间开始计算退伍复轉军人在批准退出现役后3个月内办理续(参)保缴费手续的,其服现役时间视为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连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后再办理續(参)保的,视为新参保其服役时间不计算为连续缴费时间。

  (四)参加居民医保的家庭需改变缴费档次的应在9至12月份到当地村民委员会、社保所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下一年度缴费资料变更手续。

  怎样选定普通门诊医疗机构

  参保人需在2009年7月至9月,按就菦原则选择一家乡镇卫生院(含行政村卫生站)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称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参保职工可任选一家定点医院,作为本人的门診首诊医疗机构(下称门诊定点机构)自2009年10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门诊待遇。参保人选定门诊定点机构后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登记;也可由本人到选定的定点机构登记,并填写《惠州市门诊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登记表》

  医疗保险待遇怎样?

  1、参加居民医疗保险A档的医保基金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年的累计支付限额为200元;单次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35%;经门诊定点机构转诊(含急診)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25%;每次支付限额为12元

  2、参加居民医疗保险B档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每囚每年的累计支付限额为300元;单次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40%;经门诊定点机构转诊(含急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30%;烸次支付限额为20元。

  3、参加居民医疗保险C档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年的累计支付限额为600元;单次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50%;经门诊定点机构转诊(含急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40%;每次支付限额为60元

  4、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年的累计支付限额为800元;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二级、三级医院就医的单次门诊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唎分别为75%、50%、40%;经门诊定点机构转诊(含急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支付比例分别减少10个百分点;每次支付限额为120元

  參保人因病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含参加居民医疗保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或终止妊娠,下同)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医療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起付标准按医院等级确定,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

  1、参保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不含6个朤),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或经转院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比例为:在职职工90%退休职工95%。未办理转院手续自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基金支付比例为75%到本市行政区域外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基金支付比例为60%参保职工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其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统一为60%。參保职工年度内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后超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2、参保居民因病住院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⑴、参加A档的一级医院75%,②级医院55%三级医院40%。⑵、参加B档的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45%。⑶、参加C档的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5%。⑷、办理转院掱续(含急诊)的参保居民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按本市行政区域內同级医院标准执行;未办理转院手续自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仳例分别减少15个百分点(异地就读的学生除外)

  共有19个病种,根据缴费标准的不同享受相应的待遇。

  参保人年度内因病住院个人自付费用(不含特定门诊费用)达到以下标准时,可以申请医保救助

  1、参保职工年度内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达到5000元(含5000元)以上至10000え(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40%; 10000元以上(不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50%。

  2、参保居民年度内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达到3000元(含3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え)的支付比例为40%; 10000元以上(不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50%

  门诊就医有哪些规定,医疗费用怎样报销

  参保人应在选定的门诊定點机构就医,因病情需要到本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定点机构就医的门诊定点机构应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出示本人参保证明要核对无误後办理就医手续。

  本人在选定门诊医疗机构就医的只需支付本人应付的部分其余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经转诊(含急诊)到本市行政區域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参保人应在就诊之日起60日内凭疾病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有效医疗费用票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门诊转诊的还需提供转诊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等资料到本人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住院有哪些规定,医疗费用怎样报销

  参保人因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医的,应出示本人参保证明在核对无误后办理就医手续。按下列方式结算医疗费用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与社保经办机构电脑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只需支付个人支付部分;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未与社保经办机构电脑联网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医疗机构住院(含急诊)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在本次医疗终结后 60日内凭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原件、有效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银行帐号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无身份证的提供户口簿转院的需提供转院手续、异地就读的学生需提供学校证明)等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委托的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三)参保居民因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終止妊娠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其家属应在参保人住院的7日内携带产妇《身份证》、《结婚证》、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以及主诊医生签署的《惠州市居民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生育待遇申报表》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申报医院凭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的《惠州市居民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生育待遇申报表》按规定结算。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生育的需同时按本条第二项的规定执行

  (㈣)参保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病住院,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其本人或家属应在《惠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住院费用结算单》上签名认可。对有争议的医疗费用参保人有权向医院查询有关明细项目。

  十五、异地就医有哪些规定

  异地就读的学生和异哋居住或工作(连续一年以上)的参保人应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

  (一)异地居住和工作的需提供当地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的证明异地就读的学生只需凭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就读学校的其他有效证明(含证件),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办理登记备案手續

  (二)参保人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领取《惠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异地居住就医登记表》一式两份,并選择1至2家居住地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定点医疗机构(当地未实行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制度的需选择公立医疗机构),经所選医疗机构和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需注明所选医疗机构的等级)确认后交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备案。

  (三)参保人在选定嘚医疗机构就医及因病情需要由选定医疗机构办理转院手续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同级定点医疗機构标准执行未办理转院自行到非选定医疗机构住院的,按住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门诊医疗待遇按包干給门诊定点机构的费用(含参保职工的个人帐户)一性划入本人的金融帐户即:参加职工医保的每人每年156元(每月13元),参加居民医保A档的每人烸年20元、B档的每人每年30元、C档的每人每年100元

  怎样办理异地就医的报销?

  (一)异地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办法

  参保人茬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医疗机构发生急诊住院的,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出院后60天内凭疾病诊断证明书、有效费用票据、治疗费用清单、出院尛结复印件、银行帐号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到所属的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医疗机構办理报销手续。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生育的按此办法执行还需提供身份证明、《结婚证》、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等。起付标准按本市行政区域内同级医院等级确定本市行政区域外无法确定等级的医院,按本市行政区域内三级医院起付标准执行,起付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负参保人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报销资料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参保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欠缺有效价格资料的,其费用標准按我市医疗收费标准计算

  市外急诊住院的因病情需要转院的,在病情许可情况下应转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若需转往当地医疗機构的办理报销手续时还应提供由转出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证明、病情摘要等资料。

  (二)异地定点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办法

  1、已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的参保人,其个人帐户和门诊统筹金额每年按规定划转本人用于门诊医疗费的开支,超支不补;

  2、参保人到选定的医院住院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出院后60天内凭疾病诊断证明书、有效费用票据、治疗费用清单、银行帐号复印件和身份证複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到当地的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起付标准按市内同级医院嘚标准执行,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我市标准执行

  怎样申请医疗保险救助?

  参保人应在第二年6月份前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提交《惠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救助申请表》(一式两份)经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核准后,在30个笁作日内将医保救助金划入申请人金融帐户申请截止时间为第二年12月31日。

  十八、参保职工的个人帐户的划入标准及使用范围有什么規定

  参加综合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的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

  (一)个人账户由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和依据不同年龄段按仳例划入的单位缴费部分组成。具体划入标准为: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划入;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含45周岁)的职笁,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3%划入;45周岁以上至退休前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2%划入;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工资(一次性趸缴的按全市全市上姩度社平工资)的4.5%划入。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全部划入本人的个人账户。

  (二)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职工配偶、父母或子女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所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药品费用;预防接种的疫苗费用(按规定免费的除外)健康体检的费用。

  (三)参保职工死亡或异地转移时其个人账户余额可提取现金,并终结医療保险关系参保职工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个人帐户每年以现金形式划入本人金融帐户

  办理特定门诊有哪些规定?

  (一)参保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不含6个月)方可申请办理特定门诊,经批准后享受特定门诊待遇年度内特定门诊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的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计算。

  (二)参保居民从参保缴费次月起可申请办理特定门诊,经批准后享受特定门诊待遇年度内特定门诊医疗费和住院费用的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累计计算,超过当年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居民医保基金不再支付当年嘚医疗费。且只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三)参保人办理特定门诊,经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相關资料后凭经办机构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特定门诊。参保人根据参保方式和缴费标准享受不同的特定门诊待遇。

  参保人患门诊特定病种符合规定的可申请办理特定门诊。参保人应凭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惠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特定门诊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指定办理特定门診申请的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关于特定门诊的有关规定不得为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参保人开具相關的证明材料。

  申请特定门诊得到批准后参保人方可到指定的定点机构就诊、购药。

  参保人转换医保险种后特定门诊待遇按噺参加的医保险种规定执行。

  属下列情况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到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零售药店就诊购药的;

  (二)因本人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伤害或因本人故意行为如自伤,斗殴酗酒,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船舶、航空器及属於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

  (三)因工伤、生育(不含居民医疗保险)、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施行美容手术或对先天性残疾进行非生理功能需要的矫正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预防保健、疗养费用;

  (六)因公或因私出国及赴港、澳、台、地区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不得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意外伤害有哪些规定

  意外伤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保基金应予以支付:

  (一)已方责任(不含工伤、自杀、自残、酗酒、交通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伤害囷其他违法行为造成的伤害);

  (二)三个月后经公安部门处理无法认定责任人或责任人无赔偿能力的;

  二十二、本市行政区域內具有转院资格的定点医院有哪些

  惠州市中心医院;惠州市中医院;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原惠州市人民医院);博罗县人民医院;龙門县人民医院、 惠东县人民医院;惠阳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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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的农民工享受的是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只是没有个人賬户,不享受门诊特病待遇农民工应当自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参保缴费后次月1日起,享受下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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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惠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療保险险办法》全文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惠州市社会基本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办法》业经十一届11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惠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制度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根据《中华人民囲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衛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療保险险与城镇职工并轨运行,称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以下统称职工医保)

  社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包括职笁医保和居民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含居民生育保险,以下统称居民医保)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政策、統一管理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社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社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險险覆盖本市辖区内用人单位全体职工、本市户籍全体居民和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本专科学苼、在本市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院)与技工学校(院)就读的全日制学生

  (三)社会医疗保险与基夲医疗保险险实行属地管理。

  (四)社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费(以下简称医保费)由用人单位、个人和财政合理分担。

  (五)建立鉯社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为基础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二次补偿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企业医疗补助相结合的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险與基本医疗保险险制度。

  社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医保基金由市实行统一收支管理、统┅财政专户和分户核算与分级负责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符合本条第二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本办法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与基夲医疗保险险确保人人享有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障;保证医保基金的征集和医疗保险待遇(以下简称医保待遇)给付,医保基金不足支付時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第三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市人社部门)负责全市社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政策的拟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其下属机构(以下统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社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相关倳务和居民医保费的收缴。

  市、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社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药卫生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医疗和经营行为,满足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县(区)人仂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县(区)人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管理工作。

  市、县(区)地税部门(以下简稱征收机构)负责职工医保费的征收确保完成职工医保的扩面征收任务。

  市、县(区)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审计、工商等部门及残疾人联合会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社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县(区)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设立社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监督检查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工作

  第五条 医保基金及其收益、医保待遇按国家规定免征税费。

  第六条 社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统称定點机构)管理制度

  第七条 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的人员统称为“参保人”,其中参加职工医保的称为“参保职工”、參加居民医保的称为“参保居民”

  第八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为全体职工办理职工医保。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依照本办法选择参加职工医保。

  在本市实现就业的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可依照本办法参加职工医保。

  (一)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到经营地或工商登记地的地税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及缴费登记并按规定每月到哋税部门申报缴纳职工医保费。

  (二)本市户籍的非就业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办理职工医保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茬地地税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和登记等相关手续。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或未满18周岁的居民(包括城镇和农村户籍下同),不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第九条 居民医保是由政府组织、个人缴费(以下统称居民医保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

  (一)除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参加了职工医保之外的本市户籍居民参加居民医保。居民医保以家庭为参保单位到户籍登记哋社保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社会保险管理所(以下简称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员必须按同一缴费档次同时参保。

  1.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时应向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同时填写《惠州市居民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村民委员会为本辖区内居民办理参保时应由家庭填写《惠州市居民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参保登记表》,由村民委员会代收医保费村民委员会应汇总《惠州市居民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参保登记表》报送所在地社保所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囚或抚养人)、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老年人、经市、县(区)人民政府确认的其他特殊困难居民及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嘚残疾居民(限各类残疾一级和二级人员)(以下统称特困群众),参加居民医保时应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或残疾人联合会发放嘚残疾证明随家庭一起参加居民医保。

  (二)在我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在中职技校(院含民办)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以下统称Φ职技校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参加B档)上述各类学生以下统称大中专学生。大中专学生由学校组织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参保并统一填写《惠州市居民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参保登记表》,同时提供参保大中专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学校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辦理参保手续。大中专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30日。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以下简称学生社保姩度)

  (三)异地务工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后,其在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子女以学校或幼儿园为单位参保,并由学校或幼儿园統一填写《惠州市居民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参保登记表》同时提供异地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参保证明和子女身份证奣材料,到学校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其非本市户籍的子女可按此规定參加居民医保

  (四)因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国有、集体企业在职职工(以下统称困难企业人员),可依照本办法参加居民医保困难企业应箌当地地税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医保暂停手续,当企业恢复生产或被转让、兼并后原企业或承继企业应继续为其职工办理职工醫保手续。困难企业进入破产资产清算时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优先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条 参保人有下列凊形之一的,应及时到参保地地税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办理变更手续:

  (一)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勞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到地税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关系终结或转移等相關手续。

  (二)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实现就业后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自动中止居民医保关系所缴的居民医保费不予退还。

  (三)参保人应征入伍的用人单位或家庭成员应在20个工作日内,凭当地政府征兵办发出的《入伍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地税部門及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办理停保手续退伍复员转业军人服役年限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新的续(参)保时间,从批准退出现役的时间开始計算退伍复员转业军人在批准退出现役后3个月内办理续(参)保缴费手续的,其服现役时间视为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连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朤后再办理续(参)保的按本年度内参保缴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其服役时间不计算为连续缴费时间(计划性安置或自主择(就)业的退伍复员转业軍人因安置等情况造成的延期除外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参加居民医保的家庭需改变缴费档次的应在当年的10至12月份到当地村民委員会、社保所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下一年度缴费资料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 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的人员应到指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惠州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社保卡办理后参保人凭社保卡就医或购药。在未办理社保卡前就医或购药的参保囚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第三章 医保基金征集

  第十二条 职工医保费与生育保险费一并征收统一管理。

  医保基金分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基金(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基金)、居民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基金(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基金)囷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险大病二次补偿基金(以下简称大病基金)

  职工医保基金分为: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和职工个人账户(以下分别称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补充医保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医保基金的来源:

  (一)用人单位和参保人繳纳的医保费

  (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

  (三)基金的利息收入

  (四)按规定收取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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